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释古"及其他 事实已经越来越清楚了,上述王国维先生对传统古史学以及"信古"、"疑古"的判断是正确的。也就是说,唐宋之际以前的古史学基本上是可靠的,但由于各种主客观条件的限制,这套古史学当然也是有错误和其他缺陷的,甚至所传的古书中也有个别的伪书。因此,全盘相信传统古史学固然是不对的,而根据个别的"伪史"现象去否定整个传统古史学更是错误的。尽管疑古思潮澄清了不少问题,但在这同时却制造了更多的冤假错案。近代疑古派试图全面推翻传统古史学,其基本价值取向是错误的。 基于这种认识,许多学者都想当然地认为,走出"疑古"时代以后,便进入了所谓"释古"时代,并给予"释古"说相当高的评价。这是一个误会。 "释古"这个概念是冯友兰先生提出来的。但学者不察,冯先生对其"释古"的解释前后是有很大不同的。早在1935年,冯先生就在《中国近年研究史学之新趋势》和《近年史学界对于中国古史之看法》两文中提出并阐述了其"释古"观[5]。他将"信古"、"疑古"、"释古"看作史学研究的三个"阶段","三个派别","三个时期,或三个倾向,或是三个看法及态度。"指出: "释古"一派,不如信古一派之尽信古书,亦非如疑古一派之全然推翻古代传说。以为古代传说,虽不可尽信,然吾人颇可因之以窥见古代社会一部分之真相。 吾人须知历史旧说,固未可信,而其"事出有因",亦不可一概抹煞。若依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来讲,则"信古""疑古""释古"三种趋势,正代表"正""反""合"之辩证法。即"信古"为"正","疑古"为"反","释古"为"合"。 "释古"……是与"信古"、"疑古"两者迥不相同的。同时也是研究史学的态度进步到第三阶段。此种态度似乎是介于"信古"与"疑古"之间,……"释古"便是这两种态度的折衷,这种是比较有科学精神的。 从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出,"信古"、"疑古"、"释古"是近代史学"进步"的三个阶段;而"释古"是"信古"和"疑古"的"折衷",是两者的"合";"信古一派之尽信古书"和"疑古一派之全然推翻古代传说"皆不可取,只有"释古""比较有科学精神"。可见,这种"释古"观还是比较平实的,甚至和王国维先生的"二重证据法"也没有明显的冲突。 然时过境迁,三年后,也就是1938年,冯先生的"释古"观已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具体而言,他的基本立场已倒向了"疑古"。他说: 我曾说过,中国现在之史学界有三种趋势,即信古,疑古,及释古。就中信古一派,与其说是一种趋势,毋宁说是一种抱残守缺的人的残余势力,大概不久就要消灭;即不消灭,对于中国将来的史学也是没有什么影响的。真正的史学家,对于史料,没有不加以审查而即直信其票面价值的。 疑古一派的人,所作的工夫即是审查史料。释古一派的人所作的工作,即是将史料融会贯通。就整个的史学说,一个历史的完成,必须经过审查史料及融会贯通两个阶段,而且必须到融会贯通的阶段,历史方能完成。但就一个历史家工作说,他尽可只作此两阶段中之任何阶段,或任何阶段中之任何部分。任何一种学问,对于一个人,都是太大了。一个人只能作任何事的一部分。分工合作在任何事须如此。由此观点看,无论疑古释古,都是中国史学所需要的,这其间无所谓孰轻孰重。[6] 在这里,冯先生只把"信古"、"疑古"和"释古"称作"三种趋势",已不提三个"阶段"了。在这同时,他对三者的价值及相互关系作了新的判断。首先,冯先生明确表示,它们虽然是依次出现,但不是依次替代的三种史学观,并不是疑古替代了信古,然后释古又替代了疑古。在三者中,只有信古一派"大概不久就要消灭",而"无论疑古释古,都是中国史学所需要的"。其次,它们也不是一个历史研究过程的三个阶段。既然信古一派"大概不久就要消灭",这其实已将信古排除到历史研究过程之外了。在冯先生看来,疑古"即是审查史料",释古"即是将史料融会贯通",而"一个历史的完成,必须经过审查史料及融会贯通两阶段",即只有疑古和释古两个阶段。 总而言之,冯先生已不象过去那样对"信古"和"疑古"各打八十大板,而是彻底否定"信古"的价值,充分肯定"疑古"的地位,甚至把"疑古"提高到和"释古"同等重要的程度,认为"这其间无所谓孰轻孰重"。 不难发现,这种经过重新解释的"释古"是以"疑古"为基础的。换言之,这种"释古"史学观的基本立场仍然是"疑古",到头来也会导致"疑古"的弊端。事实证明,冯先生的疑古态度比那些正宗的疑古派有过之而无不及。马王堆帛书和郭店楚简的出土已经表明,冯先生有关孔子和《易传》没有关系的见解,有关老子其人其书的看法,以及有关《大学》、《中庸》等书时代的判断等等,都是错误的,其根源我们不能不追究到他的"释古"新说。 其实,"释古"这个概念本身就有问题,它和"信古"、"疑古"并不是一个层面上的问题。所谓"信古"和"疑古",都是对传统古史学可靠性的判断,而从"释古"一词本身则看不出这种判断。当然,冯先生对这个词是作过定义的,"即是将史料融会贯通"。我不禁要问,有哪一种史料研究不是"将史料融会贯通"呢?难道"信古"不是"释"古,不是"将史料融会贯通"?难道"疑古" 不是"释"古,不是"将史料融会贯通"?对此,学者已存质疑,兹不赘述[7]。 除了上述的"信古"、"疑古"、"释古"之外,学者们还提出了"考古"、"证古"等说。 "考古"是周予同、杨宽等先生在三十年代归结出来的"信古"等三派之外的另一派,也就是用田野考古的方法去研究古史的学派。时人已经指出,只依靠考古发掘的古史研究是非常有限的。况且"考古"这个概念和"信古"、"疑古"也不在一个层面上,它也不包含对传统古史学可靠性判断的意义。 "证古"是最近廖名春先生提出来的,是对王国维先生"二重证据法"的理论概括。"二重证据法"无疑代表着正确的古史研究方向,但问题是"证古"是否能够概括"二重证据法"的主要思想。王国维先生在《古史新证》中是这样表述其"二重证据法"的: 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 下文他又将"地下之新材料"归为甲骨文字和金文两种,并说: 今兹所讲,乃就此二种材料中,可以证明诸书,或补足纠正之者,一一述之。 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根据"地下之新材料""以补正纸上之材料"。所谓"补正",王氏已明言,包含"补足"和"纠正"的意思。二是"证明"古书(也就是"纸上之材料")。所谓"证明",从积极方面说是"证实"古书,从消极方面说是"证伪"古书。在这里,王国维先生所强调的显然是积极的方面。然而,就字面上看,"证古"一词只有第二层含义"证明"古书或古史,而没有第一层含义"补正"古书或古史。另外,"证古" 这个概念也不包含对传统古史学可靠性判断的意义,与"信古"、"疑古"性质不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