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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来:汉代儒学对“仁”的理解及其贡献(7)


    关于仁义对举,汉儒的说法是:
    君子以其不杀为仁,以其不取国为义。/义士不欺心,仁人不害生。说苑谈丛/君子于仁也柔,于义也刚。/仁者爱人,义者正我。/仁者爱人,义者尊老。/失爱不仁,过爱不义。/心兼爱人谓之仁,行充其宜谓之义。/仁者,不忍也,施生爱人也;义者,宜也,断决得中也。
    先秦的说法是:
    仁近于乐,义近于礼。/仁以爱之,义以正之。/仁,爱也,义,利也。/仁,内也,义,外也。/仁者爱人,义者循理。
    总之,汉代的仁说思想,以仁者爱人为出发点,而更重视仁的政治实践意义;强调仁是对他人的爱,突出了他者的重要性;以恻隐不忍论仁,确认仁的内在情感是恻隐,而不仅仅把仁作为德行;汉儒已经在仁的观念下肯定,容纳了兼爱、泛爱、博爱作为仁的表达,以仁包容了所有中国文化内的爱的表达,使得仁爱包容了以往各家所提出的普世之爱;最后,与汉儒的宇宙论相联系,仁被视作天或天心、天意,仁被作为气的一种形态,使得仁深深介入到儒家的宇宙论建构,已经具有了形而上的意义。汉代儒学仁说的这些内容,在后来的仁学发展中发生了深刻的影响,奠定了成熟的仁体论的重要基础。
    
    《礼记》(资料图 图源网络)
    最后,既然我们已经叙述到东汉,让我们谈谈郑玄对“仁”的注解,以及清儒阮元对郑玄的发挥,以作为结束。
    关于郑玄及阮元论仁,可以使我们回到开始的话题,仁的伦理意义。
    郑玄在《礼记》中庸的“仁者人也”下注曰:“人也读如相人偶之人,以人意相存问之言。”下有孔颖达疏云:“仁谓仁爱,相亲偶也,言行仁之法在亲偶。”郑玄在许慎之后,但他的解释非常独特。阮元在其《研经室集》的《论语论仁论》中特别从《论语》中择取所有涉及“仁”字的章节、文句,逐一列举于前,再旁征博引论证于后,以致力于阐发“仁”字的本义。阮元一开始便给出了结论:“诠解‘仁’字,不必烦称远引,但举《曾子·制言篇》‘人之相与也,譬如舟车然,相济达也。人非人不济,马非马不走,水非水不流’;及《中庸篇》‘仁者,人也’;郑康成注‘读如相人偶之人’;数语足以明之矣。”
    对仁字的解释,阮元主张郑玄的解释,并以郑玄的“相人偶”说法为基点,结合曾子的“人相与”和孟子的“仁者人也”,用这三条资料建立他的仁字解释。其实,相人偶即相互亲敬,这一点阮元始终未明确说清。
    他接着说:
    春秋时,孔门所谓仁也者,以此一人与彼一人相人偶而尽其敬礼忠恕等事之谓也。相人偶者,谓人之偶之也。凡仁,必于身所行者验之而始见,亦必有二人而仁乃见。若一人闭户斋居,暝目静坐,虽有德理在心,终不得指为圣门所谓之仁矣。盖士庶人之仁,见于宗族乡党,天子诸侯卿大夫之仁,见于国家臣民,同一相人偶之道,是必人与人相偶而仁乃见也。郑君“相人偶”之注,即曾子“人非人不济”,《中庸》“仁者人也”,《论语》“己立立人”、“己达达人”之旨。阮元认定春秋时代的仁字是指两人相人偶的关系,这完全是发挥郑玄的注解所作的解释,其实郑玄的注解只是后世的一个孤证,不足以为据。
    圣门论仁,以类推之,五十八章之旨,有相合而无相戾者。即推之诸经之旨,亦莫不相合而无相戾者。自博爱谓仁立说以来,歧中歧矣。吾固曰:“孔子之道,当与实者、近者、庸者论之,则春秋时学问之道显然大明于世而不入于二氏之途。吾但举其是者,而非者自见,不必多其辞说也。”阮元认为论语五十八章论仁,皆与相人偶之说相合。他认为,自以博爱论仁之说流行以来,仁说越来越分歧,仁字本义被淹没了。看来他不以博爱说为然,其实以爱言仁是春秋以后一直到汉代的仁说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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