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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希荣】对罗尔事件的道德审视:伤廉、未诚、不直、枉道、无悔

贺希荣

    作者简介:贺希荣,西历1971年生,湖南双峰县人。先后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本科)、北京大学(硕士)、中山大学(博士)。现任教于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对罗尔事件的道德审视:伤廉、未诚、不直、枉道、无悔
    作者:贺希荣
    来源:作者授权儒家网首发
    事件:西历2016年12月2日
     
    

    最近两天,被 “罗一笑,你给我站住”这篇文章以及引发的后续背景事件刷屏。直到今天(12月1日)下午,由深圳市民政局、罗尔、刘侠风、腾讯四个方面沟通,决定把“站住”一文的所有打赏以及相关的其它捐助共262万余元全部原路退回至网友,方大致告一段落。
    从道德角度分析,关于此事至少可以理出以下几点意见。
    首先,我认为罗尔的行为违背了“君子求诸己”的原则。所谓君子求诸己,既可以解释为出了问题君子从自身找原因,也包括君子依靠自身的能力解决问题,而不是“小人求诸人”。疾病是人生必须面对的一部分,大病重病,遇上了也是不得已的事,“莫之致而至者,命也。”孩子得了白血病的情况下,罗尔本应该首先自己承担责任。他有房有车有公司有工作,孩子又有大病医疗保险,才刚检查出白血病,离山穷水尽还差得太远。但他一开始就贸然把事态散播到朋友圈寻求帮助,这是一种推卸责任的自私和无能的表现。寻求安慰,或可;谋求捐助,不可。罗尔到底有多大的经济实力,这事尚在其次;一旦家人中生了重病第一步就考虑向外界求援助而不是自己先承担,等而下之者甚至以此为敛财之一端,这是另一回事。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此其一。
    其二,罗尔的孩子得了白血病,病情逐渐变得严重,11月23日进入重症监护室,此事不假。他11月25日的“站住”一文明面上只要求转发,说每转发一次就有机构为孩子捐出一元钱医疗费用。但他在文中对自己的经济情况、承受能力、医疗报销比例完全置之不提,只打悲情牌,说“重症室的费用,每天上万块,她(罗的妻子)悲痛我们花不起这个钱,更悲痛我们花了这个钱也可能救不了笑笑的命。” 以及他自己出去办证明盖章申请救助基金之类。 “我只想用这种方式告诉笑笑,爸爸正在竭尽全力,你一定要等着我。”“爷爷奶奶、叔叔阿姨、哥哥姐姐对你的恩情,很深很重,我一笔一笔给你记着,你不能耍赖,必须亲自感恩。”这几乎等于暗示读者们捐助,而且他的文章又开通了赞赏功能,不是轻松筹却达到了筹款的目的。正因为罗文隐瞒了自己的经济状况和医疗费用自负比例的关键信息,所以不诚;自己不诚,事情曝光后才招致媒体和爱心网友的口诛笔伐,此为自食其果。“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物之性。”大家谴责的不是为孩子治病,而是不诚实的欺瞒,只有真诚才配得上真诚。
    其三,据罗自述,自9月8日女儿被检查出白血病,他开始写文章记述孩子的治疗历程发在朋友圈。“到9月21日,关于笑笑的几篇文章的赞赏金已达32800元。”这事本来不妥,他自己心里明白。他觉得这三万多元是“横财”,但又不想直接退还给捐助的朋友们,因此打算捐出其中3万元给10个白血病儿童。 然而在朋友的反对下,只捐出12000元便停止了。罗处理捐款的这种方式其实是新的错误。举例来说,论语中有孔子批评微生高“不直”的例子,缘由是有人向微生高借醋,他自己家没有,然后去向邻居借,回来再拿给那个向他借醋的人。朱熹评微生高“曲意徇物,掠美市恩,不得为直也。”罗尔的行为与微生高性质上完全一样,拿着朋友们捐助自己孩子的钱去做慈善。如果真要捐助别的白血病儿童,那就要么自己掏自己的钱,要么应该把钱退回给朋友,而不应该自己转折出头,否则就是掠美市恩。今天上午罗与刘发的“联合声明”,说要拿网友打赏的钱成立一个“白血病患儿救助专项基金”,逻辑上也与此一样,完全不能成立。网友的打赏是网友的钱,如果自己用不上,应该直接退回,而不应该由你拿来另作慈善,这是原则问题。就罗氏卖文事件而言,把网友们的打赏原路退回是唯一正确的处理方法。
    其四,罗尔孩子的病,本没到立即寻求朋友和社会救助的地步,此为基本事实。但既然罗尔在伸手求援,而刘侠风这个做营销的朋友的公司又需要点击和关注,所以才有了此次“卖文”事件。本来,如果罗需要帮助,直接向刘借钱即可,刘救朋友所急,正正当当;退一步说,假设刘考虑罗没有偿还能力,直接馈赠罗都可以,朋友有通财之义。至于罗说自己“爱面子”,不能接受刘的可能的“馈赠”,根本就是无稽之谈。你没有接受刘的馈赠的“面子”,接受这么多网友的捐助,你的“面子”又在哪里?罗可以发推送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和自私,而刘可以借罗的推送来达到使自己的营销公司广而告之的目的。正出于这样一个谈不上恶意但决算不上道义的目的,罗与刘的协约开始达成。能够利用的唯一可以吸引注意力的素材,只能是从父亲的角度对于孩子的关心和无助。公司营销本无可厚非,奈何不以其道?所以,明白无误地说,罗的孩子在此事中确实是被利用了。而被消费的,是社会大众的仁慈和善意。
    其五,网友们转发的热情和捐助的爱心无可后悔,事情披露之后舆论对罗和刘的批评,也属在所应当。在这样的时代,有太多信息我们来不及甄别,许多时候我们只有相信阳明所言“盖天地万物与人原是一体,其发窍最精处是人心一点灵明”。在我们的慈善制度还不够完善的条件下,在生活中有太多苦难和哀伤需要我们去关怀的情况下,我们只有借助这点灵明,秉持内心爱人之意而行。善心行善事,固吾所愿;情形并非如初所知,而此心一点仁念已发,我觉得也无所遗憾。还是那句话:善良的愚昧,比起精明的冷漠,毕竟要好一些。我们只能祈愿这世界爱人如己,德得其德,怨得其直,恶得其报,却不可求之以必。从另一方面说,对于不善以及恶的批评与谴责,也属必要。因为郑声不放,则雅乐不行;佞人不远,则直臣不立;邪行不绝,则直道不通。
    最后,祝愿罗一笑小朋友早日康复!毕竟,此次事件,她没有任何责任和过错。而我们的所有议论和思考,在她的病床面前,在生命的单纯和厚重面前,如风雾一般轻如鸿毛。
    2016年12月1日晚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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