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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以仁为基础的礼义构建(2)


    二、荀子以仁为基础的礼义体系
    荀子重礼,在仁与礼的关系上他以仁为基础,内容上则更多地侧重于礼。《荀子》全书半数以上的篇幅是讨论礼(礼仪、礼义、礼治等)。据有学者统计,《荀子》一书中言“礼”共有340处,可知礼就是荀子学术思想的主体观念。王先谦《荀子集解》序说:“荀子论学论治,皆以礼为宗,反复推详,务明其旨趣。”罗根泽指出礼在荀子思想体系中的突出地位,认为:《荀子》“全书大旨,胥归于礼,不惟《礼论》一篇然也。”
    (一)人道为本的礼义道德
    为了构建一个礼义体系,荀子先得确立一个形而上学的基础,这个基础就是“道”——儒家之道,具体内容就是“仁”——儒家以人道为主。荀子与孔孟一样,“于道为最高”(《汉书·艺文志》)。荀子视“道”为世界的根本原理,是万物形成、变化的普遍法则。他说:“大道者,所以变化遂成万物也。”(《荀子·哀公》)大道是万物变化的根据和成因。这样的“道”本身为一浑沦之全体:“夫道者,体常而尽变,一隅不足以举之。曲知之人,观于道之一隅,而未之能识也。”(《荀子·解蔽》)正因道是对万物的普遍统摄,能够体常尽变,人不可以遍举,不通天道的人更不可能认识道了。因为道在本质上是超越于事物现象的,万物亦不过为道之一偏:“万物为道一偏,一物为万物一偏,愚者为一物一偏,而自以为知道,无知也”(《荀子·天论》)。反过来则是可以的,《荀子·非相》“以道观尽”,杨倞注:“以道观尽物之理”,即在把握道的基础上就可以遍该万物所以然之理。“道者,古今之正权也。离道而内自择,则不知福祸之所托也”(《荀子·解蔽》)。“道”是自古至今最公正的标准,人的行为自择必须以道为准则。
    与“道”相近的还有“理”。《荀子·乐论》:“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礼”体现了天地万物不可改变的道理,将礼的价值之源根植于理。《荀子·礼论》:“礼之理诚深矣,‘坚白’‘同异’之察入焉而溺;其理诚大矣,擅作典制辟陋之说入焉而丧;其理诚高矣,暴慢恣孳轻俗以为高之属入焉而队。故绳墨诚陈矣,则不可欺以曲直;衡诚县矣,则不可欺以轻重;规矩诚设矣,则不可欺以方圆;君子审于礼,则不可欺以诈伪。”“理”是“礼”的内在根据,“礼”是“理”的外在表现。“理”与“道”在荀子的思想中基本上是一致的。“百王之无变,足以为道贯。一废一起,应之以贯,理贯不乱;不知贯,不知应变。贯之大体未尝亡也。”(《荀子·天论》)杨倞:“无变,即不易也”,指百王不易之道或理,即下文的“道贯”、“理贯”。是说百王兴替如斗转星移,但有不变之道、不变之理贯穿于一废一起的历史表象背后,所以,“以道观尽,古今一也。类不悖,虽久同理。”(《荀子·非相》)在历史表象背后存在着通百代、贯古今的道或理。
    荀子还把道分成天、地、人三才之道,“在天者莫明于日月,在地者莫明于水火,……在人者莫明于礼义。”“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舍其所以参,而愿其所参,则惑矣!”(《荀子·天论》)杨倞注:“人能治天时地财而用之,则是参于天地。”荀子的基本观点是“天人相分”,所以他说天、地、人各有其道,天莫明于日月,在地者莫明于水火,在人者莫明于礼义,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这里人与天地并立为三,但人与天地不同的是人能以礼义参与到天地万物的变化之中,体现了人在天地之间的主体性地位。孟子讲“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荀子也说:“上得天时,下得地利,中得人和。”(《荀子·富国》)能够代表人参与天地变化的就是君子,“天地者,生之始也;礼义者,治之始也;君子者,礼义之始也。为之,贯之,积重之,致好之者,君子之始也。故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君子者,天地之参也,万物之总也,民之父母也。无君子则天地不理,礼义无统,上无君师,下无父子,夫是之谓至乱。”(《荀子·王制》)而君子与天地并立为三,以礼义来参与天地万物变化。既有了“所以参”之资,又有了“能参”之能,方可完成“所参”之愿。荀子的兴趣,在人(君子)之所以参和所参,故有所谓“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之说。荀子又说:“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无天地,恶生?无先祖,恶出?无君师,恶治?三者偏亡焉无安人。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荀子·礼论》天地是所有生命之本,祖先是各个族类之本,君王与师儒是治道之本,三者就是礼之三本。说明礼是人法天则地的产物,也是天经地义的体现,事天地,尊先祖而隆君师就是礼的三个来源与根本。可以看出,荀子十分重视人(先祖、君师)作为三才之一的主动性和主体性,这也使他的“天人相分”没有发生西方文化中的天人分裂或者二元对立,而是仍然坚持了儒家三才构架中三元和合,以人道为本的特征。他说:“道者,非天之道,非地之道,人之所以道也,君子之所道也。”(《荀子·儒效》)杨倞注:“重说先王之道,非阴阳、山川、怪异之事,是人所行之道也。”王念孙曰:“人之所以道者,道,行也,谓人之所以行也。”荀子当然不是否定天地之道,而是强调先王之道是人道为本,是人之所以行之道,注重道的实践性。注重实践的人道具体讲就是礼义等道德。“道也者,何也?礼义、辞让、忠信是也。”(《荀子·强国》)他说:“先王之道,仁之隆也。比中而行之。曷谓中?曰:礼义是也。”(《荀子·儒效》)荀子把礼义提高到了“道”的高度,可以说礼义即道,亦即人道,实现了礼义与人(道)的合一。礼还是人道的极则,“故绳者,直之至也;衡者,平之至也;规矩者,方员之至也;礼者,人道之极也。”这样,荀子就使礼义成为人实现道德价值的切实可行的途径,也成为社会治理的根本法则。正如有学者所论,荀子“就是在天生而有的自然天地中,去拓展人为而成的价值世界,在自然之性中,生起人文之伪,以礼义之道凸显人的地位。这是荀子思想最根本的用心所在。”
    荀子把“礼义”看成是道德的最高标准,是“道德之极”(《荀子·劝学》),“人伦尽矣”(《荀子·儒效》),“礼义”所要表达的正是一种在“礼”的基础上从事“义”这一道德责任和义务的要求,也一种对从事“义”这一道德责任和义务必须在礼的基础上进行的规范。如果能够做到“隆礼贵义”,就达到了道德的最高境界。“礼义”作为“道德之极”通过君子来完成人伦秩序的重建,是一个社会的根本:“天地者,生之始也;礼义者,治之始也;君子者,礼义之始也。为之,贯之,积重之,致好之者,君子之始也。故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君子者,天地之参也,万物之总也,民之父母也。无君子则天地不理,礼义无统,上无君师,下无父子,夫是之谓至乱。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始则终,终则始,与天地同理,与万世同久,夫是之谓大本。”(《荀子·王制篇》)由礼义所规范的基本人伦关系与天地同理,与万世同久,是人类社会的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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