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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舍论语|卫灵公第二十四:吾之于人也章


    
    文/何俊(腾讯儒学专栏作者,杭州师范大学副校长兼国学院院长)
    《不舍论语》356—卫灵公第二十四:吾之于人也章
    【原文】
    子曰:“吾之于人也,谁毁谁誉?如有所誉者,其有所试矣。斯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
    【解读】
    毁誉不同于是非。与实情相合,称是非;不相吻合过头了,是毁誉。孔子强调不随便毁誉人,如果真要称誉,也应有事实根据,毁人是绝不做的。誉终是让人好,毁则是让人坏了。
    尤有意味的是“斯民”以下这句话。为什么不毁誉人?因为三代之民就是秉持直道而行的。那古人能如此,今人为何不能呢?因为政治昏暗。人的本质是一样的,政治的昏暗使人随口毁誉,虚言枉道。故古人强调,民不可换,可换的是官;土地就是这块土地,要换的是政府。
    作者简介:
    
    何俊教授
    何俊,男,1963生。现任杭州师范大学教授、副校长,兼国学院院长,兼任浙江大学哲学系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中国哲学与思想史,曾出版《西学与晚明思想裂变》、《南宋儒学建构》、《事与心:浙学的精神维度》、《师英录》、《不舍国学》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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