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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哲学第二律(道家哲学精髓之二)


    第二律 玄之有玄律
    新二章 (老子原著第一章)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有玄,众妙之门。
    注音:徼(jiǎo,音绞)
    注释:「可道」可循行。「名」用语言描述客观存在。「可名」可描述。
    「非常道、非常名之“常”」寻常的,具体的。「常有、常无之“常”」为恒、经常、坚持之意。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与老子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相同。
    「欲」欲望、希望。「观其妙」妙,微,隐形;意指见同一。「观其徼」徼,显,分界;意指见矛盾。一对矛盾要解决,须找到同一之处,那里常常是很难为又很微妙的。
    「同出而异名」有、无两者,同出于道,但又相互否定。「玄」螺旋的象形字,指互为否定的“对立”与“同一”组成的螺旋单元,这深奥的螺旋可以说是万事万物之始源。「玄之有玄」玄中有玄,指否定之中有否定,螺旋之中套螺旋的上升的永恒运动,这正是“道”的运动规律。
    (在马王堆汉墓帛书中,德经在道经之前,故为“德道经”。文中记为“玄之有玄”,其意比今传本“玄之又玄”好,笔者采用之。)新译:“道”是可循行的。但不是寻常的、具体的方法和道路。“道”是可描述的,但不是寻常的、具体的事物。“道”是整个自然界的最普遍、最抽象的客观总规律。无可名状之混沌同一乃天地之始。相互规定有状可名的转化运动是万物之母。
    因此,若希望发现万物之同一,必须坚持宏观而超脱的抽象;若希望发现万物之矛盾,必须经常深入而细致地体察。矛盾与同一,同出于辩证之道,但又相互否定,共同组成作为事物始源的螺旋单元“玄”。我将否定之中有否定,螺旋之中套螺旋的上升的无限运动称为“玄之有玄”。它正是认识万事万物奥妙的门户。
    简评:在两千多年前,老子不仅向人们揭示了朴素唯物论,还向人们揭示了朴素辩证法。这里我们按老子原话,取名为“玄之有玄”律。“玄之有玄”律是老子哲学体系中的第二律,也是老子的“道”这一客观总规律中的第二律。
    老子通过“玄”揭示了对立和统一组成的作为万事万物始源的螺旋单元;并通过“玄之有玄”表述了否定之否定的无限上升的螺旋规律,明确地告诉人们“玄之有玄”律是进入自然界神奇宝库的门户。
    必须指出,“玄之有玄”律并不是老子对客观事物的主观玄秘化;相反,恰恰是客观事物的自己运动、自生发展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就是说“玄之有玄”律不是主观的诡辩论,而是客观的朴素的辩证法。
    (转载自张天健_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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