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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秦汉农业的全方位发展


    
    到战国秦汉,中国农业进入了全方面发展的时期。在这段时间内,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园圃业、林业、畜牧业、蚕桑业、渔业等都获得长足的进步。究其原因,除了生产力提高,更多土地被垦辟出来以外,国家的统一,各民族各地区农业文化的交流,也使黄河流域农业文化的内容更加丰富。
    战国至南北朝,我国粮食作物种类与前代基本相同,但在粮食构成上却发生了某些变化。粟仍然是最主要的粮食作物,水稻继续在北方某些地区推广,大豆和小麦地位上升,黍地位下降,大麻逐渐退出粮食行列。
    据近人研究,原产我国的大豆很可能是“异地同源”的,即在我国若干地区同时或先后被驯化出来的。东北地区很早就种植大豆。殷周时,山戎(殷周时活动于河北省东北部及其以北地区的一个少数民族)对中原王朝的贡品中就有“戎菽”(大概是大豆的一个优良品系)。春秋时齐桓公伐山戎,把戎菽传播到中原广大地区。当时中原地区正由休闲制向连种制转变,需要寻找在新条件下恢复和培肥地力的方法,戎菽的传播满足了这种需要。从春秋末到秦汉之际,大豆和粟并列成为最主要的粮食作物。汉代以后,大豆向加工为副食品的方向发展,豆豉、豆腐、豆芽、豆酱在汉代相继出现,这些食品一直为人们所喜爱,尤其是豆腐是当今风靡世界的食品,成为中国饮食文化的一大特色和一大贡献。
    春秋以来,小麦种植面积一直在增长,汉代在关中推广冬麦,成绩斐然。南朝在江淮一带也推广种麦。这一时期麦作的发展与石转磨的推广有一定关系。我国农区传统饮食习惯是“粒食”,麦子最初也是煮成饭吃的,但麦饭适口性差;有了石转磨,小麦可以磨成粉,做成各种精细可口的食品。汉代面粉做成的食物统称为“饼”,如馒头叫蒸饼,面条叫汤饼,芝麻烧饼叫胡饼等,其中不少是直接取法于西部少数民族的。
    我国农业发展中,独立的大田经济作物是战国秦汉以后陆续出现的。古代黄河流域最主要纤维作物大麻,甚至首先是一种粮食作物。汉代以后,大麻籽一般不作粮食。当时出现的上千亩的大面积麻田,是专门提供纤维的。曹魏时实行户调制,麻布是主要征调内容之一,反映了大麻种植的普遍化。我国春秋以前已有染料(如蓝)生产,但只是种植在园囿之中,汉代一些城市郊区已有大面积生产,染料品种也增加了。我国对动物油脂利用较早,对植物油脂利用较晚。种籽含油量较高的大麻、芜菁、芸苔虽然种植较早,后来又驯化了荏[ren 忍] (白苏),但都是直接食用,不用来榨油。张骞通西域以后,芝麻和红蓝花先后传进中原,榨油技术可能同时引入。西汉农书中已有种植芝麻的记载。魏晋以降,中原榨取和利用植物油已相当普遍,除芝麻和红蓝花外,大麻籽、芜菁籽也间或榨油,这样,我国才有了真正的油料作物。芝麻原产非洲,引入中原前已在新疆安家,因其出自“胡”(中国古代泛称北方少数民族为胡)地,故称“胡麻”。唐宋以后按其用途称为脂麻,后讹为芝麻。它有很高的食用价值和药用价值,在相当长时期内是我国首要油料作物。中原人的食用糖料,先秦时代已有蜂蜜和饴糖(麦芽糖),后来从南方传入甘蔗糖。我国甘蔗,原来人们认为是从印度传入的。据近人研究,我国也是甘蔗的原产地之一。最早种甘蔗的是岭南百越族系人民,战国时已传到今湖北境内,《楚辞》中提到的“柘〔zhe蔗〕浆”,就是甘蔗汁。蔗汁凝缩、爆晒后成块状,称“石蜜”,南越曾用作对中原王朝的贡品。我国是茶的故乡。相传神农氏时代已发现茶的解毒作用。最早利用和栽培茶树的是西南的巴族,西周初年已在园圃中种茶和向中原王朝贡茶了。汉代四川有茶叶市场,巴蜀在相当长时期内是我国茶叶生产中心。魏晋以后,茶叶生产推广到长江中下游及其以南地区。
    这一时期的园圃业有很大发展,在城市郊区出现较大规模的商品性生产基地,“园”(植果)和“圃”(种菜)也有较明确分工。园艺技术有许多创造,最突出的是无性繁殖(分根、扦插、嫁接等)和温室栽培。蔬菜果树种类有明显增加。公元6世纪的《齐民要术》记载的蔬菜就有35种之多,增加的蔬菜种类中,有些是引进的,如从西域引进的胡瓜(黄瓜)、胡荽(芫荽,俗称香菜)、胡蒜(大蒜)、[豆夅[豆雙]〔xiangshuang 详双〕(豇豆)、豍〔bi毕〕豆、豌豆和苜蓿等。有些是新培育的,如汉魏时长江下游人民从当地栽培的蔓菁中培育出新变种——“菘”〔song 松〕,即白菜,又如随着人工蓄水的陂〔bei杯〕塘的发展和综合利用,水生蔬菜更多为人们所栽培。有些是从粮食作物转变来的,如菰(又作苽)[gu 孤],曾是古代“六谷”之一,它被黑粉菌所寄生,则不能结实,但茎的基部畸形发展,可形成滋味鲜美、营养丰富的菌瘿[ying 影],这就是茭白。茭白在晋代已成为江东名菜。栽培茭白是我国的独特创造。原来作为粮食的芋头,这时也进入园圃作物之列。在新增果树中,最重要的有从西域引进的原产地中海的葡萄和原产新疆的柰[nai奈](即绵苹果),从西羌地区引进的核桃等。南方生产的柑橘,先秦时代已是南方民族对中原王朝的贡品,秦汉时,荔枝、龙眼也运到北方,受到人们喜爱。
    林业作为一种生产活动早就存在,但在先秦时代,它或者依附于虞衡业,或者依附于园圃业,未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战国以后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人们在发展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园圃作物的同时,还在不宜五谷生长的丘陵坂险种植竹木,以获取材木、果实、柴薪等生产和生活资料。秦汉时还出现了经营大规模用材林和经济林的人,表明林业已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秦汉时代北部边境还建造了一条人工榆树林带,当时称为榆林塞,是可与长城媲美的一条绿色长城。
    战国至南北朝是黄河流域畜牧业继续发展的时期。畜牧业的经营方式有三种。一种是以养马业为基干的官营畜牧业。战国开始大发展,秦汉时在西北边郡建立官营牧场,规模十分可观,如汉武帝时养马达40万匹。南北朝时期北方游牧民族入主中原,黄河流域畜牧更盛,如北魏的河西牧场公私养马达200万匹,还有许多牛羊骆驼。二是地主经营的畜牧业。一般地主都拥有很大畜群,还出现了一些从事商业性经营的私人牧主,牲畜成千上万,满山遍野。三是个体农户经营的畜牧业。猪鸡是最普遍饲养的畜禽,耕牛饲养也受到重视,这种畜牧业规模不大,但几乎家家都有,仍是当时畜牧业的大头。
    战国秦汉蚕桑业重心在黄河流域,山东是全国蚕桑业最发达的地区,号称“衣履冠带天下”。荆楚地区和巴蜀地区的蚕桑业也比较发达。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蚕桑生产虽因战乱受到破坏,但仍保持相当规模和一定优势,并有所发展,蚕桑生产和丝织技术最发达的地区有转移到太行山以东的河北平原的趋势。在长江下游也获得比较迅速的发展,并传播到新疆、东北、西藏等地。
    人类从事捕鱼早于农耕,进入农业时代以后,捕鱼迄未停止,同时又出现了人工养鱼。我国人工养鱼起源于商周,当时,在帝王贵族园囿的一些池沼中,已有鱼类繁殖,但主要是满足统治阶级游乐或祭祀的需要,规模不大。春秋战国时期,随着蓄水灌溉的人工陂塘的兴起,人工养鱼突破了贵族园囿的范围,成为较大规模的生产事业。吴越是当时人工养鱼比较发达的地区。但黄河流域不少地方也发展了人工养鱼。汉代出现了年产“千石”的大型鱼陂,又开始利用稻田养鱼(最早出现于四川)。人工养鱼的种类,最初主要是鲤鱼。我国是世界上最早饲养鲤鱼的国家。大约成书于西汉的《陶朱公养鱼经》是我国第一部养鱼专著,集中谈了鲤鱼的人工饲养法。这一时期,捕鱼工具和方法也有很大进步,饲养鱼鹰捕鱼比较普遍,海上捕鱼业也较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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