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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舍论语丨乡党第十五:朋友死章


    
    文/何俊(腾讯儒学专栏作者,杭州师范大学副校长兼国学院院长)
    《不舍论语》251—乡党第十五:朋友死章
    【原文】
    朋友死,无所归,曰:“于我殡。”朋友之馈,虽车马,非祭肉,不拜。
    【解读】
    朋友是传统五伦之一。朋指同门。既是同门,不免习近而类同,朋与党同义。友指同志。既是同志,自然同甘苦共患难,友有通财之义。如此,朋友死,没有亲属办后事,自己就应尽朋友情义来操办。也因为朋友有通财之义,所以那怕送贵重之礼如车马,也不必怎么拜谢;而祭肉虽轻,但象征朋友的长辈,则必须拜谢。
    后世人际交往繁复,泛泛之交多,志同道合少,不仅难行旧传统,即便一一周旋也不可能,只能根据自己交情的浅深厚薄,量力而行。
    作者简介:
    
    何俊教授
    何俊,男,1963生。现任杭州师范大学教授、副校长,兼国学院院长,兼任浙江大学哲学系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中国哲学与思想史,曾出版《西学与晚明思想裂变》、《南宋儒学建构》、《事与心:浙学的精神维度》、《师英录》、《不舍国学》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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