水与火的"交融"(2)
http://www.newdu.com 2024/11/26 06:11:31 光明日报 佚名 参加讨论
众所周知,中国传统文化是和谐文化,这个和谐的中心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突出表现在“水”与“火”的和谐上。 中国传统文化虽然“崇水”但同样赞“火”。并且特别强调水与火的和谐。在上古的传说中,大禹治水固然为战胜自然的英雄,钻木取火的燧人氏也同样是人类文明的始祖。《周易》“水火既济”之卦,水在上,火在下。其中阴阳各爻皆处“中正”。它所要表达的并不是以水灭火或者以水压火,而是事物发展处于最好最完美的阶段。《说卦》曰“水火不相射”,孔颖达解释说,“不相射”的意思是“不相入而相资”。就是说水与火虽然性质不同,但是相互资助。 中国文化这种包容水火的精神,在当代世界文化建设中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水”与“火”作为中西文化各自的核心隐喻和价值观的体现,各有长处,但不可避免地带有各自的缺点。因此中西方文化都应该相互取长补短,由此而推动人类文明的进步。自然界的水火是两极,但是它们共同生成滋养世界缤纷的万物。中西方文化也是一样。亨廷顿认为冷战结束后,世界将陷入“文明的冲突”。其实不同的文明完全可以共存发展。正如《周易》所揭示的那样,水与火是矛盾,但矛盾双方可以供处于一体,并且相互作用以生成万物,没有矛盾就没有和谐,没有和谐就没有世界。这就是奥林匹克火炬在中国燃烧的意义所在。 (作者何丽野单位:浙江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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