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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精神:心志专一


    
    要经营成功除了要树立出奇制胜善于竞争的精神之外,还必须树立精究本行心志专一的精神,概括起来就是“诚一”两字。
    “诚一”也出于《史记·货殖列传》。司马迁列举了许多“用奇胜”而发财致富的人物,如秦扬、田叔、桓发、雍乐成、雍伯、张氏、郅氏、浊氏、张里等以后,接着说:“此皆诚一之所致。”诚是诚心诚意之诚,一是一心一意的一。诚一意思是心志专一,搞一行要精一行。只有心志专一,才能卓然有成。“诚一”与“奇胜”是相辅而行的,是经商致富的两个必备的条件。
    诚一在先秦诸子中以不同的语词来表达。孔子说,圣人、君子“不得而见之,得见有恒者斯可矣”(《论语·述而》)。有恒者为“不二其心之人”,即心志专一之人。孟子说:“不专心致志,则不得也。”(《孟子·告子上》)荀子说得更深刻:“思乃精,志之荣,好而一之,神以成,精神相及,一而不二为圣人。”(《荀子·成相》)为学办事要心志专一,经商也不能例外。管仲主张商人要专心本业,并把经验传授给子弟,“相语以利,相示以赖(赢)。相陈以知贾(价)”,使之“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不见异思迁,专心学商从商,就一定能“料多少,计贵贱”,通货之有无,调物之余缺,做一个精通本行专业的好商人。
    从经商的发展过程看,小商人本钱有限,只能靠“筋力”(勤劳)、靠“诚一”,一点一点地赚钱积攒;故司马迁所列举的大都是小商人。而大商人资本充足,有可能也有需要综合经营,相互调济,以保持均衡,分散风险。但就综合经营中的某一行、某一业来说,仍有“诚一”的问题。业精于诚(诚一),不能心志专固是经不好商的。因此,“诚一”对经商之成功,与“奇胜”同样重要。
    徽商晋商经营之所以有卓越成就,也同“诚一”有关。前面提到的徽商黄莹,是个“通大义”,喜读书的人,他对《史记·货殖列传》颇有心得,做生意“揣摩低昂,恒若执左契”,“诚一所致,业饶声起”。看来正是个能以诚一致富的商人。晋商中的祁县渠氏,在所开设的长裕川茶庄的墙上,有一幅对联,上书:“凡人为一事,心专而精……”等强调业贵专精的文字,作为勉励同仁的格言,这是晋商重视“诚一”之教的实例之一。山西票号之经久不衰,得力于有一套较好的规章制度,这些都出自专心致志擘画经营的创办者及其参与者之手。有的票号更直接以“志一”为牌号名(“志一堂”为太谷志成信票号在北京的分号),其提倡“诚一”的用意可见。实际例子都说明:经商者必须精通业务,潜心殚思,成为本行的专家,才有成功的希望;粗枝大叶,浅尝即止是不行的。眼观奕棋,心怀鸿鹄,怎比得上专心致志者的学有所成、业有所就呢?
    从商人精神的方方面面,可看出这正是对自古以来传统文化和商人经商美德的代代相承,也是明清时代主要商帮经商取得成功的共同经验和突出表现。发扬这些精神,在当时(明清)有利于抵制轻商思想,加强重商观念,与商品经济发展的趋势正相合拍;同时,也有助于抵制当时日益严重的拜金主义思潮和奢侈浪费的不良风气,有其一定的积极的社会意义。不仅如此,来自优秀的文化传统、反映了经商所必须遵循的客观准则的商人精神,实已超出了历史的与社会制度的局限性。作为一份可珍视的历史文化遗产,在今天对经商者仍有重大的指导意义。以古为鉴,古为今用,这正可为造就庞大的、道德化的现代诚贾良商队伍,从旁提供一个有益的历史借鉴。提到文化高度来寻求历史借鉴,集中其精华部分,以有深层价值的内核展示于人,这比单纯就事论事地从具体的经商事实中来找例证,应更有概括性和容易使人接受的可信性,从而更富有增益智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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