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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嘉莹:中国古典诗歌的美感特质与吟诵(2)


    诗歌的格律
    诗歌的体式发展成熟后,到南北朝时期开始注重诗歌的声律。之所以注重声律,这与南北朝时期翻译佛经有着密切的关系。
    佛经原来都是梵文,中间有很多念诵的诵赞。把梵文翻译成中文发音,就需要推究如何准确地发音,这时候就有了“反切”,即一种拼音的方法,有声母和韵母,因此产生了“平仄格律”。
    平仄格律并不复杂,若要学习作诗,只需记住两个公式即可。(下图:横线代表平声,直线代表仄声。)
    五言基本律式
    A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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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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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式“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B式“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中国语言的单音独体,其平声与仄声是相对的,其中第二个字和第四个字是音节的节奏所在。
    而对诗歌格式的判断,主要看诗歌第一句的第二个字。第二个字是平声,诗歌就是平起格式;是仄声,就是仄起格式。A式加B式:“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这就是一首平起的五言绝句;而B式加A式:“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就是仄起的五言绝句。
    以上所讲是五言绝句。若七言绝句,则多出的两个字就加在每句诗的前面。同时要注意,若五言开头是平声,就加两个仄声;开头是仄声,就加两个平声。
    七言基本律式
    A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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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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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所讲是中国诗歌绝句的基本格式。如果是律诗就多重复一次变成八句,下面我们就以李白和杜甫的诗为例,对格律诗进行赏析。
    《夜泊牛渚怀古》李白
    牛渚西江夜,青天无片云。登舟望秋月,空忆谢将军。
    余亦能高咏,斯人不可闻。明朝挂帆去,枫叶落纷纷。
    中国古人,尤其是读书人,都有一个治国平天下的理想,“学而优则仕”,“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李白亦是如此。因此有一天夜晚,李白在牛渚(今安徽省当涂县西北)停泊,想到了古时于此地所发生的一件事情:晋朝时期,有位善于吟诵的书生袁宏泊船于牛渚。夜间,他在船上吟诵自己的诗篇,恰被路经此地的一位姓谢的将军听到。谢将军欣赏其才华,遂请其出仕,伴随左右。李白遂发出“登舟望秋月,空忆谢将军”的感慨。我在这里登舟望月,白白地怀念谢将军,因为这里没有像谢将军那样能够欣赏我吟诗的人,故“余亦能高咏,斯人不可闻”。
    在李白看来,“牛渚西江”是一个能够让他遇见伯乐的地方,然而在这里,他并没有碰到欣赏其才华的人,因此只有失望地离去,“明朝挂帆去,枫叶落纷纷”。
    一般说来,绝句没有对偶,但律诗有,在律诗中第三句和第四句是对偶、第五句和第六句是对偶。所谓对偶,是指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词性要相同,而平仄则要相反。李白的这首《夜泊牛渚怀古》不但对的不工整,且平仄也不完全对。比如第三句“登舟望秋月”平仄不合格律,而且它与第四句“空忆谢将军”的对仗也不工整。“登舟望秋月”是“平平仄平仄”,根据诗歌的音节,第一个字和第三个字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第四个字,因为是音节所在。同时,按照格律平仄相反的要求,第三句应该是“平平平仄仄”,但是李白却把它颠倒了,不合规律,这在诗里叫做“拗句”。所以说,李太白是位天才。尽管《夜泊牛渚怀古》是首五言律诗,但其中就有词性、平仄不对的地方。虽然如此,但这首诗却有其绝妙之处。李太白不受格律的拘束,但诗歌在情意的分量上取得了平衡,如“望秋月”和“谢将军”表面上看起来不对,但就情意的分量而言是平衡的:“望”是动词,“秋月”是宾语,“望秋月”是动宾结构;“忆”也是动词,“谢将军”也是宾语,“忆谢将军”也是动宾结构。这就是李太白这首诗的妙处所在。
    
    李白的诗作有出尘脱俗之意象,而杜甫的诗则朴实无华。然而,两人的诗歌皆为上乘之作。图为杜甫与李白。
    再看杜甫的《喜达行在所三首》。这三首诗是杜甫在经历了“天宝之乱”,冒险乘隙逃出被安史叛军占据的长安,投奔远在凤翔的唐肃宗,历经千辛万苦,到达朝廷的临时所在地之后,痛定思痛之作。以第一首为例:
    其一
    西忆岐阳信,无人遂却回。眼穿当落日,心死著寒灰。
    雾树行相引,连山望忽开。所亲惊老瘦,辛苦贼中来。
    这次叛乱,以朝廷失败告终。唐肃宗逃至岐阳,亦称凤翔。凤翔在长安的西边,就有了本诗的第一句“西忆岐阳信,无人遂却回”。我每天都在怀念祖国,希望能够有岐阳的消息,但却没有一个人从那边回来。“眼穿当落日,心死著寒灰。”我每天望向西方,但却心断望绝,因为看不到一点儿希望,我的心好像掉进了寒冷的灰里。但是,我又怎么能够甘心留在沦陷之地呢?于是乎“雾树行相引”,在早晨雾气还没有散去的时候,我顺着有树的道路,行走在浓雾的茫茫之中,逃向岐阳去。“连山望忽开”,眼看前方的两座山似是连在一起,无路可走,可到了跟前却是峰回路转,原来两座山是错开的,中间有条小路,足以让我继续向前。历经磨难,终于来到后方。“所亲惊老瘦,辛苦贼中来。”岐阳的亲戚朋友看到我都纷纷惊讶于我的衰老与瘦弱。之所以如此,皆是因为我是历经千辛万苦才从乱贼之中逃出来的。
    杜甫的这首诗特别的朴实,其中的词句对称尤其工整。“眼穿”对“心死”、“落日”对“寒灰”、“雾树”对“连山”、“行相引”对“望忽开”,这首格律诗对偶的地方完全看不到雕琢造作的痕迹,非常的自然、真切,感情表达也非常深挚。
    通过赏析两位诗人的作品,我们可以看出李白与杜甫的不同。李白的诗作有出尘脱俗之意象,而杜甫的诗则朴实无华。然而,两人的诗歌皆为上乘之作。究其原因,则是二人皆是吟诗之人。他们作诗,并非查过字典、韵书、格律才写出了诗作,而是二人熟于吟诵,声调就在其心胸、口吻之间,那些字句便自然地伴随着声调而出。
    一般都说人的头脑分左右两半,一为智性,一为感性;那么,文字思想就是智性,声音直觉就是感性。因此,只有使智性文字的思索伴随着直接感性的声音而出,这样的诗才能算得上是好诗,才是有生命的、有兴发感动的诗篇,所以说吟诵是很重要的。
    中国古典诗歌的吟诵
    从周朝开始,我们国族就非常注重诗歌的吟诵。《周礼·春官·宗伯》中曾记载:“大司乐……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这里“兴”指读诗时应具有一种感发的能力,就是“心”。只要心动,就会兴发,就有感动。因此,教学应先要培养出一种兴发感动的能力。“道”就是引导的意思,是指对于感发指向的一种导引,以及告知诗歌所表达的意思。为了达到对于诗歌可以有随时随地的感发,并且可以灵活自如运用的目的,因此,又提出了“讽”与“诵”的要求。古人云:“倍文曰讽,以声节之曰诵。”就是说诗不但要背,且读诗时还要有节奏。因为吟诵的时候,感情是随着声音而活动的;随着声音的韵律,有一种感情在内心徘徊流动。
    当有了背读吟诵的训练后,就可以有“言”和“语”的练习了。“发端曰言,答述曰语。”“言”和“语”是引用诗句以为酬应对答的一种练习。举一例说明:晋朝公子重耳被其父宠爱的一个姬妾所害,遂周游列国,见到秦国穆公。秦穆公背《诗经》中的一段诗,重耳也背一段诗,两个人就此结成盟友。秦穆公送公子重耳回国做国君,还把女儿嫁给他。这种以诗对答便是“言、语”。将诗歌吟诵用于外交,即“言”;用诗回答,即“语”。由此可见,在中国古典诗歌的教学训练中,吟诵所占有的重要位置,以及其源流之久远悠长。
    那么,要如何吟诵呢?中国的语言文字都有其自身的发音,且不只是一个声音,它还有腔可以拖,就是把声音拖长。所以,如果有的诗句不合乎吟诵的节奏,就可以用腔来拖长,或者可以重叠,这个重叠就是古人所说的一唱三叹,所以有“渭城三叠”,句子重叠往复,进而把腔补足。
    对于吟诵,现代人又有着怎样的观点呢?很多人以为,吟诵有一种方法:平声字拖长、仄声字缩短。其实并不尽然。我以为,吟诵诗歌就要将古人诗歌原有的韵律与自己读诗时的感情融合在一起,使自己的生命和诗人的生命结合起来,令诗歌的生命延续,生生不已。这便是中国诗歌的吟诵之妙。
    而中国古典诗歌之所以有如此之妙处,是因为中国古典诗歌重视心、物之间的兴发感动,由一生二、由二生三、由三生无穷;以内心的感发为主,“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杜甫说“摇落深知宋玉悲”,杜甫读了宋玉的作品,就受到了宋玉的感动。辛稼轩说:“老来曾识渊明,梦中一见参差是。”我在梦里遇见了陶渊明,读了他的诗受到感动,而这个感动可以一直延续不断。所以“兴发感动”是中国诗歌中的生命,且这个生命生生不已。
    结语
    关于中国古典诗歌,曾有人问我:现在没有人喜欢古诗,大多数人也不赞成吟诵,那么,中国诗歌会灭亡吗?我以为不会。中国古人作诗,是带着感情而写的;他们把自己内心的感动写出来,千百年后再读其诗作,依然能够受到同样的感动,这就是中国诗歌的生命。所以说,中国诗歌绝对不会灭亡。因为,只要是有感觉、有感情、有修养的人,就一定能够读出诗歌中所蕴含的充足的、真诚的生命,并且生生不已。
    (本文由张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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