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哲学转型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10:11:19 中国论文中心 佚名 参加讨论
摘要: 我国的通行哲学是上世纪30年代从苏联引进的斯大林本哲学,属于斗争哲学,可激起被压迫民众对当权者的仇恨而积极投身革命,适合党在建国前搞革命、推翻当权者的需要,但却不利于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社会的和谐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实现由斗争哲学向和谐哲学的转型,由崇尚矛盾转变为崇尚矛盾的解决,由鼓吹阶级斗争转变为倡导阶级合作。 关键词:构建和谐社会;哲学转型;斗争哲学;和谐哲学 一、哲学转型的必要性和方向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结合当前形势和任务,对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战略部署。构建和谐社会是个系统工程,需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各个方面从理论到实践各个环节都有利于和谐并相互协调,但肯定离不开哲学的转型,这是因为:哲学是理论的核心、文化的灵魂,对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各个方面从理论到实践各个环节都有指导作用,哲学上若经过严密论证确立了和谐的理念、找到了和谐的方式,则会首先实现心灵的和谐,进而推进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各个方面从理论到实践各个环节的和谐,对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根本理论保证,起到画龙点睛的关键性作用。若哲学本身就不利于和谐,则会影响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各个方面从理论到实践各个环节的和谐,即便和谐也只能达到浅层的、局部的和谐,不能实现深层的、全面的和谐。我国的通行哲学是上世纪30年代从苏联引进的斯大林本哲学,其辩证唯物主义不认为矛盾的解决是事物发展的动力,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斗争性是推动事物前进的原动力,其历史唯物主义反对阶级合作,认为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这种哲学属于斗争哲学、革命理论,可激起被压迫民众对当权者的仇恨而积极投身革命,适合党在建国前搞革命、推翻当权者的需要,但却不利于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天党已由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需要以哲学为核心的一系列理论来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维持社会的长治久安,顺利渡过当前改革攻坚、矛盾凸显的特殊时期,步入发达国家的行列,而不是需要民众与自己对抗,颠覆自己的执政地位,需要的不再是斗争哲学、革命理论,而应当是和谐哲学、建设理论。通行哲学是一把双刃剑,既指导共产党推翻了国民党的统治,但也易于引导民众与党和政府对抗,颠覆党的执政地位,易于引导民众争强斗狠,粗暴蛮横,导致治安状况恶化、内耗重重,对社会的和谐稳定非常不利。儒学富有和谐精神,在春秋战国时期的动乱年代饱受冷落之后,却在大一统的汉王朝确立了独尊地位。讨厌儒生的刘邦建立汉王朝后却任用儒生叔孙通为其制定朝仪。鲜卑、契丹、女真、蒙古、满洲等马上民族在入主中原后却纷纷皈依儒学。这些史实足以说明在获得执政地位后进行哲学转型的必要性。 我国的改革,为避免不必要的理论纷争,采取了不争论的策略,先从行动上进行突破,然后再进行理论总结而实现理论转型。大包干的实施、特区的设立、沿海的开放、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民营经济的兴起,莫不是避开理论争论,行动上先行一步,实践取得明显成效后,再进行理论总结而实现理论转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理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毛泽东思想顶峰论、大公平纯优越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本质论及基因学说形而上学论、相对论唯心主义论、社会学无用论、人文地理无用论等一系列教条都被打破,在具体科学上顺利实现了理论转型。哲学上也作了某些转变,认识到解决矛盾不见得都去斗争,除斗争之外,尚有妥协、忍让、施以恩惠、赔礼道歉等并非斗争的方式,斗争的具体形式丰富多样,不都是武力攻击、争吵打斗、游行示威等暴力斗争,还存在经济围困、诉诸法律、谈判协商、学术争鸣等非暴力方式。实践中也一再强调求同存异、合作共赢,但是矛盾动力说、斗争动力说、阶级斗争动力说等核心观点却没有触动,基本还是在斯大林本中打转转,从总体上看,仅仅迈入转型的门槛,并没有真正实现转型。 哲学转型的困难有其必然性,这是因为:理论转型毕竟会经历一个先易后难、由浅入深、由边缘到内核的过程,而哲学恰恰是理论体系的核心,没有敏锐的洞察力和深邃的思维,其错误难以发现,其现实危害性不直接,不易为人觉察。实践上的挫折、失败,人们会首先在实践上找原因,再从应用理论和具体科学的基础理论上找原因,最后才会从哲学上找原因。但是,目前理论转型已到了攻坚阶段,阻碍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和谐的一系列具体科学的错误教条已被攻克,已深入到哲学这一核心堡垒了。哲学不转型,经济、社会、政治、文化体制和方针政策上的一系列问题都无法解决,其正确措施就会缺乏理论依据,难以使人信服,对构建和谐社会造成严重障碍。试想:如不认为矛盾的解决是事物发展的动力,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就该制造矛盾、激化矛盾,积极解决矛盾就缺乏理论依据。若否认克己忍让、妥协、阶级合作的积极作用,认为斗争性是推动事物前进的原动力,阶级斗争是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企业老板、经营者克扣职工工资、降低其工作和生活条件及职工故意破坏企业资产等行为就理所应当,让企业老板、经营者善待职工,按时足额给其发工资及让让工人视厂如家,尽心尽力,就缺乏理论依据。由此可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实现由斗争哲学向和谐哲学的转型,由崇尚矛盾转变为崇尚矛盾的解决,由鼓吹阶级斗争转变为倡导阶级合作。 二、哲学转型需由崇尚矛盾转变为崇尚矛盾的解决 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会产生,事物是在矛盾的不断产生和解决的过程中发展的,事物的发展过程就是矛盾不断产生又不断解决的过程。据此,通行哲学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依据是对的,但得出的结论却不合逻辑。试想:若矛盾真是事物发展的动力,那就应制造矛盾、激化矛盾,怎能去解决矛盾?这就好比: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就应大力发展生产力,怎能阻遏其发展?若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反而去解决它,就好像说因为母亲非常爱我,所以我要杀死母亲。在逻辑上是极为荒唐的。矛盾解决了,事物才能发展,解决不了,就难以发展。这说明矛盾的解决才是事物发展的动力,矛盾本身会阻碍矛盾各方的发展。比如,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不相适应、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不相适应、个人能力和社会需求不相适应、教育和社会需求不相适应、房价水平和人们的收入水平不相适应、医疗卫生体制与社会需要不相适应等等矛盾,毫无疑问是社会发展的障碍,只有把这些矛盾解决,相适应了,社会才能顺畅发展。因此桎故,谁也不愿意遇到矛盾,矛盾一旦出现,就要尽快解决,避免激化。有的人喜欢矛盾的出现,好像能证明矛盾动力说,其实不然。这是因他能解决这个矛盾,从而显示自己的才能和价值;如遇见的恰好是自己不能解决的矛盾,正好显示出自己的无能,则他就决不会喜欢这个矛盾的出现了。如某些有才能而地位低下的人盼望社会发生动乱,是想籍此建功立业。如人才拙艺低,社会发生动乱,自己不但不能建功立业,反会破家亡身,则决不会盼望其发生了。 当然,矛盾本身在事物发展中也是起作用的,它使矛盾各方面临威胁,对矛盾各方构成压力,可迫使矛盾各方提高自身的素质、能力,从而推动其发展。如兔子的生存环境中有狼,面临着与狼的矛盾,为避免被狼吃掉,就不得不增强自己的奔跑速度、反映灵敏度,使自己的素质得到提高,推动自身的发展;若没有狼,其奔跑能力、反映灵敏度都会退化,从而严重影响自身的发展。人们面临着与敌人的矛盾,就不得不提高警觉,力高能力,力探良策,使自己获得发展;如没有敌人的威胁,反会麻痹大意,安于享乐,不思进取,使自己得不到发展。2003年非典型性肺炎在我国出乎意料的蔓延与人们追求健康、安宁的愿望产生了尖锐矛盾,它无疑给我国的经济造成重大损失,但却使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得到健全,应急能力大大增强。 但必须指出,矛盾对矛盾任何一方来说毕竟是一种限制其发展的力量,使其面临威胁。因此,摆脱限制,消除威胁,就成为矛盾各方的紧迫任务。如国共两党之间在大革命失败后产生尖锐矛盾,显然对方是限制自身发展的力量,使自身面临威胁。打倒、消灭对方,是国共两党的第一要务。总的来看,矛盾的作用十分复杂,可提高矛盾各方的素质,但对当前的功业却具有阻碍、破坏作用,对素质来说是动力,对功业来说是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既可能是动力,也可能是阻力,需据实际情况仔细分辨。其情形大体如下:第一,压力适度,有益于发展;过度,则又不利于发展,会将其经受者压垮。第二,矛盾使矛盾各方的素质都得到提高,如你提高得快而多,则会胜敌成功;若你虽然也提高了,但却提高得慢而少,则仍不免陷于失败的命运。第三,若素质提高之功大于对当前功业的阻碍、破坏,则终可助其成功,成为动力;若素质提高之功不能弥补对当前功业的阻碍、破坏,则终不免落后、失败,成为阻力。第四,面对矛盾,在斗争中落后、失败而面临更大的压力,对于个体、小群体、小地域来说,反超对方的几率是很有限的,只有少数能够反超对方,但对于大群体、大地域来说,则必会出现反超对方的个体,并在其带动下,使该群体、地域反超对方,从而出现先进与落后在各群体、地域间不断交替的现象。如单从两家企业、两个区域来说,往往呈现出两极分化的趋势;但若把所有企业、大片区域加以考量,就会发现新企业总会超过老企业,新街道总会超过老街道,新的工业区总会超过老的工业区。在农村、城市到处可见中心部位破旧而边缘部位新整的现象,就是明证。就是中国和欧洲这两大地域,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及社会主义社会各个历史发展阶段,便明显表现出盛衰长短的不断交替。 总的来看,矛盾通过迫使矛盾各方自我完善带动其发展之功仍需通过矛盾的解决来最终实现;矛盾不解决,其积极作用仍无法实现。不是矛盾本身,而是矛盾的解决是事物发展的动力[1](P64)。 三、哲学转型需由鼓吹阶级斗争转变为倡导阶级合作 对于阶级斗争作用的认识,改革开放前后有很大的变化。毛泽东说:“阶级斗争,一些阶级胜利了,一些阶级消灭了。这就是历史,这就是几千年的文明史。拿这个观点解释历史的就叫做历史的唯物主义,站在这个观点的反面的是历史的唯心主义。”毛泽东还说过,1921年他看了《共产党宣言》等三本书,只取了四个字:“阶级斗争”。因而改革开放前,人们对唯物史观的理解总是停留在阶级斗争的层面。改革开放后,看到了阶级斗争背后的物质经济根源,认识到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的基础,生产力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认为这才是唯物史观深层次的、更为根本的观点[2]。这体现了认识的深化,也更合乎马恩的本意,但是仍反对阶级合作,认为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仍属革命时期的观点,而不属执政时期的观点,不利于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不利于社会的和谐,尤其不利于劳资关系的和谐。这种观点的本意虽然是鼓励工人敢于向资本家斗争,并不赞成资本家剥削、压迫工人,但是从逻辑上讲,斗争是双方的,并不是单方的,实际起到了鼓动双方拒绝合作、迷恋斗争的作用。 目前,我国民营经济已有相当程度的发展,民营企业家,按传统观点属资本家,而其职工则属工人阶级。民营企业家一味和职工斗争,不发、欠发、迟发工资,虐待职工,职工积极与民营企业家斗争,出工不出力,破坏企业资产,反而合乎阶级斗争的教义;民营企业家合法经营,按时足额给职工发放工资,善待职工,职工视厂如家,尽心尽力,反而违背阶级斗争的教义。这对构建和谐社会是极为有害的。事实上,民营企业家合法经营,按时足额给职工发放工资,善待职工,职工视厂如家,尽心尽力,劳资关系和谐,会实现双赢,才合乎和谐社会的理念,才是理想的劳资关系;而民营企业家一味和职工斗争,不发、欠发、迟发工资,虐待职工,职工积极与民营企业家斗争,出工不出力,破坏企业资产,会导致双输的效果,决不是理想的劳资关系,也违背和谐社会的理念。劳资斗争确实是最常见的处理劳资矛盾的方式,但它是应避免的状态,而不是应追求的状态。提倡阶级斗争,反对阶级合作,实际上是把现实中应避免的状态当作理想状态来追求、倡导。 鼓吹阶级斗争,来源于劳资关系根本对立的传统观点。其实,劳资利益是眼前对立,根本上又一致。眼前的利润分配,民营企业家多,则职工必少,但民营企业家却为职工提供了就业机会,增加了其收入。若无民营企业,职工就会丧失就业机会,使收入降低。民营企业家投资兴办企业,对当地民众是有益无害的事情。民营经济发达的地区,当地民众就富裕;没有民营企业或民营经济不发达的地区,当地民众就贫穷。企业破产倒闭,不仅民营企业家受害,职工、当地民众都会受害。职工视厂如家,为企业尽心尽力,企业兴旺了,不仅增加了民营企业家的利润,也会改善自己的待遇。鼓吹阶级斗争,反对阶级合作,实际上只看到了阶级利益之间的眼前对立,而没有看到其长远的一致。 当然,劳资阶级之间的利益确有对立性,但这是不是就必须斗争呢?不是。斗争是解决矛盾的方式之一,但却并非唯一方式。在抗日战争中,国共两党实行了第二次合作,面对国共两党间的深刻矛盾,毛泽东提出了“又斗争又团结,以斗争求团结”的方针,便说明中共对国共两党间矛盾的处理方式也不只是斗争,还存在团结这一方式。日常生活中有了矛盾,人们的处理方式虽最多的是斗争,但也有的采取满足对方要求、克己忍让、主动就责、施以恩惠、责己思过、美言暖语、许以未来、施以幽默等其他非斗争的方式。斗争可将对方消灭,若消灭不了,即便获胜,也只能使对方口服,不能使其心服,而非斗争的方式则可使对方心悦诚服,使矛盾得到真正化解。总的来看,斗争是解决矛盾的本然方式、最终方式,但却不是智慧方式。也就是说,遇到矛盾,矛盾的一方首先想到的是通过斗争以消灭、打垮或震慑对方,只有经过冷静思索,才会试图加以化解,以寻求对方的合作、关系的和好及化敌为友,但若化解不成,最后还得采用斗争的方式来解决矛盾。如你求人办事,人家不给你办,你首先想到的是骂他或揍他一顿,转念想想,才会想到这样做会坏事,于是便给人家说好话、央求人家或给人家好处,想法拉近与人家的关系;但若人家就是不给办,你往往会忍不住和他吵起来,即便当面不敢,背后也要大骂一通。运用非斗争的方式化解矛盾,需要一定的修养和智慧,缺乏修养和智慧,是不会用的。诸葛亮七擒孟获而释之,终于折服其心,使其永不反叛朝廷,靠的是诸葛亮超人的智慧;对一般人来说,孟获带头反叛朝廷,罪大恶极,抓住他肯定会把他杀掉,哪会放虎归山,将其释放?西汉宣帝时的左冯翊韩延寿被某官吏欺负,他不是去设法报复他,而是首先自省自责道:“是不是我先欺负了他,要不他怎么会这样对待我呢?”结果韩延寿赢得了该官吏的极度钦敬,这靠的是韩延寿富有修养,品德高尚;对于缺乏修养,品德低下的人来说,自己的下属欺负自己,不报复才怪呢?对于目前日益凸现的劳资矛盾,民营企业家聪明的办法就是依法经营,按时足额给职工发放工资,善待职工,从而赢得职工视厂如家,尽心尽力,尽职尽责。搞阶级斗争,会使人心离散,互相拆台,导致企业衰败、职工失业,严重威胁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必须倡导阶级合作,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 [参考文献] [1]杨英法.矛盾的处理、解决方式问题研究[M].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2003. [2]张绪文. 唯物主义历史观和邓小平的历史贡献[N]. 学习时报, 2005-03-28. [作者简介] 杨英法,男,1965年生,河北平山人,河北工程大学社科部副教授,主要研究哲学、经济学、历史学。曾在《学术交流》、《甘肃社会科学》、《中国成人教育》、《西北民族大学学报》、《电影评介》、《企业活力》、《集团经济研究》、《中国市场》、《商场现代化》、《职业时空》、《经济论坛》等刊物上发表论文70余篇,并曾出版哲学专著《矛盾的处理、解决方式问题研究》,《抗战时期国共两党持久抗日战略方针之比较》、《论群体性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机制的构建》、《小城镇、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互动发展探索》等论文曾为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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