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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如说儒第十八期之十九:重法律轻礼乐危害大


    徐晋如:重法律轻礼乐危害大
    儒家的礼乐文明,它不仅仅是一套伦理学,一套教育学,更是一套政治学。近代人有一个极大的误解,这种极大的误解是出于他们知识上的短板。他们认为东方——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注重的是人治,西方呢?注重是的法治。
    最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陈独秀的一番话。陈独秀说,西方的民族它是用法制作为本位的,追求的是实际的利益,看起来是小人,但是因为每个人都是在法律的基础之上的,那么他每一个人都不相互依赖,所以各自为战,个人主义兴起,那么有独立的人格,每个人能够谨守住自己的本分,谨守住自己的边际,不去侵害他人,所以他虽然是从小人开始,却从君子完结。而东方民族,它是用感情为本位,用这种礼的虚文作为本位,是以君子开始,但是用小人完结,因为这些人往往是表面上做得非常地忠厚,但是内里面一肚子男盗女娼。
    这个说法是非常非常肤浅的,它是对西方文明毫无所知,对中国文明所知甚少才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国的礼乐,它从来没有否定掉法律,没有否定掉政治、法律的作用,它只是认为礼乐是应该在行政之上的。而西方的文明也绝对不是仅靠法制,有一个最重要的传统,就是古希伯来以降的基督教文明,它是对西方的整个的文化的树立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你光是讲法制,一定是坏人他想尽办法会钻法律的空子,你的法律最后是进行不下去的。但是如果说有一个宗教在这里,他有很多的人他就不会想着去干坏事。大家想一想,为什么你看西方的法庭,每一个证人上去之前首先要手按《圣经》来起誓,我绝不做伪证,本身《圣经》里面就说你不能做伪证,它就是一个宗教对你的人性的一个裁节,那中国的礼乐本身也是这样的。
    中国的礼乐文明从来不是要否定掉法律,而是说这个法律,你不能够只讲法律不讲礼乐。只讲法律部讲礼乐是法家思想,法家思想造成的祸害,我们已经从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只过了十五年就土崩瓦解,就已经知道了。
    中国古代的这种法律它会根植于人情,它有一种劝善的可能。比如说,民国时候有一位侠女叫施剑翘,她的父亲被一个军阀叫孙传芳杀掉了,那么她就去刺杀了孙传芳,最后国民政府就对她进行了特赦,为什么会这样?就是因为她做得对,血亲复仇,是做得对的。其实,美国也有这样的情况,有一个著名的运动员,那么他女儿就被几个男的强奸,结果他拿了一把斧头追过去,把那几个男的全部砍死了,最后他也是陪审团判他无罪。就这样的一种建立在礼乐基础之上的法律,他才能够让这个社会通向好的方面。而如果说你只讲法律,南京的彭宇案让我们这个社会的道德一下子败坏了很多年。彭宇案就是彭宇他那个车没有撞到那个老太太,他去扶那个老太太了,结果人家告他,法官就判说既然与你没关系你为什么要去扶她,那说明还是你撞的,你得要赔钱,从此以后,我们看到路上老太太倒地上,没有人敢去扶。这就是这个法律它不讲人情、法律不讲礼乐的后果。
    
    《晋如说儒》是腾讯网儒学频道、深圳儒家文化研究会联手打造的高端文化讲座,学术性思辩性强,非常适宜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精英人士。讲座完全颠覆新文化运动以来的习惯观点,带领听众重新思考近代史,重新审视儒家文化。
    主讲人徐晋如为古典文献学博士,深圳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兼任深圳市儒家文化研究会副会长,深圳国学院教务长,香港孔教学院永远名誉院长。著有文言诗文集《忏慧堂集》,学术专著《禅心剑气相思骨—中国诗词的道与法》、《缀石轩论诗杂著》等,是当代儒家诗教的首倡者。
    (特别鸣谢:汉字创意设计师霍者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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