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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杰人教授讲朱子:合理的欲望也是天理


    文/朱杰人
    《朱教授讲朱子》为华东师范大学终身教授朱杰人先生所开专栏,为广大读者讲解朱子之道。
    
    朱子像
    《朱教授讲朱子》百二八
    朱子曰:“义者,天理之所宜;利者,人情之所欲。”
    译讲:所谓“义”,就是符合天理的行为与道理;所谓“利”,就是人的欲望。朱子强调要弄清义、利之别,要以义来统御利。但他并不是禁欲主义者,他认为人的欲望是与身俱来的,合理的欲望也是天理。但是欲望过度,就是“人欲”了。
    《朱教授讲朱子》百二九
    朱子曰:“有心悖理谓之恶,无心失理谓之过。”
    译讲:如果故意违背天理做坏事、错事,那是“恶”。如果不自觉地做错了事,那是“过”。朱子认为,恶与过的区别在于是不是主观故意,知理而背理,那是罪恶;不知理而违理,那是过失。过失是可以原谅的,而罪恶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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