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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道学 一种古老的中国科学哲学的再发现(二)


    (三)方法论
1、入静。
    这是基本的一种源始性初始化的道学认识途径,通过忘我而得“道”,是世界虚无化,无知、损,而达还原于真实的世界,谦虚而虚无化他人的存在,否定,而达绝对自由,是一种不选择而自主,不为自然之奴的自由态势。海德格尔发现,人在有在畏时才能认识无,畏,在他看来就是人在一种寂静时而产生的认识无的能力。
2、玄思。
    玄思,求玄,是对无之畏,一种智慧的寂静,混沌恍惚之境。即排除一切偏见、干扰,包括主观和客观的,达到一种纯粹的认识境界,这也是产生准确、本源认识的条件,是第二层次的契合性认识途径,是指所谓的主动求“道。这是非理性的非认识的本体论之“知道”,既是还原,又是虚无化世界,乃至自我的活动、自我实现和生成的不息的生命过程。这和主观妄想完全不同,是一种弃知而达于大知的方法,是真正意义上的客观化认识(认识同一者、太一、大道)。
3、弃知。
    老子要求人通过“弃知、无知”而达到“大知”,所谓的大智若愚,这是“知”、也就是“真理”的最高境界。这和通常认为的愚民、不要知识、原始化完却不同。否则,还谈什么大道、大智若愚?尼采也说过,我辈求知者,我们如今对一些事情看得太明白,啊,此后我们当如何学习善于忘却,善于无知,就象艺术家那样!这是否表达了同样的思想呢?卢国龙认为,《道德经》说是叫做“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句话的意思就很简单的理解说是,你对道的把握、你对道的理解、你的描述永远不会超过你的理解,而你对道的理解和获得的知识永远是不完整的。那么就说是在一个常道面前,人始终要保持,要意识到自己的无知,不是说因为我了解了,我掌握了这个绝对真理,日后我就可以来安排一切秩序,那么这刚好是道家最反对的,是道法自然所反对的。这样可以说是对“无知”的一种比较恰当的阐释吧。
4、无为。
    道法自然,就是说人要与自然合一,达到认识的天然般纯真。无为,就是不要主观妄为,不要机械化自然,完全不是什么万事不为,什么也不做的消极态度和方法。无为,就是要达到天人合一的认识态势,直接认识大同之道。卢国龙认为,“道法自然”并不是说什么都别做,一切顺其自然,而是说你不要用人的小作为去妨碍了自然的大作为,因为天地之间最有创造力的是自然,人不能用自己的意志去破坏了自然的意志,那么这个是这个话的本意。金岳霖认为中华文明体系的最高概念就是这个道。董仲舒《天人三策》里面的一句话,叫做“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是有这个话。所谓就是原出于天,就是道这个概念,它的合法性、它的合理性依据是来源于自然的,天是指的自然,是来源于自然的。卢先生的认识不是十分准确,但也说到了无为的最基本的大致的意思。
    (四)实践论
    我们为了阐释方便而有以上本体论和认识论区分,实际上,“道”是综合的整体的虚无化,放弃一切而达真理的大智慧,是非理性的,但不是反理性,而是理性的依靠、源泉。
1、求一(存在之真)。
    传统形而上学和科学习惯于分析性认识,没有逻辑分析,就无法认识真理。但是,道学从来就是整体性的非分析性认识观。它追求的是纯一性的知识,真正的知识,不要消化过的喂食性知识。只有这种知识在道学中才是真正的知识,属于我的(人的)知识,有效的知识。胡孚琛认为,人们要修道,则须不断排除世俗社会名利色权的干扰,逐渐放下自己内心的各种执著,开发自己“灵性思维”的智慧,谓之“为道日损”,这是“智慧”的开发,靠的是“灵性思维”,得道就是求得大彻大悟圆满无碍的大智慧。这种说法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的,但还不止于此。实际上,各种世俗偏见和自身欲望干扰还是浅层次的障碍,关键是要做到无我无物,这是一种较高层次的认识态势。也就是要认识混沌未开的合一、同一的世界。这是道学认识的本质所在。也只有这种认识才是源始的真理,所谓的真知;也只有这时的人才是真人;也只有这样的真人真知才走进了智慧的世界,和后世佛家所谓的大光明世界一样。总之,追求真理(一),认识真理(一),与真理(一)同在,是道学追求的最高境界。人道必善,人道内容依据于道,形式是德性的,伦理化即为古代的礼(本质而言,不是礼仪之表象)。然而,善未必是人道。
2、求无(存在之美)。
    面对无才能发现存在之大美,混沌恍惚是一种美的世界。美是心灵的感受,不可言传的,不在而在。美必是无,无却未必是善。
3、求有(存在之善)。
    存在存在,善的时间性、此在、缘在。只有善本质,绝对的善,才是大道之有。善必是有,有未必是善。

    
    二、四维存在
    (一)客观存在不灭,“一分为三” 
    1、除了自然科学技术可以认识到的物质存在之外,客观存在有科学技术探测不到的无意识领域;还有第三维反存在(客观理性),即中立的排除意识(主观理性)的倾向性、物质的局限性和无意识的模糊性的“裁判”存在。这就是所谓的客观存在“一分为三”:反存在(“无、有”、反物质或说物质的阴暗性、道性、气)、无意识、客观实在是存在的三维客观现象,其中,反存在是对物质(有)、无意识(无)对立的中立“裁判”者。
    2、在物质、无意识领域之外还有一种基本存在形式,即“意念”、“气”。“意念”是人的忘我态,即反存在,它不是虚无,而是物质、无意识整体和谐的状态,是相对独立的存在状态——无意识、物质统一于“意念”。“气”、“意念”乃至信念是道德的物质基础,是人归于自然、天人合一的和谐的道德境界。人的真自由不在身外而在心内,得道是“空”,是“无”的感悟境界。胡孚琛认为,道学的宇宙观既是“阴阳互补”的,又是“一分为三,合三而一”的。新道学认为人的心灵也是“一分为三”的,即人类的意识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其一为表层的“常意识”,举凡感觉、知觉、记忆、判断、推理等日常认知活动,属“理性思维”的层次。其二为深层的“潜意识”,即弗洛伊德、容格等精神分析学家发现的非理性意识活动。其三是最底层的“元意识”,是一种先天遗传的本能意识,也是一种“灵性思维”能力。这种心灵的“一分为三”说是对“太一”的一个阐释,是有积极意义的认识。
    3、只有存在反存在(意念、气),个体差异才完全丧失,到达大光明世界,此时人的能量是最大的,才会带来真正的正义、公平,体现人的神圣性(天人合一)。很多事例也证明,个体可以进入忘我的反存在(“道”、上帝、佛)世界,回归生命的本源世界,这时的人才能体验真实世界。
    (二)四维“存在—意识”世界
    人择原理认为:“我们看到的宇宙之所以这样,乃是因为我们的存在。”每个人的认识都是独立的,世界只是他在生命期限内认识到的世界,无绝对抽象的客观世界,只有我知道的主客观统一的世界,世界是相对的,而非先验的客观存在,个体“我”才是世界的真正主人。身体、无意识、反存在(死亡意识)构成我的存在三维空间,生命意识是时间,不可离开对方而存在。也就是古人说的,我不存道亦不存,我与天地同在,我与人类同在。“存在—意识”统一体构成四维存在,即反存在、无意识、客观实在三维客观与一维主观意识的不可分离性,形成四维“存在—意识”,这就是四维“存在—意识”科学世界观。庞学铨在《施密茨新现象学简论》一文中指出,传统哲学身心二元论的深刻根据,就是情感体验是属于心灵内部的私人事件,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更不能为他人直接感知。施密茨反对把心灵(灵魂)看作纯思辨的产物,把情感看作从身体上被感知的、具有整体的空问性力量和对象,是一种能被他人感知的客观化的东西,从而动摇了这一根据。中国道学恰是时空统一的思维方式,道是无情却有情,道包含着人道,道也爱人,严格说,没有人就没有道,道是人人可以体验的普遍客观化的东西,所谓人人可以得道就是这个意思。所以,施密茨的新现象学在这个意义上并不是新的思维方式。
    (转载自爱雅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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