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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曲礼上(十五)


    
    【原文】
    《礼》曰:“君子抱孙不抱子①。”此言孙可以为王父尸,子不可以为父尸②。为君尸者,大夫士见之则下之,君知所以为尸者则自下之,尸必式③。乘必以几。齐者不乐不吊④。
    【注释】
    ①礼曰句:孔颖达说:“祭祀之礼,必须尸。尸必以孙。今子孙并皆幼弱,则必抱孙为尸,不得抱子为尸。”活人而代表死者受祭叫尸。郑玄注《士虞礼》说:“尸,主也。孝子之祭,不见亲之形象,心无所系,立尸而主意焉。”
    ②此言二句:因为祖与孙昭穆相同,所以代表祖父受祭之尸必用其孙。而父子昭穆不同,所以子不可为父尸。
    ③式:通“轼”。轼是古代车箱前的横木。凭轼俯身行礼叫式。
    ④齐(zhai斋):通“斋”。斋的目的是为了集中全部心思,如果听着音乐或前去吊丧,就会分散心思。
    【译文】
    《礼经》上说:“君子抱孙不抱子。”这话的意思是,祭祖时,孙子可以充当代表祖父的尸,而儿子则不可。充当代表已故国君之尸的人,大夫和士遇到他都要下车致敬。如果国君知道某人是尸,也要下车致敬。而为尸者一定要凭轼答谢。尸登车时,要用几来垫足。斋戒的人,不可听音乐,也不可到别人家吊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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