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士证在手就可以合法土葬?
http://www.newdu.com 2024/11/26 12:11:10 腾讯道学 万景元 参加讨论
文/万景元 早段时间有道友在朋友圈晒新领到的“道士证”,说这个是“土葬许可证”。引来了大家的激烈的讨论。目前我国推行火葬,为了节约土地。国家领导人,率先垂范。尤其是在土地资源紧缺的地区,火葬显得尤为必要。上全下林王方丈羽化之后,也是火化的。就目前来说,土葬并不以是否是有道士证为标准,而是根据各地具体实施情况而来的。 土葬并不以是否是有道士证为标准。(资料图 图源网络) 土葬之由来与发展 汉人有土葬的传统。《孟子》说:“盖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他日过之,狐狸食之,蝇蚋姑嘬之。其颡有泚,睨而不视。夫泚也,非为人泚,中心达于面目,盖归反藟梩而掩之。掩之诚是也,则孝子仁人之掩其亲,亦必有道矣。”上古之世,有的人不埋葬其亲人的,死了之后,随手就扔在沟壑之中。改天路过的时候发现,尸体腐烂,苍蝇聚集,还生了不少蛆虫,狐狸、野狗、鸟雀都在啄食其遗体。孝子于心不忍,于是将其掩埋。于是就发展出了土葬。 土葬之初,是有墓而没有坟的。(资料图 图源网络) 孔子说:“古不修墓” 《礼记》记载 孔子既得合葬于防,曰:“吾闻之:古也墓而不坟。今丘也东西南北之人也,不可以弗识也。”于是封之,崇四尺。孔子先反,门人后,雨甚,至,孔子问焉,曰:“尔来何迟也?”曰:“防墓崩。”孔子不应,三,孔子泫然流涕曰:“吾闻之:古不修墓。” 土葬之初,是有墓而没有坟的。所谓“墓而不坟”,就是埋葬的地方是平的,没有土堆,所以“墓不出头”。但是孔子由于四处奔波,所以封了一个四尺高的土堆。孔子也说:“古不修墓”,就是说上古的时候坟墓是不修葺的,埋了也就不管了。差不多也是从孔子开始,后人会在扫墓的时候,对坟墓进行修葺。 礼制反对火化遗体 火葬本为穷人无奈之举 《云笈七签·经教传承部》中,记载简寂先生的事迹,其中就写到,“桂阳王构逆暴,白骨遍野。先生具棺衬收而瘗之。其阴德密运,则无得而称也。”桂阳王暴乱造反的时候,白骨遍野,先生托人用棺材将这些遗骸瘗埋。注意,对于这些无主遗骸,没人管的遗体,简寂先生是用棺材装好,土葬的,体现了对死者的尊重。 《宋史》记载:“绍兴二十七年,监登闻鼓院范同言,今民俗有所谓火化者,生则奉养之具惟恐不至,死则燔爇而捐弃之。国朝着令,贫无葬地者,许以宫地安葬。河东地狭人众,虽至亲之丧悉皆焚弃。韩琦镇并州,以官钱市田数顷,给民安葬,至今为美谈。然则承流宣化,使民不畔于礼法,正守臣之职也。事关风化,理宜禁止,仍饬守臣措置荒闲之地,使贫民得以收葬。从之。” 足见古人将焚尸视为对亡者的惩罚。(资料图 图源网络) 根据《宋史》记载,当时已经有人火化其亲人的遗骸了。一般以穷人为主,没钱埋葬地的,只好火化之后,捐弃于野。主管登闻鼓院的范同,奏请天子,贫民没有能力埋葬家中死者的,可以葬在皇室的地中。在宋朝的时候,国家还设有漏泽园,专门负责收敛无人掩埋的遗骸。《后汉·汉桓帝本纪》记载:“京师死者相枕,若无亲属者,可于官地葬之,表识姓名,为设祠祭。”京城中无人掩埋的遗骸,可以埋葬在公共墓地,记录姓名,不仅掩埋,国家还会为之祠祭。 《容斋随笔》记载:“卫人掘褚师定子之墓,焚之于平庄之上。燕骑劫围齐即墨,掘人家墓,烧死人,齐人望见涕位,怒自十倍。王莽作焚如之刑,烧陈良等。则是古人以焚尸为大僇也。”燕国之人烧掉齐人祖先的遗骸,齐人大怒。王莽作焚尸之刑,烧了陈良。足见古人将焚尸视为对亡者的惩罚。 顾炎武:宋代不革火葬之俗终遭报应 据《日知录》考证,“火葬之俗盛行于江南,自宋时已有之。”当时有些佛教寺院设有焚尸亭,专门为信众提供火化遗骸的服务。朝廷官员反对,取缔过几次,但是并没能够革除。所以顾炎武说:“宋以礼教立国,而不能革火葬之俗,于其亡也,乃有杨琏真伽之事。”宋朝以礼教立国,但是却没能够革除火葬的风俗。宋朝灭亡之后,皇室帝胄的遗骸也不免杨琏真伽挖出来烧掉。显然,顾炎武认为这个是报应。 当时有些佛教寺院设有焚尸亭,专门为信众提供火化遗骸的服务。(资料图 图源网络) 道教太阴炼形与尸解成仙的天敌:火葬 道教有太阴炼形之法,还有尸解之道。 《云笈七签》记载:“劝修正人,虽成就名入仙民之籍,然质殒尸重,道期将至,质不能佳,即太阴君降体中,五脏六腑三百六十阴神侍卫,暗消肌肉,露骨留五脏,百神守卫。或经一年、二年,或十年,随先福深浅,方降太医博士,再肥骨肉,徐徐如旧,反生再起,体如玉人。”所谓“太阴炼形”,就是人死去之后,尸体并不腐烂,或者虽然腐烂,但是又会长出更好的肌肉和脏腑来,跟新的一样,称为“太阴炼形”。 另外还有尸解之道,《云笈七签》云:“夫尸解托死者,正欲断以死生之情,示民有终始之限耳!岂肯腐骸太阴,以肉饷蝼蚁者哉。直欲遏违世之夫,塞兆民之愿望也。”尸解其实是示现一个死亡的假象,目的是为了使家人不再牵挂,并非真正的死了。 据《神仙之》记载,有个姓刘的仙人,跟负责埋他的人说:“殡后勿钉棺也。”意思就是棺材不要钉死了,“既被杀,后数日,文帝疑其言,使开棺,不见尸,有竹杖云。”女道士黄灵微,羽化的时候,也说:“吾身化之后,勿钉吾棺,只以绛纱罩覆棺上而已。”似乎神仙尸解,怕人把棺材钉死了。否则醒来之后,发现棺材打不开,这得多郁闷啊。 足见,修道之人,确实是不宜火化的。(资料图 图源网络) 但是,不论是太阴炼形也好,还是尸解也罢,都有一个前提,就是遗体不能火化。一旦肉身被火化了,那么一切都白搭了。我们熟知的八仙中,铁拐李的故事。铁拐李上天有事情,嘱咐道童不要动他的肉身。道童守着这个肉身好几天,以为铁拐李死了,就把肉身埋掉了,肉身遭到损坏,铁拐李回来就没有宿主了,只好在路边找了个新死的要饭的肉身,瘸了一只腿。 足见,修道之人,确实是不宜火化的。万一负责选仙的仙官看中了某个道人,准备过几年派天医下凡来修复他的遗体,发现遗体已经被火化了,找不到了。岂不是断了道人成仙的一条路径了吗?所以现在奉劝我的们道友,就不要修尸解、太阴炼形这些法门了。要么修白日飞升的,要么就修金丹之道,身外有身。 庄子和列子如何看待身后之事 《列子·杨朱篇》中,杨朱说:“古语有之:生相怜,死相捐。此语至矣。相怜之道,非唯情也;勤能使逸,饿能使饱,寒能使温,穷能使达也。相捐之道,非不相哀也;不含珠玉,不服文锦,不陈牺牲,不设明器也。”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在世的时候,吃好喝好就是最好的。逝世之后,虽然哀伤,但是也不会过度的厚葬。管仲说:“既死,岂在我哉?焚之亦可,沉之亦可,瘗之亦可,露之亦可,衣薪而弃诸沟壑亦可,衮衣绣裳而纳诸石椁亦可,唯所遇焉。”身后之事,不是我能做主的,管他呢,一切随缘吧。 庄子可谓游乎尘垢之外,逍遥自在,与道合真者也。(资料图 图源网络) 南华真人庄子对于自己的身后事,也是很看得开的。《南华真经·列御寇第三十二》云: 庄子将死,弟子欲厚葬之。庄子曰:吾以天地为棺椁,以日月为连璧,星辰为珠玑,万物为资送。吾葬具岂不备邪?何以加此?弟子曰;吾恐乌鸢之食夫子也。庄子曰:在天为乌鸢食,在下为蝼蚁食,夺彼与此,何其偏也。以不平平,其平也不平;以不征征,其征也不征。 庄子羽化之前,弟子准备厚葬庄子。庄子说:“我以天地为棺椁,日月为连璧,万物为送葬。“弟子说:“我们担心鸟雀会把你遗体吃掉。”庄子说:“露天被鸟雀吃掉,埋土里被蝼蚁吃掉。为啥要抢掉鸟雀的食物拿去给蝼蚁呢?都一样。”庄子可谓游乎尘垢之外,逍遥自在,与道合真者也。(编辑:孟淅) (本文为腾讯道学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文/万景元,腾讯道学专栏作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