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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雪芹的第二次婚姻


    文/胡德平
    我认为,曹雪芹写作《红楼梦》使用的文学创作方法,一是用“假语村言”,客观、白描的形式,对荣宁二府各色人等中的典型人物进行了典型的描写。不仅如此,还进而对丑恶现实做了深入的批判,全书对假话谎言去之务尽,所谓“称功颂德,眷眷无穷”,亦是否定之语,不是真话,宜作“风月宝鉴”反面观之。二是用“真事隐去”,史实文学化的形式,作者把自己的家史,经历中的生活原型,炼化为艺术的典型,把社会素材提升为文学题材所进行的一种再创作。竟至大有“隐史于文”的倾向,这和过去的索隐派、自传说有何区别呢?自传说说的是一人一家的索隐,而史实文学化的作品则带有普遍意义。再者,“隐史于文”也是中国古典文学的一大特点,也是中国史学对文学的影响。说到《三国演义》,那简直就是“寓史于文”了。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资料图 图源网络)
    1954年批判《红楼梦》研究中的唯心主义倾向基本方向是对的,但搞成了政治运动,且将索隐派、自传说某些合理的探索、研究也作为胡适的馀毒而要进行剿灭,这就大错特错了。我们应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方向,但《红楼梦》中“隐史于文”的事实是难以否定的。这不是唯心主义,“隐史于文”的“隐”字就是文学化、艺术化的创作过程。在我们划清两种研究方向的前提下,探寻《红楼梦》书中若干史实的生活原型并不为错。在今天,我们不必为原先错误的学术批判而束缚自己的思想,就是对《红楼梦》的索隐研究也应采取积极态度。前面说到对文学作品探索它隐秘的主题,到探索它的生活原型都是可以的,但愿我们大家都前进一步。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资料图 图源网络)
    曹雪芹熟练地使用这两种创作方法,一部批判现实主义的、唯美唯善的世界名著才得以展现在今人面前。两种创作形式反映的故事,各有各的发展过程,各有各的情节逻辑,但也有重合、交集之处。这些重合、交集之处,就是作者借“假语村言”,行“真事隐去”之实。这对我们深入了解作者生平、创作思想极有意义。否则作者怎么会说“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如果我们不理睬书中作者的诚心告诫,又怎么谈得上对作者的敬重和深入研究呢?
    曹寅几次接驾康熙,他编排昆曲《续琵琶》,曹頫“南直招祸”的时间,既有历史的根据,又是书中的文学故事,二者完全可以统一起来。这是典型的“隐史于文”的创作方法。借此思路,我想说说曹雪芹第二次婚姻的史实,及在《红楼梦》中相应的故事,是如何互为表里、如何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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