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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与宇宙(一)


    近读史蒂芬•霍金的《时间简史》和冯友兰的《中国哲学简史》,有读书笔记,兹摘录如下。 
    一、道与多道观 
    1、道是宇宙之源,宇宙之规律,宇宙之过程。
    道有道家之道,诸子之道,综合取其合理的内核。道家的道,是无名,不可名状,是宇宙万物及其变化所由产生的本原,而“易传”的道可以名状,则是“多”,是统辖宇宙万物每类事物个别的“理”。道还指宇宙是个周而复始,运动不息的流动过程。因而∶ 
    道是宇宙之源,物质之源,能量之源,精神之源,万物之源,社会之源,自生之源。 
    
    道是宇宙之规律,宇宙生成、发展、变化、终结,周而复始的依据、法则、规律,也是宇宙中万物具体生成、发展、变化、消亡又周而复始具体的依据、法则、规律。 
    道是宇宙之过程,贯穿在整个宇宙自始至终,周而复始运动变化过程之中的物质质料,精神依据和能量之源。 
    2、道是宇宙之源。
    道无从命名,但天地万物始于道。道是无,天地万物是有,无生有,有从无生。道从来自在,物所以自在,物从来自在,因道从来自在。道即万物之由来。万物来自于道,即万物自然而生,万物来自于无,而无是常存的自然。万物自生并不需要造物主,但万物之间相互关联,另一物需要“它物”来作条件,宇宙每一物都需要整个宇宙作为存在的条件,某些事物必然产生的一定的条件。 
    “有物混成,先无地生。”这个“有物混成”之物就是道,但并不是万物之物,而是万物之前万物之源的道。这个道是阴阳两因素混成的。宇宙一切现象都是由阴阳两个原则,两种力量相互作用而产生。“一阴一阳之谓道。”道其实是阴阳两个原则两种力量的相互作用的宇宙之源。生成宇宙万物的道,阴为生成该物的物质因素,为被动因素,阳为该物生成的依据因素,为主动因素。万物生成是阴阳两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物理学中的场是某些可观察量在空间和时间的连续分布。借用但并不等同于物理场的概念,道是宇宙场——道场,其中蕴含著产生空间时间及其万物的必要条件和本原∶物质质料、精神依据、能量之源。“道生一”,这个一就是目前所知的宇宙的起点奇点。“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是无从观测的但何时何地都能感受到的存在。 
    3、道是宇宙之规律。
    统摄万物生成变化有其共同的总的道,其中蕴含著宇宙万物生成、发展、变化的依据、法则、规律。而各类事物又各有自身的道。在本体论意义上的道之外,万物生成过程中都有道在其中,万物之中的道就是德,它是万物的本性或事物本性的依据,就是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 
    道产生万物之后,一方面仍存在著万物发展变化的永恒之道,即事物发展的基本法则、能源和质料;另一方面,具体事物发展过程中的万物具体运动之道是随情况、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万物所循具体之道是与时并进的。问题在于要不断地认识道,揭示道,自觉循道而行,顺乎自然,按照时势和事物的本性,为达到事业的目标,保持平易朴实的行事状态,就超越了世俗的是非善恶。 
    4、道是宇宙之过程。
    道贯穿于宇宙万物生成、发展、变化、消亡的全过程之中。道伴随著宇宙万物的始终。道之中阴阳两种因素相反相成,相克相生,不断生成新的具体事物,又使另一些事物分崩离析。 
    事物发展变化过程中,事物本性不断显现,人的努力目标是充分发展人的本性,自由发挥人的才能,达到“天人合一”。人超越了普通事物的界限,我与世界,我与非我,主观与客观的界限,进入“无我”的境界,与道合一。从道的观点看事物,由道生万物,万物都有存在的道理、根据、价值,都是相通为一的。“至大无外,谓之大一。”大一既是至大无外,因此难以想像,无可名状,这就是道。
    宇宙中万物本是一体。人与宇宙一体,也与宇宙并存。这就超越并忘记事物之间的界限,进入更高层次,拥有“无知之知”的知识,悟到了“内圣外王”之道,无中之道,进入了循道而行“超乎形象”的“弃彼任我”的境界。 
    5、多道观。 
    道之内涵是多,道是宇宙之源,宇宙之规律,宇宙之过程。对于生成宇宙万物有总道。其实,生成不同的宇宙其道既有共有,又有不同,不同的宇宙毕竟不同,由所产生的道毕竟不同。 
    道在不同领域,不同范围,不同时间空间有不同的道。 
    道是无穷无尽的,道是多道才是无穷尽的,以后将看到宇宙是多宇宙,宇宙是无穷尽的,道与宇宙都是无穷尽的,道始终如一。道是始,又是终,终也是状态,是新始态。通过道象感悟道,把握道,循道而生,而渡,而终,感知道,要有通过道象领会,把握道的能力、智慧、水平。 
    因而,道其内涵为多,生成一个宇宙之道为一道,因为有今后看到的多宇宙,每一个宇宙都有既同又不同之道,此是多道。 
    具体事物有不同的无数的道,君臣、父子之道等是道,将道、师道、商道、政道等也是道,是具体事物之多道。 
    如此,道只能是多道,对于宇宙万物的运行规律,不可能由一个道揭示。史蒂芬•霍金最近也放弃了万有理论,他此说是明智的,对于如此浩大繁杂的宇宙,用一个万有理论来描述,其实是不可能的。尽管数学上不可能,更重要是要了解哲学上是不可能的,自然科学的描述要以哲学为指导,而自然科学的成就又上升为哲学,进一步揭示自然之奥秘。 
    6、道之辩证法 
    道所揭示的最根本自然法则就是“反者道之动”或“物极必反”。即无论在什么领域,任何事物发展到极端都将否定自身向相反方向发展。事物的发展实际上包含对自己的否定。道是事物包括宇宙万物发展的动力,而这里的极要看客观情况而定,适度要依时间、地点、条件而定。这是事物变化的常理。这确实悟到了辩证法之真谛。 
    这也是道本身发展、变化、至所生万物的基本依据。辩证的阴阳两素存在于道中,阴阳之对立统一是道内在的运动变化。从而成为宇宙发生,发展、变化之源,才使宇宙万物不断发展变化,由低级向高级发展变化。 
    这种思想反映了中华民族及其文化数千年发展变化而至今不衰的秘诀、规则和规律,显示了中国哲学之真谛,对事物发生、发展、灭亡的规律及其具体事物之道的把握也在其中。 
    这种思想保证中华民族渡过灾难,曲折而走上发展的坦途,从总体上把握发展方向,具体解决发展中的具体矛盾,始终一以贯之。 
    在顺利时要看到挫折乃至风险,从而采取措施规避和战胜风险,而在不顺利时,有信心把创造性事业进行到底。因不顺利、危机、风险也包含其对立面,问题在于人的主观能动性能否顺应客观发展的实际,及时把握发展的大势和具体的机遇。 
    事业的发展也孕藏著否定自己的因素,不是消极的否定而是积极的否定,是向更高层次发展。旧的灭亡了,新的更高层次的事业又新生了,如此才能前进和发展。其对立面和竞争对手的发展也蕴含著否定自己的因素,也就是蕴含著我方的积极因素。当我方的积极因素在对方发展过程中起积极作用否定旧他时,不仅新他而且新我也诞生了,从而推动双方的事业,整个社会的事业向前发展。 
    要不自是,不自恃,不求全,勿过分。顺利想到挫折,正面想到反面,积极想到消极,成功想到失败,把握规则、尺度,向成功方向发展和转化。具体事物有具体情况,不可能越极而全。过分可能破坏积极因素。是否过分要看主观把握和客观发展过程。如果积极因素的“过分”而进入新的更高的状态那是正常的。惟要注意的是,当条件不成熟时,千万勿过分,此时过分将走向负的反面而不是正的反面,从而否定自己的事业而不是新事业的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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