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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调理养生法(4)


    五月事宜
    《孝经纬》曰:“小满后十五日,斗指丙,为芒种。后十五日,斗指午,为夏至。曰芒种者,
    言有芒之谷可播种也。夏至者,言万物于此,假大而极至也。”《白虎通》曰:“律蕤宾。蕤者,下也;宾者,敬也,言一阴始生萎靡,阳不资以为用,如宾在外,而不为内主也。”《乐志》曰:“辰为午,午者,长也,大也,言物皆长大也。”《吴子夜四时歌》曰:“是月为郁蒸,为仲暑。”东坡诗曰:“云飞龙御月。”
    《玄枢经》曰:“是月天道西北行,作事出行俱宜向西北,吉。”
    《荆楚记》曰:“五日,以艾缚一人形悬于门户上以辟邪气。以五采丝系于臂上,辟兵厌鬼,且能令人不染瘟疫。口内常称游光厉鬼四字,知其名则鬼远辟。”
    《云笈七签》曰:“五月并十二月晦日,正月中,常宜焚烧杀鬼丹。方:
    鬼箭 蜈蚣 牛黄 野葛 雄黄 雌黄 朱砂 黎芦 鬼比目 桃仁 乌头 附子 半夏 硫黄 巴豆 犀角 鬼臼 麝香 白术 苍术各等分
    共二十味,为末,用菵草汁为丸,否用糊汁亦可,丸如鸡子大,每焚一丸,百邪皆灭。
    《道藏》灵宝辟瘟丹方
    苍术一斤 降香四两 雄黄二两 朱砂二两 硫黄一两 硝石一两 柏叶八两 菖蒲根四两 丹参二两 桂皮二两 藿香二两 白芷四两 桃头四两,五月五日午时收 雄狐粪二两 蕲艾四两 商陆根二两 大黄二两 羌活二两 独活二两 雌黄一两 赤小豆二两 仙茅二两 唵叭香无亦可免
    以上二十四味,按二十四气,为末,米糊为丸,如弹子大,火上焚烧一丸。
    太仓公避瘟丹方 (大仓公乃齐之神医淳于意也) 
    凡官舍旅馆,久无人到,积湿积邪容易侵人,制此爇之,可以远此。宜于五六月,终日焚之,可以避瘟远邪。
    苍朮一斤 台芎八两 黄连八两 白朮八两 羌活半斤 川芎四两 草乌四两 细辛四两 柴胡四两 防风四两 独活四两 甘草四两 稿本四两 白芷四两 香附子四两 当归四两 荆芥四两 天麻四两 官桂四两 甘松四两 干姜四两 三奈四两  麻黄四两 牙皂四两 芍药四两 麝香三分
    上为末,煮红枣肉为丸,如弹子大。每月一丸焚烧。
    《千金月令》曰:“是月取浮萍阴干,和雄黄些少,烧烟去蚊。火烧枣子安床下,辟狗蚤。”
    《纂要》曰:“五月五日采艾,治百病。”
    《琐碎录》曰:“五日,朱砂写荼字倒贴,辟蛇蝎;写白字倒贴柱上,辟蚊虫。写仪方二字倒贴亦妙。”
    又曰:“午时将灯草浸油内,望太阳咒曰:“天上金鸡吃蚊子脑髓液。念七遍,吸太阳气于灯草上,夜点灯草,照蚊皆去。”
    吕公曰:“五日午时,韭菜地上,面东不语,取蚯蚓泥藏之。(即蚯蚓粪也,圆如碎珠,粒粒成块,即此物也。)遇鱼骨鲠喉,用此少许擦咽喉外皮,即消。”
    《广惠方》曰:“五日,取晚蚕蛾装一节竹筒内,开眼处封贮,待其干死。遇竹木刺伤者,以些少涂之,即出。更有别用,如此方可收得。”
    《杂记》曰:“以青蒿草捣汁,和石灰作饼子,阴干收起,遇刀斧伤者,涂之立效,愈后无痕。又一方:采百草头,捣汁,和石灰作块子,凿大桑树上一孔,纳灰饼在内,待百日后取出,曝干为末,傅金疮,神效。”
    “五月五日宜合紫金锭、保生锭子,治小儿疾。方在医书录。内府此日用雄黄研末,少加朱砂,收真蟾酥作杵,阴干。凡遇恶毒初起,以唾磨搽,微痛,立消。”
    《琐碎录》曰:“五日,取鳖爪着衣领中,令人不忘。”
    《千金方》曰:“五日日未出时,取东向桃枝刻作小人形,着衣领中,令人不忘。”
    《养生杂忌》曰:“病目者以红绢盛榴花拭目,弃之,谓代其病。凡红物皆可。”
    又云:“五日,取莴苣菜原窠或叶置厨柜内,不生蛀虫。置毛褐衣内亦妙。”
    《千金方》云:“取鲤鱼枕骨烧灰,治久痢如神。”
    《云笈七签》:“五月一日取枸杞煎汤沐浴,令人不老不病。五日以兰汤沐浴亦可。初四初七初八日沐浴,吉。”
    《玄枢经》曰:“初九日沐浴,令人长命。”
    高子曰:“五月五日午时,修合药饵者,以天罡此时正塞鬼户。《斗柄诀》以月月尝加戌,五月每日戌时天罡指午,亥时指未,自未轮转。五日午时,正指艮宫,为鬼户也。故用此时合药甚效,又为天中之节。
    《保生月录》:“是月十一日天仓开,宜入山修道。”
    《简易方》曰:“疫气时行,用管仲置水缸内,食水不染。十二月除夕同此。”
    《本草》云:“五日取露草百种,阴干,烧为灰,以井水炼成膏,再用严醋和为饼子,腋下挟之,干即换去。五遍,能治腋下臭气,又能抽出一身中疮积毒气。挟完,即以小便洗腋下干凈,最效。”
    《救民方》曰:“中风牙紧,不能下药,用冰片、天南星,五日午时合起。遇病以指蘸药擦大牙,左右二三十擦,口自能开,方下别药治之。”
    《长生要录》曰:“五月五日有雨,急破竹一二株,内有神水沥,和獭肝为丸,治心腹积聚。”
    又曰:“是日取葛根为末,疗金疮断血,除疟。取猪牙烧灰,治小儿惊痫,并涂蛇伤。”又云:“取蝙蝠倒挂晒干,和官桂、熏陆香烧之,避蚊。”
    《家塾事亲》曰:“己丑卯辰日祀灶以猪首,吉。五月朔日,不宜出钱财。”
    《万氏家抄》曰:“五日,取虾蟆晒干收起,纸包红绢袋盛,疟发,早男左女右臂上挂带,勿令知之,立愈。”
    《礼仪志》:“夏至浚井能改水。朱索缚柳杞桃,结印为门户饰,可止恶气。”
    “十三日,竹醉日,可移竹,易活。夏至淘井,可去瘟疫。”
    “五月五日取冢上泥并砖石一块回家,以小瓶盛埋门外阶下,合家不患时症。”
    《抱朴子》曰:“五日,朱书赤灵着心前,辟兵祛瘟,去百病。此即治百病符也。”(正月元日佩即此符。)
    《云笈七签》曰:“五日,不可见血物。”
    《博济方》云:“五日午时,或腊月三十日,收猪心血,同黄丹、乳香相和为丸,鸡豆大,以红绢盛挂门上。如有产妇子死腹中者,令酒磨一丸,即下。”
    《琐碎录》:“五日清晨,取白矾一块,自早晒至晚,收之。百虫咬伤,以些少涂之即止,又能消毒。取独蒜,不分瓣蒜也,捣烂涂面皮手脚,一年不生恶疮,及冬月不作冻疮,神验。不可多擦。”
    《卫生方》云:“五日,收百草头晒干为细末,用纸包收起。临用取一撮白纸封好,用红布绢拴定,令患疟人以眼按臂,面北,男左女右系臂上股,勿令病人知为何物,极有应验。”
    又曰:“五日,采蜀葵花赤白二色,收起阴干。赤者治妇人赤带,白治白带。”
    又曰:“取鸡肠草阴干,烧灰,治积年恶疮,极效。采无花果阴干,治咽喉诸疾。”
    《云笈七签》曰:“五日午时,取天落水磨朱写一龙字,明年若又雨,取水磨墨写一龙字,如钱大,二字合作一小丸。妇人难产,乳香汤吞之;生出,男左女右手中握字丸即下。如次年无雨,前字无用矣。每年须写百字以济人。”
    《琐碎录》曰:“五日并夏至日,有患嗓臭者,于日未出时,汲井花水一盏,作三嗽,吐门阃里,如此三十日,口臭永除矣。”
    《千金方》曰:“是月十六日、二十日,宜拔白。”
    《洛阳记》:“午日造朮羹艾酒,以花丝楼阁插鬓赠遗,造辟瘟扇。”
    《文昌杂录》曰:“端午日走马,谓之藉柳。”
    《保生余录》曰:“五月取萤火虫二七枚,捻白发,能黑。”
    《千金方》曰:“多采苍耳阴干,置大瓮中,能避恶气。若有时疫发生,即取为末,举家服之,不染。若病胀满,心闷发热,即服此。又能杀三尸九虫。”
    《万氏家抄》曰:“五日午时采鸡肠草,晒干为末、齿痛热肿者,擦之立愈。”
    《千金月令》曰:“五日取瓦上青苔或百草霜,入盐漱口,效。或水煮羊蹄根,或醋煮川椒,俱能治齿百疾。”
    《灵宝经》曰:“是月五日,可修续命斋。”
    五月事忌
    “五月用事,不宜用午,犯月建,百事不吉。”
    “十五、二十五日,忌裁衣交易。”
    《经》曰:“五月初五、初六、初七、十五、十六、十七、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日为之九毒,戒夫妇容止。勿居湿地,以招邪气。勿露卧星月之下。”
    《问礼俗》云:“五月俗称恶月。”按《月令》仲夏阴阳交,生死之分,君子节嗜欲,勿任声色。
    《酉阳杂俎》曰:“五月蜕精神,不可上屋,令人魂魄不安。”
    《太平御览》:“《异苑》曰:五月勿晒床荐席。”
    《保生心鉴》:“是月勿下枯井及深阱中,多毒气。先以鸡毛探之,若毛下旋舞者,即是有毒,不可下也。”
    《保生月录》曰:“茉莉花勿置床头,引蜈蚣,当忌。”
    《千金方》曰:“小儿不可弄槿花,惹病痁。槿为疟子花。”
    《杨公忌》曰:初五日,不宜问疾,名地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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