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节日——中元节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11:11:45 中国民俗网 佚名 参加讨论
一、由来 中元节道教节日能与传统民书相应,主要基于同一宇宙观:即天、地、水三界,被神格化为天官、地官、水官所统辖的三界府署,民间通称的"三界公",便是以三官泛指三界众神。中国东汉末年,天师道便已综合前道教期的宇宙观,首过即需上"三官手书",分别投于天、地、水中,表示向三官忏悔罪过,以祈求平安。经历六朝时期的发展后,三会日与三元思想结合,唐代官方的提倡,上元、中元、下元、等三元日定型化,成为祈求玄元皇帝(太上老君、老子)的三元节日,皇帝率百官参与节日仪式。唐、宋以后,已成为民俗节日。 道家全年的盛会分三次(合称为"三元"),认为"三元"就是天官、地官及水官"三官"的别称,正月十五、七月十五以及十月十五各为三官大帝的诞辰。根据五杂俎的记载:"道经以正月十五日为上元,七月十五日为中元,十月十五日为下元。"正月十五日称为"上元",主要是举行赐福的仪式;七月十五日称为"中元",用以赦免亡魂的罪(中元法事是为亡魂赦罪,但是绝对不能完全解除罪孽,只是减轻了一些,希望他们早日安息。);十月十五日称为"下元",则是为有过失的人解除厄运。道教《太上三官经》云:"天官赐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一切众生皆是天、地、水官统摄"。中元节时,道教宫观如地安门火神庙、西便门外白云观为了祈祷"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照例举办"祈福吉祥道场"。因为惧厉的心理,民众于日常生活中复合儒、佛、道三教,成为农历7月15日的中元节,民间则称农历7月为"鬼月"。[1] 佛教传入后,佛教徒根据印度一种佛教仪式追荐祖先,佛教也在这一天,举行超渡法会,称为"屋兰玛纳"(印度话ULLAMBANA)也就是"孟兰会"。孟兰盆的意义是倒悬,人生的痛苦有如倒挂在树头上的蝙蝠,悬挂著、苦不堪言。为了使众生免於倒悬之苦,便需要诵经,布绝食物给孤魂野鬼。此举正好和中国的鬼月祭拜不谋而合,因而中元节和孟兰会便同时流传下来。[2] 二、传说 有关中元节的传说很多,道教最主要的为修行记说中"七月中元日,地官降下,定人间善恶,道士於是夜诵经,饿节囚徒亦得解脱。"阎罗王於每年农历七月初一,打开鬼门关,放出一批无人奉祀的孤魂野鬼到阳间来享受人们的供祭。七月的最後一天,重关鬼门之前,这批孤魂野鬼又得返回阴间。 佛教盂兰盆节起源于"目莲救母"的故事,出自《大藏经》(由印度传入的佛理)。目莲救母的故事:佛陀弟子中,神通第一的目犍莲尊者,惦念过世的母亲,他用神通看到其母因在世时的贪念业报,死後堕落在的恶鬼道,过著吃不饱的生活。目犍莲於是用他的神力化成食物,送给他的母亲,但其母不改贪念,见到食物到来,深怕其他恶鬼抢食,贪念一起食物到她口中立即化成火炭,无法下咽。目犍莲虽有神通,身为人子,却救不了其母,十分痛苦,请教佛陀如何是好。佛陀说:"七月十五日是结夏安居修行的最後一日,法善充满,在这一天,盆罗百味,供巷僧众,功德无量,可以凭此慈悲心,救渡其亡母。目莲遵佛旨意,于七月十五用盂兰盆盛珍果素斋供奉其母,其母亲终得食物。"这便是台湾普渡拜"好兄弟"的由来。[3] 三、发展 中元节是本土文化的产物。在梁武帝时已有,至宋代定型成熟。清乾隆《普宁县志》言:"俗谓祖考魂归,咸具神衣、酒馔以荐,虽贫无敢缺。"祭品之中,楮衣是不可或缺的。因七月暑尽,须更衣防寒,与人间"七月流火,九月授衣"。在20世纪20-40年代,中元节远比"七夕"、"清明"热闹。人们传承着以家为单位的祭祖习俗,祭祖先、荐时食的古老习俗直至民国时期仍然是乡村中元节俗的首要内容。抗战胜利后,各寺庙还增加祈请佛力普渡"抗战阵亡将士"英灵。20世纪50年代,中元节依然热闹。但后被认为是宣扬封建迷信,逐渐边缘化。传统中元节都是商办官助,可到20世纪50年代末,大部分的商已被改造,无力承办,又无官助,自然销声匿迹。60年代中期,北海公园还办了最后一次中元节,琼海中到处都是茄子做成的河灯,非常壮观。"文革"时期,除了清明节,所有的传统节日都被取缔,中元节也没能幸免。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传统节日逐步回归,但中元节却被冷落了。2010年5月18日,中国文化部公布了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新入选项目)。香港特别行政区申报的"中元节(潮人盂兰胜会)"入选,列入民俗项目类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四、习俗 宗教 佛教:为了纪念目莲的孝心,佛教徒每年都有盛大的"盂兰盆会"。在中国,《佛说盂兰盆经》在西晋时由竺法护译出,因强调借由供养十方自恣僧,以报答双亲养育之恩,乃至度脱七世父母的思想,与中国崇尚孝道的伦理传统相符,因此中国历代帝王的提倡而盛行不衰。南北朝梁武帝时代,始兴盂兰盆法会,以报答父母祖先恩德。唐朝时期,法会活动呈现兴盛,官民共乐。到了宋朝的时候,儒、释、道合流日趋明显。民间流传以正月十五日为上元,七月十五日为中元,十月十五日为下元,并将佛教的盂兰盆会与道教"中元地官节"相结合,而流行道士诵经普度众鬼,期使获得地官赦罪,获得解脱。因此民间习俗的中元普渡着重在祭祀孤魂野鬼,与中国传统对祖先鬼魂崇拜又融和在一起,变成"祭鬼",亦即为了亡者的鬼魂可得救度,改以盆施饿鬼但与道教和儒家的祭祀习惯不同,盂兰盆法会以素食施食供养。 道教:"中元普渡"习俗是道佛习合的结果,民间把道教中元祭祀和佛教目连救母的传说习合,把施饿鬼与祭奠亡魂相混,形成一种民间习俗。每年到了农历七月中,人们都会宰鸡杀鸭,焚香烧纸,拜祭由地府出来的饿鬼,人们相信这样可以化解其怨气,不致于为祸人间。 地方 每逢农历七月,我国的华族必定会隆重举行"庆赞中元",全国各地,无论是商业区或是组屋区,都可以看到庆中元的红色招纸,张灯结彩、设坛、酬神。寺庙也分别建醮,街头巷尾上演地方戏曲或歌台助兴,呈现一幅热闹非凡的景象。中元节的"普度"仪式,因组织形式上的差异,可分为几类,如街普(也称弘普)、市普、庙普(或称公普)等等。所谓街普,指的是以街坊为主的普度;市普是以市场为主的普度;庙普就是庙宇所主持的普度。 中元节 放河灯祭祖节在阴历七月十五日,所以简称为"七月半"祭祖。那时盛夏已经过去,秋凉刚刚开始。民间相信祖先也会在此时返家探望子孙,故需祭祖。祭拜的仪式一般在七月底之前傍晚时分举行,并不局限於特定的一天。平常日子要对先人祭拜,一般都不动先人的牌位。到"七月半"祭祖时,则要把先人的牌位一位一位请出来,恭恭敬敬地放到专门做祭拜用的供桌上,再在每位先人的牌位前插上香,每日晨、午、昏,供三次茶饭,直到七月卅日送回为止。有先人画像的,也要请出挂起来。祭拜时,依照辈份和长幼次序,给每位先人磕头,默默祷告,向先人汇报并请先人审视自己这一年的言行,保佑自己平安幸福。送回时,烧纸钱衣物,称烧「包衣」,或佛门或道教的超度法事。在江西、湖南的一些地区,中元节是比清明节或重阳节更重要的祭祖日。 江南水乡的"七月半"祭祖活动中的一个特点是吃毛豆。那时毛豆刚熟,用盐水煮上一大盆,祭奠完了以后,就着初凉的秋风和明亮的月色,一边吃毛豆,一边聊天。[4] 如中国大陆、香港、澳门与台湾、新加坡等,中元是相当重要的民俗节日,不少人会在旧历的七月初一到七月卅日之间,择日以酒肉、糖饼、水果,甚至全猪(闽南语俗称神猪)、全羊等祭品举办祭祀活动,以慰在人世间游玩的众家鬼魂,并祈求自己全年的平安顺利。较为隆重者,甚至请来僧、道诵经作法超度亡魂。也有人会在这段时间,请出地藏菩萨、目连尊者等佛像放置高台、或请道士、艺师扮演驱魔大神钟馗(有的是请艺师操控钟馗之悬丝傀儡),以消弭死者亡魂的戾气。 祭拜亡灵之前,会先祭拜一位名为面燃大士的神祇,信徒多尊称其为"大士爷"、"普渡公"。相传旧历七月,所有在阳世的亡灵,都归"大士爷"管理。关于"大士爷",佛教说法有数个:一是他是观音大士的化身,故称"大士爷"。二是他原为诸鬼的首领,因受观音大士教化而皈依其门下,从此被称作"大士爷",成为护持中元普渡事项的神明。道教的说法则是太乙救苦天尊化身"面燃鬼王",为阴间诸鬼之统帅,也负责中元节监督亡魂受领阳间香火事宜。另,灵宝派等一些派别不是请"面燃鬼王"监斋,而是有"何将军"、"乔将军"两神分任此职。如宋末元初林灵真所撰《灵宝领教济度金书》写为"北魁玄范府神虎何、乔二大圣"。 华人社会则多采佛教说法,各类法会多以佛教形式塑造大士爷神像:"顶生二角、青面獠牙,高大威武,头上还有一尊观世音菩萨佛像[1],象征其代表慈悲的观音大士"。有些慎重的信徒,在中元节时会以纸扎出大士爷塑像,也有些用牌位、画像、木石雕像祭祀,并将大士爷神位或神像放置供桌之前,以求祭祀顺利,待到七月一过,一般会火化大士爷像、位,送其登天。在南洋,华侨风俗,中元普渡时,会悬挂写着"南无渡幽拔苦无量寿佛"或"南无分衣施食阿弥陀佛"之类字样的幢幡于大士爷神像之侧,甚至是神像手上;如书"渡幽拔苦"之类字句是希望佛祖引领亡灵往生佛国,若写"分衣施食"等等词汇,则指祈请阿弥陀佛助大士爷,平均分配纸钱、衣物、食品予众家亡魂。 闽南人、台湾人习俗,中元节祭拜时,会在各水域先放流灯火,迎接到来的亡魂,帮亡魂照路,邀来同享香火,号称"水灯"。多是以纸糊如宫殿形,中有蜡油点火,内有一置彩色三角形纸旗,号称"普渡旗",该旗以毛笔写上"庆赞中元"、"广施盂兰"、"敬奉阴光"、"冥辉普照"等"中元敬语"字样,并写上自己的姓名,让好兄弟(闽南语对亡魂的敬称)知晓是哪家施主所供奉,也有直接写在灯上而不用旗者。俗谓水灯漂浮愈远,该施主愈得庇佑。 上海七宝古镇举行中元节“兰盆盛会”而闽、台摆桌祭拜普渡,又分成"公普"(又称"联普",全聚落、团体或庙境居民联合举办)与"私普"(个人或单一家庭、机关举办),举办时供桌上也会竖立"写有中元敬语与施主姓名"的"普渡旗",并在每一项供品插上一炷香,也会在供桌下放置香皂、毛巾与盛满清水的面盆供"好兄弟"梳洗。许多抽烟者,还会点燃香烟,插在香脚上,推己及"魂",供"好兄弟"吞云吐雾,别有一种人情味。 闽南人地区在中元节还有一特别仪式,称为"抢孤",将供品或旗子放置高柱上,将柱子涂满油脂,令众人同爬其柱,先得旗、物者胜。不但能取得奖品,且代表自己会得到神鬼的祝福。不过这是一项危险性很高的活动,时有伤亡,在台湾清治时期,台湾巡抚刘铭传曾令禁止。今日在台湾的头城与恒春、香港潮汕社群举办的盂兰胜会依然有此仪式。 在桂东的习俗中,"七月半"是清明节之后的另一重要的祭祀时节。其最大的差别就在于:清明节往往聚族而祭,"七月半"大多是一家之祭。自七月之初,在墟市街道中就可看到成山的祭品,冥纸、冥衣、灵屋、线香和鞭炮,琳琅满目。自初十日开始,家家户户便要将厅堂打扫干净,神龛前置香案、置先祖牌位,备酒肴馔品连日供奉,以迎故祖。家人不许吵闹、不许赤身露体,在家中看到蛇蛙蝶鸟等一列不能打死,并且要焚香烧纸,说这些东西极有可能是祖先变化的。到了十三日,焚烧冥衣、冥钱、灵屋祭奠新逝的长者;十四日是送祖之日,用冥纸写上祖先的名讳在户外焚烧以祭奠故祖。烧纸钱是不能只独给自己的亡亲,也要给无后人的亡灵烧一点,否则难免他们不会在阴间为难自家故祖,于是这便有了十五日夜为孤鬼"烧孤衣"传统。 广西阳山人以七月十四日为目连节,多杀鸭祭祖,当日路无行人,名为"躲鬼"。[5] 河南商丘中元祀地官时,悬挂纸旗於门口,传说可以防虫。孟津县中元节放风筝。郲县七月十五日在门前画一灰圈,在圈内焚烧纸公以祭拜祖先。 山东长岛渔民以木板秫稽制成小船,上贴一纸条"供××使用",或供溺海者的牌位,再装上食物、衣帽、鞋袜等用具,然后点燃蜡烛,由已婚的男子将小船放入海中。沾化县各家采麻柯及新鲜草叶搭棚子,称为"麻屋",请祖先牌位於其中祭祀。独陵县称中元节为掐嘴节,家家吃粗茶淡饭。 陕西临潼七月十五日烧纸祭麻姑。城固县中元节农家会饮,称为"挂锄"。延缓农家,中元节早晨至田间,择取最高、最茂密的稻穗,挂上五色纸旗,名为"田幡"。 晋南地区习惯用纸做灯,焚烧于坟前,意喻亡人前程光明。祭奠祖宗的食品喜用包子。如果先人亡故满三年者,儿女们要在这一天脱去孝服,改穿常衣,俗称换孝。 晋北地区上坟祭奠祖宗,喜用馍馍,面粉制作,圆形,中间点一个红点。摆完供,烧完纸,回家时要从地里挽几棵谷子和麻,用绿色纸条缠绕,立置窗前,供奉面人一尊。节后移置房顶,根朝里,谷穗露在外面,称为拣麻谷。民间流行的说法是保佑五谷丰登。然而供奉面人的仪规,分析起来,似乎是早期人殉习俗的遗迹。 七月十五祭奠亡人,最隆重的要数放河灯了。民家习惯用木板加五色纸,做成各色彩灯,中点蜡烛。有的人家还要在灯上写明亡人的名讳。商行等单位,则习惯做一只五彩水底纸船,称为大法船。传说可将一切亡灵,超渡到理想的彼岸世界。船上要做一人持禅杖,象征目犍连。也有的做成观世音菩萨。入夜,将纸船与纸灯置放河中,让其顺水漂流。人们依据灯的漂浮状况,来判断亡魂是否得救。如果灯在水中打旋,被认为让鬼魂拖住了。如果灯在水中沉没,被认为亡魂得到拯救,已经转生投胎了。如果灯漂得很远或靠岸,被认为亡魂已经到达彼岸世界,位列天国仙班了。总之,一切都是良好的祝愿。[6] 放河灯,尤数黄河里放灯壮观。晋西北的河曲县城,紧临黄河。河道开阔,水流平缓。每到七月十五夜晚,全城男女老少齐集黄河岸边的戏台前广场,竞观河灯。各色彩灯顺水漂移,小孩子紧盯着自家的灯能漂多远。老太婆嘴里念念叨叨,不断祈祷。今天的放河灯,已经成为欢乐的活动项目了。 家家户户焚银纸、经衣 [7] 七月十五,民间还盛行祭祀土地和庄稼。将供品撒进田地。烧纸以后,再用剪成碎条的五色纸,缠绕在农作物的穗子上。传说可以避免冰雹袭击,获得大秋丰收。一些地方同时还要到后土庙进行祭祀。定襄县民俗将麻、谷悬挂门首。 七月十五节前,民间妇女盛行面塑活动,晋北地区最烈。一家蒸花馍,四邻来帮忙。首先根据家庭实有人数(包括出嫁的女儿及女婿、外孙,另过的儿子及媳妇、孙子等等),给每个人先捏一个大花馍。送给小辈的花馍要捏成平型,称为面羊,取意羊羔吃奶双膝下跪,希望小辈不要忘记父母的养育之恩;送给老辈的花馍要捏成人型,称为面人,意喻儿孙满堂,福寿双全;送给平辈的花馍,要捏成鱼型,称为面鱼,意喻连年有余。现在已经不那么严格讲究了,完全依据主人的情趣,羊、虎、牛、鱼、兔、人各种造型的馍都有。人均一兽的花馍捏完以后,还要再捏许多瓜、果、桃、李、莲、菊、梅等造型的花馍,点缀以花、鸟、蝴蝶、蜻蜒、松鼠。个头较前要小,做为走亲戚,看朋友的礼品。这些面塑蒸熟以后,再经过五色着彩,看上去栩栩如生,每一件都可以称为绝佳的手工艺品。七月十五看面塑,已经成了农家妇女一展灵巧手艺的节目了。 照佛门的盂兰盆会仪规来看,放河灯只是其中的一个小节目,并不显得多么要紧。而在民间的中元节俗活动中,放灯则是比较重要的。 河灯也叫"荷花灯",河灯一般是在底座上放灯盏或蜡烛,中元夜放在江河湖海之中,任其漂泛。放河灯的目的,是普渡水中的落水鬼和其他孤魂野鬼。现代女作家肖红《呼兰河传》中的一段文字,是这种习俗的最好注脚:"七月十五是个鬼节;死了的冤魂怨鬼,不得托生,缠绵在地狱里非常苦,想托生,又找不着路。这一天若是有个死鬼托着一盏河灯,就得托生"。大概从阴间到阳间的这一条路,非常黑,若没有灯是看不见路的。所以放灯这件事是件善事。可见活着的正人君子们,对着那已死的冤魂怨鬼还没有忘记。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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