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网-国学经典-国学大师-国学常识-中国传统文化网-汉学研究移动版

首页 > 传统文化 > 民风民俗 > 物质生产 >

明清时期的民族贸易


    
    明代国家统一局面比较稳定,中原和边疆之间的贸易往来日益发展。最著名的是同西部藏族地区的“茶市”。明政府在今甘肃、青海、川西的一些地方设茶马司,以茶叶换取藏族的马匹。互市多在夏季举行,市期连续一月。在东北(辽宁省北镇〈原广宁〉、开原)及山西(大同)边境,明政府则设立互市场所同蒙古族进行贸易。蒙古族以马匹、牛、羊、皮毛、木材等来换取内地的棉布、绢缎、农具、铁锅、粮食等;因马是互市的主要商品,故称为“马市”。互市每月一二次,连续几天。先官市,后民市,私人交易亦盛。明末女真族兴起,明政府在开原、抚顺等地设互市场所,逐日或隔一二日交易,人数常达几百。明方以布、绢、缎、盐、米、铁锅、农具、耕牛等来换取女真族的马匹、人参、东珠、貂皮等土产。尤以人参贸易与女真族更是利害攸关,努尔哈赤(清太祖)就是在保卫日益发展的人参贸易的共同利益的条件下,团结女真各部落而日益强大起来的。
    清(前期)版图扩大,政治上的统一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联系,边疆和中原地区的贸易往来也比过去任何时期更为活跃。榷场的边境贸易已为各族商人的直接往来所取代。
    汉族商人到蒙古地区做买卖的很多,山西帮最主要,称“旅蒙商”,他们把布匹、绸缎、砖茶、烟丝、面粉、纸张、瓷器、剪刀、铜铁器等运去贩卖,在当地收购皮毛、木材、牲畜、盐碱等土产。呼和浩特与张家口是当时汉蒙人民贸易的中心城市。北京也有来自蒙古的客商做买卖。
    在大西北,汉族商人来回疆做买卖的多集中在叶尔羌等城市里。著名的和田丝绸、玉器,叶尔羌、喀什噶尔的革鞯、绒毡、丝毯等都是中原人民喜爱的精美的手工艺品;钢铁、铜锡器,本地维吾尔族人民不能生产,要靠汉族商人输入。新疆北部的哈萨克族,则在乌鲁木齐、伊犁等地,以毛皮皮革同维、蒙、汉各族人民交易。
    西藏的手工业品、马匹和皮毛、药材(鹿茸、麝香、冬虫夏草、贝母、红花等)等土特产,常用来和汉族商人交换茶叶和丝、棉织品。打箭炉、西宁等地就是当时定期贸易的集中地。川边贸易则以“贩牛羊毛革与买换茶叶之商贾为巨”。
    东北是满族(前身即女真)的发祥地。入清后农田扩大,生产发达,关外的豆、麦等销往关内,关内的棉布、茶叶和各种南货即由运豆麦的沙船回程运到东北。汉族商人到东北,最初是以杂货商形式渗入农村,后来积了钱就经营起手工业来,如制高粱酒、榨豆油等。
    在西南的苗族、彝族、壮族、瑶族,在海南的黎族,在台湾的高山族,入清以后同汉族商人的贸易也日益增多。
    各族人民之间贸易的加强,对推动边疆生产的前进,促进各民族地区经济的开发,有一定的好处。诚然,商人在其间也搞不等价的交换,有时还很严重,但在客观上民族贸易的积极作用还是主要的,不可抹杀的。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