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庄子相比,惠施在政治上走着不同的道路。据侯外庐等所作“惠施年行略表”:公元前338年,惠施“初至魏,见魏相白圭。应魏王召,论齐、魏战马陵事”;公元前334年,惠施“为魏相,主谋齐、魏相王”。如果说楚威王聘庄子“许以为相”确有其事的话,那么楚威王于公元前339年至公元前330年在位,这段时间也正是惠施初至魏、然后任魏相的时候。庄子对相位避之唯恐不及,而惠施则被视为“新娶妇”加入了魏国卿相的行列。《吕氏春秋·不屈》篇载惠施初至魏,向当时的魏相白圭诉说使魏国强盛之策,白圭竟以“新娶妇”不该指责夫家的弊端陋习而责怪之,可见惠施在魏国旧卿眼中的地位是很低微的,而这正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惠施在任魏相前的社会身份。《吕氏春秋·不屈》篇又载,魏惠王欲让贤传国于惠施,惠施说:“……今施,布衣也,可以有万乘之国而辞之,此其止贪争之心愈甚也。”这段话说明了惠施为什么被魏国旧卿视为“新娶妇”——惠施原本属“布衣”之士,同庄子一样是平民知识分子。 惠施的社会政治主张除“止贪争”外,还有“泛爱万物”(见《庄子·天下》)、“去尊”(见《吕氏春秋·爱类》)、“偃兵”(见《韩非子· 内储说上》),这些与墨家的“兼相爱,交相利”、“爱无差等”、“非攻”等思想很相近。墨学代表了小生产者的利益,惠施之学虽不是小生产者的利益所能范围,但它反映了一般平民阶层的愿望还是应该肯定的。《吕氏春秋·淫辞》篇云: 惠子为魏惠王为法。为法已成,以示诸民人,民人皆善之。献之惠王,惠王善之,以示翟翦…… 翟翦先说“善也”,但又说“不可行”,并将其喻为“郑卫之音”。翟翦是翟璜之后,翟璜又是魏文侯欲举为相的私友(见《吕氏春秋·举难》)。翟翦反对惠施所立之法,与“民人”异,很可能是出于旧臣权贵的偏见。而“民人皆善之”,这说明惠施所立之法照颇到一般民众的利益。荀子说惠施之学“不法先王,不是礼义……不可以为治纲纪……”(《荀子·非十二子》)这也说明惠施这位“布衣”卿相确有一套与上层统治阶级不同的社会政治学说。 今人或因匡章喻惠施为“蝗螟”,惠施自称是“治农夫者”(见《吕氏春秋·不屈》),而说惠施此论与孟子“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之说甚为近似,而与墨家的社会学说极端相反。其实,惠施此论只是强调社会分工的必要,而不带有“大人”与“小人”阶级对立的色彩。观匡章之意,主要是责难惠施及其随行没有“与农夫并耕而食”,这是农家许行派的观点(见《孟子·滕文公上》)。惠施的回答与孟子论“劳力”、“劳心”之分确有些相似,但惠施并没有像孟子那样作“大人之事”与“小人之事”的区别,他自比于“筑城”活动中的“操表掇者”,很有些出身于“布衣”的学者兼政治家的色彩。 庄子与惠施同为布衣之士,前者“求无所可用”而“为予大用”,“宁游戏污渎之中自快,无为有国者所羁,终身不仕”,后者则怀抱“去尊”、“偃兵”、“泛爱”、“止贪争”的社会理想,被视为“新娶妇”加入到卿相阶层的行列。前者的道路是退隐逍遥,后者的道路是进取致用。以前者观后者,则后者不免因“用”而致伤;以后者观前者,则前者虽“大”而“无用”。《庄子·逍遥游》的篇末有庄子与惠施关于“大瓠”、“大树”之“用”与“无用”的两段对话,最能显出二人在人生道路选择上的对立,读者可参见之。 二、一对诤友 两种学说 庄子与惠施所选择的人生道路虽然不同,但这并没有妨碍二人成为一对诤友。《庄子·至乐》篇云:“庄子妻死,惠子吊之。”且不论庄子借此机会对惠施作了一番人之生死“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的开导,仅从惠施亲往吊丧而言,两人之间是确有情谊的。《徐无鬼》篇云: 庄子送葬,过惠子之墓,顾谓从者曰:“郢人垩慢其鼻端,若蝇翼,使匠石斲之。匠石运斤成风,听而斲之,尽垩而鼻不伤,郢人立不失容。宋元君闻之。召匠石曰:‘尝试为寡人为之。’匠石曰:‘臣则尝能斲之。虽然,臣之质死久矣。’自夫子之死也,吾无以为质矣,吾无与言之矣。” 这段话最足以说明庄子与惠施在学术思想上的关联。庄子之所以能够“运斤成风”、“洸洋自恣”,其实是以惠施的思想为“质”的(今人或谓“惠施为庄子的思想作逻辑论证”,恰好颠倒了二人孰为“质”的关系)。观庄子所言,庄子本人的著作起码可以说大部分作于惠施去世之前,而且大部分是以惠施为辩论的对象,或者说是在与惠施争辩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展开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