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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伯峻:文革也没割断我与孔子、孟子的缘分(2)


    若讲中国文化史,孔子自是承先启后的第一人。由此之故,孔门弟子也受尊重。自西汉以至清末,《论语》便是士子的必读书。今天要研究孔子及孔门弟子,也必须以《论语》为根据,为准绳。这是我写《论语译注》主要动机。
    
    《论语译注》,杨伯峻译注,中华书局出版(资料图 图源网络)
    要写《论语译注》,必须先深入了解《论语》本书的体例、词汇、语法,就是每词每句在当时的本义。我看了某些人搞的古书译注本,并没有下大功夫,其中较好的不过就他的水平依字面翻译,并不考作者的本意和本义,未免把译注看得太容易了。我喜欢晋人陆机的一句话:“余每观才士之所作,窃有以得其用心。”(《昭明文选·文赋序》)我认为无论读什么书,必先探求作者的“用心”,才能有发表意见的权利。若要得作者的用心,一定先求当时语句的流行意义,因此我在着手译注《论语》之前,先写了《论语词典》,这样,不致被纷歧的解释所迷惑。
    譬如《为政篇第十六章》“攻乎异端,斯害也已”一句,虽只八个字,却“诸说纷纭,莫衷一是”(程树德《集释》案语)。歧义之所以产生,最大关键在于“攻”字意义的确定。何晏《论语集解》说:“攻,治也。”黄侃《论语义疏》说:“攻,治也。古人谓学为治。”朱熹《论语集注》引范氏曰:“攻,专治也,故治木石金玉之工曰攻。”这几家以至另外许多家都把“攻”解为“治”。“治”不仅是学习研究,也包括实行、传播。孙奕《示儿编》却说:“‘攻’如‘攻人之恶’之‘攻’。”这一说不始于赵宋,南朝任昉作《王文宪公集序》曾说过:“攻乎异端,插图归之正义。”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序志篇》也说:“《周书》设辞,贵乎体要;尼父陈训,恶乎异端。”将“攻”字改作“恶”字,也是和攻伐解相近。其后清末民初的王闿运作《论语训》也说:“攻犹伐也。”(但他释这句的整个旨意却错了。)次要关键的词是“已”字,“已”字旧有三说,孙奕说:“已,止也。谓攻其异端,使吾道明,则异端之害人者自止。”程树德却说“‘已’者语辞,不训为‘止’。”而《晋书·索传》说:“攻乎异端,戒在害己。”似乎把“已”字误认为“自己”的“己”字。至于“异端”,尤其有不同解释,自然不是孟子时代的杨朱墨翟之说,也不是韩愈时代的佛老和和尚道士。有人认为是老聃之说,那是误认为老聃在孔子前,至少今天所传《老子》的著作和流行是在孔子和《论语》以后。我研究了《论语》的词法和句法,采取了孙奕的说法。
    写《论语译注》时候,我在北京大学中文系任教。当时是一九五五、五六年,正值重视知识分子,尤其是高级知识分子的时候,若向图书馆借书,只要开一书单,图书馆便派人送到家。这的确对研究工作者给予极大的方便,是具体地支持研究工作。但我被划为右派以后,被批判时,却成了罪名之一。说是借图书馆的书,隔不久便一车车(平板三轮)地送到家,一摞摞地送上楼(我住三楼)。这是图书馆在履行职责和规定,罪名却加在我头上。自然,那时是不容说理的。黑云未必能压城,功劳(或者说苦劳罢)却变成罪过。幸而这时我早完稿交给中华书局了,不然便很难继续写下去。我在中文系被批倒批臭后,临时被安排在历史系教了一段时间《史记》。暑假后接到通知,调到兰州大学中文系,可以说是去“效力”罢。
    中华书局接到我《论语译注》清稿后,交童第德先生审查并任责任编辑。童先生颇有中国学者的旧风度,认真而踏实,我后来到中华书局和他共事,相处甚得。这部书是我到兰州以后才出版的,当时,出右派分子的著作,自是大胆!金灿然同志(中华书局总经理总编辑)也因此受了批评。但我并不因“有罪”而停笔。我还继续写《孟子译注》。当时中华书局派人到兰州大学组稿,不晓得哪一方是出谋划策者,商定压我拿出《孟子译注》全部稿件。我以戴罪之身,哪里敢有二话,况且我已经忧患受创不小,更不存名利思想,不但乖乖地,而且毫无可惜之心将所有《孟子译注》稿本交出。兰大中文系便组织若干师生讨论,据参加讨论的几位告诉我,讨论中七嘴八舌,争吵不休,谁也说服不了谁,几乎无法定稿。有人主张用举手方式表决,以多数定是非,但进行了一段,觉得不妥。最后还是交给我,让我全权裁定。我看了他们对我原稿的修改和他们讨论纪录,啼笑皆非,却不敢、也不想露之于形色,耐心地默默地又把原稿恢复本来面目。但第一次出版的《孟子译注》译注者是“兰州大学中文系孟子译注小组”。自然一切有关人士都分得若干元稿费(有人告诉我,他举了一次手,分得七十元),我被认为是“审定”者罢,也喝了一口汤。
    
    《孟子译注》,杨伯峻译注,中华书局出版(资料图 图源网络)
    我在兰州时间不到三年,忽然接到通知,调我回北京,到中华书局报到。兰州有人说:“有大学教授不当,却调到书局去卖书!”以为我再度被“贬谪”,这些人是对中华书局不了解,我也只好心中暗笑。
    来到中华书局不久便有一张大字报是点我的名的。对我开了一次批判会,既没有任何事实,谈不上揭发;也没有举出任何罪证,只是空空荡荡地说我如何不老实。我当时想我又不是自己要求调来的,有什么不老实?怎么调我来的经过我事后才了解。后来我才领悟到,这是承袭了宋太祖立下的规矩,先打一百杀威棒。对新进本单位的右派,实行所谓“打威风”之谓也。我那时“戴罪立功”还来不及,何威风之有哉!会上有人睁着眼睛说瞎话,竟大声对我吼着:“《孟子译注》是你做的吗?”我处于低头认罪的情况下,夫复何言!《孟子译注》是我做的,明眼人都知道。这书已经被人强抢了去,我不曾有怨言,更不敢吐出一句“是我做的”的言语。我才知道,在极“左”路线影响下,不摆事实,不讲道理是当时的风气,我只能“低头认罪”,默不吱声。
    六一年摘除我的右派帽子。中华书局当局调了《孟子译注》的原稿,加以考查,肯定每字每句都是我的,这才和兰大中文系联系,主张改用我的名字重印。兰大中文系竟然不同意,却说重印区区稿酬可以由我一人独得,译注者名义仍归兰大小组,真是可笑之至。中华书局当局这次实事求是,重印时改用我的名字,算是物归原主,终于分清黑白,明确是非,使这部多灾多难的《孟子译注》重新和广大的读者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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