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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农业:物性与物宜


    
    物性与物宜是古代农业中两个重大的问题。物性与物宜所构成的知识系统,不但是指导农业生产的重要理论,更是人与物打交道的重要认识过程。
    中国古代农业提高农业生物自身生产能力的措施,除努力培育高产、优质或适合人类某种需要的家养动植物种类和品种外,还根据农业生物的特性采取相应的措施。两者都是以日益深化的对各种农业生物特性的正确认识和巧妙利用为基础的。
    中国古代人民对各种农业生物外部形态、生活习性及其对外界环境的要求的观察,是相当深入细致的,并据此采取不同的技术措施,以求取最好的生产效果。如甲骨文中“禾”、“黍”二字分别为粟和黍的象形,正确把握了前者攒穗、后者散穗的特征,表现得惟肖惟妙。从《诗经》等古籍看,古人早就发现大麻是雌雄异株的植物,并分别加以利用,雌麻称苴,其子称黂,可供食用,列于“五谷”,雄麻称黂,其表皮充当衣着原料。后来又了解到雄麻有花无实,而雌麻是靠雄麻授粉而结实,因此要待雄麻散放花粉后才能收割雄麻,否则雌麻就不能结子。对植物特性的这些认识,在当时世界上是居于先进之列的。《齐民要术》中多有关于各种农业生物的“性”、“质性”、“天性”的记载,栽培管理措施视其“性”之不同而各异。例如韭菜“根性上跳”,所以要开极深的畦;又“韭性多秽”,即爱长草,所以“薅[hao 蒿]令常净”。蜀芥、芸苔、芥子“性不耐寒,经冬则死”,因此要收子的“须春种”。又如牲畜饲役使的总原则是“服牛乘马,量其力能;寒温饮饲,适其天性”。诸如此类的事例不胜枚举。这也成为中国农学的一种传统。
    农业生物各有不同特点,需要采取不同栽培管理措施——人们把这概括为“物宜”。“物宜”这一概念,战国时《韩非子》中已经出现。明清时,人们把“物宜”和“时宜”、“地宜”合称“三宜”。明马一龙《农说》在解释“知时”、“知土”时说:“时言天时,土言地脉,所宜指稼穑。力之所施,视以为用……合天时、地脉、物性之宜而无所差失,则事半而功倍矣。”这里所说的“物性之宜”显然是指庄稼而言的。这是首次明确把“物宜”纳入“三才”理论系统中。清杨屾《知本提纲》谈移栽时要求“燥湿从乎本性”,“疏密顺其元情”,谈施肥要求除注意时宜、土宜外,还要注意物宜。“物宜者,物性不齐,各随其情”,并强调“因物验试,各适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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