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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吹剑】贪官不是孝子

杜吹剑

    作者简介:杜吹剑,首都师范大学儒教文化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邮箱duchuijian@126.com
    

    贪官不是孝子
    作者:杜吹剑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发表
                 原刊于美国《侨报》
    时间:甲午年七月廿五
                  西历2014年8月20日
    随着反腐的深入,不断爆出一些贪官平素是个“孝子”的消息,其中,既有普通干部,也有省部级高官,在引起众人关注的同时,也自然地引发了民众对孝子与贪官关系的困惑和讨论。
    这一话题之所以会牵动人心,是因为“孝”乃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二十四孝的故事在民间长期传颂,历朝历代均有“求忠臣于孝子之门”、“以孝治天下”之说。可是,进入近代,因国势颓危,西方文化强势侵凌中国,中国传统文化受到强烈冲击。国人对本族文化传统由反省到怀疑,再由怀疑到全盘否定,最终喊出了“打倒孔家店”乃至“万恶孝为首,百善淫为先”的口号。到文革时期,对源自中国传统的忠孝仁爱、礼义廉耻、温良恭俭让诸价值,均遭到猛烈批判,对孝的看法也纷纷扰扰,无有定论,直至今天。
    孝子也会沦为贪官?这或许是困惑人们的最大问题,也是传统文化批评者所紧抓不放之处。不得不说,在传统断裂多年后,国人对本国传统文化价值的认识,大多处在一知半解、似是而非的“感觉”层面,比如,一个典型例子就是,认为孝子就是对父母好,而无论行孝的手段、后果与道义性。
    有学者指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伦理问题,是涉及中国传统道德“孝”与“仁”、“义”、家庭私德与社会公德的关系问题。若从“正向理解”,即由“亲亲”之爱(孝悌),推己及人,以至于仁爱天下万民,也就是孟子所说的“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若从“反向理解”,即从“天下为公”、“民胞物与”下调至“亲亲”之爱。在批评者看来,这是中国传统伦理中的一对结构性矛盾,由前者,则会导致“牺牲小家为大家”,由后者,则会导致“放弃社会责任”。
    其实,这种推至极端的思维方式并不适合奉行中庸之道的中国文化,孟子对杨朱、墨子的批评已然表明,儒家既不主张像墨子那样“牺牲小家为大家”,也不主张像杨朱那样“放弃社会责任”。诚然,儒家十分强调家庭孝悌这样一种“亲亲”之爱,因为家庭关系是人生的第一重社会关系,也是最切己的场所,在家庭中培养孝悌之德是培养道德情感如恻隐之心的起点和开端,因而也是培养社会公德如仁义的起点和开端。
    如何行孝?善事父母,是行孝的基本要求,但并不是核心,更不是全部。《孝经》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身为政府公务人员,贪赃枉法,触犯刑律,以至于身陷囹圄,令父母为之伤心费神,可谓行孝之基本都未达到,何谈孝子?进一步而言,此等不淑之行,非但未能给父母带来荣耀,反而扬恶名于天下,累及父母之声誉,更是根本违背了孝之真义。
    所以说,大大小小的背有孝名的贪官,实乃大不孝也,于父母而言是逆子,而非孝子。就如君子不是乡愿与好好先生,贪官和盗贼亦绝非孝子。
    (作者是中国人民大学孔子研究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