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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舍论语丨雍也第三:子华使于齐章


    
    不舍论语
    文/何俊(腾讯儒学专栏作者,杭州师范大学副校长兼国学院院长)
    《不舍论语》123——雍也第三:子华使于齐章
    【原文】
    子华使于齐,冉子为其母请粟,子曰:“与之釜。”请益。曰:“与之庾。”冉子与之粟五秉。子曰:“赤之适齐也,乘肥马,衣轻裘。吾闻之也,君子周急不继富。”原思为之宰,与之粟九百,辞。子曰:“毋!以与尔邻里乡党乎!”
    【解读】
    子华为孔子去齐国,冉有为子华母亲要粟米,孔子只同意给一些;冉有说加点,孔子只同意加一点。冉有自己作主给了较多。孔子略加责备,以为子华乘壮马,穿裘衣,家境殷实,不应给了。
    孔子在鲁国做官时,原思担任孔子的家臣。孔子给他九百粟米,原思推辞,孔子劝他不必推辞,可以拿去分给邻里乡亲。
    薪酬分配,包括慈善,都是一门大学问。从子华与原思的故事,可知孔子有他的原则。比如,周济急难,不襄助富人;又比如,分给邻里乡亲。
    作者简介:
    
    何俊教授
    何俊,男,1963生。现任杭州师范大学教授、副校长,兼国学院院长,兼任浙江大学哲学系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中国哲学与思想史,曾出版《西学与晚明思想裂变》、《南宋儒学建构》、《事与心:浙学的精神维度》、《师英录》、《不舍国学》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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