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8×8之寓意八览结构可用“8×8”来表示。对于这一数字形式之寓意,有关看法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其一,认为八览之八,喻指八方。如徐复观称“八览云者,乃极八方之观览”[22];杨希枚认为八览“象地数”,隐寓“八极、八表、八伭之类的宇宙观思想”[23]。其二、认为八览取法八卦之数。洪家义、吕艺、蔡艳等持此见[24]。吕艺进而称:“‘八'这个数字自八卦始创之日,就与人事关连”,“八览以八与八组合而‘中审之人'”[25]。 八览总篇数共八八六十四(今佚一篇),与《周易》六十四卦之数合。《易》筮盛行于两周,西周彝器上或刻有表示筮占结果的数字组合,《左传》中有不少用《易》占卜的故事和对占筮结果的解说,即是明证。孔子之后,《易》为儒家六艺之一,研习转精,而《易》作为宗周旧籍,在非儒家的战国学者那里,也是很受重视的。吕不韦及其门下宾客,对《易》及其数字系统应该很熟悉。《吕氏春秋》中有三处直接引用《易》经经文[26],因而他们在确定八览八八六十四这一数字形式时,不会想不到《易》的八八六十四卦,或许也有一点与之比附的意图。八卦相重,可以“通神明之德”、“类万物之情”[27]。八览篇数结构如此安排,大约也有极物之变化的用意。 不过,在古代中国,神秘数字“8”更普遍、根本的寓意,是隐指向四面八方展延之“地”[28]。《管子·五行》称“地理以八制”。在《易》传中,“8”为地之极数。古人在谈论地之极广极远以至杳冥不可考的远方时,率用“八ⅹ”这一固定格式。如《淮南子·坠形训》曰:“九州之外,乃有八殥……八殥之外,而有八纮……八纮之外,乃有八极”。其他如“八荒”、“八冥”、“八漠”、“八虚”等词,都表现了八与地的关系。“8”为地数这一象征意义,浑涵包容,其他与“8”有关的象征、习语,都是植根于这一根本观念之上或受到此观念的渗透、影响[29]。吕艺文中引用过的《汉书·律历志》中一段文字,正可以说明这一点:“人者,继天顺地,序气成物,统八卦,调八风,理八政,正八节,谐八音,舞八佾,监八方,被八荒,以终天地之功”[30]。 “8”喻指“地”,在古人的观念里,天道圜,地道方,主执圜,臣处方[31],故本为“地”之象征的“8”,又引申出了臣道、治术之寓意。《尚书·洪范》称治理国家有“八政”[32]。而在《周礼》中,“8”寓指具体的治术这一点尤为突出:太宰“以八法治官府”,“以八则治都鄙”,“以八柄诏王驭群臣”,“以八统诏王驭万民”,内史“掌王之八枋之法,以诏王治”,小司寇“以八辟丽邦法,附刑罚”。《吕氏春秋·八览》纵论统治之术而以“八”为序,其内容与《周礼·太宰》之“八法”、“八则”、“八柄”、“八统”颇可相通,两相对照,似能说明八览偏重臣道、推究治术之用意。《管子·幼官》有一句话,“八分有职,卿相之守也”,正可为八览之注脚。 本文前面在讨论八览的内容与结构时已经指出,八览首篇《有始》有总摄八览,甚至统贯全书之意义。《有始》文中遍说九野、九州、九山、九塞、九薮、九风、六川等地象,看似难以理解,但若从“8”为地数,八览表地这个角度来看,就豁然开通了,《有始》遍说地象,正体现着八览极八方之观览,隐寓治术万端之命意。 四、6×6之寓意“12”与“8”两个数字,虽引申出多重象征,但在战国之世都有一个基本的内核,一象天道,一为地数,数字“5”涵义稍杂,但在战国后期主要喻指五行,其寓意也相对明确。比较起来,在战国秦汉之时,数字“6”蕴义最为复杂。 “6”的神秘性大约有两个来源: 其一,“6”最根本的寓意当是用来表示天地四方,即六合。这应是随着古代中国人宇宙空间意识的成形而出现的。《荀子·儒效》曰:“宇中六指谓之极”。《庄子·齐物论》:“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六合之内,圣人论而不议”。在战国时期,学者常利用“6”的这一寓意构造新词,以便能更形象地传达出宇宙空间广大峻深无涯无际之意。如《庄子·应帝王》称天地四方为“六极”:“出六极之外,而游无何有之乡”;《楚辞·远游》则称之为“六漠”:“经营四方兮,周流六漠”。 其二、六爻。《易》一卦六爻,六爻按排列顺序分别象征天地人的说法不知起于何时,但肯定是在“6”象“六合”这一意识熏染之下出现的。在战国时期,这种说法无疑已经成为普遍的观念。《易·系辞下》称:“《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材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材之道也。”《易》之彖、象释卦象、占吉凶,极重视爻位的变化。 在战国秦汉之际人们的观念世界里,“6”同时还是固定的统治秩序之象征,与“人道”密切相连。《管子·五行》称“人道以六制”。《新书》中有一篇《六术》,极言人之活动与“6”的神奇关系:“德有六理,何谓六理?道、德、性、神、明、命,此六者,德之理也。六理无不生也,已生而六理存乎所生之内,是以阴阳天地人,尽以六理为内度,内度成业,故谓之六法。六法藏内,变流而外遂,外遂六术,故谓之六行。是以阴阳各有六月之节,而天地有六合之事,人有仁义礼智信之行。行和则乐兴,乐兴则六,此之谓六行。阴阳天地之动也,不失六行,故能合六法。人谨修六行,则亦可以合六法矣。”依“6”为制,似乎成了调理人道秩序的方便法门。“6”的这一寓意在古代中国的影响,并不比“六合”“六爻”稍逊。中央行政机构依六设置,在古代中国成了一种定数和传统,如周之六卿、唐以后之六部、唐地方衙门之“六曹”、宋地方衙门之“六案”[33]。 “人道六制”观念不知起于何时。上文谈到“6”的神秘性有两个来源,一是寓指天地四方六方位的六合,一是兼三才而两之的六爻。无论是哪个来源,都隐含着“6”有贯通天地人的神秘特性,这大概就为“人道六制”的观念打下了基础。我们看到,无论是《周礼》中的六卿,还是后代的六部尚书,其执掌多与天地四方附会,而有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之名目(四时与四方很早便已确立了一一对应的关系)。因而,“人道六制”之出现,恐怕与古代中国的天君同道观念密不可分,它体现出早期统治者将自己打扮为宇宙王的意图。虽然后来社会复杂化,政事渐繁,用这种简单的模拟已不足以应付政事,但帝王为六合之主,设官有天地四方之制的观念一直沿袭了下来。尽管后世所称的六官,其职掌与天地四方的关系,仅剩下一些经验性的比附,但这种超稳定的职官结构,显示了早期传统的牢固性。 《吕氏春秋·六论》采用“6×6”形式之寓意,大约正是利用了数字“6”的多重寓意,既象六合,又寓“人道六制”之意。六论内容广泛,而篇首《开春》首先泛言物之相应,显然有究极六合之理的意味。再就六论立论的角度来看,较之十二纪、八览,显然偏重于人(士)的视角。首篇《开春》统贯六论,而举善说之事,与《序意》篇所言“人曰信,信唯听”之意若合符节;六论以《士容论》作结,其侧重人(士)的角度更彰显无遗。整个六论的编排次第与各论之要点,似能符合上引《新书·六术》所说的“德”之“六理”:《开春论》言“道”;《慎行论》论士之“行”,“行”即“德”;《贵直论》涉及到士之“性”,因为《吕氏春秋》是将“直”视为士之“性”;《不苟论》中如《博志》篇,谈到如何做到“神”;《似顺论》辨析是非物理,自然切合“明”义;《士容论》所论,可以视为士之“命”,即士之命定、本份。因为《新书·六术》并未说明“德”之“六理”各有何具体表现,此处所言,仅属推测,不敢说六论的编排必有此意。不过可以明确的是:六论对“人”的讨论,是主要以“士”为对象,论“人”即是论“士”。 一些学者认为六论在《吕氏春秋》三大组成部分中代表着“下验之地”的方面,其根据有二:一是《汉书·律历志》称“6”为“地之中数”[34],一是六论末四篇谈农业,寓指“地”。如洪家义称:“六论每论六篇,是符合地之中数的”,“六论以《上农》四篇殿后,明显是与地利相应的”[35]。吕艺认为六论是法地,关键在于最末四篇农学文字,因为农与地相关。他摘取《汉书·律历志》语,力言“6”可配地[36]。在此需要指出的是,《汉书·律历志》中的数字系统,是两汉时人用乐律之数和《易》传之数对各种数量关系进行整合的结果,它对数字神秘性的理解,与战国秦汉之际人的想法已有了很大距离,单凭《汉书·律历志》的说法,不足以说明《吕氏春秋》的数字形式。这一点尤应引起论者注意。本文稍后还将讨论这个问题。至于以为《上农》、《任地》、《辨土》、《审时》四篇谈农业而寓“地”之意,其说更不足为据。黄伟龙便指出:“至于六论皆为地之说,尤为难信,洪家义所谓‘地者底也',故把《上农》四篇放在《吕氏春秋》之末,实《上农》诸篇为农业知识而非地理知识,《吕氏春秋》中地理知识,主要在《有始》一篇,何以不把《有始》放在六论?”[37]黄说甚是。较之农与地,农与人的关系更密切。农是民的职业、身份,《吕氏春秋》中的“民”,显然是指农民,十二纪纪首中的“民事”,都指农事,而《上农》一篇极力陈说务民于农可利国化俗,已点明了编入此四篇的意图,而这应该正是《吕氏春秋》的编者将此四篇连同《士容》、《务大》两篇统一称为《士容论》的原因。六论喻人,这一点殆无可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