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网-国学经典-国学大师-国学常识-中国传统文化网-汉学研究移动版

首页 > 传统文化 > 儒学 > 古圣今贤 >

在马关条约签订地忆李鸿章(4)


    李鸿章伤未致命,子弹打在眼下一寸。这一枪于他求之不得——由于挨了这一枪,也许国人就不至于骂他国贼太甚了。他血流满面时,曾仰天长叹:“此血可以报国也!……”
    总之,无可退让之处退让,绝不可行之事行之,李鸿章代表慈禧太后和清王朝,在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日本称《日清讲和条约》)上签了字。
    
    《马关条约》日文本 图片来源网络
    
    李鸿章、李经方在《马关条约》上的签字
    这个条约规定:朝鲜听任日本宰割;中国把辽东半岛、台湾和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三处领土割让给日本,外加赔款两亿两白银。此外还有一些其他条款,如开放沙市、重庆、苏杭为商埠,允许日本在通商口岸投资办厂等。
    
    《马关条约》内文
    战后,日本官吏堀口九万一来到湖北沙市,准备按条约设置领事馆并建立居留地。他吃惊地发现:沙市的清朝官员,居然不曾听说刚刚发生过的战争。
    不久,马关改名下关。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