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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哲学家的诚信观


    《大学》讲,格物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使自己事事合于道德的标准,再付诸实践,最终实现“家齐、国治、天下平”的理想。
    《中庸》所说,“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这里的诚,是天之道,可以说是和大自然相结合,由天道以明人事。
    孟子讲“思诚”(《孟子.离娄篇》),对“诚”的看法是能动的。他认为,天道是诚善的,可是人的性虽由天所赋,虽也具有若干诚善,但要象天道那样的诚善,就得先下一番功夫,就得向内心多加思索,把固有的仁义礼智扩充起来,然后才可以和上天的一致,所以说“思诚者”是“人之道也”。
    宋朝朱熹说:“真实无妄之谓诚。”一方面是真实,是实实在在的;另一方面是无妄,就是没有偶然性,是必然的。所以这个诚表现了两层含义,一层是实在性,另一层是必然性、规律性。
    王阳明“知行合一”论解释,诚就是行,明就是知。这里的诚是动词而不是形容词,是实践,而不是学理的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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