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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为何无法推行缠足禁令?(3)


    旗人妇女缠足与晚清排满风潮
    值得注意的是,京城内外的部分民女,也在旗女的影响下改成天足。福格《听雨丛谈》卷七记载:“八旗女子,例不缠足,京师内城民女,不裹足者十居五六,乡间不裹足者十居三四。”这说明文化的影响往往不是单向的。
    清季以来,面对着前所未有的国家危机,围绕缠足的相关论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女人的小脚,从美丽的象征,变成耻辱和落后的标志。然而,问题的关键是,主张女子天足的维新派或革命派人士们,如何看待八旗女性的脚?
    近现代反缠足的话语与国族、种族等宏大叙事纠缠不清,“今缠足之妇,气血赢弱则生子不壮。跬步伶仃则教子者鲜。幼学荒废,嗣续式微,其于种族盛衰之故,人才消长之原,有隐相关系者”,女人的小脚影响到中国男子与西方列强间的国家争斗。
    随着强国保种、母强则国强的口号此起彼伏,民间和官方开始推行各种反缠足运动,对妇女的身体进行改造。例如,1895年康有为在广州成立“粤中不裹足会”,并通过报纸宣传,不缠足运动开始影响到全国各省;戊戌变法时期,他还奏请光绪帝下令禁止妇女缠足。1902年,清廷颁示劝诫缠足的上谕后,“十八省总督皆有戒缠足之示”。
    国族、种族叙事带来的另外一个变化,就是社会强烈的排满风气,“驱逐鞑虏”和“光复革命”的口号也随着强国保种思想得以传播。革命派们想要通过驱逐清朝统治者“光复中国之种族也,光复中国之州郡也,光复中国之政权也”,然何谓“中国”?用邹容在《革命军》中的话说,“今日之十八省,是非我皇汉民族,嫡亲同胞,生于斯,长于斯,聚国族与斯之地乎”,其中“十八省”即所谓的“中国本部”(ChinaProper),也就是除东三省、内外蒙古、青海、西藏和新疆地区的内地。晚清革命派的“中国”论述显然不包括满人。
    所以,满人的命运必然发生重大改变。终于在1911年10月10日,武昌爆发起义,革命的浪潮随即席卷全国,清朝不可避免地走向终结。而就在辛亥革命期间,各省驻防的八旗士兵及眷属,纷纷遭到革命党人的迫害甚至杀戮。以西安为例,10月22日,革命军起义;25日,西安满城被攻破后,革命军展开了对旗人的搜捕,整个牺牲的人数“不下万人,他们为了避免更悲惨的命运,要么是被杀,要么自杀”。尽管有一些旗人试图逃走,他们却很快发现这种行为是徒劳的,特别是对于旗人妇女而言,“不缠脚是一个致命的区别。她们的头饰和衣服或许可以改变,但却没法掩饰他们天然的大脚”。
    在西安满城的屠杀之后,太原、镇江、福州和南京等地的满城,也相继遭到革命党人的清洗。旗人女性的天足,使她们很容易被分辨出来。例如,《南京光复见闻琐忆》记载:
    南京旗城里的一般满族人都很恐慌,传说革命军一到,就要把满族人杀尽,以报清兵入关时屠杀汉人之仇。满族人天天全家哭泣,尤其是妇女,因为既没有缠足,服装又和汉人不同,更加发愁,纷纷向估衣舖购买汉人妇女衣服,打扮成汉人,还硬给十岁左右的女孩子缠足。
    
    旗人改装图
    这张1911年10月《时报》刊载的漫画,描绘的就是上述旗人妇女匆忙换下旗装,将天足裹成小脚,以此尝试混进汉人队伍的场面。如果与方兴未艾的反缠足运动进行比较,不得不说,此举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缠足是中华民族过去的耻辱吗?这不仅涉及对缠足的历史评价,还牵扯到另外一个问题:如何定位中华民族?举例来说,直到1930年代,清朝已经灭亡20多年时,在云南的多民族杂居地区,有些汉人娶媳妇时,都要“先问是否小脚,如果是大脚,便以为是猓猡之流”,不肯娶亲。无论是对满人还是其他,缠足都承担着区别汉族和少数民族的重任。
    由此可见思维的断裂:缠足既是汉族自傲的文化符号,贯穿于夷夏之防的始末;同时,缠足也是中华民族痛苦的历史,代表着对女性的折磨与国耻。前者将少数民族囊括其中,后者将他们排斥在外,而论述的矛盾也正是清末民初以来国族构建的复杂关系交织的体现。(本文不否认文化涵化现象,只强调历史论述问题。)故而,缠足不只是封建糟粕的代表,透过这一现象,实则能够窥测出更为丰富的历史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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