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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正义--下经咸传卷四


    下经咸传卷四
    艮下兑上。咸:亨,利贞,取女吉。
    [疏]「咸亨」至「取女吉」。○正义曰:先儒以《易》之旧题,分自此以上三十卦为《上经》,已下三十四卦为《下经》,《序卦》至此又别起端首。先儒皆以《上经》明天道,《下经》明人事,然韩康伯注《序卦》破此义云:「夫《易》,六画成卦,三才必备,错综天人,以效变化,岂有天道、人事偏于上下哉!」案:《上经》之内,明饮食必有讼,讼必有众起,是兼于人事,不专天道。既不专天道,则《下经》不专人事,理则然矣。但孔子《序卦》不以咸系离。《系辞》云「二篇之策」,则是六十四卦旧分上下,干、坤象天地,咸、恒明夫妇。乾坤乃造化之本,夫妇实人伦之原,因而拟之,何为不可?天地各卦,夫妇共卦者,周氏云:「尊天地之道,略于人事,犹如三才,天地为二,人止为一也。」此必不然。窃谓干、坤明天地初辟,至屯乃刚柔始交。故以纯阳象天,纯阴象地,则咸以明人事。人物既生,共相感应。若二气不交,则不成于相感,自然天地各一,夫妇共卦。此不言可悉,岂宜妄为异端!「咸亨利贞取女吉」者,「咸」感也。此卦明人伦之始,夫妇之义,必须男女共相感应,方成夫妇。既相感应,乃得亨通。若以邪道相通,则凶害斯及,故利在贞正。既感通以正,即是婚媾之善,故云「咸亨利贞取女吉」也。
    《彖》曰:咸,感也。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是以亨也。
    [疏]正义曰:「柔上而刚下,二气感应以相与」者,此因上下二体,释「咸亨」之义也。艮刚而兑柔,若刚自在上,柔自在下,则不相交感,无由得通。今兑柔在上而艮刚在下,是二气感应以相授与,所以为「咸亨」也。
    止而说,故「利贞」也。
    [疏]正义曰:此因二卦之义释「利贞」也。艮止而兑,说也。能自静止则不随动欲,以上行说,则不为邪谄。不失其正,所以「利贞」也。
    男下女,「取女吉」也。
    [疏]正义曰:此因二卦之象释「取女吉」之义。艮为少男而居于下,兑为少女而处于上,是男下于女也。婚姻之义,男先求女,亲迎之礼,御轮三周,皆男先下于女,然后女应于男,所以取女得吉者也。
    是以「亨,利贞」,「取女吉」也。天地感而万物化生,二气相与,乃「化生」也。
    [疏]「是以」至「化生」。○正义曰:「是以亨利贞取女吉」者,次第释讫,总举《繇》辞以结之。「天地感而万物化生」者,以下广明感之义也。天地二气,若不感应相与,则万物无由得应化而生。
    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天地万物之情,见于所感也。凡感之为道,不能感非类者也,故引取女以明同类之义也。同类而不相感应,以其各亢所处也,故女虽应男之物,必下之而后取女乃吉也。
    [疏]「圣人」至「可见矣」。○正义曰:「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者,圣人设教,感动人心,使变恶从善,然后天下和平。「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者,结叹咸道之广,大则包天地,小则该万物。感物而动,谓之情也。天地万物皆以气类共相感应,故「观其所感,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
    《象》曰:山上有泽,咸。君子以虚受人。以虚受人,物乃感应。
    [疏]「《象》曰」至「虚受人」。○正义曰:「山上有泽,咸」,泽性下流,能润于下;山体上承,能受其润。以山感泽,所以为「咸」。「君子以虚受人」者,君子法此咸卦,下山上泽,故能空虚其怀,不自有实,受纳于物,无所弃遗,以此感人,莫不皆应。
    初六:咸其拇。处咸之初,为感之始,所感在末,故有志而已。如其本实,未至伤静。
    [疏]「初六咸其拇」。○正义曰:「咸其拇」者,拇是足大指也,体之最末。初应在四,俱处卦始,为感浅末,取譬一身,在于足指而已,故曰「咸其拇」也。○注「处咸」至「伤静」。○正义曰:六二《咸》道转进,所感在腓。腓体动躁,则成往而行。今初六所感浅末,则譬如拇指,指虽小动,未移其足,以喻人心初感,始有其志。志虽小动,未甚躁求。凡吉凶悔吝,生乎动者也。以其本实未伤于静,故无吉凶悔吝之辞。
    《象》曰:「咸其拇」,志在外也。四属外也。
    [疏]正义曰:「志在外」者,外谓四也。与四相应,所感在外,处于感初,有志而已,故云「志在外也」。
    六二:咸其腓,凶。居吉。咸道转进,离拇升腓,腓体动躁者也。感物以躁,凶之道也。由躁故凶,居则吉矣。处不乘刚,故可以居而获吉。
    [疏]「六二」至「居吉」。○正义曰:腓,足之腓肠也。六二应在九五,咸道转进,离拇升腓,腓体动躁,躁以相感,凶之道也。由躁故凶,静居则吉,故曰「咸其腓凶居吉」。以不乘刚,故可以居而获吉。○注「腓体动躁」。○正义曰:王廙云:动于腓肠,斯则行矣。故言「腓体动躁」也。
    《象》曰:虽凶居吉,顺不害也。阴而为居,顺之道也。不躁而居,顺不害也。
    [疏]正义曰:「虽」者,与夺之辞。若既凶矣,何由得居而获吉?良由阴性本静。今能不躁而居,顺其本性,则不有灾害,免凶而获吉也。
    九三:咸其股,执其随,往吝。股之为物,随足者也。进不能制动,退不能静处,所感在股,「志在随人」者也。「志在随人」,所执亦以贱矣。用斯以往,吝其宜也。《象》曰:「咸其股」,亦不处也。志在随人,所执下也。
    [疏]正义曰:「咸其股亦不处也」者,非但进不能制动,退亦不能静处也。「所执下」者,既「志在随人」,是其志意所执下贱也。
    九四:贞吉,悔亡。憧憧往来,朋从尔思。处上卦之初,应下卦之始,居体之中,在股之上,二体始相交感,以通其志,心神始感者也。凡物始感而不以之于正,则至于害,故必贞然后乃吉,吉然后乃得亡其悔也。始在于感,未尽感极,不能至于无思以得其党,故有「憧憧往来」,然后「朋从其思」也。
    [疏]正义曰:「贞吉悔亡」者,九四居「上卦之初,应下卦之始,居体之中,在股之上,二体始相交感,以通其志,心神始感者也。凡物始感而不以之于正」,则害之将及矣。「故必贞然后乃吉,吉然后乃得亡其悔也」。故曰「贞吉悔亡」也。「憧憧往来,朋从尔思」者,「始在于感,未尽感极」,惟欲思运动以求相应,未能忘怀息照,任夫自然,故有「憧憧往来」,然后朋从尔之所思也。
    《象》曰:「贞吉,悔亡」,未感害也。未感于害,故可正之,得「悔亡」也。
    [疏]正义曰:「未感害」者,心神始感,未至于害,故不可不正,正而故得「悔亡」也。
    「憧憧往来」,未光大也。
    [疏]正义曰:「未光大」者,非感之极,不能无思无欲,故未光大也。
    九五:咸其脢,无悔。「脢」者,心之上,口之下,进不能大感,退亦不为无志,其志浅末,故「无悔」而已。
    [疏]「九五」至「无悔」。○正义曰:「咸其脢无悔」者,「脢」者心之上,口之下也。四已居体之中,为心神所感,五进在于四上,故所感在脢,脢已过心,故「进不能大感」,由在心上,「退亦不能无志」,志在浅末,故「无悔」而已,故曰:「咸其脢无悔」也。○注「脢者心之上口之下」。○正义曰:「脢者心之上口之下」者,子夏《易传》曰:「在脊曰脢。」马融云:「脢,背也。」郑玄云:「脢,脊肉也」。王肃云:「脢在背而夹脊。」《说文》云:「脢,背肉也。」虽诸说不同,大体皆在心上。辅嗣以四为心神,上为辅颊,五在上四之间,故直云「心之上口之下」也。明其浅于心神,厚于言语。
    《象》曰:「咸其脢」,志末也。
    [疏]正义曰:「志末也」者,末犹浅也,感以心为深,过心则谓之浅末矣。
    上六:咸其辅、颊、舌。咸道转末,故在口舌言语而已。
    [疏]正义曰:「咸其辅颊舌」者,马融云:「辅,上颔也。」「辅、颊、舌」者,言语之具。咸道转末,在于口舌言语而已,故云「咸其辅颊舌」也。
    《象》曰:「咸其辅、颊、舌」,滕口说也。「辅、颊、舌」者,所以为语之具也。「咸其辅颊舌」,则「滕口说」也。「憧憧往来」,犹未光大,况在滕口,薄可知也。
    [疏]正义曰:「滕口说也」者,旧说字作「滕」,徒登反。滕,竞与也。所竞者口,无复心实,故云「滕口说」也。郑玄又作「媵」。媵,送也。《咸》道极薄,徒送口舌言语相感而已,不复有志于其闲。王《注》义得两通,未知谁同其旨也。
    巽下震上。恒:亨,无咎,利贞。恒而亨,以济三事也。恒之为道,亨乃「无咎」也。恒通无咎,乃利正也。
    [疏]「恒亨」至「利贞」。○正义曰:恒,久也。恒久之道,所贵变通。必须变通随时,方可长久。能久能通,乃「无咎」也。恒通无咎,然后利以行正,故曰「恒亨无咎利贞」也。○注「三事」。○正义曰:褚氏云:「三事,谓无咎、利贞、利有攸往。」庄氏云:「三事者,无咎一也,利二也,贞三也。」周氏云:「三事者,一亨也,二无咎也,三利贞也。」《注》不明数,故先儒各以意说。窃谓《注》云「恒而亨以济三事」者,明用此恒亨,济彼三事,无疑「亨」字在三事之外,而此《注》云「恒字为道,亨乃无咎。恒通无咎,乃利正也」。又注《彖》曰:「道得所久,则常通无咎而利正也」。此解皆以利正相将为一事,分以为二,恐非《注》旨。验此《注》云「恒之为道,亨乃无咎」,此以「恒亨」济「无咎」也。又云:「恒通无咎,乃利正也。」此以「恒亨」济「利贞」也。下注「利有攸往」云:「各得所恒,修其常道,终则有始,往而无违,故‘利有攸往’。」此以「恒亨」济「利有攸往」也。观文验《注》,褚氏为长。
    利有攸往。各得所恒,修其常道,终则有始,往而无违,故「利有攸往」也。
    [疏]正义曰:得其常道,何往不利,故曰「利有攸往」也。
    《彖》曰:恒,久也。刚上而柔下,刚尊柔卑,得其序也。
    [疏]「《彖》曰」至「柔下」。○正义曰:「恒久也」者,释训卦名也。恒之为名,以长久为义。「刚上而柔下」者,既训「恒」为久,因名此卦得其《恒》名,所以释可久之意。此就二体以释恒也。震刚而巽柔,震则刚尊在上,巽则柔卑在下,得其顺序,所以为恒也。○注「刚尊柔卑得其序也」。○正义曰:咸明感应,故柔上而刚下,取二气相交也。恒明长久,故刚上而柔下,取尊卑得序也。
    雷风相与,长阳长阴,能相成也。
    [疏]「雷风相与」。○正义曰:此就二象释恒也。雷之与风,阴阳交感,二气相与,更互而相成,故得恒久也。○注「长阳长阴能相成也」。○正义曰:震为长男,故曰「长阳」。巽为长女,故曰「长阴」。《彖》曰:「雷风相与」,雷之与风,共相助成之义。故褚氏云「雷资风而益远,风假雷而增威」是也。今言「长阳长阴,能相成」者,因震为长男,巽为长女,遂以「长阳长阴」而名之,作文之体也。又此卦明夫妇可久之道,故以二长相成,如雷风之义也。
    巽而动。动无违也。
    [疏]正义曰:此就二卦之义,因释恒名。震动而巽顺,无有违逆,所以可恒也。
    刚柔皆应,不孤媲也。
    [疏]「刚柔皆应」。○正义曰:此就六爻释《恒》。此卦六爻刚柔皆相应和,无孤媲者,故可长久也。○注「不孤媲也」。○正义曰:媲,配也。
    恒。皆可久之道。
    [疏]正义曰:历就四义释恒名讫,故更举卦名以结之也。明上四事「皆可久之道」,故名此卦为「恒」。
    恒「亨,无咎,利贞」,久于其道也。道德所久,则常通无咎而利正也。
    [疏]正义曰:此就名释卦之德,言所以得「亨无咎利贞」者,更无别义,正以得其恒久之道,故言「久于其道也」。
    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巳也。得其所久,故不巳也。
    [疏]正义曰:将释「利有攸往」,先举天地以为证喻,言天地得其恒久之道,故久而不己也。
    「利有攸往」,终则有始也。得其常道,故终则复始,往无穷极。
    [疏]正义曰:举《经》以结成也。人用恒久之道,会于变通,故终则复始,往无穷极,同于天地之不已,所以为利也。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言各得其「所恒」,故皆能长久。
    [疏]「日月得天而能久照」至「天下化成」。○正义曰:「日月得天而能久照」者,以下广明恒义。上言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巳也,故日月得天,所以亦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者,四时更代,寒暑相变,所以能久主成万物。「圣人久于其道而天下化成」者,圣人应变随时,得其长久之道,所以能「光宅天下」,使万物从化而成也。
    观其所恒,而天地万物之情可见矣。天地万物之情,见于「所恒」也。
    [疏]正义曰:总结恒义也。
    《象》曰:雷风,恒。长阳长阴,合而相与,可久之道也。
    [疏]正义曰:雷风相与为「恒」,巳如彖释。
    君子以立不易方。得其所久,故「不易」也。
    [疏]正义曰:君子立身得其恒久之道,故不改易其方。方犹道也。
    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处恒之初,最处卦底,始求深者也。求深穷底,令物无余缊,渐以至此,物犹不堪,而况始求深者乎?以此为恒,凶正害德,无施而利也。
    [疏]「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正义曰:浚,深也。最处卦底,故曰「深」也。深恒者,以深为恒是也。施之于仁义,即不厌深,施之于正,即求物之情过深,是凶正害德,无施而利,故曰「浚恒贞凶,无攸利」也。○注「此恒之初」至「害德无施而利也」。○正义曰:处卦之初,故言始也。最在于下,故言深也。所以致凶,谓在于始而求深者也。
    《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九二:悔亡。虽失其位,恒位于中,可以消悔也。
    [疏]正义曰:失位故称「悔」,居中故「悔亡」也。
    《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疏]正义曰:「能久中」者,处恒故能久,位在于中,所以消侮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处三阳之中,居下体之上,处上体之下,上不至尊,下不至卑,中不在体,体在乎恒,而分无所定,无恒者也。德行无恒,自相违错,不可致诘,故「或承之羞」也。施德于斯,物莫之纳,鄙贱甚矣,故曰「贞吝」也。
    [疏]「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正义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者,九三居下体之上,处上体之下,虽处三阳之中,又在不中之位,上不全尊,下不全卑,执心不定,德行无恒,故曰「不恒其德」。德既无恒,自相违错,则为羞辱承之,所羞非一,故曰「或承之羞」也。处久如斯,正之所贱,故曰「贞吝」也。○注「处三阳之中」至「故曰贞吝也」。○正义曰:虽在三阳之中,非一体之中也。「不可致诘」者,诘,问也。违错处多,不足问其事理,所以明其羞辱之深,如《论语》云「于予与何诛」。
    《象》曰:「不恒其德」,无所容也。
    [疏]正义曰:「无所容」者,谓不恒之人,所往之处,皆不纳之,故「无所容」也。
    九四:田,无禽。恒于非位,虽劳无获也。
    [疏]正义曰:田者,田猎也,以譬有事也。「无禽」者,田猎不获,以喻有事无功也。「恒于非位」,故劳而无功也。
    《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疏]正义曰:有恒而失位,是「久非其位」。田猎而无所获,是「安得禽也」。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居得尊位,为恒之主,不能「制义」,而系应在二,用心专贞,从唱而已。妇人之吉,夫子之凶也。
    [疏]正义曰:「恒其德贞」者,六五系应在二,不能傍及他人,是恒常贞一其德,故曰「恒其德贞」也。「妇人吉」者,用心专贞,从唱而巳,是妇人之吉也。「夫子凶」者,夫子须制断事宜,不可专贞从唱,故曰「夫子凶」也。
    《象》曰: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夫子制义,从妇凶也。
    [疏]正义曰:「从一而终」者,谓用心贞一,从其贞一而自终也。「从妇凶」者,五与二相应,五居尊位,在震为夫,二处下体,在《巽》为妇。五系于二,故曰「从妇凶」也。
    上六:振恒,凶。夫静为躁君,安为动主。故安者上之所处也,静者可久之道也。处卦之上,居动之极,以此为恒,无施而得也。
    [疏]正义曰:「振恒凶」者,振,动也。凡处于上者,当守静以制动。今上六居恒之上,处动之极,以振为恒,所以「凶」也。
    《象》曰:「振恒」在上,大无功也。正义曰:「大无功」者,居上而以振动为恒,无施而得,故曰「大无功也」。
    艮下干上。遯:亨,小利贞。
    [疏]正义曰:「遯」亨者,遯者,隐退逃避之名。阴长之卦,小人方用,君子日消。君子当此之时,若不隐遯避世,即受其害。须遯而后得通,故曰「遯亨」。「小利贞」者,阴道初始浸长,正道亦未全灭,故曰「小利贞」。
    《彖》曰:「遯亨」,遯而亨也。遯之为义,遯乃通也。
    [疏]正义曰:「遯而亨」者,此释遯之所以得亨通之义。小人之道方长,君子非遯不通,故曰:「遯而亨也」。
    刚当位而应,与时行也。谓五也。「刚当位而应」,非否亢也。遯不否亢,能「与时行也」。
    [疏]正义曰:举九五之爻,释所以能遯而致亨之由,良由九五以刚而当其位,有应于二,非为否亢。遯不否亢,即是相时而动,所以遯而得亨,故云「刚当位而应,与时行也」。
    「小利贞」,浸而长也。阴道欲浸而长,正道亦未全灭,故「小利贞」也。
    [疏]正义曰:释「小利贞」之义。浸者渐进之名。若阴德暴进,即消正道。良由二阴渐长而正道亦未即全灭,故云「小利贞」也。
    遯之时义大矣哉!
    [疏]正义曰:叹美遯德。相时度宜,避世而遯,自非大人照几不能如此,其义甚大,故云「大矣哉」。
    《象》曰:天下有山,遯。天下有山,阴长之象。
    [疏]「《象》曰:天下有山,遯」。○正义曰:「天下有山,遯」者,山者阴类,进在天下,即是山势欲上逼于天,天性高远,不受于逼,是遯避之象,故曰「天下有山,遯」。○注「天下有山」至「之象」。○正义曰:积阳为天,积阴为地。山者,地之高峻,今上逼于天,是阴长之象。
    君子以远小人,不恶而严。
    [疏]正义曰:君子当此遯避之时,小人进长,理须远避,力不能讨,故不可为恶,复不可与之亵渎,故曰「不恶而严」。
    初六:遯尾,厉,勿用有攸往。「遯」之为义,辟内而之外者也。「尾」之为物,最在体后者也。处遯之时,不往何灾,而为「遯尾」,祸所及也。危至而后行,难可免乎?厉则「勿用有攸往」也。
    [疏]正义曰:「遯尾厉」者,为遯之尾,最在后遯者也。小人长于内,应出外以避之,而最在卦内,是遯之为后也。逃遯之世,宜速远而居先,而为「遯尾」,祸所及也,故曰「遯尾厉」也。「勿用有攸往」者,危厉既至,则当「固穷」,「危行言逊」,勿用更有所往,故曰「勿用有攸往」。
    《象》曰:「遯尾」之厉,不往何灾也。
    [疏]正义曰:「不往何灾」者,《象》释当遯之时,宜须出避。而「勿用有攸往」者,既为「遯尾」,出必见执,不如不往,不往即无灾害。「何灾」者,犹言无灾也。与何伤、何咎之义同也。
    六二:执之用黄牛之革,莫之胜说。居内处中,为遯之主,物皆遯巳,何以固之?若能执乎理中厚顺之道以固之也,则莫之胜解。
    [疏]正义曰:「执之用黄牛之革莫之胜说」者,逃遯之世,避内出外,二既处中居内,即非遯之人也。既非遯之人,便为所遯之主,物皆弃巳而遯,何以执固留之?惟有中和厚顺之道可以固而安之也。能用此道,则不能胜巳解脱而去也。黄中之色,以譬中和。牛性顺从,皮体坚厚,牛革以譬厚顺也。六三居中得位,亦是能用中和厚顺之道,故曰「执之用黄牛之革莫之胜说」也。
    《象》曰:执用黄牛,固志也。
    [疏]正义曰:「固志」者,坚固遯者之志,使不去已也。
    九三:系遯,有疾厉,畜臣妾,吉。在内近二,以阳附阴,宜遯而系,故曰「系遯」。「遯」之为义,宜远小人,以阳附阴,系于所在,不能远害,亦巳惫矣,宜其屈辱而危厉也。系于所在,「畜臣妾」可也。施于大事,凶之道也。
    [疏]正义曰:「系遯」者,九三无应于上,与二相比,以阳附阴,系意在二,处遯之世,而意有所系,故曰「系遯」。「有疾厉」者,「遯」之为义,宜远小人。既系于阴,即是「有疾惫」而致危厉,故曰「有疾厉」也。「畜臣妾吉」者,亲于所近,系在于下,施之于人,畜养臣妾则可矣,大事则凶,故曰:「畜臣妾吉。」
    《象》曰:「系遯」之厉,有疾惫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疏]正义曰:「不可大事」者,释此「系遯」之人,以「畜臣妾吉」,明其不可为大事也。
    九四:好遯,君子吉,小人否。处于外而有应于内,君子「好遯」,故能舍之,小人系恋,是以「否」也。
    [疏]正义曰:九四处在于外,而有应于内。处外即意欲远遯,应内则未能弃舍。若好遯君子,超然不顾,所以得吉。小人有所系恋,即不能遯,故曰「小人否」也。
    《象》曰:君子「好遯」,「小人否」也。音臧否之否。
    [疏]正义曰:嫌读为「圯」,故音之也。
    九五:嘉遯,贞吉。遯而得正,反制于内。小人应命,率正其志,「不恶而严」,得正之吉,遯之嘉也。
    [疏]正义曰:「嘉遯贞吉」者,嘉,美也。五居于外,得位居中,是「遯而得正」。二为已应,不敢违拒,从五之命,率正其志,「遯而得正,反制于内」,「不恶而严,得正之吉」,为遯之美,故曰「嘉遯贞吉」也。
    《象》曰:「嘉遯,贞吉」,以正志也。
    [疏]正义曰:「以正志」者,小人应命,不敢为邪,是五能正二之志,故成遯之美也。
    上九:肥遯,无不利。最处外极,无应于内,超然绝志,心无疑顾,忧患不能累,矰缴不能及,是以「肥遯无不利」也。
    [疏]「上九,肥遯无不利」。○正义曰:《子夏传》曰:「肥,饶裕也。」四、五虽在于外,皆在内有应,犹有反顾之心。惟上九最在外极,无应于内,心无疑顾,是遯之最优,故曰「肥遯」。遯而得肥,无所不利,故云「无不利」也。注「最处外极」至「无不利也」。○正义曰:矰,矢名也。郑注《周礼》「」结缴于矢谓之矰。」缴,《字林》及《说文》云:「缴,生丝缕也。」
    《象》曰:「肥遯,无不利」,无所疑也。
    干下震上。大壮:利贞。
    [疏]正义曰:大壮,卦名也。壮者,强盛之名。以阳称大,阳长既多,是大者盛壮,故曰「大壮」。「利贞」者,卦德也。群阳盛大,小道将灭,大者获正,故曰「利贞」也。
    《彖》曰:「大壮」,大者壮也。大者谓阳爻,小道将灭,大者获正,故「利贞」也。
    [疏]「《彖》曰」至「壮也」。○正义曰:「大者壮也」者,就爻释卦名。阳爻浸长,巳至于四,是大者盛壮,故曰「大者壮也」。○注「大者谓阳爻」至「利贞也」。○正义曰:释名之下,剩解利贞,成「大者」之义也。
    刚以动,故壮。「《大壮》,利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天地之情,正大而巳矣。弘正极大,则天地之情可见矣。
    [疏]正义曰:「刚以动故壮」者,就二体释卦名。干刚而震动,柔弱而动,即有退弱;刚强以动,所以成壮。「大壮利贞大者正也」者,就爻释卦德。大者获正,故得「利贞」。「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者,因大获正,遂广美正人之义。天地之道,弘正极大,故正大则见天地之情。不言万物者,壮大之名,义归天极,故不与咸、恒同也。
    《象》曰:雷在天上,大壮。刚以动也。
    [疏]正义曰:震雷为威动,干天主刚健,雷在天上,是「刚以动」,所以为「大壮」。
    君子以非礼弗履。壮而违礼则凶,凶则失壮也。故君子以「大壮」而顺体也。
    [疏]正义曰:盛极之时,好生骄溢,故于「大壮」诚以非礼勿履也。
    初九:壮于趾,征凶有孚。夫得「大壮」者,必能自终成也。未有陵犯于物而得终其壮者。在下而壮,故曰「壮于趾」也。居下而用刚壮,以斯而进,穷凶可必也,故曰「征凶有孚」。
    [疏]正义曰:「壮于趾征凶有孚」者,趾,足也。初在体下,有如趾足之象,故曰「壮于趾」也。施之于人,即是在下而用壮也。在下用壮,陵犯于物,以斯而行,凶其信矣。故曰「征凶有孚」。
    《象》曰:「壮于趾」,其孚穷也。言其信穷。
    [疏]正义曰:「其孚穷」者,释「壮于趾」者,其人信其穷凶也。
    九二:贞吉。居得中位,以阳居阴,履谦不亢,是以「贞吉」。《象》曰:「九二贞吉」,以中也。
    [疏]正义曰:以其居中履谦,行不违礼,故得正而吉也。
    九三:小人用壮,君子用罔,贞厉。羝羊触藩,羸其角。处健之极,以阳处阳,用其壮者也。故小人用之以为壮,君子用之以为罗己者也。贞厉以壮,虽复羝羊,以之触藩,能无羸乎?
    [疏]「九三小人用」至「羸其角」。○正义曰:罔,罗罔也。羝羊,羖羊也。藩,藩篱也。羸,拘累缠绕也。九三处《干》之上,是「健之极」也。又「以阳居阳」,是健而不谦也。健而不谦,必用其壮也。小人当此,不知恐惧,即用以为壮盛,故曰「小人用壮」。君子当此即虑危难,用之以为罗罔于巳,故曰「君子用罔」。以壮为正,其正必危,故云「贞厉」也。以此为正,状似「羝羊触藩」也。必拘羸其角矣。
    《象》曰:「小人用壮」,君子罔也。
    [疏]正义曰:言小人用以为壮者,即是君子所以为罗罔也。
    九四:贞吉,悔亡。藩决不羸。壮于大舆之輹。下刚而进,将有忧虞。而以阳处阴,行不违谦,不失其壮,故得「贞吉」而「悔亡」也。巳得其壮,而上阴不罔巳路,故「藩决不决」也。「壮于大舆之輹」,无有能说其輹者,可以「往」也。
    [疏]正义曰:「大舆」者,大车也。「下刚而进,将有忧虞」。而九四「以阳处阴,行不违谦」,居谦即「不失其壮」,故得正吉,而「悔亡」也。故云「贞吉悔亡」。九三以壮健不谦,即被「羸其角」。九四以谦而进,谓之上行。阴爻「不罔巳路,故藩决不羸也」。「壮于大舆之輹」者,言四乘车而进,其輹壮大无有能脱之者,故曰「藩决不羸,壮于大舆之輹」也。
    《象》曰:「藩决不羸」,尚往也。
    [疏]正义曰:「尚往」者,尚,庶几也。言已不失其壮,庶几可以往也。
    六五:丧羊于易,无悔。居于大壮,以阳处阳,犹不免咎,而况以阴处阳,以柔乘刚者乎?羊,壮也。必丧其羊,失其所居也。能丧壮于易,不于险难,故得「无悔」。二履贞吉,能干其任,而已委焉,则得「无悔」。委之则难不至,居之则敌寇来,故曰「丧羊于易」。
    [疏]「六五,丧羊于易,无悔」。○正义曰:「丧羊于易无悔」者,羊,壮也。居大壮之时,「以阳处阳,犹不免咎,而况以阴处阳,以柔乘刚者乎」?违谦越礼,必丧其壮。群阳方进,势不可止。若于平易之时,逆舍其壮,委身任二,不为违拒,亦刚所不害,不害即无悔矣,故曰「丧羊于易无悔」也。○注「居于大壮」至「丧羊于易」。○正义曰:羊,刚狠之物,故以譬壮。云「必丧其羊失其所居」者,言违谦越礼,理势必然。云「能丧壮于易不于险难」者,二虽应已,刚长则侵,阴为已寇难,必丧其壮,当在于平易寇难未来之时,勿于险难敌寇既来之日。良由居之有必丧之理,故戒其预防。而庄氏云:「《经》止一言丧羊,而《注》为两处分用。初云‘必丧其羊,失其所居’,是自然应失。后云‘能丧壮于易,不于险难’,故得无咎。自能丧其羊,二理自为矛盾。」窃谓庄氏此言,全不识《注》意。
    《象》曰:「丧羊于易」,位不当也。
    [疏]正义曰:「位不当」者,正由处不当位,故须舍其壮也。
    上六:羝羊触藩,不能退,不能遂。无攸利,艰则吉。有应于三,故「不能退」。惧于刚长,故「不能遂」。持疑犹豫,志无所定,以斯决事,未见所利。虽处刚长,刚不害正。苟定其分,固志在一,以斯自处,则忧患消亡,故曰「艰则吉」也。
    [疏]「上六羝羊触藩」至「艰则吉」。○正义曰:「退」谓退避。「遂」谓进往。有应于三,疑之不巳,故不能退避。然惧于刚长,故不能遂往,故云「羝羊触藩不能退不能遂」也。「无攸利」者,持疑犹豫,不能自决,以此处事,未见其利,故曰「无攸利」也。「艰则吉」者,虽处刚长,刚不害正。但艰固其志,不舍于三,即得吉,故曰「艰则吉」也。
    《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详也。「艰则吉」,咎不长也。
    [疏]正义曰:「不详也」者,祥者善也。进退不定,非为善也,故云「不祥也」。「咎不长也」者,能艰固其志,即忧患消亡,其咎不长,释所以得吉也。
    坤下离上。晋: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
    [疏]正义曰:「晋」者,卦名也。「晋」之为义,进长之名。此卦明臣之升进,故谓之「晋」。「康」者,美之名也。「侯」谓升进之臣也。臣既柔进,天子美之,赐以车马,蕃多而众庶,故曰「康侯用锡马蕃庶」也。「昼日三接」者,言非惟蒙赐蕃多,又被亲宠频数,一昼之间,三度接见也。
    《彖》曰:晋,进也。明出地上,顺而丽乎大明,柔进而上行。凡言「上行」者,所以在贵也。
    [疏]「《彖》曰晋进也」至「进而上行」。○正义曰:「晋,进也」者,以今释古,古之「晋」字,即以进长为义,恐后世不晓,故以「进」释之。「明出地上」者,此就二体释得「晋」名。离上坤下,故言「明出地上」。明既出地,渐就进长,所以为「晋」。「顺而丽乎大明柔进而上行」者,此就二体之义及六五之爻,释「康侯用锡马」巳下也。「坤」,顺也;「离」,丽也。又为明坤能顺从而丽着于大明,六五以柔而进,上行贵位,顺而着明臣之美道也。「柔进而上行」,君上所与也,故得厚赐而被亲宠也。
    是以「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也。康,美之名也。顺以着明,臣之道也。「柔进而上行」,物所与也。故得锡马而蕃庶。以「讼受服」,则「终朝三褫」。柔进受宠,则「一昼三接」也。
    [疏]「是以康侯」至「三接也」。○正义曰:释讫举《经》以结君宠之意也。○注「康美之名也」至「一昼三接也」。○正义曰:举此对释者,盖讼言终朝,晋言一昼,俱不尽一日,明黜陟之速,所以示惩劝也。
    《象》曰:「明出地上」,晋。君子以自昭明德。以顺着明,自显之道。
    [疏]「《象》曰」至「以昭明德」。○正义曰:「自昭明德」者,昭亦明也,谓自显明其德也。周氏等为「照」以为自照己身。《老子》曰:「自知者明。」用明以自照为明德。案:王《注》此云:「以顺着明自显之道。」又此卦与明夷正反。《明夷•象》云:「君子以莅众用晦而明。」王注彼云:「莅众显明,蔽伪百姓。」「藏明于内,乃得明也。」准此二注,明王之《注》意以此为自显明德。昭字宜为昭,之遥反。周氏等为照,之召反,非《注》旨也。
    初六:晋如、摧如,贞吉。罔孚,裕,无咎。处顺之初,应明之始,明顺之德,于斯将隆。进明退顺,不失其正,故曰「晋如、摧如、贞吉」也。处卦之始,功业未着,物未之信,故曰「罔孚」。方践卦始,未至履位,以此为足,自丧其长者也。故必「裕」之,然后「无咎」。
    [疏]「初六晋如摧如」至「无咎」。○正义曰:「晋如摧如贞吉」者,何氏云:「摧,退也。裕,宽也。如,辞也。」初六处顺之初,「应明之始,明顺之德,于斯将隆」,进则之明,退则居顺,进之与退,不失其正,故曰「晋如摧如贞吉」也。「罔孚」者,处卦之始,功业未着,未为人所信服,故曰「罔孚」。「裕无咎」者,裕,宽也。「方践卦始,未至履位」,不可自以为足也,若以此为足,是「自丧其长」也。故必宜宽裕其德,使功业弘广,然后「无咎」,故曰「裕无咎」也。
    《象》曰:「晋如摧如」,独行正也。「裕无咎」,未受命也。未得履位,「未受命也」。
    [疏]「《象》曰「至」未受命也」。○正义曰:「独行正」者,独犹专也,言进与退,专行其正也。「裕无咎未受命也」者,进之初,未得履位,未受锡命,故宜宽裕进德,乃得「无咎」。
    六二:晋如,愁如,贞吉。受兹介福,于其王母。进而无应,其德不昭,故曰「晋如愁如」。居中得位,履顺而正,不以无应而回其志,处晦能致其诚者也。修德以斯,闻乎幽昧,得正之吉也,故曰「贞吉」。「母」者,处内而成德者也。「鸣鹤在阴」,则「其子和」,之立诚于闇,闇亦应之,故其初「愁如」。履贞不回,则乃受兹大福于其王母也。
    [疏]「六二晋如愁如」至「于其王母」。○正义曰:「晋如愁如」者,六二进而无应于上,其德不见昭明,故曰「进如愁如」,忧其不昭也。「贞吉」者,然履顺居于中正,不以无应而不修其德,正而获吉,故曰「贞吉」也。「受兹介福于其王母」者,介者,大也。母者,处内而成德者也。初虽「愁如」,但守正不改,终能受此大福于其所修,故曰「受兹介福于其王母」。○注「进而无应」至「于其王母也」。○正义曰:「鸣鹤在阴」,则「其子和之」者,此王用《中孚》九二爻辞也。
    《象》曰:「受兹介福」,以中正也。
    六三:众允,悔亡。处非其位,悔也。志在上行,与众同信,顺而丽明,故得「悔亡」也。
    [疏]正义曰:六三处非其位,有悔也。「志在上行,与众同信,顺而丽明,故得其悔亡」。
    《象》曰:「众允」之,志上行也。
    [疏]正义曰:居晋之时,众皆欲进,巳应于上,志在上行,故能与众同信也。
    九四:晋如鼫鼠,贞厉。履非其位,上承于五,下据三阴,履非其位。又负且乘,无业可安,志无所据,以斯为进,正之危也。进如鼫鼠,无所守也。
    [疏]「九四晋如鼫鼠,贞厉」。○正义曰:「晋如鼫鼠」者,鼫鼠有五能而不成伎之虫也。九四履非其位,上承于五,下据三阴,上不许其承,下不许其据,以斯为进,无业可安,无据可守,事同鼫鼠,无所成功也。以斯为进,正之危也,故曰「晋如鼫鼠,贞厉」也。○注「履非其位」至「无所守也」。○正义曰:「晋如鼫鼠无所守也」者,蔡邕《劝学篇》云:「鼫鼠五能不成一伎术。」《注》曰:「能飞不能过屋,能绿不能穷木,能游不能度谷,能穴不能掩身,能走不能先人。」《本草经》云:「蝼蛄一名鼫鼠」,谓此也。郑引《诗》云:「硕鼠硕鼠,无食我黍。」谓大鼠也。陆机以为「雀鼠」。案:王以为「无所守」,盖五伎者当之。
    《象》曰:「鼫鼠贞厉」,位不当也。
    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无不利。柔得尊位,阴为明主,能不用察,不代下任也。故虽不当位,能消其悔。「失得勿恤」,各有其司,术斯以往,「无不利」也。
    [疏]「《象》曰鼫鼠」至「无不利」。○正义曰:「悔亡失得勿恤往吉无不利」者,居不当位,悔也。「柔得尊位,阴为明主」,能不自用其明,以事委任于下,故得「悔亡」。既以事任下,委物责成,失之与得,不须忧恤,故曰「失得勿恤」也。能用此道,所往皆吉而无不利,故曰「往吉无不利」也。
    《象》曰「失得勿恤」,往有庆也。
    [疏]正义曰:「有庆」者,委任得人,非惟自得无忧,亦将人所庆说,故曰「有庆」也。
    上九:晋其角,维用伐邑。厉吉无咎,贞吝。处进之极,过明之中,明将夷焉,巳在乎角,在犹进之,非亢如何?失夫道化无为之事,必须攻伐,然后服邑,危乃得吉,吉乃无咎。用斯为正,亦以贱矣。
    [疏]「上九,晋其角」至「贞吝」。○正义曰:「晋其角」者,西南隅也。上九处晋之极,过明之中,其犹日过于中,巳在于角而犹进之,故曰「进其角」也。「维用伐邑」者,在角犹进,过亢不巳,不能端拱无为,使物自服,必须攻伐其邑,然后服之,故云「维用伐邑」也。「厉吉无咎贞吝」者,兵者凶器,伐而服之,是危乃得吉,吉乃无咎,故曰「厉吉无咎」。以此为正,亦以贱矣,故曰「贞吝」也。
    《象》曰:「维用伐邑」,道未光也。
    [疏]正义曰:「道未光也」者,用伐乃服,虽得之,其道未光大也。
    离下坤上。明夷:利艰贞。
    [疏]正义曰:「明夷」,卦名。夷者,伤也。此卦日入地中,明夷之象。施之于人事,闇主在上,明臣在下,不敢显其明智,亦明夷之义也。时虽至闇,不可随世倾邪,故宜艰难坚固,守其贞正之德。故明夷之世,利在艰贞。
    《彖》曰:明入地中,明夷。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利艰贞」,晦其明也。内难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
    [疏]「《彖》曰明入地中」至「箕子以之」。正义曰:「明入地中明夷」者,此就二象以释卦名,故此及《晋卦》皆《彖》、《象》同辞也。「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者,既释明夷之义,又须出能用「明夷」之人,内怀文明之德,抚教六州,外执柔顺之能,三分事纣,以此蒙犯大难,身得保全,惟文王能用之,故云「文王以之」。「利艰贞晦其明也」者,此又就二体释卦之德。明在地中,是」晦其明「也。既处「明夷」之世,外晦其明,恐陷于邪道,故利在艰固其贞,不失其正,言所以「利艰贞」者,用「晦其明」也。「内难而能正其志箕子以之」者,既「释艰贞」之义,又须出能用艰贞之人,内有险难,殷祚将倾,而能自正其志,不为而邪干,惟箕子能用之,故云:「箕子以之」。
    《象》曰:「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莅众,莅众显明,蔽伪百姓者也。故以蒙养正,以「明夷」莅众。
    [疏]「《象》曰」至「君子以莅众」。正义曰:「莅众显明,蔽伪百姓者也。所以君子能用此「明夷」之道,以临于众,冕旒垂目,黈纩塞耳,无为清静,民化不欺。若运其聪明,显其智慧,民即逃其密网,奸诈愈生,岂非藏明用晦,反得其明也?故曰「君子以莅众,用晦而明」也。
    用晦而明。藏明于内,乃得明也。显明于外,巧所辟也。
    初九:明夷于飞,垂其翼。君子子行,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明夷之主,在于上六。上六为至闇者也。初处卦之始,最远于难也。远难过甚,「明夷」远遯,绝迹匿形,不由轨路,故曰「明夷于飞」。怀惧而行,行不敢显,故曰「垂其翼」也。尚义而行,故曰「君子于行」也。志急于行,饥不遑食,故曰「三日不食」也。殊类过甚,以斯适人,人心疑之,故曰「有攸往,主人有言」。
    [疏]「初九明夷于飞」至「主人有言」。○正义曰:「明夷于飞」者,明夷是至闇之卦。上六既居上极,为明夷之主。云「飞」者,借飞鸟为喻,如鸟飞翔也。初九处于卦始,去上六最远,是最远于难。「远难过甚,明夷远遯,绝迹匿形,不由轨路」,高飞而去,故曰「明夷于飞」也。「垂其翼」者,飞不敢显,故曰「垂其翼」也。「君子于行三日不食」者,「尚义而行」,故云「君子于行」。「志急于行,饥不遑食」,故曰「三日不食」。「有攸往,主人有言」者,「殊类过甚,以此适人」,人必疑怪而有言,故曰「有攸往,主人有言」。
    《象》曰:「君子于行」,义不食也。
    [疏]正义曰:「义不食也」者,君子逃难惟速,故义不求食也。
    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马壮,吉。「夷于左股」,是行不能壮也。以柔居中,用夷其明,进不殊类,退不近难,不见疑惮,「顺以则」也,故可用拯马而壮吉也。不垂其翼,然后乃免也。
    [疏]正义曰:「明夷夷于左股」者,左股被伤,行不能壮。六二「以柔居中,用夷其明」,不行刚壮之事者也,故曰「明夷夷于左股」。庄氏云:「言左者,取其伤小。」则比夷右未为切也。「夷于左股」,明避难不壮,不为闇主所疑,犹得处位,不至怀惧而行,然后徐徐用马,以自拯济而获其壮吉也,故曰「用拯马壮吉」也。
    《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则也。顺之以则,故不见疑。
    [疏]正义曰:「顺以则也」者,言顺闇主之则,不同初九,殊类过甚,故不为闇主所疑,故得拯马之吉也。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贞。处下体之上,居文明之极,上为至晦,入地之物也。故夷其明,以获南狩,得大首也。「南狩」者,发其明也。既诛其主,将正其民。民之迷也,其日固巳久矣。化宜以渐,不可速正,故曰「不可疾贞」。
    [疏]「九三明夷于南狩」至「不可疾贞」。○正义曰:南方,文明之所。狩者,征伐之类。「大首」谓闇君。「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者,初藏明而往,讬狩而行,至南方而发其明也。九三应于上六,是明夷之臣发明以征闇君,而得其「大首」,故曰「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也。「不可疾贞」者,既诛其主,将正其民,民迷日久,不可卒正,宜化之以渐,故曰「不可疾贞」。
    《象》曰:「南狩」之志,乃得大也。去闇主也。
    [疏]正义曰:志欲除闇,乃得「大首」,是其志大得也。
    六四: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于出门庭。左者,取其顺也。入于左腹,得其心意,故虽近不危。随时辟难,门庭而巳,能不逆忤也。
    [疏]正义曰:「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者,凡右为用事也。从其左不从其右,是卑顺不逆也。「腹」者,事情之地。六四体柔处坤,与上六相近,是能执卑顺「入于左腹」,获明夷之心意也。「于出门庭」者,既得其意,虽近不危,随时避难,门庭而巳,故曰「于出门庭」。
    《象》曰:「入于左腹」,获心意也。
    [疏]正义曰:「获心意」者,心有所存,既不逆忤,能顺其正,故曰「获心意」也。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贞。最近于晦,与难为比,险莫如兹。而在斯中,犹闇不能没,明不可息,正不忧危,故「利贞」也。
    [疏]正义曰:「箕子之明夷」者,六五最比闇君,似箕子之近殷纣,故曰「箕子之明夷」也。「利贞」者,箕子执志不回,「闇不能没,明不可息,正不忧危」,故曰「利贞」。
    《象》曰:箕子之贞,明不可息也。
    [疏]正义曰:「明不可息也」者,息,灭也。《象》称「明不可灭」者,明箕子能保其贞,卒以全身,为武王师也。
    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后入于地。处明夷之极,是至晦者也。本其初也,在乎光照,转至于晦,遂入于地。
    [疏]正义曰:「不明晦」者,上六居明夷之极,是至闇之主,故曰「不明而晦」,「本其初也」。其意在于光照四国,其后由乎无不明,「遂入于地」,谓见诛灭也。
    《象》曰:「初登于天」,照四国也。后入于地,失则也。
    [疏]正义曰:「失则」者,由失法则,故诛灭也。
    离下巽上。家人:利女贞。家人之义,各自修一家之道,不能知家外他人之事也。统而论之,非元亨利君子之贞,故「利女贞」。其正在家内而巳。
    [疏]正义曰:「家人」者,卦名也。明家内之道,正一家之人,故谓之「家人」。「利女贞」者,既修家内之道,不能知家外他人之事。统而论之,非君子丈夫之正,故但言「利女贞」。
    《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内,谓二也。男正位乎外。谓五也。家人之义,以内为本,故先说女也。
    [疏]「《彖》曰」至「男正位乎外」。○正义曰:此因二、五得正以释「家人」之义,并明女贞之旨。家人之道,必须女主于内,男主于外,然后家道乃立。今此卦六二柔而得位,是女正位乎内也。九五刚而得位,是男正位乎外也。家人「以内为本,故先说女也」。
    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
    [疏]「男女正」至「天下定矣」。○正义曰:「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者,因正位之言,广明家人之义乃道均二仪,故曰「天地之大义也」。「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者,上明义均天地,此又言道齐邦国。父母一家之主,家人尊事,同于国有严君,故曰「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者,此叹美正家之功,可以定于天下,申成道齐邦国。既家有严君,即父不失父道,乃至妇不失妇道,尊卑有序,上下不失,而后为家道之正。各正其家,无家不正,即天下之治定矣。
    《象》曰:风自火出,家人。由内以相成炽也。
    [疏]正义曰:巽在离外,是风从火出。火出之初,因风方炽。火既炎盛,还复生风。内外相成,有似家人之义。故曰「风自火出家人」也。
    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家人之道,修于近小而不妄也。故君子以言必有物而口无择言,行必有恒而身无择行。
    [疏]正义曰:物,事也。言必有事,即口无择言。行必有常,即身无择行。正家之义,修于近小。言之与行,君子枢机。出身加人,发迩化远,故举言行以为之诫。言既称物,而行称「恒」者,发言立行,皆须合于可常之事,互而相足也。
    初九:闲有家,悔亡。凡教在初而法在始,家渎而后严之,志变而后治之,则「悔」矣。处家人之初,为家人之始,故宜必以「闲有家」,然后「悔亡」也。
    [疏]正义曰:治家之道,在初即须严正,立法防闲。若黩乱之后,方始治之,即有悔矣。初九处家人之初,能防闲有家,乃得「悔亡」,故曰「闲有家,悔亡」也。
    《象》曰:「闲有家」,志未变也。
    [疏]正义曰:「志未变也」者,释在初防闲之义。所以在初防闲其家者,家人志未变黩也。
    六二:无攸遂,在中馈,贞吉。居内处中,履得其位,以阴应阳,尽妇人之正,义无所必,遂职乎「中馈」,巽顺而巳,是以「贞吉」也。
    [疏]正义曰:六二履中居位,以阴应阳,尽妇人之义也。妇人之道,巽顺为常,无所必遂。其所职主,在于家中馈食供祭而已,得妇人之正吉,故曰「无攸遂在中馈贞吉」也。
    《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巽也。
    [疏]正义曰:举爻位也。言「吉」者,明其以柔居中而得正位,故能顺以巽而获吉也。
    九三:家人嗃嗃,悔厉,吉。妇子嘻嘻,终吝。以阳处阳,刚严者也。处下体之极,为一家之长者也。行与其慢,宁过乎恭;家与其渎,宁过乎严。是以家人虽「嗃嗃悔厉」,犹得其道。「妇子嘻嘻」,乃失其节也。
    [疏]正义曰:「嗃嗃」,严酷之意也。「嘻嘻」,喜笑之貌也。九三处下体之上,为一家之主,以阳处阳,行刚严之政,故「家人嗃嗃」。虽复嗃嗃伤猛,悔其酷厉,犹保其吉,故曰「悔厉吉」。若纵其妇子慢黩嘻嘻,喜笑而无节,则终有恨辱,故曰「妇子嘻嘻终吝」也。
    《象》曰:「家人嗃嗃」,未失也。「妇子嘻嘻」,失家节也。
    [疏]正义曰:「未失也」者,初虽悔厉,似失于猛,终无慢黩,故曰:「未失也」。「失家节」者,若纵其嘻嘻,初虽欢乐,终失家节也。
    六四:富家,大吉。能以其富顺而处位,故「大吉」也。若但能富其家,何足为大吉无体柔居巽,履得其位,明于家道,以近至尊,能富其家也。
    [疏]正义曰:富谓禄位昌盛也。六四体柔处巽,得位承五,能富其家者也。由其体巽承尊,长保禄位,吉之大者也,故曰「富家大吉」。
    《象》曰:「富家,大吉」,顺在位也。
    [疏]正义曰:「顺在位」者,所以致大吉,由顺承于君而在臣位,故不见黜夺也。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假,至也。履正而应,处尊体巽,王至斯道,以有其家者也。居于尊位,而明于家道,则下莫不化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六亲和睦交相爱乐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故「王假有家」,则勿恤而吉。
    [疏]正义曰:「王假有家」者,假,至也。九五履正而应,处尊体巽,是能以尊贵巽接于物,王至此道,以有其家,故曰「王假有家」也。「勿恤吉」者,居于尊位而明于家道,则在下莫不化之矣,不须忧恤而得吉也,故曰「勿恤吉」也。
    《象》曰:「王假有家」,交相爱也。
    [疏]正义曰:「交相爱也」者,王既明于家道,天下化之,「六亲和睦,交相爱乐」也。
    上九:有孚,威如,终吉。处家人之终,居家道之成,「刑于寡妻」,以着于外者也,故曰「有孚」。凡物以猛为本者则患在寡恩,以爱为本者则患在寡威,故家人之道尚威严也。家道可终,唯信与威。身得威敬,人亦如之。反之于身,则知施于人也。
    [疏]正义曰:上九处家人之终,家道大成,「刑于寡妻」,以着于外,信行天下,故曰「有孚」也。威被海内,故曰「威如」。威、信并立,上得终于家道,而吉从之,故曰「有孚威如终吉」也。
    《象》曰:「威如」之吉,反身之谓也。
    [疏]正义曰:「反身之谓」者,身得人敬则敬于人,明知身敬于人人亦敬已,反之于身则知施之于人,故曰「反身之谓」也。
    兑下离上。睽:小事吉,
    [疏]正义曰:「睽」者,乖异之名,物情乖异,不可大事。大事谓与役动众,必须大同之世,方可为之。小事谓饮食衣服,不待众力,虽乖而可,故曰「小事吉」也。
    《彖》曰:睽,火动而上,泽动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说而丽乎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小事吉」。事皆相违,害之道也,何由得小事吉?以有此三德也。
    [疏]「《彖》曰睽动而上」至「小事吉」。○正义曰:「睽,火动而上,泽动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者,此就二体释卦名为「睽」之义,同而异者也。水火二物,共成烹饪,理应相济。今火在上而炎上,泽居下而润下,无相成之道,所以为乖。中少二女共居一家,理应同志,各自出适,志不同行,所以为异也。「说而丽乎明,柔进而上行,得中而应乎刚,是以小事吉」者,此就二体及六五有应,释所以小事得吉。「说而丽乎明」,不为邪僻。「柔进而上行」,所之在贵。「得中而应乎刚」,非为全弱。虽在乖违之时,卦爻有此三德,故可以行小事而获吉也。
    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万物睽而其事类也。睽之时用大矣哉!睽离之时,非小人之所能用也。
    [疏]「天地睽而其事同也」至「时用大矣哉!」○正义曰:「天地睽而其事同」,此以下历就天地男女万物,广明睽义体乖而用合也。天高地卑,其体悬隔,是「天地睽」也。而生成品物,其事则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者,男外女内,分位有别,是男女睽也。而成家理事,其志则通也。万物殊形,各自为象,是「万物睽」也。而均于生长,其事即类,故曰「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万物睽而其事类也。睽之时用大矣哉!」既明睽理合同之大,又叹能用睽之人,其德不小,睽离之时,能建其用使合其通理,非大德之人,则不可也,故曰「睽之时用大矣哉」也。
    《象》曰:上火下泽,睽。君子以同而异。同于通理,异于职事。
    [疏]正义曰:「上火下泽睽」者,动而相背,所以为「睽」也。「君子以同而异」者,佐王治民,其意则同;各有司存,职掌则异,故曰「君子以同而异」也。
    初九:悔亡。丧马,勿逐,自复。见恶人,无咎。处睽之初,居下体之下,无应独立,悔也。与四合志,故得「悔亡」。马者,必显之物。处物之始,乖而丧其马,物莫能同,其私必相显也,故「勿逐」而「自复」也。时方乖离,而位乎穷下,上无应可援,下无权可恃,显德自异,为恶所害,故「见恶人」乃得免咎也。
    [疏]「初九,悔亡,丧马勿逐自复,见恶人无咎」。○正义曰:「悔亡」者,初九处睽离之初,「居下体之下,无应独立」,所以悔也。四亦处下,无应独立,不乖于己,与己合志,故得「悔亡」。「丧马勿逐自复」者,时方睽离,触目乖阻。马之为物,难可隐藏,时或失之,不相容隐,不须寻求,势必「自复」,故曰「丧马勿逐自复」也。「见恶人无咎」者,处于穷下,上无其应,无应则无以为援,穷下则无权可恃。若标显自异,不能和光同尘,则必为恶人所害,故曰「见恶人无咎」。「见」,谓逊接之也。
    《象》曰:「见恶人」,以辟咎也。
    [疏]「《象》曰见恶人以辟咎也」。○正义曰:「以辟咎也」者,恶人不应与之相见,而逊接之者,以「辟咎」也。
    九二:遇主于巷,无咎。处睽失位,将无所安。然五亦失位,俱求其党,出门同趣,不期而遇,故曰「遇主于巷」也。处睽得援,虽失其位,未失道也。
    [疏]「九二,遇主于巷,无咎」。○正义曰:九二处睽之时而失其位,将无所安。五亦失位,与己同党,同趣相求,不假远涉而自相遇,适在于巷。言遇之不远,故曰:「遇主于巷」。「主」谓五也。处睽得援,咎悔可亡,故「无咎」也。
    《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疏]正义曰:「未失道」者,既遇其主,虽失其位,亦「未失道也」。
    六三:见舆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无初有终。凡物近而不相得,则凶。处睽之时,履非其位,以阴居阳,以柔乘刚,志在于上,而不和于四,二应于五,则近而不相比,故「见舆曳」。「舆曳」者,履非其位,失所载也。「其牛掣」者,滞隔所在,不获进也。「其人天且劓」者,四从上取,二从下取,而应在上九,执志不回。初虽受困,终获刚助。
    [疏]「六三见舆曳其牛」至「无初有终」。○正义曰:「见舆曳其牛掣」者,处睽之时,履非其位,以阴居阳,以柔乘刚,志在上九,不与四合。二自应五,又与巳乖。欲载,其舆被曳,失巳所载也。欲进,其牛被牵,滞隔所在,不能得进也。故曰「见舆曳其牛掣」也。「其人天且劓,无初有终」者,黥额为天,截鼻为劓。既处二四之间,皆不相得,其为人也,四从上刑之,故黥其额,二从下刑之,又截其鼻,故曰「其人天且劓,「而应在上九,执志不回,初虽受困,终获刚助」,故曰「无初有终」。
    《象》曰:「见舆曳」,位不当也。「无初有终」,遇刚也。
    [疏]「《象》曰」至「有终遇刚也」。○正义曰:「位不当」者,由位不当,故舆被曳。「遇刚」者,由遇上九之刚,所以「有终」也。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厉,无咎。无应独处,五自应二,三与己睽,故曰「睽孤」也。初亦无应特立。处睽之时,俱在独立,同处体下,同志者也。而巳失位,比于三五,皆与巳乖,处无所安,故求其畴类而自讬焉,故曰「遇元夫」也。同志相得而无疑焉,故曰「交孚」也。虽在乖隔,志故得行,故虽危无咎。
    [疏]「九四」至「交孚厉无咎」。○正义曰:「元夫」谓初九也。处于卦始,故云「元」也。初、四俱阳而言「夫」者,盖是丈夫之夫,非夫妇之夫也。
    《象》曰:「交孚」、「无咎」,志行也。
    六五:悔亡。厥宗噬肤,往,何咎?非位,悔也,有应故悔亡。「厥宗」,谓二也。「噬肤」者,啮柔也。三虽比二,二之所噬,非妨巳应者也。以斯而往,何咎之有?往必合也。
    [疏]「六五悔亡」至「往何咎」。○正义曰:「悔亡」者,失位,悔也,「有应故悔亡」也。「厥宗噬肤,往何咎」者,宗,主也,谓二也。「噬肤」谓噬三也。三虽隔二,二之所噬,故曰「厥宗噬肤」也。三是阴爻,故以「肤」为譬,言柔脆也。二既噬三即五,可以往而「无咎」矣,故曰「往无咎」。
    《象》曰「厥宗噬肤」,往有庆也。
    [疏]「《象》曰」至「往有庆也」。○正义曰:「往有庆也」者,有庆之言,善功被物,为物所赖也。五虽居尊而不当位,与二合德,乃为物所赖,故曰「往有庆也」。
    上九:睽孤。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处睽之极,睽道未通,故曰「睽孤」。巳居炎极,三处泽盛,睽之极也。以文明之极,而观至秽之物,「睽」之甚也。豕失负涂,秽莫过焉。至「睽」将合,至殊将通,恢诡谲怪,道将为一。未至于洽,先见殊怪,故「见豕负涂」,甚可秽也。见鬼盈车,吁可怪也。「先张之弧」,将攻害也。「后说之弧」,睽怪通也。四剠其应,故为寇也。「睽」志将通,「匪寇婚媾」,往不失时,睽疑亡也。贵于遇雨,和阴阳也。阴阳既和,「群疑亡」也。
    [疏]「上九睽孤见豕」至「遇雨则吉」。正义曰:「睽孤」者,处睽之极,「睽」道未通,故曰「睽孤」也。「见豕负涂」者,火动而上,泽动而下,「已居炎极,三处泽盛,睽之极也」。离为文明,泽是卑秽,以文明之极而观至秽之物,事同豕而负涂泥,秽莫斯甚矣,故曰「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者,鬼魅盈车,怪异之甚也。至「睽」将合,至殊将通,未至于治,先见殊怪,故又见「载鬼一车」。载鬼不言「见」者,为豕上有「见」字也。见怪若斯,惧来害己,故「先张之弧」,将攻害也。物极则反,「睽」极则通,故「后说之弧」,不复攻也。「匪寇婚媾」者,「四剠其应」,故谓四为寇。「睽」志既通,匪能为寇,乃得与二为婚媾矣,故曰「匪寇婚媾」也。「往遇雨则吉」者,雨者,阴阳交和之道也。众异并消,无复疑阻,往得和合,则吉从之,故曰「往遇雨则吉」。○注「处睽之极」至「群疑亡也」。○正义曰:「恢诡谲怪道将为一」者,《庄子内篇•齐物论》曰:「无物不然,无物不可。故为举筳与楹,厉与西施,恢诡谲怪,道通为一。」郭象注云:「夫筳横而楹纵,厉丑而西施好,所谓齐者,岂必齐形状,同规矩哉!举纵横好丑,恢诡谲怪,各然其所然,各可其所可,即形虽万殊,而性本得同,故曰‘道通为一’也。」庄子所言以明齐物,故举恢诡谲怪至异之物,道通为一,得性则同。王辅嗣用此文而改「通」为「将」字者,明物极则反,睽极则通,有似引诗断章,不必与本义同也。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疏]正义曰:「群疑亡也」者,往与三合,如雨之和。向之见豕、见鬼、张弧之疑并消释矣,故曰「群疑亡也」。
    艮下坎上。蹇:利西南,不利东北。西南,地也,东北,山也。以难之平则难解,以难之山则道穷。
    [疏]正义曰:「蹇」,难也。有险在前,畏而不进,故称为「蹇」。西南险位,平易之方。东北险位,阻碍之所。世道多难,率物以适平易,则蹇难可解。若入于险阻,则弥加拥塞。去就之宜,理须如此,故曰「蹇,利西南不利东北」也。
    利见大人。往则济也。
    [疏]正义曰:能济众难,惟有大德之人,故曰「利见大人」,
    贞吉。爻皆当位,各履其正,居难履正,正邦之道也。正道未否,难由正济,故「贞吉」也。遇难失正,吉可得乎?
    [疏]正义曰:居难之时,若不守正而行其邪道,虽见大人,亦不得吉,故曰「贞吉」也。
    《彖》曰:蹇,难也,险在前也。见险而能止,知矣哉!蹇「利西南」,往得中也。「不利东北」,其道穷也。「利见大人」,往有功也。当位「贞吉」,以正邦也。《蹇》之时用大矣哉!蹇难之时,非小人之所能用也。
    [疏]「《彖》曰」至「大矣哉」。○正义曰:「蹇,难也,险在前也。见险而能止,知矣哉」者,释卦名也。蹇者,有难而不进,能止而不犯,故就二体,有险有止,以释蹇名。坎在其外,是「险在前也」。有险在前,所以为难。若冒险而行,或罹其害。艮居其内,止而不往,相时而动,非知不能,故曰「见险而能止,知矣哉」也。「蹇利西南往得中也」者,之于平易,救难之理,故云「往得中」也。「不利东北其道穷」者,之于险阻,更益其难,其道弥穷,故曰「其道穷」也。「利见大人往有功也」者,往见大人必能除难,故曰「往有功」也。「当位贞吉,以正邦也」者,二、三、四、五爻皆当位,所以得正而吉,故曰「当位贞吉」也。「以正邦也」者,居难守正,正邦之道,故曰「以正邦」也。「蹇之时用大矣哉」者,能于蹇难之时建立其功,用以济世者,非小人之所能,故曰「蹇之时用大矣哉」也。
    《象》曰:山上有水,蹇。山上有水,蹇难之象。
    [疏]正义曰:山者是岩险,水是阻难。水积山上,弥益危难,故曰「山上有水蹇」。
    君子以反身修德。除难莫若反身修德。
    [疏]正义曰:蹇难之时,未可以进,惟宜反求诸身,自修其德,道成德立,方能济险,故曰「君子以反身修德」也。陆绩曰:「水在山上,失流通之性,故曰蹇。」通水流下,今在山上,不得下流,蹇之象。陆绩又曰:「水本应山下,今在山上,终应反下,故曰反身。」处难之世,不可以行,只可反省察,修已德用乃除难。君子通达道畅之时,并济天下,处穷之时则独善其身也。
    初六:往蹇,来誉。处难之始,居止之初,独见前识,睹险而止,以待其时,知矣哉!故往则遇蹇,来则得誉。
    [疏]正义曰:初六处蹇之初,往则遇难,来则得誉。初居艮始,是能见险而止。见险不往,则是来而得誉,故曰「往蹇来誉」。
    《象》曰:「往蹇来誉」,宜待也。
    [疏]正义曰:「宜待」者,既「往则遇蹇」,宜止以待时也。
    六二:王臣蹇蹇,匪躬之故。处难之时,履当其位,居不失中,以应于五。不以五在难中,私身远害,执心不回,志匡王室者也。故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履中行义,以存其上,处蹇以比,未见其尢也。
    [疏]正义曰:「王」谓五也。「臣」谓二也。九五居于王位而在难中,六二是五之臣,往应于五,履正居中,志匡王室,能涉蹇难,而往济蹇,故曰「王臣蹇蹇」也。尽忠于君,匪以私身之故而不往济君,故曰「匪躬之故」。
    《象》曰:「王臣蹇蹇」,终无尢也。
    [疏]正义曰:「终无尤」者,处难以斯,岂有过尤也?
    九三:往蹇,来反。进则入险,来则得位,故曰「往蹇来反」。为下卦之主,是内之所恃也。
    [疏]正义曰:九三与《坎》为邻,进则入险,故曰「往蹇」。来则得位,故曰「来反」。
    《象》曰:「往蹇来反」,内喜之也。
    [疏]正义曰:「内喜之」者,内卦三爻,惟九三一阳居二阴之上,是内之所恃,故云「内喜之」也。
    六四:往蹇,来连。往则无应,来则乘刚,往来皆难,故曰「往蹇来连」。得位履正,当其本实,虽遇于难,非妄所招也。
    [疏]正义曰:马云「连亦难」也。郑云「迟久之意」。六四往则无应,来则乘刚,往来皆难,故曰「往蹇来连」也。
    《象》曰:「往蹇来连」,当位实也。
    [疏]正义曰:「当位实」者,明六四当位履正,当其本实。而往来遇难者,乃数之所招,非邪妄之所致也,故曰「当位实」也。
    九五:大蹇,朋来。处难之时,独在险中,难之大者也,故曰「大蹇」。然居不失正,履不失中,执德之长,不改其节,如此则同志者集而至矣,故曰「朋来」也。
    [疏]「九五,大蹇朋来」。○正义曰:九五处难之时,独在险中,难之大者也,故曰「大蹇」。然得位履正,不改其节,如此则同志者自远而来,故曰「朋来」。○注「处难之时」至「朋来也」。○正义曰:「同志者集而至矣」者,此以「同志」释「朋来」之义。郑注《论语》云:「同门曰朋,同志曰友。」此对友也。通而言之,同志亦是朋党也。
    《象》曰:「大蹇朋来」,以中节也。
    [疏]正义曰:「以中节」者,得位居中,不易其节,故致「朋来」,故云「以中节」也。
    上六:往蹇来硕,吉。利见大人。往则长难,来则难终,难终则众难皆济,志大得矣,故曰「往蹇来硕吉」。险夷难解,大道可兴,故曰「利见大人」也。
    [疏]正义曰:硕,大也。上六难终之地,不宜更有所往,往则长难,故曰「往蹇」也。「来则难终,难终则众难皆济,志大得矣」,故曰「硕吉」也。险夷难解,大道可兴,宜见大人以弘道化,故曰「利见大人」也。
    《象》曰:「往蹇来硕」,志在内也。有应在内,往则失之。来则志获,「志在内也」。
    [疏]正义曰:「志在内也」者,有应在三,是「志在内也」。应既在内,往则失之,来则得之,所以往则有蹇,来则硕吉也。
    「利见大人」,以从贵也。
    [疏]正义曰:贵谓阳也。以从阳,故云「以从贵」也。
    坎下震上。解:利西南。西南,众也。解难济险,利施于众。遇难不困于东北,故不言不利东北也。
    [疏]正义曰:「解」者,卦名也。然解有两音,一音古买反,一音胡买反,「解」谓解难之初,「解」谓既解之后。《彖》称「动而免乎险」,明解众难之时,故先儒皆读为「解」。《序卦》云:「物不可以终难,故受之以解。解者,缓也。」然则「解」者,险难解,释物情舒缓,故为「解」也。「解利西南」者,西南坤位,坤是众也。施解于众,则所济者弘,故曰「解利西南」也。
    无所往,其来复,吉。有攸往,夙吉。未有善于解难而迷于处安也。解之为义,解难而济厄者也。无难可往,以解来复则不失中。有难而往,则以速为吉者,无难则能复其中,有难则能济其厄也。
    [疏]正义曰:「无所往」者,上言「解难济险,利施于众」。此下明救难之时,诫其可否。若无难可往,则以来复为吉。若有难可往,则以速赴为善,故云「无所往,其来复吉,有攸往夙吉」。设此诫者,褚氏云:「世有无事求功,故诫以无难宜静,亦有待败乃救,故诫以有难须速也。」
    《彖》曰:解,险以动,动而免乎险,解。动乎险外,故谓之「免」。免险则解,故谓之「解」。
    [疏]正义曰:此就二体以释卦名。遇险不动,无由解难。动在险中,亦未能免咎。今动于险外,即见免脱于险,所以为「解」也。
    「解,利西南」,往得众也,「其来复吉」,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圻。天地否结则雷雨不作,交通感散,雷雨乃作也。雷雨之作,则险厄者亨,否结者散,故「百果草木皆甲圻」也。
    [疏]「解利西南」至「百果草木皆甲坼」。○正义曰:「解利西南往得众」者,「解」之为义,兼济为美。往之西南得施解于众,所以为利也。「其来复吉乃得中也」者,无难可解,退守静默,得理之中,故云「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者,解难能速,则不失其几,故「往有功也」。「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圻」者,此因震、坎有雷雨之象,以广明「解」义。天地解缓,雷雨乃作。雷雨既作,百果草木皆孚甲开坼,莫不解散也。
    解之时大矣哉!无圻而不释也。难解之时,非治难时,故不言用。体尽于解之名,无有幽隐,故不曰义。
    [疏]正义曰:结叹解之大也。自天地至于草木,无不有「解」,岂非大哉!
    《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过宥罪。
    [疏]正义曰:赦谓放免,过谓误失,宥谓宽宥,罪谓故犯,过轻则赦,罪重则宥,皆解缓之义也。
    初六:无咎「解」者,解也。屯难盘结,于是乎解也。处蹇难始解之初,在刚柔始散之际,将赦罪厄,以夷其险。处此之时,不烦于位而「无咎」也。
    [疏]正义曰:夫险难未夷,则贱弱者受害,然则蹇难未解之时,柔弱者不能无咎,否结既释之后,刚强者不复陵暴。初六,「处蹇难始解之初,在刚柔始散之际」,虽以柔弱处无位之地,逢此之时,不虑有咎,故曰「初六无咎」也。
    《象》曰:刚柔之际,义无咎也。或有过咎,非其理也。「义」犹理也。
    [疏]正义曰:「义无咎」者,「义」犹理也,刚柔既散,理必无咎,或有过咎,非理之当也,故曰「义无咎」也。○注「有过咎」至「义犹理也」。○正义曰:「或有过咎,非其理也」者,或本无此八字。
    九二: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狐者,隐伏之物也。刚中而应,为五所任,处于险中,知险之情,以斯解物,能获隐伏也,故曰:「田获三狐」也。黄,理中之称也。矢,直也。田而获三狐,得乎理中之道,不失枉直之实,能全其正者也,故曰「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也。
    [疏]正义曰:「田获三狐」者,狐是隐伏之物,三为成数,举三言之,搜获欢尽。九二以刚居中而应于五,为五所任,处于险中,知险之情,以斯解险,无险不济,能获隐伏,如似田猎而获窟中之狐,故曰「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者,黄,中之称。矢,直也。田而获三狐,得乎无理中之道,不失枉直之实,能全其正者也,故曰「得黄矢贞吉」也。
    《象》曰:九二,「贞吉」,得中道也。
    [疏]正义曰:「得中道也」者,明九二位既不当,所以得「贞吉」者,由处于中,得乎理中之道故也。
    六三:负且乘,致寇至,贞吝。处非其位,履非其正,以附于四,用夫柔邪以自媚者也。乘二负四,以容其身。寇之来也,自已所致,虽幸而免,正之所贱也。
    [疏]正义曰:「负且乘致寇至」者,六三,矢正无应,下乘于二,上附于四,即是用夫邪佞以自说媚者也。乘者,君子之器也。负者,小人之事也。施之于人,即在车骑之上,而负于物也。故寇盗知其非巳所有,于是竞欲夺之,故曰「负且乘致寇至」也。「贞吝」者,负乘之人,正其所鄙,故曰「贞吝」也。
    《象》曰:负且乘,亦可丑也。自我致戎,又谁咎也?
    [疏]正义曰:「亦可丑也」者,天下之丑多矣,此是其一,故曰「亦可丑也」。「自我致戎,又谁咎也」者,言此寇虽由已之招,非是他人致此过咎,故曰「又谁咎也」。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失位不正,而比于三,故三得附之为其拇也。三为之拇,则失初之应,故「解其拇」,然后朋至而信矣。
    [疏]正义曰:而,汝也。拇,足大指也。履于不正,与三相比,三从下来附之,如指之附足,四有应在初。若三为之拇,则失初之应,故必「解其拇」,然后朋至而信,故曰「解而拇,朋至斯孚」。
    《象》曰:「解而拇」,未当位也。
    [疏]正义曰:「未当位」者,四若当位履正,即三为邪媚之身,不得附之也。既三不得附四,则无所解。今须解拇,由不当位也。
    六五:君子维有解,吉。有孚于小人。居尊履中而应乎刚,可以有解而获吉矣。以君子之道解难释险,小人虽间,犹知服之而无怨矣。故曰「有孚于小人」也。
    [疏]正义曰:「君子维有解吉」者,六五,居尊履中而应于刚,是有君子之德。君子当此之时,可以解于险难。维,辞也。有解于难,所以获吉,故曰「君子维有解吉」也。「有孚于小人」者,以君子之道解难,则小人皆信服之,故曰「有孚于小人」也。
    《象》曰: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疏]正义曰:小人谓作难者,信君子之德,故退而畏服之。
    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初为四应,二为五应,三不应上,失位负乘,处下体之上,故曰「高墉」。墉非隼之所处,高非三之所履,上六居动之上,为解之极,将解荒悖而除秽乱者也。故用射之,极则后动,成而后举,故必「获之」,而「无不利」也。
    [疏]「上六」至「无不利」。○正义曰:隼者,贪残之鸟,鹯鹞之属。墉,墙也。六三失位负乘,不应于上,即是罪衅之人,故以譬于集。此借飞鸟为喻,而居下体之上,其犹隼处高墉。隼之为鸟,宜在山林,集于人家「高墉」,必为人所缴射,以譬六三处于高位,必当被人所诛讨。上六居动之上,为解之极,将解之荒悖而除秽乱,故用射之也。「极而后动,成而后举,故必获之,而无不利」,故曰「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也。公宅臣之极。上六以阴居上,故谓之「公」也。
    《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疏]正义曰:「解悖也」者,悖,逆也。六三失位负乘,不应于上,是悖逆之人也。上六居动之上,能除解六三之荒悖,故云「以解悖也」。
    兑下艮上。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疏]「损有孚」至「可用享」。○正义曰:「损」者,减损之名,此卦明损下益上,故谓之「损」。「损」之为义,「损下益上」,损刚益柔。损下益上,非补不足者也。损刚益柔,非长君子之道者也。若不以诚信,则涉谄谀而有过咎,故必「有孚」,然后大吉,无咎可正,而「利有攸往」矣,故曰「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也。先儒皆以无咎、可贞,各自为义,言既吉而无咎,则可以为正。准下王注《彖》辞云:「损下而不为邪,益上而不为谄,则何咎而可正。」然则王意以无咎、可贞共成一义,故庄氏云:「若行损有咎,则须补过以正其失。」今行损用信,则是无咎可正,故云「无咎可贞」。窃谓庄氏之言得正旨矣。「曷之用,二簋可用享」者,明行损之礼,贵夫诚信,不在于丰。既行损以信,何用丰为?二簋至约,可用享祭矣,故曰「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也。
    《彖》曰:损,损下益上,其道上行。艮为阳,兑为阴。凡阴顺于阳者也。阳止于上,阴说而顺,损下益上,上行之义也。
    [疏]正义曰:此就二体释卦名之义,艮,阳卦,为止。兑,阴卦,为说。阳止于上,阴说而顺之,是下自减损以奉于上,「上行」之谓也。
    损而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损之为道,「损下益上」,损刚益柔也。损下益上,非补不足也。损刚益柔,非长君子之道也。为损而可以获吉,其唯有孚乎?「损而有孚」,则「元吉」,「无咎」而可正,「利有攸往」矣。「损刚益柔」,不以消刚。「损柔益上」,不以盈上,损刚而不为邪,益上而不为谄,则何咎而可正?虽不能拯济大难,以斯有往,物无距也。
    [疏]正义曰:卦有「元吉」已下等事,由于「有孚」,故加一「而」字,则其义可见矣。
    「曷之用」?曷,辞也。「曷之用」,言何以丰为也。「二簋可用享。」二簋,质薄之器也。行损以信,虽二簋而可用享。
    [疏]正义曰:「曷之用二簋可用享」者,举《经》明之,皆为损而有孚,故得如此。
    二簋应有时,至约之道,不可常也。
    [疏]正义曰:申明二簋之礼,不可为常。二簋至约,惟在损时应时行之,非时不可也。
    损刚益柔有时。下不敢刚,贵于上行,「损刚益柔」之谓也。刚为德长,损之不可以为常也。
    [疏]正义曰:明「损下益上」之道,亦不可为常。损之所以能「损下益上」者,以下不敢刚亢,贵于奉上,则是损于刚亢而益柔顺也。「损刚」者,谓损兑之阳爻也。「益柔」者,谓益艮之阴爻也。人之为德,须备刚柔,就刚柔之中,刚为德长。既为德长,不可恒减,故损之「有时」。
    损益盈虚,与时偕行。自然之质,各定其分,短者不为不足,长者不为有余,损益将何加焉?非道之常,故必「与时偕行」也。
    [疏]正义曰:「盈虚」者,凫足短而任性,鹤胫长而自然。此又云「与时偕行」者,上既言「损刚益柔」,不可常用,此又泛明损益之事,体非恒理,自然之质,各定其分。凫足非短,鹤胫非长,何须损我以益人。虚此以盈彼,但有时宜用,故应时而行,故曰「损益盈虚,与时偕行」也。
    《象》曰:山下有泽,损。山下有泽,损之象也。
    [疏]正义曰:泽在山下,泽卑山高,似泽之自损,以崇山之象也。
    君子以惩忿窒欲。可损之善,莫善忿欲也。
    [疏]正义曰:君子以法此损道,以惩止忿怒,窒塞情欲。夫人之情也,感物而动,境有顺逆,故情有忿欲。惩者息其既往,窒者闭其将来。忿欲皆有往来,惩窒互文而相足也。
    初九:巳事遄往,无咎,酌损之。损之为道,「损下益上」,损刚益柔,以应其时者也。居于下极,损刚奉柔,则不可以逸。处损之始,则不可以盈,事已则往,不敢宴安,乃获「无咎」也。刚以奉柔,虽免乎无咎,犹未亲也。故既获无咎,复自「酌损」,乃得「合志」也。遄,速也。
    [疏]正义曰:「巳事遄往无咎」者,巳,竟也。遄,速也。损之为道,「损下益上」,如人臣欲自损己奉上。然各有所掌,若废事而往,咎莫大焉。若事已不往,则为傲慢。竟事速往,乃得无咎,故曰「巳事遄往无咎也」。「酌损之」者,刚胜则柔危,以刚奉柔,初未见亲也。故须酌而减损之,乃得「合志」,故曰「酌损之」。
    《象》曰:「巳事遄往」,尚合志也。尚合于志,欲速往也。
    [疏]正义曰:「尚合志」者,尚,庶几也。所以竟事速往,庶几与上合志也。
    九二:利贞,征凶。弗损,益之。柔下可全益,刚不可全削,下不可以无正。初九巳损刚以顺柔,九二履中,而复损已以益柔,则剥道成焉,故不可遄往而「利贞」也。进之于柔,则凶矣,故曰「征凶」也。故九二不损而务益,以中为志也。
    [疏]正义曰:柔不可以全益,刚不可以全削,下不可以无正。初九已损刚以益柔,为顺六四为初六,九二复损已以益六五为六二,则成剥卦矣。故九二利以居而守正,进之于柔则凶,故曰「利贞,征凶」也。既征凶,故九二不损已而务益,故曰「不损益之」也。
    《象》曰:「九二利贞」,中以为志也。
    [疏]正义曰:「中以为志」者,言九二所以能居而守贞,不损益之,良由居中,以中为志,故损益得其节适也。
    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损之为道,「损下益上,其道上行」。三人,谓自六三巳上三阴也。三阴并行,以承于上,则上失其友,内无其主,名之曰「益」,其实乃「损」。故天地相应,乃得化醇;男女匹配,乃得化生。阴阳不对,生可得乎?故六三独行,乃得其友。二阴俱行,则必疑矣。
    [疏]「六三」至「得其友」。○正义曰:六三处损之时,居于下体。损之为义,「其道上行」。「三人,谓自六三巳上三阴」。上一人,谓上九也。下一人,谓六三也。夫阴阳相应,万物化醇,男女匹配故能生育,六三应于上九,上有二阴,六四、六五也。损道上行,有相从之义。若与二阴并己俱行,虽欲益上九一人,更使上九怀疑,疑则失其适匹之义也。名之曰「益」,即不是减损,其实损之也,故曰「三人行则损一人」。若六三一人独行,则上九纳己无疑,则得其友矣,故曰:「一人行则得其友」也。
    《象》曰:「一人行」,三则疑也。
    [疏]正义曰:「三则疑」者,言一人则可,三人疑加疑惑也。
    六四: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履得其位,以柔纳刚,能损其疾也。疾何可久?故速乃有喜。损疾以离其咎,有喜乃免,故使速乃有喜,有喜乃「无咎」也。
    [疏]「六四」至「无咎」。○正义曰:「疾」者相思之疾也。初九自损巳遄往,已以正道速纳,阴阳相会,同志斯来,无复企子之疾,故曰「损其疾」。疾何可久,速乃有喜,有喜乃无咎,故曰「使遄有喜,无咎」。○注「履得其位」至「有喜乃无咎也」。○正义曰:「速乃有喜,有喜乃无咎」者,相感而久不相会,则有勤望之忧,故「速乃有喜」。初九自损以益四,四不速纳,则有失益之咎也,故曰「有喜乃无咎」也。
    《象》曰:「损其疾」,亦可喜也。
    [疏]正义曰:「亦可喜」者,《诗》曰:「亦既见止」,「我心则降」。不亦有喜乎?
    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以柔居尊而为损道,江海处下,百谷归之,履尊以损,则或益之矣。朋,党也。龟者,决疑之物也。阴非先唱,柔非自任,尊以自居,损以守之。故人用其力,事顺其功。智者虑能,明者虑策,弗能违也,则众才之用事矣,获益而得「十朋之龟」,足以尽天人之助也。
    [疏]「六五」至「元吉」。○正义曰:六五居尊以柔而在乎损,而能自抑损者也。居尊而能自抑损,则天下莫不归而益之,故曰「或益之」也。或者,言有也,言其不自益之,有人来益之也。朋者,党也。龟者,决疑之物也。阴不先唱,柔不自任,「尊以自居,损以守之」,则人用其力,事竭其功,「智者虑能,明者虑策」,而不能违也。朋至不违,则群才之用尽矣,故曰「十朋之龟,弗克违」也。群才毕用,自尊委人,天人并助,故曰「元吉」。○注「以柔居尊」至「天人之助也」。○正义曰:「朋,党也」者,马、郑皆案《尔雅》云:「十朋之龟者,一曰神龟,二曰灵龟,三曰摄龟,四曰宝龟,五曰文龟,六曰筮龟,七曰山龟,八曰泽龟,九曰水龟,十曰火龟。」
    《象》曰:六五,「元吉」,自上佑也。
    [疏]正义曰:「自上佑」者,上谓天也,故与「自天佑之,吉无不利」义同也。
    上九: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利有攸往。得臣无家。处损之终,上无所奉,损终反益。刚德不损,乃反益之,而不忧于咎。用正而吉,不制于柔,刚德遂长,故曰「弗损,益之,无咎,贞吉,利有攸往」也。居上乘柔,处损之极,尚夫刚德,为物所归,故曰「得臣」。得臣则天下为一,故「无家」也。
    [疏]「上九」至「得臣无家」。○正义曰:「弗损益之,无咎,贞吉」者,损之为义,「损下益上」。上九处损之极,上无所奉,损终反益,故曰「弗损益之」也。既「刚德不损,乃反益之」,则不忧于咎,「用正而吉」,故曰「无咎,贞吉」也。「利有攸往」者,不利于柔,不使三阴俱进,不疑其志,「刚德遂长」,故曰「利有攸往」也。又能自守刚阳,不为柔之所制,岂惟「无咎、贞吉」而已,所往亦无不利,故曰「利有攸往」,义两存也。「得臣无家」者,居上乘柔,处损之极尊。夫刚德「为物所归」,故曰「得臣」。「得臣则以天下为一」,故曰「无家」。「无家」者,光宅天下,无适一家也。
    《象》曰:「弗损益之」,大得志也。
    [疏]正义曰:「大得志」者,刚德不损,「为物所归」,故「大得志也」。
    震下巽上。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疏]正义曰:「益」者,增足之名,损上益下,故谓之益。下巳有矣,而上更益之,明圣人利物之无巳也。损卦则损下益上,益卦则损上益下,得名皆就下而不据上者,向秀云:「明王之道,志在惠下,故取下谓之损,与下谓之益。」既上行惠下之道,利益万物,动而无违,何往不利,故曰「利有攸往」。以益涉难,理绝险阻,故曰「利涉大川」。
    《彖》曰:益,损上益下,民说无疆。震,阳也。巽,阴也。巽非违震者也。处上而巽,不违于下,「损上益下」之谓也。
    [疏]正义曰:此就二体释卦名之义。柔损在上,刚动在下,上巽不违于下,「损上益下」之义也。既居上者能自损以益下,则下民欢说,无复疆限。益卦所以名益者,正以「损上益下,民说无疆」者也。
    自上下下,其道大光。「利有攸往」,中正有庆。五处中正,「自上下下」,故「有庆」也。以中正有庆之德,有攸往也,何适而不利哉!
    [疏]正义曰:此就九五之爻,释「利有攸往,中正有庆」也。五处中正,能「自上下下」,则其道光大,为天下之所庆顺也。「以中正有庆之德」,故所往无不利焉。益之所以「利有攸往」者,正谓中正有庆故也。
    利涉大川,木道乃行。木者,以涉大川为常而不溺者也。以益涉难,同乎「木」也。
    [疏]正义曰:此取譬以释「利涉大川」也。木体轻浮,以涉大川为常而不溺也。以益涉难,如木道之涉川。涉川无害,方见益之为利,故云「利涉大川,木道乃行」也。
    益动而巽,日进无疆。天施地生,其益无方。损下益下。
    [疏]正义曰:「益动而巽,日进无疆」者,自此已下,广明益义。前则就二体明损上益下以释卦名,以下有动求,上能巽接,是「损上益下」之义。今执二体更明得益之方也。若动而骄盈,则彼损无已。若动而卑巽,则进益无疆,故曰「益动而巽,日进无疆」。「天施地生,其益无方」者,此就天地广明益之大义也。天施气于地,地受气而化生,亦是「损上益下」义也。其施化之益,无有方所,故曰「天施地生,其益无方」。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益之为用,施未足也。满而益之,害之道也。故「凡益之道,与时偕行」也。
    [疏]正义曰:虽施益无方,不可恒用,当应时行之,故举「凡益」总结之,故曰「凡益之道,与时偕行也」。
    《象》曰:风雷,益。君子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迁善改过,益莫大焉。
    [疏]正义曰:《子夏传》云:「雷以动之,风以散之,万物皆盈。」孟僖亦与此同其意。言必须雷动于前,风散于后,然后万物皆益。如二月启蛰之后,风以长物八月收声之后,风以残物。风之为益,其在雷后,故曰「风雷,益」也。迁谓迁徙慕尚,改谓改更惩止,迁善改过,益莫大焉,故君子求益,以「见善则迁,有过则改」也。六子之中,并有益物,犹取雷风者,何晏云:「取其最长可久之义也。」
    初九: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处益之初,居动之始。体夫刚德,以莅其事而之乎巽,以斯大作,必获大功。夫居下非「厚事」之地,在卑非任重之处,大作非小功所济,故「元吉」,乃得「无咎」也。
    [疏]正义曰:「大作」谓兴作大事也。初九处益之初,居动之始,有兴作大事之端,又体刚能干,应巽不违,有堪建大功之德,故曰「利用为大作」也。然有其才而无其位,得其时而无其处,虽有殊功,人不与也。时人不与,则咎过生焉。故必「元吉」,乃得「无咎」,故曰「元吉,无咎」。
    《象》曰:「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时可以大作,而下不可以厚事,得其时而无其处,故「元吉」,乃得「无咎」也。
    [疏]正义曰:「下不厚事」者,厚事犹大事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以柔居中,而得其位。处内履中,居益以冲。益自外来,不召自至,不先不违,则朋龟献策,同于损卦六五之位,位不当尊故吉在「永贞」也。帝者,生物之主,兴益之宗,出震而齐巽者也。六二居益之中,体柔当位,而应于巽,享帝之美,在此时也。
    [疏]「六二」至「王用享于帝吉」。○正义曰:六二体柔居中,当位应巽,是居益而能用谦冲者也。居益用谦,则物「自外来」,朋龟献策,弗能违也。同于损卦六五之位,故曰「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也。然位不当尊,故永贞乃吉,故曰「永贞吉」。帝,天也。王用此时,以享祭于帝,明灵降福,故曰「王用享于帝吉」也。
    《象》曰:「或益之」,自外来也。
    [疏]正义曰:「自外来」者,明益之者从外自来,不召而至也。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以阴居阳,求益者也。故曰「益之」。益不外来,己自为之,物所不与,故在谦则戮,救凶则免。以阴居阳,处下卦之上,壮之甚也。用救衰危,物所恃也,故「用凶事」,乃得「无咎」也。若能益不为私,志在救难,壮不至亢,不失中行,以此告公,国主所任也;用圭之礼,备此道矣,故曰「有孚,中行,告公用圭」也。公者,臣之极也。凡事足以施天下,则称王,次天下之大者,则称公。六三之才,不足以告王,足以告公,而得用圭也。故曰「中行告公用圭」也。
    [疏]「六三」至「告公用圭」。○正义曰:六三以阴居阳,不能谦退,是求益者也,故曰「益之」。「益不外来,已自为之,物所不与」。若以谦道责之,则理合诛戮。若以救凶原之,则情在可恕。然此六三,「以阴居阳,处下卦之上,壮之甚也」。用此以救衰危,则物之所恃,所以「用凶事」而得免咎,故曰「益之,用凶事,无咎」。若能求益不为私己,志在救难,为壮不至亢极,能适于时,是有信实而得中行,故曰「有孚中行」也。用此「有孚中行」之德,执圭以告于公,公必任之以救衰危之事,故曰「告公用圭」。○注「以阴居阳」至「告公用圭也」。○正义曰:告王者宜以文德燮理,使天下人宁,不当恒以救凶,用志褊狭也。
    《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用施凶事,乃得固有之也。
    [疏]正义曰:「固有之」者,明其为救凶,则不可求益;施之凶事,乃得固有其功也。
    六四: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居益之时,处巽之始,体柔当位,在上应下。卑不穷下,高不处亢,位虽不中,用「中行」者也。以斯告公,何有不从?以斯「依迁」,谁有不纳也?
    [疏]正义曰:六四:居益之时,处巽之始,体柔当位,在上应下,卑不穷下,高不处亢,位虽不中,用中行者也」,故曰「中行」也。以此中行之德,有事以告于公,公必从之,故曰「告公从」也。用此道以依人而迁国者,人无不纳,故曰「利用为依迁国」也。迁国,国之大事,明以中行,虽有大事,而无不利,如「周之东迁晋郑焉依」之义也。
    《象》曰:「告公从」,以益志也。志得益也。
    [疏]正义曰:「以益志」者,既为公所从,其志得益也。
    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得位履尊,为益之主者也。为益之大,莫大于信。为惠之大,莫大于心。因民所利而利之焉,惠而不费,惠心者也。信以惠心,尽物之愿,固不待问而「元吉有孚惠我德」也。以诚惠物,物亦应之,故曰「有孚惠我德」也。
    [疏]正义曰:九五得位处尊,为益之主,兼张德义,以益物者也。「为益之大,莫大于信,为惠之大,莫大于心。因民所利而利之焉,惠而不费,惠心者也」。有惠有信,尽物之愿,必获元吉,不待疑问,故曰「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我既以信,惠被于物,物亦以信,惠归于我,故曰「有孚,惠我德」也。
    《象》曰:「有孚惠心」,勿问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疏]正义曰:「大得志」者,天下皆以信惠归我,则可以得志于天下,故曰「大得志」也。
    上九: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处益之极,过盈者也。求益无巳,心无恒者也。无厌之求,人弗与也。独唱莫和,是「偏辞也」。人道恶盈,怨者非一,故曰「或击之」也。
    [疏]正义曰:上九处益之极,益之过甚者也。求益无厌,怨者非一,故曰「莫益之,或击之」也。勿犹无也,求益无己,是「立心无恒」者也。无恒之人,必凶咎之所集,故曰「立心勿恒,凶」。
    《象》曰:「莫益之」,偏辞也。「或击之」,自外来也。
    [疏]正义曰:「偏辞」者,此有求而彼不应,是「偏辞也」。「自外来」者,怨者非一,不待召也,故曰「自外来也」。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