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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简《文子》释文句读的几个订正


    竹简《文子》的释文虽然已经发表,(1)但是整理者说明已发表的只是初步认定为《文子》的内容,其中还有若干文字没有校对,竹简的图版也没有发表。释文在几处的句读上,也有明显错误,需要订正,以作为进一步讨论的基础。下面综合部分学者和笔者的研究,予以校正。
    2329号简,整理小组句读:七十里举伊尹而天下归之,故圣人之治□
    校正后的句读:[汤以] 七十里,举伊尹,而天下归之,故圣人之治□
    相关文献:
    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
    ——《礼记·王制》
    汤举伊尹于庖厨之中,授之政,其谋得。
    ——《墨子·尚贤》
    汤有天下,选于众,举伊尹,不仁者远矣
    ——《论语·颜渊》
    君子知而举之者,犹尧之举舜,商汤之举伊尹也。
    ——帛书《五行》
    汤以七十里,文王百里,皆兼天下,一海内。
    ——《韩诗外传》卷五
    臣闻七十里为政於天下者,汤是也。
    ——《孟子·梁惠王下》
    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
    ——《孟子·公孙丑上》
    夫汤以七十里之薄,兼桀之天下,其故何也?
    ——《管子·轻重》
    0198号简,整理小组句读:以壹异知足,以知权疆[强]足,以蜀[独]立节□
    订正后的释文(2)[信足]以壹异,知足以知权,疆[强]足以蜀[独]立,节□
    相关文献:
    德足以怀远,信足以一异,义足以得众,才足以鉴古,明足以照下,此人之俊也;行足以为仪表,智足以决嫌疑,信可以使守约,廉可以使财,人之豪也.
    ——《素书·正道》
    苟行以伪,则其知足以移众,强足以独立,此奸人之雄也,不可不诛。
    ——《说苑·指武》
    明于天道,察于地理,通于人情。大足以容众,德足以怀远,信足以一异,知足以知变者,人之英也;德足以教化,行足以隐义,仁足以得众,明足以照下者,人之俊也;行足以为仪表,知足以决嫌疑, 廉足以分财,信可使守约,作事可法,出言可道者,人之豪也。
    ——《淮南子·泰族训》
    明于天地之道,通于人情之理,大足以容众,惠足以怀远,智足以知权,人英也。德足以教化,行足以隐义,信足以得众,明足以照下,人俊也。行可以为仪表,智足以决嫌疑,信可以守约,廉可以使分财,作事可法,出言可道,人杰也。
    ——今本《文子·上礼》
    0876号简,整理小组句读:可以治国,不御以道,则民离散不养。
    0826号简,整理小组句读:则民倍(背)反,视之贤,则民疾诤;加之以
    校正后的句读(3)……可以治国。不御以道,则民离散;不养,则民倍(背)反;视之贤,则民疾诤;加之以
    相关文献:
    分敬而无妒,则夫妇和勉矣,君失音则风律必流,流则乱败。臣离味则百姓不养,百姓不养则众散亡。
    ——《管子·宙合》
    御之以道,则民附;养之以德,则民服。无视以贤,则民足;无加以力,则民朴。无视以贤者,俭也;无加以力,不敢也。下以聚之,赂以取之。俭以自全,不敢以自安。不下则离散,弗养则背叛。视以贤则民争,加以力则民怨。离散则国势衰,背叛则上无威。
    ——今本《文子·道德》
    说明:根据今本,0826号竹简可以和0876号接起来,“离散”是“不御以道”的后果,而“不养”是“民背反(叛)”的原因,必须分开。“可以治国” 是讲述正面的结果,“不御以道”以下是讲反面的做法及其后果,两句话之间也必须用句号。
    0864号简,整理小组句读: 高而不危,高而不危者,所以长守民
    校正后句读:[居上不骄], 高而不危。高而不危者,所以长守民
    相关文献:
    处大不溢,盈而不亏;居上不骄,高而不危。盈而不亏,所以长守富也;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也。
    ——今本《文子·道德》
    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也,满而不溢所以长守富也。
    ——《孝经·诸侯章》
    说明:前一个“高而不危”,是“居(在)上不骄”的结果,而后面的“高而不危”却是“常守民”的方法。
    2437号简,整理小组句读:为兵,始为乱首,小人行之,身受大秧(殃),大人行
    校正后的句读:为兵始,为乱首。小人行之,身受大秧(殃),大人行
    相关文献:
    不为兵邾,不为乱首,不为宛(怨)谋(媒)。
    ——《黄帝四经·顺道》
    为乱首、为怨媒
    ——《黄帝四经·亡论》
    夫失道者,奢泰骄佚,慢倔矜傲,见余自显自明,执雄坚强,作难结怨,为兵主,为乱首,小人行之,身受大殃,大人行之,国家灭亡,浅及其身,深及子孙。
    ——今本《文子·道德》
    说明:李缙云先生已经指出:“兵始”、“兵主”意近,是战争的肇事者,不应在“始”字下断句。(4)
    注释:
    
    (1)
竹简《文子》的释文发表于《文物》1995年第12期;本文所据今本《文子》以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影印武英殿聚珍本为主,文中标点为笔者所加。
    
    (2)
已经有学者这样断句,见何志华:《出土文子新证》,《香港浸会大学人文中国学报》1998年4月。
    
    (3)
陶磊先生提醒我“离散与不养”应该分开,李缙云先生已经做了这样的标点,李缙云:《<文子·道德篇>竹简本、传世本的比较研究》,《哲学与文化》1996年第8期;李缙云:《<文子·道德篇>传世本与八角廊竹简校勘记》,陈鼓应主编:《道家文化研究》第18辑。笔者没有及时注意到这一点,以整理小组的标点为根据,以为这句话可以证明竹简《文子》被割裂,现予以改正,(另外的文句可以证明竹简《文子》被今本割裂)并向陶磊先生致谢。
    
    (4)
李缙云:《<文子·道德篇>竹简本、传世本的比较研究》,《哲学与文化》1996年第8期;李缙云:《<文子·道德篇>传世本与八角廊竹简校勘记》,陈鼓应主编:《道家文化研究》第18辑。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