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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成龙的为官之道


    
    中国历史上清官很多,清代的于成龙就是清官的杰出代表。他并非进士出身,却凭为官清廉和能力超强的优点,从一个知县做到两广总督。其为官之道,对现在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于成龙,山西永宁(今离石县)人。顺治十八年(1661年),44岁的他开始从官,从小小的一个知县,凭自己的实干和才华,以及对皇家的赤诚忠心,累迁至知州、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并加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和康熙帝赞誉,以“天下廉吏第一”,蜚声朝野。
    成龙官越做越大,但其尽心为民,不谋取个人私利的作风从来不变。其属员及下属机构官员不时地给他送礼,尤其管一省司法,为请托而馈送钱物,希图打通关节的人很多。这时,成龙始终一个态度:一律回绝!各级官吏畏惧,再也不敢送礼了。福建巡抚吴兴祚被成龙感动,上书详报成龙的业绩与清廉,举“为闽省廉能第一”。康熙帝批示:“与成龙清介自持,才能素著,允称卓异。”任上才一个月,迅即升任福建布政使。至十九年,再提升为直隶巡抚。至此,成龙真正进入封疆大吏之列,但还是清廉依旧。第二年,成龙进京觐见,康熙帝当面称赞:“尔为今时清官第一,殊属难得!”
    成龙在巡抚任上,总有一些亲戚、朋友相托求办私事,他一概严厉拒绝,所属人员及亲友时有馈送礼品,他是“一介不取”。康熙帝大为赞赏:“知其家计凉薄,特赐内帑银一千两、朕亲乘良马一匹,以示鼓励。”
    纵观于成龙二十余年的宦海生涯,大概可以用“忠、廉、勤、能、仁”五个字加以概括。忠,即忠于职守,忠于国事,忠于自己的工作;廉,即清正廉洁,自甘清贫,不收礼,不吃请,不劳民,不拿一分俸禄之外的饷银;勤,即勤于政事,任劳任怨,事必躬亲,不敢稍有怠慢;能,即有真才实学,无论耕种、断案、平叛还是抚民、理政、治疆,都有突出表现;仁,即仁慈,心里装着百姓,“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于成龙“忠、廉、勤、能、仁”的从政形象,是值得现在的领导干部学习和借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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