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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光胜】从清华简《筮法》看早期易学转进


    从清华简《筮法》看早期易学转进
    作者:刘光胜(上海师范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副教授)
    来源:《历史研究》2015年第5期
    时间:孔子二五六七年岁次丙申四月廿七日乙卯
               耶稣2016年6月2日
    Study on the Early Evolution of Yi-ology Based on the Shi Fa Bamboo Manuscript of Tsinghua University
    内容提要:清华简《筮法》八卦卦名、卦序与辑本《归藏》密合,具有鲜明的《归藏》特征。但它占筮只依据八经卦,不用六十四卦系统,其占筮形式与方法又与《归藏》表现出显著差异。《左传》、《国语》某卦之“八”是指筮数八,韦昭“八为不动阴爻”说,存在明显误读。数字卦向符号卦的过渡,为先秦易学表现形式的一次重要转型。清华简《筮法》所反映的数字爻与符号爻的分工,可能是数字卦向符号卦转型的重要原理与依据。殷周揲蓍法乙与以清华简《筮法》为代表的楚地筮法形式最为接近,如果寻找楚地筮法的最初源头,揲蓍法乙是颇值得注意的对象。清华简《筮法》重要的学术意义在于:六个筮数联用,不是判定殷墟易卦为重卦的充分条件。如果没有筮法作支撑,不知时人对筮数如何分析,单据六个筮数联用,依然不能断言重卦在商代晚期已经出现。
    关 键 词:清华简 《筮法》 揲蓍法乙 符号爻 含“八”筮例
    标题注释:本文撰写得到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清华简《系年》与古史新探”(10&ZD091),中国博士后基金(2013M540925)及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整理研究”(12YS048)的资助。
    目前易学的考古发现成果,多是一些占筮实例,如殷墟易卦、包山简、葛陵简等。2013年12月,《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第4辑出版,其中《筮法》一篇分十七命、三十节,不仅有五十七个揲蓍实例,更系统介绍占筮的理论与方法,为我们解读、研究早期易学演进历程,提供了难得契机(以下简称清华简《筮法》或《筮法》)。清华简《筮法》八经卦卦名、卦序,与辑本《归藏》皆同,那么《筮法》与《归藏》的关系如何?先秦秦汉,是早期易学数字卦向符号卦转型的重要时期。清华简《筮法》六、七爻的符号化,为我们观察早期数字卦向符号卦的演进,提供了怎样的参照?《左传》、《国语》说“《艮》之八”、“《泰》之八”,为何只有某卦之“八”,没有某卦之“七”?包山简、葛陵简作为卜筮祈祷简,其筮法的源头究竟何在?本文试图以《筮法》为线索,结合其他考古发现,对以上问题加以探究。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批评指正。
    一、《筮法》、《别卦》与《归藏》的异同
    清华简《筮法》、《别卦》与《归藏》之间关系非常密切,李学勤教授敏锐地指出:一是八经卦的卦名彼此一致;二是占筮之例都为六画卦;三是八卦卦序按乾坤六子少、中、长排列。①《筮法》坤卦写作“臾”,见于《汗简》、《碧落碑》等,是《归藏》特有的写法。坎卦作“(劳)”,见于秦简《归藏》。震卦作“来”,与辑本《归藏》“厘”都是来母之部字。可以说,《筮法》八卦卦名与《归藏》密合。
    关于第二点,李先生说《筮法》全篇占筮之例都是六画卦,值得进一步讨论。《筮法》表面上看是两组六画卦,实际却由四个三画卦,分居右上、右下、左上、左下之位组成。《筮法》第二十四节《卦位图、人身图》、第二十五节《天干与卦》八卦所用卦画,皆为三画。清华简《别卦》虽为六十四卦系统(重卦),但观察其八经卦所用卦画,依然是三画。据朱震《汉上易集传》的说法,传本《归藏》八经卦皆为六画卦,②所以《筮法》、《别卦》与《归藏》八卦的卦画并不相同。
    清华简《筮法·仇》:“三男同女,女在上。”此卦兑在左上之位,兑为少女,所以整理者把“”释读为“”,③是很正确的。《说文·卜部》:“,易卦之上体也。《商书》曰:‘贞曰。’”④据传统说法,《归藏》为商代筮法。贞悔之说见于《尚书·洪范》,商人称上卦为“”,与《筮法》合。占筮术语的相同,说明清华简《筮法》与《归藏》之间确实存在某种联系。
    判断三易之间的区别,卦序是最重要的参照。清华简《筮法》第二十五节讲八经卦与天干相配,第二十六节讲各卦之祟,所用的卦序是乾、坤、艮、兑、坎、离、震、巽,正与辑本《归藏·初经》同。清华简《别卦》上卦卦序是乾、艮、坎、震、坤、兑、离、巽,下卦卦序是乾、坤、艮、兑、坎、离、震、巽,实质都是分为纯阳卦和纯阴卦两组,然后六子卦按少、中、长顺序排列。《归藏》六子卦按照少、中、长排列,而《周易》则按照长、中、少排列,清华简《筮法》、《别卦》卦序明显与《归藏》更为接近。可以说,清华简《筮法》、《别卦》与《归藏》有着相同的八卦卦序。
    清华简《筮法》、《别卦》与《归藏》的差异也很明显。《归藏》既有八卦卦序,又有六十四卦卦序。对于《归藏》六十四卦的卦序,异说有二:一是朱元升《三易备遗·中天〈归藏〉易》保存了《归藏》首尾四卦卦序:“始于坤、乾,终于比、剥。”⑤清华简《别卦》稍加调整,卦序可以是首坤,但第二卦却不能再是乾卦。剥卦为艮卦统领,排序第二,因此“终于比、剥”更不可能。二是李过《西溪易说·原序》所记:“《归藏》易……与《周(易)》卦名同者三之二,曰屯、蒙、讼、师、比、畜、履,次序大略亦同。”⑥据李过所言,《归藏》与《周易》卦名次序略同,但《别卦》讼卦后为同人,蒙卦后为贲卦,师卦后为明夷,其次序与《周易》绝不相同。李过对《归藏》卦序的描述,有些内容或不可信,但不管从以上哪种说法看,清华简《筮法》、《别卦》与《归藏》相同的只是八卦卦序,六十四卦卦序却存在着显著差异。
    按照传统说法,爻辞为周人的发明。在辑本《归藏》中只有卦辞、卦象,并无爻辞、爻象。《筮法》未见卦爻辞,却出现了爻象。《筮法》第二十九节专讲诸爻之象,比如说五爻之象“为天、为日、为贵人,为兵,为血”,四爻之象“为地,为圆”。⑦朱震《易丛说》、罗苹《路史》注引《归藏》:“乾为天,为君,为父,又为辟,为卿,为马,为禾,又为血卦。”⑧传本《归藏》以乾卦为天,为血(卦),以坤卦为地,而《筮法·爻象》以五爻代表天、血,以四爻代表地,则与传本《归藏》在易象归属上存在明显矛盾。
    唐人贾公彦认为:“《归藏易》以纯坤为首,坤为地,故万物莫不归而藏于中,故名为归藏也。”⑨《归藏》所谓“藏”,是指以坤卦为首,万物皆藏于地坤之中。《筮法》第二十四节:“奚故谓之兑?司收,是故谓之兑。奚故谓之罗?司藏,是故谓之罗。”⑩《筮法》以离(罗)卦司藏,已与《归藏易》有所差异。《说卦》第九章:“坤为腹。”第十一章又说:“(离)其于人也,为大腹。”在《说卦》中,离卦、坤卦皆可指人的腹部。从《筮法》人身八卦图看,它将坤卦、离卦同时置于人的腹部,似皆有收藏之意。(11)坤卦收藏,保存的是《归藏》的古义,而《筮法》离卦同时也兼具收藏之义,已表现出了自己的易学特征。
    《归藏》既有八卦系统,又有六十四系统。由王家台秦简看,《归藏》主要是以六十四卦卦辞占断吉凶,而《筮法》是四位八卦分析法,占筮的载体主要是靠八经卦,而与六十四别卦无关。更重要的是,《筮法》说:“凡爻,如大如小,作于上,外有吝;作于下,内有吝。”(12)《筮法》以八、五、九、四爻的出现,作为吉凶悔吝的征兆,其对祸福的预示,已由卦体转向爻体。《筮法》宣扬乾坤运转,以八卦对八方,以天干地支配八卦、六爻,其对吉凶的判定,综合分析岁时、卦祟、丁数等多种因素,同样也是《归藏》所没有的思想观念。
    总之,清华简《筮法》与《别卦》之间的联系并不紧密:一是形制明显不同。《筮法》简长35cm,三道编绳,每支简背后皆有编序符号,除编绳外,背后皆用丝带粘贴,而《别卦》简长只有16cm,两道编绳,简背没有编号。二是《筮法》只用八卦分析系统,就能独立完成占筮任务,根本不用《别卦》的六十四卦系统。但两者都有《归藏》特有的卦名,如《筮法》坤卦作“臾”,坎卦作“(劳)”,《别卦》剥卦作“偻”,豫卦作“介”等,明显拉近了它们与《归藏》之间的距离。贞悔之说见于《尚书·洪范》,《筮法》称上卦为“”,与商人占筮用语合,且清华简《筮法》、《别卦》与《归藏》八卦卦序密合,因此可以说它们是具有明显《归藏》特征的易学系统。同时必须指出的是,《归藏》的占筮形式、方法,又与清华简《筮法》有显著不同:辑本《归藏》、秦简《归藏》皆有卦辞,六十四卦都有卦名,而清华简《筮法》没有卦辞,只有八经卦之名,没有六十四卦之名;《归藏》阴阳爻之数为八、七,而《筮法》为六、七;《归藏》既有八卦系统,又有六十四卦系统,它依据卦辞、卦象占断,而《筮法》只有八卦系统,没有六十四卦系统,它占筮只依据八经卦,吉凶的征兆由卦体转向爻体,八、五、九、四的爻象成为占断的重要依据。鉴于以上差异,笔者怀疑两者可能分属于不同的易学系统。
    二、符号爻与数字爻的功能分工
    殷墟数字卦,常见的符号是“一”、“五”、“六”、“七”、“八”、“九”,使用频率高的是“六”、“七”、“八”,然后是“一”、“五”、“九”。西周数字卦使用频率高的是“一”、“六”、“八”,然后是“七”、“五”、“九”。和殷周之际广泛流行数字卦相比,春秋战国时期则是符号卦大量涌现:《左传》、《国语》皆是符号卦;上博简《周易》阳爻用“—”,阴爻用“”;马王堆帛书《周易》阳爻用“—”,阴爻用“”;王家台秦简《归藏》阳爻皆用“—”,阴爻用“”。(13)可以说,数字卦向符号卦的过渡,是先秦易学表现形式的一次重要转型。虽有学者发现战国秦汉时期易卦筮数有不断减少的趋势,(14)但筮数如何变为卦画,数字卦如何变为符号卦,依然是学界尚未解开的谜。台湾地区学者李宗焜曾有一个富有启发性的提问:是什么方式让数字向一、六、八集中的?集中的根据或标准究竟是什么?(15)
    清华简《筮法》为解开数字卦向符号卦过渡之谜,提供了难得契机。《筮法》中出现的卦画有“”、“”、“”、“”、“”、“”六种,简文以十二地支配卦画,“地支与爻”的关系如下表:
    
    从“四”、“五”、“六”、“—”、“八”、“九”的顺序看,《筮法》“”、“—”代表的筮数实际就是六、七。(16)清华简《筮法》684爻,“六”、“七”出现六百多次,出现频率明显比“四”、“五”、“八”、“九”高。《筮法·爻象》一节只论述“四”、“五”、“八”、“九”的爻象,而不说“六”、“七”的爻象,说明“六”、“七”与“四”、“五”、“八”、“九”性质不同,已经上升为一般的阳爻和阴爻。(17)在《筮法》人身八卦图中,一个惊人的发现是出现了全部由“”、“—”两个数字构成的卦画。(18)乾坤八卦卦画清一色地用“”、“—”表示,不再用“四”、“五”、“八”、“九”诸爻。“”、“—”已由六、七两个筮数,转变为八、五、九、四等全部筮数阴阳属性的代表,这标志着“六”、“七”爻的符号化已经实现。
    “六”、“七”上升为一般的阴、阳爻之后,对于“八”、“五”、“九”、“四”的作用,《筮法》说得很清楚。《筮法·爻象》:“凡爻……作于上,外有吝;作于下,内有吝;上下皆作,邦有兵命、燹怪。”(19)这里的爻,仅指“八”、“五”、“九”、“四”。“八”、“五”、“九”、“四”在上卦或下卦出现,内、外就有悔吝之忧。上下皆作,国家就可能面临外敌入侵。《筮法·祟》一节更是详列“八”、“五”、“九”、“四”在八卦各卦出现,会发生溺死、为奴而死、为妾而死等各种灾祸。这表明《筮法》对诸爻功能已有所分工:“六”、“七”成为阴爻、阳爻的符号标志,而对吉凶的判定,更多地转向那些出现概率较低的爻——“八”、“五”、“九”、“四”。《筮法》“八”、“五”、“九”、“四”有爻象,而“六”、“七”没有爻象,说明在占筮过程中,低概率的爻已成为预测吉凶的主要手段,其预测功能得到显著强化、凸显。
    《周易》“大衍筮法”揲蓍之后,得到的筮数是六、九、七、八。据董光璧推算,六、九、七、八出现的概率依次是1/16,3/16,5/16,7/16。(20)七、八出现的概率高,为少阳、少阴,其爻不变。六、九出现的概率低,为老阴、老阳,其爻易变。《周易》七、八符号化,(21)而九、六则成为预测吉凶的主要征兆。我们猜测,七、八爻与九、六爻的功能分工,或许在《周易》中也同样存在。
    清华简《筮法》六、七上升为阴、阳爻符号的,我们称之为符号爻。而四、五、八、九依然是数字的,我们称之为数字爻。现在看来,出现概率高的筮数符号化,上升为阴爻、阳爻,占筮功能降低。而概率低的筮数出现次数少,地位特殊,反而成为吉凶预测的主要风向标。数字卦转变为符号卦的过程,可以清楚描述如下:一是早期数字卦广泛流行。当时数字卦筮数为三个、六个,甚至为四个,组合形式并不固定,常见于甲骨、金文筮例之中。二是爻的符号化。出现频率最高的两个筮数(一奇一偶)符号化,(22)上升为一般的阳爻、阴爻,而出现频率低的爻更多承担占筮功能,不同爻之间出现了功能分工。清华简《筮法》展现的便是数字爻与符号爻并存的图景。(23)三是卦的符号化。出现频率低的筮数按阴阳属性,各自归并至阴爻、阳爻之中,这样数字卦就转变为纯粹的符号卦。四是数字卦的消亡。为何《左传》、《国语》中的春秋筮例为符号卦,包山简、葛陵简中的战国筮例却依然是数字卦?符号卦产生之后,数字卦并未立刻消亡,二者并存过一段时期。至秦汉之际,如帛书《易传》、秦简《归藏》、阜阳汉简《周易》等皆为纯粹的符号卦,数字卦逐渐消失,并入符号卦之中。
    从出土材料看,商周之际流行的数字卦逐渐被符号卦取代,顺应了“易道尚简”的趋势。张政烺先生说筮数“二、三、四、五、七已被取消,集中到一、六两项下”,(24)但筮数为何要集中到一(七)、六那里,而不集中到其他筮数那里,是学界尚未解决的易学难题。符号卦的形成始于爻的符号化,以出现频率高的两个筮数上升为阴爻、阳爻为重要标志,清华简《筮法》所展现的这种符号爻与数字爻之间的功能分工,很可能是筮数八、五、九、四向六、七集中的原理与依据。
    三、《筮法》与《左传》、《国语》含“八”筮例
    对于《左传》、《国语》中含“八”筮例的阐释,从杜预至孔颖达,从韦昭至高亨,虽经无数学者精心研究,但至今尚未取得令人信服的答案。(25)究其根源,就是《左传》、《国语》记录筮例时,偏重义理阐发,只简单录入占筮结果,而忽略揲蓍的具体过程。清华简《筮法》以筮例为证,详细叙述占筮的原则与方法,为准确解释《左传》、《国语》含“八”筮例内涵,提供了新线索。
    最早注意到清华简《筮法》与《左传》、《国语》含“八”筮例关系的是程浩,他说在《筮法》卦例中,九、八、五、四等“恶爻”出现,会使卦象由吉转凶。观《左传》、《国语》诸例,遇八之后卦象大多是不利的。《左传》穆姜筮卦之例,很有可能最初就是用《筮法》一系的古易占筮得来。在其“四位”的某一位《艮》卦中包含恶爻“八”,就出现杜预所说的“史疑古易遇八为不利,故更以《周易》占”的情况。(26)
    《左传》、《国语》含“八”筮例共三例,晋国有其二。清华简虽属楚文字系统,但带有明显的晋系文字特征(字例见表2),《筮法》“夕”作“”,见于《古玺汇编》1723;“返”作“”,见于中山圆壶。(27)这些例证为《筮法》与《左传》、《国语》含“八”筮例之间的密切联系,提供了文字学方面的证据支撑。
    
    《左传》、《国语》所记筮例,一向被视为研究《周易》的范例,唯含“八”筮例有所不同。《左传》襄公九年史官占断卦变之后,穆姜说“是于《周易》曰”;《国语·晋语四》重耳揲蓍后,司空季子换用《周易》解卦,这些都说明《左传》、《国语》含“八”筮例所用揲蓍之法,一定不属于《周易》系统。《筮法·死生》说:“三吉同凶,恶爻处之,今焉死。三凶同吉,恶爻处之,今焉死。”(28)《筮法》中的恶爻,指的是八、九、五、四。《筮法》说“天之道,男胜女,众胜寡”,三卦为吉祥,一卦为凶,揆诸天道,吉卦占优。但三吉卦不如一恶爻,一旦有恶爻出现,则卦兆由生转死。《左传》、《国语》所选筮例,皆能在现实生活中得到印证。恶爻八在《艮》六二位置出现,据《筮法·四位表》当宫廷之位(见表3),而宫廷有吝,恰是穆姜薨于东宫的征兆,因此程浩定《左传》、《国语》含“八”筮例,为《筮法》一系古易揲蓍的结果,是非常有见地的。
    
    必须指出的是,程浩只注意到《左传》、《国语》含“八”筮例与清华简《筮法》相同的一面,但对于二者的差异并未细致梳理。一是《筮法》“八”为恶爻,但为何《国语》“遇《泰》之八”却是吉兆?《国语·晋语四》:“董因迎公于河,公问焉,曰:‘吾其济乎?’对曰:‘……臣筮之,得《泰》之八。曰:是谓天地配亨,小往大来。今及之矣,何不济之有?’”春秋时期,史官占筮碰到悭吝之象,为避讳会换用其他筮法解卦。《国语》重耳遇“《屯》、《豫》皆八”,司空季子改用《周易》解释;《左传》穆姜遇“《艮》之八”,史官换用《周易》变卦。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小往大来”,为《周易·泰》卦辞,便是史官遇恶爻“八”之后,换用《周易》解卦的例证。虽然按照《筮法》,“《泰》之八”为恶兆,但董因等巧妙地换用《周易》卦辞解卦,所以为吉。
    二是《筮法》为八卦系统,没有六十四卦名及卦爻辞,但为何《左传》、《国语》占筮却出现《屯》、《豫》等别卦之名?《左传》襄公九年:“穆姜薨于东宫。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谓《艮》之《随》。《随》,其出也。君必速出。’姜曰:‘亡!是于《周易》曰:《随》,元、亨、利、贞,无咎。’”《筮法》不用六十四卦系统,没有别卦之名。根据《筮法》,《随》卦是无法称呼的。史官此处将《筮法》一系古易转换为《周易》,所以《随》卦的出现,实际是借用的《周易》卦名。
    上文讲过,清华简《筮法》可以脱离《别卦》,独立进行占筮,但它们为何在一起出现?整理者认为《别卦》是经卦衍生谱,对于《周易》卦象、卦名及经卦的衍生研究都有一定参考价值。(29)八经卦为三画卦,六十四卦为重卦、六画卦,二者卦画的数量不同。但清华简《别卦》独特之处是卦象为经卦,与《筮法》同属八卦系统,但其卦名为别卦,属六十四卦系统。质言之,《别卦》是八卦系统与六十四卦系统的合体。《筮法》没有别卦,别卦之名见于《别卦》。《筮法》占筮只用八卦系统,《别卦》既有八卦系统,又有四十卦系统。《别卦》既无经文,又无传文,只是一个卦序,不能占筮,又无实际内容。战国之际,三易皆是六十四卦系统,我们怀疑清华简《别卦》与《筮法》同地出土,可能是因为它是《筮法》八卦系统,与其他易学六十四卦系统转换时的辅助材料。
    三是《筮法》两卦为一组,一个六画卦不能占筮。但穆姜得《艮》卦,董因得《泰》卦,为何他们占筮仅得一卦?《左传》史官据《周易》卦变,由《艮》卦之《随》卦,说明当时只筮得一卦。如果有两卦,为何只言《艮》卦的卦变,不言后一卦的卦变?《左传》、《国语》解卦只用卦象,从不用爻象,为何《筮法》中却有爻象?这就说明《左传》、《国语》含“八”筮例所用揲蓍法,与清华简《筮法》显然存在差异。对此又该如何解释呢?
    我们以周原扶风卜骨为例,卜骨正面有一组筮数(单卦一组):
    一六一六六八。
    背面有六组筮数(两卦一组):
    六九八一八六;
    九一一一六五。
    一八六八五五;
    六八一一一一。
    六八一一一八;
    八八六六六六。(30)
    沣西张家坡卜骨一组是:
    一一六一一一;
    另一组是:
    六六八一一六;
    六一六六六一。(31)
    李学勤先生研究数字卦,有个非常重要的发现:殷周数字卦揲蓍法,可以分为甲、乙两种。(32)扶风卜骨、沣西张家坡卜骨为西周时期,皆属于李先生所说的揲蓍法乙,可见当时揲蓍法乙有两种占筮形式:一是单卦一组占筮,二是两卦一组占筮。《左传》、《国语》含“八”筮例一种是穆姜得单卦,与扶风卜骨正面单卦占筮同;一种是重耳得《屯》、《豫》两卦,与扶风卜骨背面两卦对占同。因此,《左传》、《国语》含“八”筮例所用筮法,正是西周时期扶风卜骨、沣西张家坡卜骨所用的筮法。程浩说的“《筮法》一系古易”,很可能是殷周揲蓍法乙。清华简《筮法》必须以两卦一组为占筮,因此《左传》、《国语》含“八”筮例,真正和清华简《筮法》相同的是重耳得《屯》、《豫》两卦,而穆姜、董因得单卦,与《筮法》只是近似。
    《左传》、《国语》含“八”筮例之所以成为千古不解之谜,其难点主要表现在:一是上六爻也不变,为何不说“之八”?二是为何只说阴之八,不说阳之七?《国语·晋语四》说:“公子亲筮之,曰:‘尚有晋国。’得贞《屯》、悔《豫》,皆八也。筮史占之,皆曰:‘不吉。闭而不通,爻无为也。’”韦昭注曰:“内曰贞,外曰悔,震下坎上,《屯》。坤下震上,《豫》。得此两卦,震在《屯》为贞,在《豫》为悔。八,谓震两阴爻,在贞在悔皆不动,故曰皆八,谓爻无为也。”(33)《屯》卦变为《豫》卦时,六二、六三两阴爻不动,仍为“八”,因此韦昭称之为“皆八”,并把史官所说的“爻无为”,解释为“阴爻不动”。韦昭之说影响深远,刘禹锡、钱大昕、尚秉和等学者皆采其说。
    但刘大钧对此反驳说,《屯》上六爻亦为筮数八而未变,何以独指六二、六三两爻,而不及上六爻?(34)八,过去学者或训为“半”,(35)或训为“别”、“背”等。(36)现在由清华简《筮法》看,“八”即指筮数八,音近通假之说并不可信。“之八”是说卦中某筮数为八,“皆”的意思是“都”,“皆八”是说《屯》内卦、《豫》外卦皆为筮数八。长安西仁村陶拍数字卦“八八六八一八”,是目前所知出土材料中占得“八”最多的一卦,有四个“八”,即是内卦、外卦皆有“八”的例证。过去的研究,如程迥《周易古占法》、钱大昕《潜研堂文集·答问》、高亨《周易古经通说》等,皆把“贞《屯》、悔《豫》”视为本卦与之卦。今以清华简《筮法》为参照,可知它可能是由两个重卦构成的一组卦,并非本卦与之卦的关系。
    《左传》襄公九年“《艮》之八”,杜预注:“《周礼》大卜掌三《易》,然则杂用《连山》、《归藏》、《周易》。二《易》皆以七八为占,故言遇《艮》之八。”(37)《归藏》以不变为占,占七、八之爻;《周易》以变为占,占九、六之爻。此处占筮遇“《艮》之八”,所以杜预怀疑是《归藏》易。但杜预之说不能解释的是,既然《归藏》以七、八为占,为何《左传》、《国语》中只言“遇八”,却不提及“遇七”的筮例?(38)吴曾祺说:“此当以《连山》、《归藏》占之,故有‘皆八’之语。观下‘是在《周易》云云’,其义自见。”(39)其下《周易》云云,只能说明此处所用筮法并非《周易》。但不是《周易》,并不意味着一定就是《归藏》。
    清华简《筮法》卦画由四、五、六、七、八、九组成,六、七出现的频率非常高,且有符号化的趋势,真正能预测吉凶的是八、五、九、四。《筮法·祟》:“坤祟:门、行。纯乃母。八乃奴以死。”(40)《坤》卦虽有六爻,但只有八爻出现,男子才会为奴而死。《归藏》七爻、八爻共同担负占筮职责,言八爻必言七爻。而清华简《筮法》的独特之处在于七爻符号化,占筮功能削弱,只要八爻单独出现,便能兆示吉凶,此正能解释《左传》、《国语》只言八爻、不言七爻的疑难。
    对于筮史所说“不吉。闭而不通,爻无为也”的含义,刘大钧解释为,《屯》内卦震为车,外卦坎为险陷,有震车遇坎险之象,不是有作为的卦爻。(41)廖名春说《屯》为“难生”之义,豫有“犹豫”之义。(42)清华简《筮法·爻象》:“凡爻……作于上,外有吝;作于下,内有吝;上下皆作,邦有兵命、燹怪。”八作为恶爻,出现在上卦,则国外有吝;出现在下卦,则国内有吝;上下卦皆出现,则整个国家将有外敌入侵等祸灾。我们据此推测,重耳贞问“是否得国”,占筮的结果是上下卦皆有八,即上下皆有吝,国家有灾,所以巫史占断为“不吉”。重耳问能否主政晋国,占筮的结果是左下、右上皆八。据《筮法·四位表》左下之位为宫廷之位,右上为门之位(见表3)。重耳之筮,八在《屯》居宫廷之位,在《豫》居门之位。内不得于宫廷之位,外不得于门之位,不得其门而入,正合史官所说的“闭而不通”。葛陵简乙二·2:“一六六六六一;六八六一六六。”(43)学者已注意到此筮例中两个“六”之间的“八”,写得比一般数字大,说明其为吉凶的重要征兆。八为恶爻,它出现之后,宫廷之位与门之位闭塞不通,其他爻虽有吉兆,亦不能有所作为,因此史官说“爻无为也”。
    四、《筮法》与殷周揲蓍法乙
    与以先秦诸子为代表的精英文化相比,《筮法》属于一般的知识、思想与信仰世界,其特点是历史悠久,稳定性强,在民间影响久远。《筮法》揲蓍之法与包山简、葛陵简相同,(44)可见其在楚地流传极广。《筮法》是楚人所创,还是另有来源?由于文献记载缺乏,对《筮法》源头的追溯,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楚辞·离骚》:“巫咸将夕降兮,怀椒糈而要之。”王逸《章句》云:“巫咸,古神巫也,当殷中宗之世。”(45)清华简《楚居》说:“丽不从行,溃自胁出,妣宾于天,巫(咸)该其胁以楚。”(46)妣难产,巫咸以荆条包扎其肋骨。巫咸为商朝太戊时期大臣,与妣所处时代相去甚远,古代职业世袭,因此《楚居》中的巫咸,我们怀疑是巫咸的后裔或族众。巫咸作为商代名臣,而屡见于楚文献,似可证明楚文化与殷商文化之间,有着深厚渊源。(47)巫咸精通占筮之术,其后人远涉楚地,特别是《商书》的占筮用语“贞曰”,亦见于《筮法》,这使我们猜测,清华简《筮法》与殷周早期数字卦之间,是否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关联?
    殷商甲骨易卦有两种类型,一是奇数卦组合,主要为一组或为三组。如刘家桥村北卜骨:一一六六一五;九七七;六八八八六六。(48)二是偶数卦组合,常见于殷商陶片或铜戈,以两卦一组为多。最典型的是殷墟苗圃北地80号墓出土一件筮数砺石,正面易卦有三组:
    七六六六六七;
    七六八七六七;
    六六五七六八。
    侧面有一组:
    六六七六六八。
    背面有两组:
    八一一一六六;
    八一一一一六。(49)
    《尚书·洪范》:“立时人作卜筮,三人占,则从二人之言。”同一件事三个人分别占筮,听从占筮结果相同或相近的二人之言。殷墟易卦中的三卦一组,可以理解为“乃卜三龟”,即三人分别占筮。但一组两卦是不是一事占两次?如果两人占卜结果互相矛盾,以谁的占筮结果为准?张朋说,这是两次占筮相同或相近,所以不再进行第三次占筮。(50)但以西周淳化陶罐两卦一组为例:八一一八一六;六八五六一八。(51)一爻相同,不同的多达五爻,怎么能说是两次占筮结果相近呢?出土资料中,甚至出现四卜乃至六卜的情况。如长安西仁村陶拍:
    八八六八一八;
    八一六六六六。
    一一六一一一;
    一一一六一一。(52)
    周原扶风卜骨背面有六组筮数:
    六九八一八六;
    九一一一六五。
    一八六八五五;
    六八一一一一。
    六八一一一八;
    八八六六六六。(53)
    《礼记·曲礼》说:“卜筮不过三。”对一件事的占卜,最多不能超过三次,超过则是亵渎神灵。而清华简《筮法》为我们提供了两个六画卦同时对占的例证,因此西仁村陶拍、扶风卜骨明显不是一件事连续卜四次,乃至六次,很可能是一次占筮得两卦,是两卦一组的对占,才符合“卜筮不过三”的古礼。
    李学勤先生指出,殷周揲蓍法分为两种:一种是殷墟甲骨、陶器、岐山卜甲和金文筮数所代表的揲蓍法甲,另一种是淳化陶罐、扶风和沣西卜骨筮数所代表的揲蓍法乙。(54)清华简《筮法》是否源于甲种呢?揲蓍法甲有时会有卦名或卦辞,如殷墟四盘磨卜骨:“七五七六六六,曰:囟(斯)□。七八七六七六,曰:囟(斯)□。”(55)而清华简《筮法》占筮不使用卦名、卦爻辞。揲蓍法甲筮数“一”与“七”并存,以安阳殷墟卜甲为例:“六七一六七九。”(56)清华简《筮法》“一”代表“七”,因此一卦筮数之中,“一”与“七”不可能同时共存。鉴于以上两点显著差异,清华简《筮法》出自揲蓍法甲的可能性并不大。
    考察清华简《筮法》与殷周易卦的关系,关键一点是将揲蓍法甲与揲蓍法乙分开。关于扶风卜骨,李学勤先生曾说“值得注意的是完全没有七”,(57)李先生的解释是揲蓍法乙中七极难或不能产生之故。(58)但五、六、八、九都能依次揲蓍出来,为何中间唯独缺少七?从先秦唯一尚存的筮法——大衍筮法看,这种可能性几乎不存在。清华简《筮法》“七”写作“一”,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清华简《筮法》只有一,没有七。殷周揲蓍法甲一、七并存,则七不可能写作一。而殷周揲蓍法乙只有一,没有七,才是七被一代替的前提。二是《筮法》“一”(七)概率特别高。“一”在殷墟砾石概率是58%,在扶风卜骨是33%,在沣西张家坡卜骨是58%,在西仁村陶拍是50%,在淳化陶罐是62%。(59)不必再多举例,按照清华简《筮法》“一”(七)出现频率高的情况推测,殷周揲蓍法乙的“一”,可能就是“七”。清华简《筮法》“七”写作“一”的发现,正好能解决殷周揲蓍法乙没有七的疑难。殷周揲蓍法乙不是不能产生“七”,而把“七”写作“一”,或许才是它独有的特征。
    殷周揲蓍法乙与楚地筮法的相同之处,(60)可以归结为以下五点:一是筮数分布基本相同。清华简《筮法》所用筮数为四、五、六、一(七)、八、九,唯独四不见于揲蓍法乙。但从《筮法》看,筮数四出现的概率极低,仅为1%,四不见于揲蓍法乙,是由于它出现概率低的缘故。葛陵简、包山简、天星观简同样不见筮数四,四少见甚至是不见,反而是揲蓍法乙与楚地筮法相同的明证。
    二是筮数出现频率的规律。揲蓍法乙六、七出现的概率最高,概率之和一般在60%以上,如沣西张家坡卜骨竟高达96%,而其他筮数概率明显偏低。《筮法》亦是如此,六、七概率之和高达92%。清华简《筮法·爻象》说:“八为风,为水,为言……五象为天,为日,为贵人,为兵……九象为大兽,为木,为备戒……四之象为地,为圆,为鼓。”(61)除六、七外,《筮法》其他筮数按照八、五、九、四顺序排列。为何八、五、九、四的顺序排列,目前的解释有两种:一是筮数出现的概率由高到低。但《筮法》筮数出现的概率,八是1.5%,五是2%,九是3%,四是1%。九的概率高于八和五,五高于八,似乎不支持这种说法。二是时间先后。《筮法·得》:“春见八,乃亦得。夏见五,乃亦得。秋见九,乃亦得。冬见四,乃亦得。”(62)八、五、九、四与春夏秋冬对应,似乎是时间的顺序。对此,我们该如何取舍?
    《筮法》是介绍占筮原则与方法的“说明书”,为更加详细地介绍占筮的原理,可能对无关或重复筮例进行了剔除、淘汰。葛陵简、包山简、天星观简与清华简《筮法》揲蓍之法相同,是筮占的真实例证,未经筮人的筛选,更能反映当时筮占的原貌。葛陵简筮数概率,八是4%,五是3%,九是1%,四是0%。(63)包山简筮数概率,八是9%,五是1%,九是0%,四是0%。天星观简筮数概率,八是6%,五是1%,九是1%,四是0%。从葛陵简、包山简等看,八、五、九、四按照概率由高到低排列,依然是楚地筮法筮数排列的一般规律。(64)
    殷墟砾石(背面)、沣西张家坡卜骨及西仁村陶筮数只有八,没有五、九、四,无法考察。扶风卜骨筮数概率,八是24%,五是7%,九是5%,四是0%。淳化陶罐筮数概率,八是15%,五是5%,九是3%,四是0%。从扶风卜骨和淳化陶罐看,殷周揲蓍法乙八、五、九、四按照概率由高到低排列,依然成立。从一般情况看,殷周揲蓍法乙筮数概率七高于六,战国楚简筮数六高于七(包山简七高于六)。除了六、七之外,八、五、九、四按照概率由高到低排列,是殷周揲蓍法乙与楚地筮法的共同特点。
    三是都存在两卦并占的占筮形式。清华简《筮法》占筮全部是两卦一组,格式如下:
    
    
    这种两组卦并占的形式,亦见于揲蓍法乙,如长安西仁村陶拍、周原扶风卜骨等。四是筮数没有“一”与“七”共存的现象,一”的出现概率特别高,如殷墟砾石背面易卦为58%,包山简为47%。五是殷周揲蓍法乙与《筮法》都不使用卦爻辞,吉凶预测主要借助筮数及其位置对应关系。
    以上五点,占筮都不使用卦爻辞,占筮形式都存在两卦并占的例证,筮数分布相同,一、七不共存,八、五、九、四的概率顺序基本一致,(65)特别是包山简筮数七、六、八、五的排列顺序,与揲蓍法乙完全相同,明显拉近了清华简《筮法》与殷周揲蓍法乙之间的距离。
    《连山》、《归藏》、《周易》皆是六十四卦系统,而清华简《筮法》只有八卦系统,没有六十四卦系统,它独立于三易之外。殷周揲蓍法甲一、七并存,与《筮法》筮数组合明显不同。《左》、《国》易卦多本卦、之卦之变,大都不见于《筮法》。(66)因此,揲蓍法乙是目前所知与楚地筮法形式最为接近的早期数字卦。清华简《筮法》涵盖十七命,内容丰富,布局严谨,自成一系,其形成可能有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如果寻找楚地筮法的最初源头,揲蓍法乙是颇为值得注意的对象。
    需要说明的是,揲蓍法乙与楚地筮法存在不少差别:一是揲蓍法乙有两种形式,一组一卦与一组两卦,而楚地筮法只有一组两卦。二是揲蓍法乙筮数概率七高于六,而楚地筮法一般则是六高于七。三是筮数概率取值范围差异。揲蓍法乙筮数五的取值范围是5%—7%,而楚地筮法只有1%—3%。揲蓍法乙筮数六的取值范围是15%—38%,而楚地筮法高达43%—56%。(67)鉴于以上差异,说楚地筮法源于揲蓍法乙,目前似乎尚不能完全论定。
    
    推断殷墟卜骨上的奇异数字是易卦,是张政烺卓越的学术贡献,他对数字卦的破解,是按照“偶数为阴,奇数为阳”的原则,把数字卦转换成《周易》卦画。(68)受其影响,学界却走入把数字卦等同《周易》的误区。淳化陶罐的一组筮数是:“八一一八一六;六八五六一八。”前者相当于《周易》的困卦,后者相当于《周易》的解卦。李学勤认为是一爻不动,恰好是五爻阴阳互变。(69)长安西仁村陶拍采集:2的筮数组合依次是:
    八八六八一八;
    八一六六六六。
    一一六一一一;
    一一一六一一。
    采集:1的筮数组合是:
    六一六一六一;
    一六一六一六。
    李学勤先生说按照奇阳阴偶的原则,采集:2分别对应《周易》的《师》、《比》、《小畜》、《履》四卦,采集:1对应的《既济》、《未济》两卦,与《周易》卦序高度吻合。由《师》至《履》、《既济》至《未济》两处局部卦序,可知当时《周易》卦序基本同于今传本卦序,《周易》在那时已经存在。(70)梁韦弦认为,陶拍上的数字卦已能体现出六十四卦之间“非覆即变”的关系。(71)其他学者,如史善刚、董延寿等,也都以此立说。(72)
    淳化陶罐、西仁村陶拍是殷周揲蓍法乙的典型筮例,而揲蓍法乙与《周易》的不同,可以归结为以下五点:一是筮数不同。揲蓍法乙有五、六、一(七)、八、九,至少5个筮数,而《周易》只有六、七、八、九4个筮数。《周易》筮数九不可或缺,而淳化陶罐、西仁村陶拍只用六、一(七)、八,无九亦能成卦。二是概率不同。揲蓍法乙筮数概率自高到低依次是一(七)、六、八、五、九,而《周易》是八、七、九、六。(73)三是筮数概率取值范围不同。揲蓍法乙筮数八概率最高为24%,而《周易》高达44%。筮数九的概率,《周易》高达19%,而揲蓍法乙最高只有5%。四是《周易》有卦名、卦爻辞,而揲蓍法乙不见卦名及卦爻辞。五是爻变不同。《周易》卦变是九、六变,六变七,九变八,但七、八不变。即“老变少不变”。淳化陶罐是八变六,一(七)变八,西仁村陶拍是八变一(七),八变六,一(七)变六。不仅七、八变,六与八皆是偶数,均为阴爻,竟然互变。试问这种卦变,在《周易》系统内如何解释?上述研究者以西仁村陶拍、淳化陶罐两卦一组筮例,讨论两组筮数之间的卦变关系,推论今本《周易》卦序问题,把非《周易》系统当作《周易》系统讨论,所得出的结论,恐难以令人信服。
    先秦时期,占筮是每个易学系统的主要功能。殷周揲蓍法乙中两两并列的数字卦,如殷墟苗圃北地筮数砺石(只限背面)、西周扶风卜骨及沣西张家坡卜骨等没有卦名,不能像《周易》那样依据卦辞、爻辞进行占筮,它们只有一组或两组数字,试问是如何预测吉凶的呢?从揲蓍法乙与清华简《筮法》多重相似性来看,揲蓍法乙占筮也有可能是根据小概率的筮数,依据不同筮数之间的位置关系,来预测吉凶悔吝的。
    《周易》古经的形成,与文王紧密相关。《易传·系辞下》说:“《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史记·周本纪》:“西伯盖即位五十年,其囚羑里,盖益《易》之八卦为六十四卦。”(74)《易传·系辞》、《史记·周本纪》明确肯定文王演《周易》的贡献,是将八卦推演为六十四卦。但近几十年来,殷周易卦的发现,导致学界对文王重卦说的直接否定。张亚初、刘雨指出,在文王之前或同时,从商都王城到边远地区都广泛流行着重卦符号,因此说“重卦”是文王发明的,是不太可能的。(75)姜广辉、林忠军、邢文等学者,皆从此说。
    既然殷周揲蓍法乙不属于《周易》系统,而和楚地筮法有诸多相似,那么它也有可能像《筮法》一样,从属于四位八卦分析系统。揲蓍法乙中六个筮数联用的易卦,就不一定是别卦,而有可能是两个彼此独立的单卦。(76)清华简《筮法》重要的学术意义,就是告诉我们:六个筮数联用,不是断定殷墟易卦为重卦的充分条件。殷墟出土的六个筮数联用的易卦,有可能是重卦,也有可能是两个互不隶属的单卦,如殷墟筮数砾石背面:八一一一六六,就有可能是两个单卦。在两种可能性并存的情况下,如果不知其筮法,不知筮者对六个筮数如何规定、分析,我们依然无法断言重卦在当时已经产生。殷周之际,筮法流变复杂,我们能确定的内容却极其有限。学者看到六个筮数在文王之前已经联用,便断言文王不曾推演六十四卦,现在看来,六个筮数联用,与六十四卦系统形成并不能画等号,“重卦的筮法首先出现于商,后来才推广到周”,也未必是铁板钉钉的结论。
    综上所述,清华简《筮法》八卦卦名、卦序与《归藏》密合,具有鲜明的《归藏》特征。但它占筮只依据八经卦,不用六十四卦系统,其占筮方法与原则,又与《归藏》表现出显著的差异。《筮法》六、七符号化,筮数八可独立兆示吉凶,使《左传》、《国语》不言阳之七、只言阴之八的学术公案,获得了合理的解释。《左传》、《国语》某卦之“八”,即是筮数八。韦昭“八为不动阴爻”说法,存在明显的误读。数字卦向符号卦转型,是先秦易学表现形式的重大调整。清华简《筮法》为我们提供了数字卦向符号卦过渡的生动样板,它所反映的数字爻与符号爻的分工,很可能是先秦时期数字卦向符号卦转型的重要原理与依据。
    殷周揲蓍法乙与楚地筮法都不使用卦爻辞,占筮形式都存在两卦并占的例证,筮数分布相同,一、七不共存,特别是包山简七、六、八、五的筮数概率排列顺序,与揲蓍法乙完全相同,因此揲蓍法乙是目前所知与楚地筮法形式最为接近的早期数字卦。如果寻找楚地筮法的最初源头,揲蓍法乙是颇为值得关注的对象。殷墟易卦有六个筮数联用的情形,学者据此认为重卦在文王之前已经产生,文王不曾重六爻。而清华简《筮法》告诉我们,仅靠一组六个筮数相联,如果不知其筮法,并不能断定其必然是重卦。殷墟卜骨上六个筮数相联的易卦,有可能是重卦,也有可能是两个彼此独立的单卦。六个筮数联用,与六十四卦系统形成不能画等号。如果不知其筮法,单据六个筮数在商代晚期联用的情形,断言重卦在当时已经出现,似乎依然难以成为定谳。
    承蒙两位匿名审稿专家提出宝贵修改意见,谨致谢忱。
    ①李学勤:《〈归藏〉与清华简〈筮法〉、〈别卦〉》,《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4年第1期。
    ②孔颖达说:“世有《归藏易》者,伪妄之书,非殷易也。”孔颖达斥《归藏》为伪书,此后马端临、吴莱、皮锡瑞等皆持此说。1993年,湖北省江陵县荆州镇郢北村发掘清理出一批墓葬群,出土大批秦代“易占”文献,有数条内容,如“昔者羿善射,毕十日,果毕之”等,与今传《归藏》直接对应或相似,证明传本《归藏》确非伪书。《归藏》亡佚,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有辑佚本,本文所论即据此书。(参见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卷30,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942页;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31—43页;王明钦:《王家台秦墓竹简概述》,艾兰、邢文编:《新出简帛研究——新出简帛国际学术研讨会文集》,北京:文物出版社,2004年,第26—39页)
    ③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肆)》,上海:中西书局,2013年,第89页。
    ④许慎:《说文解字》,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69页。
    ⑤朱元升:《三易备遗》卷5,文渊阁《四库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20册,第811页。
    ⑥李过:《西溪易说·原序》,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7册,第625页。
    ⑦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肆)》,第120页。
    ⑧朱震:《易丛说》,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册,第362页;罗泌撰:《路史》卷32,罗苹注,文渊阁《四库全书》,第383册,第458页。
    ⑨郑玄注,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卷24,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803页。
    ⑩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肆)》,第112页。
    (11)廖名春以帛书《系辞》为据,认为清华简《筮法》“离”作“罗”,当训为“藏”。(参见廖名春:《清华简〈筮法〉篇与〈说卦传〉》,《文物》2013年第8期)
    (12)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肆)》,第120页。
    (13)王明钦:《王家台秦墓竹简概述》,艾兰、邢文编:《新出简帛研究——新出简帛国际学术研讨会文集》,第35页。
    (14)参见韩自强:《〈周易〉卦画演变考》,《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7年第1期;季旭升:《古文字中的易卦材料》,刘大钧主编:《百年易学菁华集成·易学史》,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0年,第222页。
    (15)李宗煜;《数字卦与阴阳爻》,《“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77本第2分,2006年,第287页。
    (16)参见廖名春:《清华简〈筮法〉篇与〈说卦传〉》,《文物》2013年第8期;马楠:《清华简〈筮法〉二题》,《深圳大学学报》2014年第1期。另韩自强论及天星观楚简时,亦有“一”为“七”的说法。(参见韩自强:《阜阳汉简〈周易〉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91页)
    (17)廖名春已指出这点,参见氏著:《清华简〈筮法〉篇与〈说卦传〉》,《文物》2013年第8期。
    (18)人身八卦图图版参见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肆)》,第4—5页。
    (19)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肆)》,第120页。
    (20)董光璧编著:《易学科学史纲》,武汉:武汉出版社,1993年,第66页。
    (21)我们认为,上博简《周易》阳爻“”是筮数七,阴爻“”为筮数八。濮茅左以为上博简《周易》阴爻为六,阳爻为九,字形与战国文字“九”明显不合,恐非。(参见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134页)
    (22)不同揲蓍法,概率高的筮数不同。
    (23)我们只是借清华简《筮法》揭示筮数转换为卦画的原理,并不是说卦画的出现晚至战国、秦汉之际。
    (24)张政烺:《试释周初青铜器铭文中的易卦》,《考古学报》1980年第4期。
    (25)相关研究成果参见刘大钧:《周易概论》,济南:齐鲁书社,1986年,第127—133页。
    (26)程浩:《清华简〈筮法〉与周代占筮系统》,《周易研究》2013年第6期。
    (27)参见李守奎:《清华简〈筮法〉文字与文本特点略说》,《深圳大学学报》2014年第1期。
    (28)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肆)》,第79页。
    (29)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肆)》,第128页。
    (30)罗西章、王均显:《周原扶风地区出土西周甲骨的初步认识》,《文物》1987年第2期。
    (31)张亚初、刘雨:《从商周八卦数字符号谈筮法的几个问题》,《考古》1981年第2期。
    (32)李学勤:《周易溯源》,成都:巴蜀书社,2006年,第231页。
    (33)徐元诰:《国语集解》(修订本),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340页。
    (34)刘大钧:《周易概论》,第125页。
    (35)俞志慧:《〈国语·晋语四〉“贞屯悔豫皆八”为宜变之爻与不变之爻皆半说》,《中国哲学史》2007年第4期。
    (36)廖名春:《〈左传〉〈国语〉易筮言“八”解》,方铭主编:《〈春秋〉三传与经学文化》,长春:长春出版社,2010年,第6—13页。
    (37)杜预注,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正义》卷30,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1942页。
    (38)参见李道平:《周易集解纂疏》,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756页;尚秉和:《周易古筮考通解》,太原:山西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293—294页。
    (39)参见徐元诰:《国语集解》(修订本),第340页。
    (40)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肆)》,第115页。
    (41)刘大钧:《周易概论》,第122页。
    (42)廖名春:《〈左传〉〈国语〉易筮言“八”解》,方铭主编:《〈春秋〉三传与经学文化》,第6—13页。
    (43)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新蔡葛陵楚墓》图版一三○,郑州:大象出版社,2003年。
    (44)参见马楠:《清华简〈筮法〉二题》,《深圳大学学报》2014年第1期。
    (45)黄灵庚:《楚辞章句疏证》,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443—444页。
    (46)咸字释读,参见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读书会:《清华简〈楚居〉研读札记》,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ID=1353,2011年1月5日。
    (47)清华简《楚居》说季连娶盘庚之子妣隹,血统渊源的存在,亦证明楚、商关系非同一般。
    (48)安阳市文物工作队:《1995-1996年安阳刘家庄殷代遗址发掘报告》,《华夏考古》1997年第2期。
    (49)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1980-1982年安阳苗圃北地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86年第2期。
    (50)张朋:《数字卦与占筮——考古发现中的筮法及相关问题》,《周易研究》2007年第4期。
    (51)姚生民:《淳化县发现西周易卦符号文字陶罐》,《文博》1990年第3期。
    (52)曹玮:《陶拍上的数字卦研究》,《文物》2002年第11期。
    (53)罗西章、王均显:《周原扶风地区出土西周甲骨的初步认识》,《文物》1987年第2期。
    (54)李学勤:《周易溯源》,第231页。
    (55)此处文字释读,采李学勤之说。参见李学勤:《周易溯源》,第205页。
    (56)肖楠:《安阳殷墟发现“易卦”卜甲》,《考古》1989年第1期。
    (57)李学勤:《周易溯源》,第228页。
    (58)李学勤:《周易溯源》,第231页。
    (59)以下数据皆见表4,不再一一注明。
    (60)由于清华简《筮法》与葛陵简、包山简、天星观简揲蓍之法相同,所以笔者把它们统称为楚地筮法。
    (61)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肆)》,第120页。
    (62)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肆)》,第84页。
    (63)某筮数未出现,按照0%计算。下同。
    (64)之所以说是一般规律,并不排除个别例外存在。另八、五、九、四如果既是时间顺序,同时也是概率顺序,似乎也并不矛盾。
    (65)殷周揲蓍法乙筮数概率顺序,自高到低依次是七、六、八、五、九、四。楚地筮法则有六、七、八、五、九、四与七、六、八、五、九、四两种,后者与揲蓍法乙顺序同。
    (66)《左传》、《国语》含“八”筮例除外,所以我们用“大都”加以限定。
    (67)殷周之际,揲蓍法乙占筮形式是一组一卦与一组两卦。春秋时期,《左》、《国》含“八”筮例也是一组一卦与一组两卦,而战国时期,楚地筮法皆变为一组两卦,一个合理的猜测是,楚地筮法对揲蓍法乙有所改革,有所损益。
    (68)张政烺:《试释周初青铜器铭文中的易卦》,《考古学报》1980年第4期。
    (69)李学勤:《西周筮数陶罐的研究》,《人文杂志》1990年第6期。
    (70)参见李学勤:《周易溯源》,第237页。
    (71)梁韦弦:《关于数字卦与六十四卦符号体系之形成问题》,《周易研究》2007年第1期。
    (72)史善刚、董延寿:《王家台秦简〈易〉卦非“殷易”亦非〈归藏〉》,《哲学研究》2010年第3期。
    (73)《周易》筮数概率,八为44%,七为31%,九为19%,六为6%。参见董光璧:《易学科学史纲》,第66页。
    (74)《史记》卷4《周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119页。
    (75)张亚初、刘雨:《从商周八卦数字符号谈筮法的几个问题》,《考古》1981年第2期。
    (76)由于篇幅所限,本文讨论的对象仅限揲蓍法乙。对于揲蓍法甲中两卦一组的筮例,我们将另文讨论。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