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著书老去为抒情
http://www.newdu.com 2024/12/05 10:12:52 国学网 周维强 参加讨论
题目出自汪曾祺为沈从文先生八十岁生日写的一联: 玩物从来非丧志 著书老去为抒情 “著书老去为抒情”一句写得好,这也可以移用来说明汪曾祺自己的散文写作。这个“抒情”不是杨朔的“抒情散文”的“抒情”。杨朔的“抒情散文”是借散文的“外壳”抒“政治”或“时政”之“情”。汪曾祺说的“著书老去为抒情”,是说一个人历经沧桑,老了,写文章不是要去追求什么,或赶什么样的时髦时尚,或去代人立言,而是写散文抒自己的怀,言自己的趣,本来是写给自己看的,是自己觉得有趣味,有情趣,所以就写了出来。不是刻意为之。这个不是刻意做给别人看的意思,也可以借用孔子的话“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这也是汪曾祺一再说自己写散文是“搂草打兔子,捎带脚”。所以就写得随意,随和,淡然,不造作。因为这是“著书老去为抒情”,而不是装出来给别人看的。 收在他的第一部散文集《蒲桥集》里的《故乡的食物》,写的是故乡食物,表达的是对一种趣味的偏爱,寄托的是一种故国乡邦之思。这篇散文的第一则《炒米和焦屑》,开头引了郑板桥《板桥家书》里的一段话: 天旱冰冻时暮,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 接下来汪曾祺就说这一段话读来觉得很亲切。 郑板桥是兴化人,汪曾祺是高邮人,两地风气相似,“这样的感情,是外地人不易领会的”。这些不是外地人能够容易领会的故乡的食物和食趣,引起了老来的汪曾祺的兴会,这就像当年客居京华的周作人写《故乡的野菜》这样的散文。汪曾祺在这样的散文写作里,重温了一种传统的情致,一份乡土的情感,一种古典文人的雅趣。 传统的趣味和乡土的情感,也许可以看作就是汪曾祺散文集《蒲桥集》的一个基本的美学特点。这个特点,在这部散文集的《桥边散文》《泡茶馆》《吃食和文学》《香港的高楼和北京的大树》等散文里可以明显地感受得到。即使是写人的散文如《老舍先生》《金岳霖先生》《星斗其文,赤子其人》也是可以明显地体会得到的。汪曾祺写老舍、金岳霖、沈从文诸先生,没有空头大话的颂词,全是一件一件具体可感的故事和细节,这些故事和细节里,传达了这几位先生的趣味和品质,也传达了汪曾祺所注意到的这些先生的趣味和品质。 写沈从文先生的《星斗其文,赤子其人》,最后一段: 沈先生家里有一盆虎耳草,种在一个椭圆形的小小钧窑盆里。很多人不认识这种草。 这就是《边城》里翠翠在梦里采摘的那种草,沈先生喜欢的草。 文章自此结束。不须再多说了,情趣和情感自然地含在了里面,余音绕梁。 写老舍先生的《老舍先生》也是记着一件一件具体的事情。里面写到老舍先生爱喝茶,喝得很勤,而且很酽。老舍先生到莫斯科开会,旅馆里为他特备了一只暖壶。可是他沏了茶,刚喝了几口,一转眼,服务员就给倒了。老舍先生说,“他们不知道,中国人是一天到晚喝茶的”。这件事是老舍先生告诉汪曾祺的。汪曾祺听了记住了,几十年后写进了这篇散文。几十年后,汪曾祺还记得老舍先生讲的这个故事,显见得汪曾祺对这个故事原有会心。 汪曾祺生于上世纪20年代初,祖父是清朝末科的“拔贡”,这是略高于“秀才”的功名。父亲金石书画皆通,还是足球健将。祖父教过少年汪曾祺读《论语》,写八股文。汪曾祺说他自己的审美意识的形成,跟他从小看父亲作画有关。后来汪曾祺进了新式学堂,小学到初中读国文,受影响最深的是明朝归有光的作品,“以轻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任务,亲切而凄婉”。高中买了一部词学丛书,课余常用毛笔抄宋词,所以后来写小说还隐隐有着宋词的影响。大学读的是中文系,大部分时间看翻译小说,纪德、萨特、普鲁斯特、契诃夫、阿索林、伍尔夫……接受了西方现代文学的影响。但也仍然保持了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兴趣,在昆明教中学时,案头常放的一本书是《庄子集解》。尤其喜欢孔夫子,喜欢《论语》里的《侍坐》的趣味。受中西方文化滋养,当“文革”结束,文艺可以百花齐放时,汪曾祺偶一为之的散文,立刻突破了原先的杨朔等那代散文家的失去自我、丢失传统和了无趣味的“抒情散文”,在散文的家园里开出了新生面。《蒲桥集》初版没多少时间,书肆即售缺,出版社重印多次。 汪曾祺说他原先以为散文主要是接受民族传统,有新潮派的小说、诗、戏剧,但新潮派的小说家、诗人、戏剧家到写散文时,就和不是新潮的人写的散文也差不多了。后来读到两位青年作家,一位用意识流方法写散文,一个受了日本新感觉派影响写散文,而且都写得不错,于是反省自己“文艺思想”的“狭窄”。能“吾日三省吾身”,能认识到自己的“狭窄”,我想,这正是一种襟怀开阔,一种思维开放的表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