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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足小史:缠足的前世与今生


    文/半夏
    
    6位缠足的妇女合影
    关于缠足的起源,坊间一直不存定论。原因之一是,在19世纪以前,缠足题材在正史、方志和儒家女教等官方文本里属于禁忌,不可随意言说。
    只有在规矩比较混乱的时期,才会有零星的记载。如《南史·齐东昏侯纪》说:“凿金为莲花以帖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莲花也。”于是,金莲,就被专门用来指称女子纤足。
    说起这个东昏侯萧宝卷,可是个不成器的皇帝,性情峻急,暴戾恣睢,终于被梁武帝长围城中,大臣及将军们担心被他砍了头,便先下手砍了他的头。那位脚下生莲的潘妃,也自缢而死。不过,她的金莲掌故,却从此流传。
    后来民国四公子之一的张伯驹,以盐业银行总稽核的身份到上海查账,在花界遇见号称“潘妃”的潘素,惊为天人,才情大发,提笔拟就一联:“潘步掌中轻,十里香尘生罗袜;妃弹塞上曲,千秋胡语入琵琶。”用的正是足下生莲的典,并且藏头嵌进了“潘妃”二字。
    潘素系名门之后,无奈家道衰落,母亲病逝,被后娘卖入欢场,在旧上海西藏路张帜迎客,不料遭际张大公子,从此成就一段好姻缘,后来更成为著名的青绿山水画家。
    张公子是著名的词人,此联虽是急就章,用典却十分妥帖,特意强调了潘步以及罗袜种种,因为确曾有人认为萧宝卷的潘妃便是缠足的起源——尽管这桩官司一向是夹缠不清的糊涂账。
    宋朝的车若水曾在他的《脚气集》中写道:“妇人缠脚,不知起于何时,小儿未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得小来,不知何用。后汉戴良嫁女,练裳布裙,竹笥木屐。是不干古人事。或言自唐杨太真起,亦不见出处。”
    车若水用的是排除法,即不确定缠足的起始年代,但也剔除了东汉人戴良的女儿和唐代的杨太真。有意思的是,车老前辈的话语中,似乎很有些“反缠足”的意味,令人不免暗生“女权主义早有进步”的感慨。
    宋人张邦基的《墨庄漫录》开宗明义地说:“妇人之缠足,起于近世,前世书传,皆无所自。”他注意到,乐府诗和《玉台新咏》“言妆饰之华,眉目、唇口、腰肢、手指之类,无一言称缠足者”。
    因而,美国汉学家费侠莉(CharlotteFurth)认为,缠足兴起,可能与妇科在北宋时期逐渐成为一门医疗专科有关。妇科专门化,意味着将生殖功能置于优先地位,女性身体中与生育有关的部位,逐渐“去情欲化”,作为替代,足弓成为“可欲对象的物神意符”。
    宋末隐士周密提到,南唐后主李煜后宫一位叫作窅娘的嫔妃,纤丽善舞,李煜做六尺金莲鞋,令她以帛缠脚,套鞋起舞,人皆效仿,以弓纤为妙,于是成为缠足开先河者。
    当代研究者也多认为,缠足很可能始于10世纪,原为五代时期宫廷舞者的一种职业习惯,后在南宋时期演变为限制女性行为的规范准绳。
    传统的源头论里,还有神怪传说。譬如说妲己,作为狐狸精,她尚未完全化为人形,破绽就出在脚上。为遮掩这个命门,她就用布条将脚缠裹起来,引发宫中女人争相效仿。
    压迫之下的和解
    清代以前,男性谈论缠足的文字乃至学术意义上的讨论,大多以笔记的形式出现。诸多学人都认同,在莲花与缠足之间,的确有一些相同之处,如“可远观而不可亵玩”。
    尽管有辜鸿铭那样的握莲癖好,但正版的缠足小脚,难免会有些味道散发,而且从享受系数来看,还颇不馥郁。胡应麟在《丹铅新录》中便诚实地说道:“今妇人缠足,美观则可,其体质干枯腥秽特甚。”
    其实,民间一向有“懒婆娘的裹脚布,又臭又长”的俗谚。首先需要澄清的是,如果说“臭”是对懒婆娘的评价,所谓“长”则并非懒婆娘的专属,而是所有的裹脚布都需要一定的长度。
    有掌故说,著名的红顶巨商胡雪岩,曾以小脚鞋作为酒杯。当然,这并非他的发明,而是元末收藏家杨铁崖的创举,所以通常称之为“铁崖癖”。
    按照弗洛伊德的观点,恋物癖所涉及的,是一个男人将他的阉割焦虑投射到女人的身体而不得,遂将注意力转向身外之物,如手帕,如鞋袜,并赋予其情欲化的意义。弗老先生将缠足的意向凛然直指性意识,甚至提到阉割,透露出解剖学一般的冷峻,但是,将“爱莲赏莲”的朦胧效果这样径直撕开,总是少了那么一点情趣。
    如果我们承认,某些人的“爱莲赏莲”也属于天赋人权,那么仅仅从情理上看,应该也是天生的小脚方才最宜。当然,长出天生小脚的概率非常小,而最有效率的推广措施,也只能是人为缠足了。
    只是,这种强做脚足弓弯者,实在只有天生小脚的轮廓,而外观细节上却相当丑,甚至上面还爬满鸡眼、脚气之类,所谓“趾缝肿烂,不容缠帛”。由此不难想见裹脚布上血迹斑斑臭气烘烘的局面,以及懒和未必懒的婆娘们的苦衷。
    中国古代百科全书式的类书,譬如《居家必用事类》和《事林广记》,专门有涉及缠足的药方。按照有关专家的划分,药方包括两类,其一是用来泡脚的汤剂,目的是在缠足之前,让骨头变得绵软;另一则是用来保持足部干爽柔软、预防鸡眼生成的膏剂或散剂。
    第一类的汤剂,有诸如“宫内缩莲步捷法”和“西施脱骨汤”之类的名号,据说一番不厌其烦的折腾之后,双足会“软若束棉”。不过,这些听起来有些乱炖味道的神奇药方,更多透露出的是巫术轮廓,借用鲁迅先生批判《三国演义》对诸葛孔明的描摹,就是“近妖”。
    相比之下,第二类的膏散药剂,则显得十分务实,在“金莲稳步膏”名义下集结的诸多药方,直直指向“鸡眼痛处”和“趾缝肿烂”。这便足见,保持足部干爽,预防鸡眼产生,实在是大多数缠足妇女每天都要面对的功课。
    在相关类书里,上述药方,被列于“闺阁事宜”门下,和治疗面疱的“治粉刺黑斑方”、预防掉发的“梳头发不落方”以及调制美容香粉的“和粉方”罗列一起。也就是说,对缠足的照看和养护,已经和梳洗打扮一样,成为闺阁中人的一个常规项目。
    艺术家强调裸体才能真正展示人体美,服饰的遮蔽除了御寒和保护的作用之外,更可掩饰某些生理上的缺欠,这也是时尚之所以生命力旺盛的一个原因。巧的是,在遮掩的命题上,缠足也具有同样的道理。
    所以张爱玲《小团圆》里,九莉小脚而又新派的母亲蕊秋,“再热的天,躺在床上都穿丝袜”。于是,可以设想,过去年代有恶癖的男人们,如果运气不够强悍,便只好终日享用这种模仿而来的仿真货色了。
    不料,这种本该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后世竟成了大行其道的主旋律,在若干个百年里,不缠足便不足以成为高尚女人的风气,曾经让无数女性流下如江的泪水。
    美国汉学家高彦颐(DorothyKo)在她的著作《缠足:“金莲崇拜”盛极而衰的演变》中指出,缠足“不是一种负累,而是一种特权。缠足的存在,不仅是为了向外在世界宣告身份地位的可欲性,对于妇女本身而言,这还是自尊的一种具体体现”。不要误会,这不是美国人在为缠足唱赞歌,她只是在指出一个事实:因为男性社会的强大存在,代代女性与缠足,已经产生了某种程度上的和解。
    就是说,凭借这种足下的“特权”,她们才可以受到社会主流男性群体的垂青,成为被他们猎取收纳的砝码,从而在婚嫁博弈这个对女性来说具有重要社会和生存意义的竞争中,赢得出位的机会。由这样的利益驱动,自然可以理解,何以对双足“天然纤小”的乌托邦式向往,构成了前仆后继罔顾体质的顽强追索,甚至连女性都包括在内。
    当凭借一双可人的小脚就足以为她乃至她的家族赢得广阔的生活愿景时,她们美化那种凄惨,就自然会成为“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早期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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