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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来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的发展

“自然辩证法”这个有当代中国特色的西方理论,它的历史之路荆棘丛生,却又充满活力,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代中国学术思想的特点。
    关于自然辩证法内容的根本变化,最重要的乃是讨论其思想主题及其所带来的思考方式的变化,通常人们把这叫学科范式的变化。今天,我们可以站在哲学基本传统变革的角度,归结为两大范式,即理论范式和实践范式,因为恰恰是自然辩证法的学术变革顺应了哲学基本形态的根本转变。当然,两个范式中间有个过渡期,范式内部也还各有细微的变化,这是值得我们密切关注的次一级话题。
    理论范式的自然辩证法主要是指以探讨理论知识为旨趣的学科发展阶段,其存在形态表现为以探讨“是”为中心的知识结构图谱,并由此形成了一套学术思路和风格。整个1980年代的自然辩证法大体可以归入这一阶段。而这一阶段内部在发展重点上又有不同,前半段主要是自然哲学时期,后半段主要是科学哲学时期。自然哲学时期的自然辩证法实际是接续建国以来一贯的学术思路,主要特色在于围绕作为世界观的哲学打转转,以坚持传统的“自然界有辩证法”为立论根据。1979年出版的全国统编教材《自然辩证法讲义》是其主要代表。科学哲学时期的自然辩证法主要以科学为研究对象,因为人们思考自然界的辩证法必须以科学为中介,这是吉林大学舒炜光教授在80年代中期主编出版的《自然辩证法原理》教材中提出的,他并且组织了国内大规模的科学认识论研究,出版了系列著作。这一工作对当时的自然辩证法学科有重要影响,1989年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全国统编辑教材《自然辩证法概论》是其主要代表。
    范式过渡期或转换期主要是在旧的范式中已经形成一些新的话题和研究风格,预示了一个新的主题和思想方式的到来,其主要表现为一些过渡性领域和思想问题的出现。就对科学的研究而言,此时科学社会学的方法被引进国内,并获得了广泛认同。而科学哲学中的科学活动论也已突破关于科学的纯知识化的理解,联结起科学认识论和科学社会学,从而形成人们关于科学概念的三维理解,即既像传统那样把科学看作是一种知识,又看作是一种求知活动,还看作是一种社会建制。此时的科学哲学越来越从认识论的维度向社会学的维度倾斜,向科学的社会实践倾斜。
    在科学哲学喧闹气氛中,一个新的学科胚芽被悄悄引入国内,这就是技术哲学。就如同人们一向把技术看作是科学的应用一样,开始时同样也把技术哲学看作是科学哲学的扩展。最初,清华大学、中南工大和东北大学几校的学者用力最勤,其中尤以东北大学陈昌曙教授所领导的团队成效明显,影响最为深远。这些成果在当时的教材中虽有零星体现,但还主要作为一种理论思考。随着学科的深入发展特别是人们对技术实践特性的关注,这种研究便与时代的需要和学科转型一起,推动自然辩证法步入实践范式阶段。
    实践范式的自然辩证法主要是以探讨科学技术实践中的辩证法原则为旨趣的理论发展阶段。这一时期,相对于以往关注自然、科学、技术究竟是什么而言,人们更注重探讨科学技术的运行及其实际后果,关注它们究竟应该的怎么样的等现实问题,也就是科学技术的实践规则问题。与理论范式时期相应,这一时期的自然辩证法也可以大致分为两个阶段。一是早期的STS(科学、技术与社会)阶段。这主要以1992年在中国科学院举办的全国首届STS暑期讲习班为标志。当时的STS主要关注科学、技术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影响,那时还只是把三者之间的联系看作一个领域。此时,科学技术研究的社会学倾向占了主导地位,情景化、场域、伦理、责任等概念成为科学和技术哲学研究中的重要范畴,对技术的关注取代对科学的关注成为主导领域。90年代末期特别是到了21世纪初,随着研究的推进和STS实践的深入,这一领域的探索出现飞跃,人们越来越超越领域的视野而把STS看作一个不同于以往的新学科,也即越来越把“科学、技术与社会”看作一个虽以复合面貌出现,但却不是以其他概念为基础的一个一阶范畴,从而使这一领域获得了学科独立性。21世纪初国内热炒的另一个“STS”(科学技术研究),其实质不过是以极端的方式突显了它的这一特性而已。STS研究的深入反映了人们对自然辩证法含义理解的深化,特别是与STS相伴的工程哲学的兴起,在新的世纪里又从另一个侧面拓展了自然辩证法的视野,成为具体化了的STS。因为与天然自然相比,工程建构的是人工自然,而按照中国自然辩证法的总代表于光远先生的看法,自然辩证法的核心就是探讨人工自然,因此工程哲学正是自然辩证法的核心理论,是关于自然、科技、人三个向度的理论聚焦。其中,自然包括天然自然和人工自然,科技包括科学和技术,人则包括个体和社会,而工程居于三者的核心。
    这样,我们就大体厘清了30年了中国自然辩证法学科发展的大致轮廓,这个轮廓内部交叉重叠,其线索是复式的:自然哲学(自然观,环境哲学,生态哲学)——科学哲学(科学认识论,科学活动论,科学社会论)——技术哲学(技术论,技术活动论,技术社会论)——科学、技术与社会(领域论,学科论,工程论)——……从中可以看到学科的重心不断向社会学倾斜,学科内容也从单一化向多样化转移,并且越来越脱离传统的视野成为一个独特的领域。
    现在我们看到,无论曾经出现的对自然辩证法的哪一种理解,都只是自然辩证法学科内容发展的一个侧面或环节,而导引这些内容或主题变迁的是对科学技术条件下人类生存命运的关注。从根本上说,这是一个由于人类自身发展所引出的问题,自然辩证法正是服务于这个发展。因此,所谓自然辩证法就是人与自然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辩证法。而某些学者所提出的自然辩证法中的两个传统——哲学传统和社会学传统,其实就是自然辩证法两种范式的结构性并存,它们已消融于关于科技、自然与人的发展问题的视域中。
    从前,于光远先生曾把自然辩证法比喻为“大口袋”。许多人因此以为,大口袋就是什么都装,似乎没有规范。这从直观或领域的视角看或许没有什么错。但是,深入研究作为学科的自然辩证法,就存在一个究竟是什么样的大口袋的疑问。可喜的是,中国自然辩证法界经过30年的不倦探索,已经大体厘清了这个“大口袋”的经纬线,从而使如何编织“大口袋”成为可能。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