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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舍论语丨雍也第七:季氏使闵子骞为费宰章


    
    不舍论语
    文/何俊(腾讯儒学专栏作者,杭州师范大学副校长兼国学院院长)
    《不舍论语》127——雍也第七:季氏使闵子骞为费宰章
    【原文】
    季氏使闵子骞为费宰,闵子骞曰:“善为我辞焉。如有复我者,则吾必在汶上矣。”
    【解读】
    季氏请闵子骞做费邑执政,闵子辞谢,并说如再来,就过汶水去齐国。
    有学者讲,为季氏这样的权臣做事,唯圣人能自保;圣人以下,刚者取祸,柔者取辱。子路做了,死于非命;冉求做了,只能帮季氏敛财。闵子是对的。
    朱子在《集注》中引了这话。不过与学生讨论时,朱子讲,引这话是想警醒懦弱者,并不表示完全认同。春秋时诸侯用人,仍讲出身,如不做大夫家臣,就无官可做。家境好,尚可;家境贫寒,则奈何。可见,说理应严,论人宜宽。
    作者简介:
    
    何俊教授
    何俊,男,1963生。现任杭州师范大学教授、副校长,兼国学院院长,兼任浙江大学哲学系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中国哲学与思想史,曾出版《西学与晚明思想裂变》、《南宋儒学建构》、《事与心:浙学的精神维度》、《师英录》、《不舍国学》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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