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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社会公德观:“约之以礼” 恭敬谦让


    孔子提出“约之以礼”(《论语·颜渊》),“与人恭而有礼”(《论语·颜渊》),认为“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礼”是儒家伦理思想的重要道德范畴之一,是与仁的要求相一致的关于人的行为的礼节、制度和规范。礼的主要内容和作用,就是密切人们的伦理关系,改善人们的社会关系,维护和安定社会秩序。因此,儒家对礼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探讨,构建了一个关于礼的完善的体系,并使之成为人们在公共生活领域应当遵守的基本的行为准则。
    
    孔子(资料图 图源网络)
    “礼”与“法”既有着密切的联系,同时又有着不同的内容、要求和功能,法所依靠的是社会强制手段,重在一定社会制度、秩序的建立和维护;而礼所依赖的主要是人们的道德自觉,重在社会公共生活方面人际关系的协调。儒家重礼,就是为了建立一种普遍的行为规范和行为模式,维护人际关系的和谐融洽,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形成一种良好的道德关系和社会秩序。正如《左传》所说:“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左传·隐公十一年》)如果不遵循“礼”的原则,人际关系中的其他道德要求也就无从谈起。
    孔子所谓的礼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长期形成的人们立身处事行为规范的基本准则”,“二是指夏商周三代以来形成的各种礼法制度”。而作为社会公共生活领域的道德规范的礼,主要是在前一种意义上使用的,即礼仪之礼,也就是接人待物、行为举止等方面的礼节、礼貌。礼是一种制度化规范化了的外在的道德要求,是人们的行为举止、人际关系、交往方式乃至社会秩序的标准和尺度。在儒家看来,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人能够按照礼的要求行事,能够按照礼的要求选择自己的行为方式,否则,如果心目中没有礼的约束,其言行举止不遵从甚至违背礼的要求,则与禽兽无异,人也就不成其为人。《礼记·冠义》说:“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同时,礼不仅是伦理道德的体现,也是伦理道德的重要内容,如果离开了规范和约束人们具体行为的“礼”,伦理道德也就无从谈起。“欲察物而不由礼,弗之得矣。故作事不以礼,弗之敬矣;出言不以礼,弗之信矣。故曰:礼也者,物之致也。”(《礼记·礼器》)“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礼记·曲礼上》)人们的言行举止必须贯彻和体现礼的精神,否则就难以做到细致严谨、诚实可信;如果不贯彻和落实礼的要求,就个人而言难以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就社会而言也难以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原本美好的愿望和善良的行为,如果不合于礼,也会走向其反面,这就是《礼记》中所说的:“敬而不中礼谓之野,恭而不中礼谓之给,勇而不中礼谓之逆。”(《礼记·仲尼燕居》)孔子也说:“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论语·泰伯》)
    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中,一个人在礼义、礼节方面的修养,会在其仪态气度、言行举止等方面表现出来,它实际上反映和体现着一个人的道德修养程度、文化素养状况以及处理和协调人际关系的能力。“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而后礼义备。”(《礼记·冠义》)从大的方面来说,礼的修养可以培养和提高人们的认识能力以及明辨亲疏同异与善恶是非的能力,如《礼记·曲礼上》说:“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从小的方面来说,礼的修养可以教人懂得人情世故,掌握处理人际关系的艺术,提高其交往能力,如《礼记·曲礼上》说:“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人有礼则安,无礼则危。故曰:‘礼者不可不学也’”。因此,人要通过学习,了解和掌握人际交往的礼节、礼仪,注意其仪态和言谈举止,避免愚昧无知和粗野卑俗,注意讲文明,讲礼貌,以礼待人,举止得体,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并为个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孔融让梨(资料图 图源网络)
    与礼节、礼貌紧密联系的社会公德要求是恭敬谦让。“恭敬”是一项道德规范和道德范畴,也是一种为人处世的态度。一个人能否做到恭敬,也是其文化素养和道德素质的体现与反映。在儒家伦理思想中,“恭”与“敬”是两个紧密联系着的概念,二者既是同一项道德规范和范畴,又有其各自的内容和要求。
    “恭”主要是指言行举止端庄严肃,为人温厚和善。孔子多次讲到“恭”,如“其行己也恭”(《论语·公冶长》)、“居处恭”(《论语·子路》)、“貌思恭”(《论语·季氏》)、“与人恭而有礼”(《论语·颜渊》)等等。《礼记》中也说:“君子恭敬撙节退让以明礼。”(《礼记·曲礼上》)这些都是要求人们对自己的行为要有所抑制,其言行要适度,要和善稳重。
    恭敬之心是人际交往中所必不可少的。人们在相互交往中只有做到“恭而有礼”,才能获得他人的尊重,才能形成友善、和谐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环境。《孟子》载:“万章问曰:‘敢问交际何心也?’孟子曰:‘恭也。’”(《孟子·万章下》)儒家认为,“恭”应是发自内心的一种情感,而不应该仅仅是一种形式,否则便成为虚伪。君子不必拘泥于恭敬的虚礼,而是要时刻保持恭敬的诚意。要使自己的举止言行达到“恭”的要求,就要反对花言巧语、行为轻率。孔子说:“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论语·公冶长》)孔子的弟子有子也说:“恭近于礼,远耻辱也。”(《论语·学而》)在孔子看来,要做到端庄和善,而不巧言令色,就要以“礼”来加以规范和约束。
    
    恭敬谦让(资料图 图源网络)
    “敬”也是人际交往和社会公共生活中的一个重要范畴。《左传》中说:“敬,身之基也。”“敬,礼之舆也,不敬则礼不行。”“敬,德之聚也,能敬必有德。”荀子说:“凡百事之成也必在敬之,其败也必在慢之,故敬胜怠则吉,怠胜敬则灭;……敬谋无圹,敬事无圹,敬吏无圹,敬众无圹,敬敌无圹,夫是之谓五无圹。”(《荀子·议兵》)儒家所讲的“敬”,并不是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无原则、无差别的“敬”,所以,荀子不但提出“仁者必敬人”,而且提出“敬人有道”:“贤者则贵而敬之,不肖者则畏而敬之;贤者则亲而敬之,不肖者则疏而敬之,其敬一也,其情二也。”(《荀子·臣道》)对于不同的人,敬的具体内涵和方式有所不同,对贤者之敬应贵而亲,对不肖者之敬应畏而疏。虽然取舍各有不同,但都应以忠信诚笃之心对待之。
    孔子说:“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论语·颜渊》)敬是一项普遍的道德规范,也是一种高尚的道德品质。一个人如果具备这一道德品质,在人际交往中时时处处遵循敬的要求,就可以得到他人的爱戴和尊重,也有利于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孟子说:“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孟子·离娄下》)荀子说:“体恭敬而心忠信,术礼义而情爱人,横行天下,虽困四夷,人莫不贵。”(《荀子·修身》)可见,在接人待物等日常生活中能否做到敬,不但是一个对待他人的态度问题,不仅仅涉及对他人的尊重与否,而且直接关系到自己的生存环境和事业的成败。
    所谓谦让,是指在人际交往和处理相互关系时,都要以一种谦逊礼让的态度对待之,当与他人的利益发生矛盾和冲突时,在不违背礼的前提下应自觉主动地礼让、辞让,这是一种以礼待人、先人后己、舍己为人的美德,历来为儒家学者所强调和倡导。《尚书·大禹谟》说:“满招损,谦受益。”《礼记》中有“让,礼之主也”、“让,德之主也”、“卑让,德之基也”等话,都强调了“让”对于礼义道德的重要。
    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有其独特的个人利益,其要求、愿望、目的也各不相同,因此,在人际交往过程中,难免会发生矛盾、冲突、摩擦和纷争,在儒家看来,一般情况下,即在不违背道德原则的前提下,解决人与人之间矛盾和冲突的方法就是遵循谦让的原则。谦让包含着对他人的理解、仁爱、宽容和尊重,也包含着对自己的严格要求、自我约束和自我克制。儒家认为,谦让是一种高尚的道德行为,也是君子所应当具备的道德品质。《礼记·聘义》中说“敬让也者,君子之所以相接也”,孔子也说“君子无所争”(《论语·八佾》)。在儒家看来,在利益面前的“不争”与“争”,是宽宏大度、主动谦让,还是斤斤计较、分毫必争,也是君子和小人的重要区别。在人们之间的利益发生矛盾和冲突时,相互之间的争斗必然导致人际关系的紧张,如果发生冲突,对双方都将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害和影响。如果双方都能够做到相互礼让,则不但有利于缓解矛盾,平息争斗,避免人际关系的紧张,而且有利于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团结和睦、融洽相处,最终也有利于双方利益的共同实现和共同满足。
    在儒家的伦理思想中,谦让并不是不分是非善恶的无原则的回避和退让,而是以礼相让。对于违反礼义的行为,不但不能让,不能姑息迁就,而且还要坚决地与之斗争。在是非善恶面前要立场分明,要勇于捍卫真理,敢于同各种邪恶现象和不道德的行为作斗争。在按照礼的要求应当做的事情面前,要敢于挺身而出,见义勇为,而不逃避退缩,这也就是孔子所说的“当仁,不让于师”(《论语·卫灵公》)。
    恭敬谦让的道德要求对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和人际交往具有普遍的意义。它既是一种生活准则,也是一种生活智慧。荀子说:“高上尊贵不以骄人,聪明圣智不以穷人,齐给速通不以先人,刚毅勇敢不以伤人。不知则问,不能则学,虽能必让,然后为德。遇君则修臣下之义,遇乡则修长幼之义,遇长则修子弟之义,遇友则修礼节辞让之义,遇贱而少者则修告导宽容之义。无不爱也,无不敬也,无与人争也,恢然如天地苞万物。如是则贤者贵之,不肖者亲之。”(《荀子·非十二子》)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是这样,对于整个社会来说,如果人人恭敬谦让,就能促成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建立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并最终形成健康文明的社会风气,实现人人相互帮助、团结友爱、安定和谐的社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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