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觉 “君为臣纲”是儒家学说中一个广为人知的观念,但这个观念往往被误读为君主对臣子有绝对的权力,君主的意志臣属不得违抗,无论君主行为有何不当,臣子必须誓死效忠。但事实上,儒家对君臣关系的理解,并非如此。 君臣之礼(资料图 图源网络) 我们可以从《礼记·曲礼》所提到的一项古代礼制中,对儒家所理解的君臣关系获得一些不同的认识。《曲礼》云:“为人臣之礼,不显谏。三谏而不听,则逃之。”意思是说,按照礼的规定,臣对于君的劝谏,要用比较委婉的方式和言辞,但如果劝谏了三次君主还是不听从,臣就可以自行离开。 根据汉代注经家郑玄的解释,臣在进谏君而没有被采纳的情况下,应当遵循“三谏不从,待放而去”之礼:如果臣三次对君提出进谏,君仍然固执己见,不接受批评,那么,臣就应该离开国都,跑到这个国家的边境之地居住三年,意在等待君主能悔悟自己的过错,自行改正。 三谏不从,待放而去(资料图 图源网络) 如果在这三年之中,君主产生了悔改之心,便会派人将一块玉环送到这位臣所居之地,“环”取“还”之意,表示君主已经知错,希望他能够回心转意,返还回朝。而如果在这三年之中,君主毫无悔过之意,则会派人将一块玉玦送给此臣,“玦”取诀别之意,表示不愿继续这段君臣关系,那么,此人就可以彻底离开这个国家,自由前往他国为官,就此宣告了这段君臣关系的彻底结束。 那么,古人为什么要安排“三谏不从,待放而去”这项礼制呢?根据郑玄的理解,这项制度所表现出来的核心精神是“君臣有义则合,无义则离”。孔子说过:“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在儒家看来,君臣关系不是天生的,而是一种后天缔结起来的契约关系,因此,臣有选择所服事之君的自由,也有断绝君臣关系的权利。 以道事君,不可则止(资料图 图源网络) 君臣之间的关系应当通过什么东西来维系呢?通过“义”。孔子说过“臣事君以忠”,但并非是说臣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对君保持忠诚。这句话有一个关键的前提是“君使臣以礼”。如果君不能以合乎道义的方式善待他的臣属,那么臣属也就没有为君尽忠的义务。 事实上,在君臣关系中,君作为居于权力主动的一方,他可以随时动用权力罢黜、放逐臣,那么臣凭什么维护自己的尊严,不使自己沦为君权的奴仆和附庸呢?“三谏不从,待放而去”这项制度就给了臣拒绝无道之君的自由,对于那些不愿意接受批评劝谏的君,臣可以用一种正当和体面的方式结束这段君臣关系。 君使臣以礼(资料图 图源网络) 秦汉以后,随着列国并立的局面被中央集权的大一统国家所取代,普天之下,只有天子一人为君,大臣不再有其他的国家可以去,这项制度也就渐渐不再适用。但这项制度所表达的精神,仍然保存在儒家的经典之中,它意味着臣绝不是对君无条件的服从者,君臣关系的缔结,必须以保全臣的独立人格与尊严为前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