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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兵器谱——殳


    一、殳的历史与沿革 
    殳(音shū,同“书”音)——是先秦时代一种著名的古代车战兵器,历代典籍多有记载、提及,可惜都疏于简略。“殳”之美名千古传扬,但千载岁月,沧海桑田,后世再无先秦“殳”的实物或图形传世,故其真貌早已鲜为人知。
    (右图1、2为殳,3为晋杸。)
    历史为这种两千多年前曾随战车甲士驰骋征战、辉煌疆场的神奇兵器,笼罩了一层朦胧的面纱……人们只能从史籍记载的片言只语中,去寻觅它依稀的身影。那么,“殳”到底是一种什么兵器呢?近年,随着考古学的新发现,这个埋藏了两千多年的谜底,终于被揭示开来。
    殳,是中国古代一种用于撞击的长柄兵器。东周时期使用普遍,有的史书上称作“”“杵”或“”“杖”等。后来又称作“棍”“棒”,是我国古代一种打击型兵器,不但用来防身自卫,还是装备军队的重要实战兵器。一般认为殳是由原始社会中狩猎用的竹木棍棒发展而成。
    商周时代,车战盛行。早期的殳,是一根八棱形的坚实粗木棒,长度一般为一丈二尺左右。据史籍记载,商代末期战争中已大量使用殳。《尚书·武成》中有“血流漂杵”等语,杵,就是商代士兵所使用的殳。河南安阳殷墟曾出土过商代殳的实物。
    史籍中有关殳之名称的最早记载,见于《诗经·卫风·伯兮》:“伯也执殳,为王前驱。”周朝把殳列入“车之五兵”,是实战兵器。帝王或诸侯出巡时,前导勇士也执殳开道,即所谓“旅贲以先驱”。
    战国时代的著名古兵书《司马法》说“执羽从”,说明殳还同旆并用,又是军事指挥的一种标帜(作者注:《司马法》,“武经七书”之一。战国初齐威王令大夫追论“古者司马兵法”,并附春秋时齐国大将司马穰苴兵法于其中,故又称《司马穰苴兵法》)。
    周代战车上装备五种兵器,称作“车之五兵”。《周礼·月令》篇载:“季秋之月……天子乃教于田猎,以习五戎。”五戎即五兵:戈、殳、戟、酋矛、夷矛(《周礼·夏官·司右》郑玄注:“五兵者,戈、殳、戟、酋矛、夷矛”)。 
    《考工记》也记载了“车之五兵”是戈、殳、戟、酋矛、夷矛,分别插在战车上舆侧的固定位置,供甲士临战使用。兵器的这种装备方式,具有长短兼备、远近结合的特点。
    关于殳的形制与尺寸,据《考工记》载,“殳长寻有四尺”。东汉人郑玄注曰:“八尺曰寻”。因此,从古代文献上看,殳的长度“寻有四尺”,即为一丈二尺了(约3米)。
    殳柄为竹木混合制成(考古学术语称之为“积竹木”),呈八棱柱形或圆柱形,在柄端安有青铜殳头,称为“首”。在柄尾安装有起保护作用、使柄尾经久耐用不开裂的细长铜帽,称做铜(这种铜还广泛应用在东周时期的戈、戟、铍、矛等长柄兵器的末端,作用相同)。
    
    作为仪仗仪式用的秦代青铜殳头
    春秋战国时代,诸侯争霸,华夏大地烽烟四起。随着车战的流行,出现了青铜和铁制的殳,战斗力也大大提高。这一历史时期,是殳作为典型兵器的辉煌年代。《六韬·军用篇》有“方首铁”的记载,“方首铁”就是方形铁头的殳。《吕氏春秋·贵卒篇》也有关于中山国的力士穿着铁甲、手持铁杖作战的记载。
    秦代是中华版图大一统的年代,锋披天下的秦军在以武力统一六国的同时,也拥有着数量庞大、质量精良的各种青铜兵器。即使是拥有更先进铁兵器的齐、燕等国亦无法与之抗衡。然而在这个时候,作为车战“五兵”之一的殳的功用,却在悄然退化着。秦始皇兵马俑坑中出土的殳,全部都是青铜圆筒套头、无锋刃的仪仗性礼兵器。
    汉承秦制,汉代的礼仪用殳被称作“金吾”,金吾也为铜制套头,两头镀金,御史大夫、司隶校尉等常常“执金吾”夹侍、拱卫皇帝。随着历史的发展,“殳”之本名逐渐仅见于典籍,而殳兵本身在后代却继续演化发展,主体部分仍然是军队使用的各种实战棍棒,还有一部分成为法律的象征,在历代司法机构的执法过程中,对违法者以棒惩罚击杀。
    汉代以后,随着车战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名传千古的先秦兵器——殳也悄然消失在地平线下。以至于后世两千余年人们对其形制真貌不得而知,直到1978年随县曾侯乙墓多件带铭文的实战与礼仪用殳的出土,才为我们将这一千古迷团揭示出来。
    其实殳这种实战兵器本身并未消亡,而是继续演化为棒或杖在历代广泛传承与使用。三国时代,殳称为“白”,依然为军队之装备。《三国志·魏书·钟会传》记载,魏国大将钟会平定西蜀以后,曾埋伏数千名手持白的士兵,拥兵自重,阴谋叛乱,后因军机泄露而失败。
    到了宋代,殳开始称为棍棒,作为步战兵器,重新有了较大发展。《武经总要》上图列了七种棍棒的形制,棒首大多带刃或包铁,杀伤力也进一步增强。作为宋代军队步战兵器的棍棒,与作为先秦的车战兵器的殳相比,木柄的长度大大减少,形制上也相对简化。
    明代火器开始盛行,但棍棒仍然为军队的必备实战兵器。著名军事将领俞大猷所著的《剑经》和戚继光所著的《纪效新书》中都有对棍棒用法与实战技术的详细记载。
    二、殳的定名与释义
    根据近年的考古发现,春秋晚期,南方江淮流域的楚、蔡等国出现了一种兼有砸击和刺杀两种功能的有刃铜殳,这种殳在3米多长的八棱形积竹柄顶端,装有一个青铜殳头,殳头刃部一般呈三棱矛状、锋利异常,可以刺杀;部厚重,带有尖刺或饰以浮雕纹饰,可以砸击。一些殳在柄上的中前段还套装有第二个带刺的铜箍,是一种很有威力的车战兵器。
    从出土实物来看,殳的金属首多为青铜制,可分有尖锋的实战用“锐殳”和无尖锋的仪仗用“晋殳”两类。1978年湖北随县曾侯乙墓首次出土了自带铭文为“殳”的长柄兵器。
    然而在曾侯乙墓出土殳之前,殳这种兵器到底为何形制,考古学界一直因缺乏实物证据不得而知。1955年安徽寿县蔡侯墓曾出土过殳,却被误定名为“三棱矛”,后来根据曾侯乙墓的考古成果才得以正名。
    曾侯乙墓共出土7件锐殳、14件晋殳。锐殳(器上铭文自称为“殳”)为前端似矛带刃、后端有刺球的青铜殳;晋殳(墓中出土的竹简上称之为“晋”)则无刃仅有铜套。
    两种兵器的杆均为积竹木,即以八棱形木杆为芯,每个棱面贴宽约1厘米左右的竹片,外面密缠丝线、革带或藤皮,再在表面髹上红漆或黑漆。杆通长3.29到3.4米,粗2.8至3厘米。
    其中3件锐殳刃部较长,顶端有尖锋,呈三棱矛状,并在锋后装有带尖刺的铜箍,一侧的刃上皆铸制鸟篆书一行:“曾侯越之用殳。”这是我国迄今为止惟一一次出土自铭为“殳”的兵器,真正彻底解开了殳的形制之谜。
    
    湖南省长沙市战国楚墓出土的殳首,像一个平顶的圆套筒。陕西省临潼县秦始皇陵兵马俑坑出土的殳首在圆套筒顶端呈三角锥状,长约10.5厘米,径2.3~3厘米,深8.9厘米,用以装长木柄。此种殳应为秦始皇卫队的仪仗兵器。以上两种殳都属于仪仗兵器类的晋殳。
    对于殳之名称的由来和殳实战作用,汉代刘熙的《释名》解释说:“殳,殊也,长丈二尺而无刃,有所撞桎于车上使殊离也。”这就是说,殳主要用于车战,在两军车马交错冲撞时使其分开,故有棱而无刃。今天考古学上东周墓葬的发掘证据表明,汉代刘熙的记载,是将礼仪用的“晋殳”误作先秦车战实用殳了,曾侯乙墓出土的实战用殳,不但有棱,而且有锋利无比的刃。从《释名》对殳的定义上,我们也可以看出,在汉代,车战实用的锐殳已然不传。
    陈列在湖北省博物馆的曾侯乙墓出土的几件在全国仅见的自铭为“殳”的古兵器,迄今在权威工具书上仍未获得“合法身份”。文物专家呼吁权威工具书应就该辞条做出合乎实证的解释。
    传世的一些古籍中有关“殳”的记载,仅与我们前面所述及的晋殳一致,如汉代刘熙的《释名》的解释。汉代流行的《毛诗》版本中“殳长丈二而无刃”之说,明显是受了前者之影响。1979年版的《辞海》更据此对殳作出定义:“古代撞击用的兵器,竹制,长一丈二尺,头上不用金属为刃,八棱而尖。”直至1989年《曾侯乙墓》一书出版,明确指出该墓出土的殳、晋与墓中竹简相佐证,可以确知殳有两种形状。这种有刃之殳与矛相类,应该即文献所载“锐殳”。
    然而1999年版《辞海》,仍基本沿袭20年前的解释。2001年印刷的大多数权威工具书也是如此,如《现代汉语词典》:“古代的一种兵器,用竹竿制成,有棱无刃。”《新华词典》的记者载是:“古代兵器,用竹等制成,一端有棱无刃。”
    文物界学者认为,各类权威工具书反馈的信息应尽量做到准确无误,在不断的修订中吐故纳新吸取考古成果。我国著名文物专家、湖北省博物馆老馆长、曾主持过越王勾践剑和曾侯乙墓发掘的谭维四教授指出,曾侯乙墓出土的殳和晋较能代表此类兵器的特点但无刃只是其中一种形式,其他省市也曾出土过锐殳。工具书可以对殳的不同形状分别做出解释,文物部门也应将研究成果及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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