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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行合一:无限阔大的生命境界(3)


    “知行合一”的境界
    王阳明说:你未看此花时,则此花与心同归于“寂”;来看此花时,则花便在心中一时“分明”起来,由此而可知花不在心外。按常识,山岩上的花在山中自开自落,是与心无关的,是客观存在。但王阳明说的“寂”并不是“不存在”,而是事物存在的一种特殊状态。
    要了解“良知”意义上所讲的“知行合一”,我们要先简略了解一下“良知”。我们要首先指出:“良知”不是知识,甚至不完全是通常意义上所说的“德性之知”。最早提出“良知”概念的是孟子:“不学而知者,良知也;不学而能者,良能也。”王阳明所讲的“良知”,我觉得大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良知在人的存在既具有绝对性,又具有普遍性,是人人都先天具有的“本心”,是人的本原性实在,是生命本原。因有良知这一本原性实在,人才可能发出各种视听言动的生命活动,实现自我的生命功能。
    良知具有本然的“自知”能力,不仅能够实现自我知识,而且能够把它自己体现于一切知识活动,实现对人、事、物之是非的判断,并使我们关于概念、判断、推理等知识活动成为可能。它即是理性的本原。
    良知即是“未发之中”,它使我们在日常生活之中喜怒哀乐等一切情感的表达成为可能,它即是情感的本原。
    良知本然地知善知恶,能够对一切经验情境中相对价值做出恰当判断,并且使我们能够从事于现实的道德实践活动。它即是德性的本原。
    良知作为生命本原、理性本原、情感本原、德性本原,它的存在是先天的、绝对的、普遍的,所以我们说它是我们的“本原性实在”。良知的“自知”在现实性上是通过自我反思来实现的,反思也即是使良知在自我的心灵世界获得本然呈现的根本的有效途径。良知的知善知恶,实质上则是它本身作为绝对的价值中立的经验效用,因此就它自身的本来状态而言,它必定是超越于相对善恶,或者说是“无善无恶”的。譬如秤,必有“定盘星”方能衡准一切轻重;譬如数轴,必有“0”为之原点,方能区别一切正负之数。良知即是“准则”,即是判准本身。
    王阳明所说的“致良知”,就是“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使事事物物皆得其正”,也即是要把作为我们的本原性实在的良知如实地展示出来,显现出来。这一呈现良知的过程,就是“知行合一”。“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是人作为良知主体的现实的实践活动,“事事物物皆得其正”,则是这一活动的结果。就“事物皆得其正”这一结果而言,实际上是良知自体的中正实现了向客观性的迁移,因此在“致良知”的前提之下,属于主体实践领域之内的全部事物,都是被“吾心之良知”所浸润、所涵摄的。良知是我们的本原性实在,是我们内在的本质力量,因此以“知行合一”为体现方式的“致良知”的活动,也就是把我们内在的本质力量,把人的真实的存在性,体现到自我生活的全部过程的根本途径。人正是通过这种“知行合一”的方式来实现自己在社会中的现实生存的。正是在这一意义上,王阳明提出了“心外无物”或“无心外之物”的观点。
    这一观点使今天的人们感到眩惑,恐怕王阳明被称为“主观唯心主义”的原因也在这里。不过在王阳明“致良知”的语境之中,“心外无物”或“无心外之物”,实际上是“致良知”所能实现的一种最高境界。要了解这一观点,我们可以先回忆一下王阳明那个最著名的“岩中花树”的事例。按常识,山岩上的花在山中自开自落,是与心无关的,是客观存在。王阳明的回答是:你未看此花时,则此花与心同归于“寂”;来看此花时,则花便在心中一时“分明”起来,由此而可知花不在心外。王阳明并没有说山中花是我心中花的对象性显现,花仍然是作为自然界客观存在物的那个花,而不是心中花变现成了山中花。他只是说,未看此花时,那么花既没有与主体构成认知关系情境,也没有成为主体认知或实践的对象,花的存在对主体而言便是“寂”。我们要特别强调的是,“寂”并不是“不存在”,而恰好是事物存在的一种特殊状态,是相对主体而言的客观事物的纯粹客观性。但正因为它是纯粹客观性,所以我们实际上是无法对它加以任何描摹的,更谈不上对其存在的意义与价值作出任何判断。我来看此花时,则花即时便成为心的对象,心与花之间即时就有了实在的关联,建立起了一种“关心”的联系,花就以它自身的原本样态来向我呈现它自己。这一“关心”的结果,是花原先作为纯粹客观性而存在的“寂”,立即向“分明”,也即是“显”转变。“显”的状态,就是对“寂”的消解,而实现这种消解的恰好是“我”作为主体的现实的实践活动。事物的纯粹客观性在实践的意义上既然被消解,与我有了一种“关心”的联系,自然也就进入到了主体的心灵世界,而成为主体自身之生活世界、意义世界与价值世界的部分了,它自然不在“心外”。
    按照王阳明的理解,人在世界当中生活,世界事物的存在对我们来说原本都是“寂”,都是纯粹客观性意义上的存在,但人是“活体”,我们在现实生活当中时时都处于“感”的状态,与人、与事、与物发生着各种各样的“感”的交往,正是这些交往活动把我们自己与周遭的世界联系到一起。换句话说,我们是通过自己的感性实践活动来不断地把事物世界之“寂”的客观性消解掉,并把它转变为对我们自己的“显”的状态的。这样的实践活动,按王阳明的说法,实质上就是“致良知”的活动。我们一方面把自己的良知推至于事事物物,使事事物物都与我们有“关心”的联系,也使事事物物的当前状态都能合乎良知的本然中正;另一方面,我们同时也在不断地向事事物物开放我们自己,开放我们自己的心灵世界。正是在这个“开心”的过程之中,我们在不断地开拓着自己的生活世界、意义世界与价值世界。随着以“知行合一”为实现手段的“致良知”的实践活动领域的不断扩展,终究有可能实现天下一切万物都与我心相关联的境界,那就是“心外无物”或“无心外之物”,而实现出“仁人与天下万物为一体”的无限阔大的生命境界。
    (主讲人:董平,1959年生,浙江衢州人,文学硕士、哲学博士。现为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中国哲学博士生导师;担任浙江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所长、浙江大学佛教文化研究中心主任。长期从事中国哲学专业研究,主要研究领域为先秦儒家道家哲学、宋明理学、浙东学派、中国佛教哲学。2012年被评为全国社会科学普及名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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