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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曲礼下(三)


    
    【原文】
    君子行礼①,不求变俗。祭祀之礼,居丧之服,哭泣之位,皆如其国之故,谨循其法而审行之②。去国三世,爵禄有列于朝③,出入有诏于国④,若兄弟宗族犹存,则反告于宗后。去国三世,爵禄无列于朝,出入无诏于国,唯兴之日⑤,从新国之法。
    【注释】
    ①君子行礼一节:本节所讲,都是为大夫士之离开本国而移居他国者而言。
    ②循:原作“修”,据王念孙说改。循,遵循。
    ③爵禄有列于朝:孙希旦说:“谓其宗族尚有为卿大夫者也。”
    ④出入:指遇到吉凶之事互相有往来。诏:告诉。
    ⑤兴:指被委任为卿大夫。
    【译文】
    君子虽然移居他国,行礼也不要务求改变故国的礼俗。例如祭祀的礼节,居丧的服制,哭泣死者的位置,等等,都要像在故国一样,小心地遵循故国的法度而审慎地加以实行。如果离开故国已超过三代,但家族中仍有在朝为官的,或遇到喜事丧事与国内尚有来往的,以及兄弟族人中尚有留在国内的,在这种情况下,遇到喜事和丧事,要派人回国报告宗子。如果离开故国已超过三代,家族中已没有在朝为官的,遇到喜事和丧事也与国内无来往的,则从被委任为居住国的卿大夫之日起,可以遵循居住国的法度。
    【原文】
    君子已孤不更名①;已孤暴贵,不为父作谥②。居丧未葬,读丧礼③;既葬,读祭礼④。丧复常⑤,读乐章。居丧不言乐,祭事不言凶⑥,公庭不言妇女。
    【注释】
    ①君子已孤不更名:名是父起,如果父死更名,是忘本。父死为孤。
    ②谥(shi释):谥号。古代有地位的人死后,按照其生平行事给他定一个称号,即谥号。谥号有美有恶。
    ③丧礼:从始死到埋葬的各种礼节,如小敛、大敛、朝夕奠、殡葬等。
    ④祭礼:从葬后到服丧期满的各种礼节,如虞、卒哭、袝、小祥、大祥等。
    ⑤丧复常:有的本子作“丧毕复常”。
    ⑥祭事不言凶:祭是敬神的吉礼,故不得于祭时言凶事。
    【译文】
    君子于父亡之后不再更换名字。父亡之后,作儿子的突然发迹成为显贵,也不须为父定个美谥,因为那样做像是嫌弃父亲贫贱,不宜为贵人之父。居父母之丧,在未葬之前,应研究丧礼;已葬,应研究祭礼。居丧期满,恢复正常,就可以讽诵诗歌了。居丧时不谈乐事,祭祀时不谈凶事。在办公的地方不谈论有关妇女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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