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港英当局的“无能”相反,海盗们却越来越“专业化”和“产业化”。他们从香港当地的中英商人们这里得到军火接济,也通过商人们销赃,甚至在商船队和政府机构内都安置了内线,刺探各类商业和军警情报,令官方防不胜防。 即使如此被动,英国政府依然“只扫自家门前雪”,将打击海盗的范围严格限制在香港海域及公海,如果海盗逃入中国海岸3海里内,根据当时的国际惯例,这就是中国的领海,英军便不再追击,而这也仍然被敏感的大清官员们,解读为对中英条约的冒犯和对中国主权的侵略。 1842年,港督璞鼎查(Henry Pottinger)专程拜会了闽浙总督,商讨海盗问题。璞鼎查随后下令,除非海盗们当场攻击英国商船,英国海军不应主动攻击任何海盗嫌疑船。璞鼎查也向大清钦差大臣耆英保证,英国军舰将不会主动干预任何中国船只,这等于是公开宣布英国海军与中国海盗 “井水不犯河水”。 鸦片战争中,为抗英需要,清政府相信“兵民是胜利之本”,大搞人民战争,武器大量流落民间。这些“民兵”在战后成为海盗的最佳招募群体。战后的海盗活动,往往伴随着反英的民族情绪,十分棘手。 英国虽然明确了要当鸵鸟,但现实威胁却令各地的领事们纷纷请求军方出兵攻击海盗,中国地方官也多有所请。盛情之下,英军多次出动,抓获海盗后都引渡给中国官方。但英舰“卜罗否”号(Plover)在闽江上攻击海盗嫌疑船时,打死打伤了一些无辜者,一时物议沸腾。这令璞鼎查十分恼怒,他要求舰队司令柯克伦重申:除非英国船只当场受到袭击,否则英国海军不得对任何怀疑是海盗的船只采取任何行动。 在英军缩手后,海盗势力迅速膨胀起来。随后的三年内,大量的客船和货船被袭击,如果没有武装精良的外国船只同行,中国商人拒绝出海。1847年,当闽浙总督从台湾视察返回福州途中,居然也遭到海盗的袭击,经过激战,护航的水师战船抓获了60名海盗,其中40人被斩首。从此,中国方面对雇佣葡萄牙前海盗们护航更为积极。 随着英国将第一次鸦片战争的“胜利果实”消化妥当,其在远东的地位更趋巩固,对付中国海盗的态度也转趋积极。 1847年10月,英国内阁致信其远东舰队司令,明确表示,肃清中国东南地区的海盗,“不仅对英国的商业利益十分重要,而且对促进英中关系也十分重要。” 英国外长巴麦尊(Henry John Temple Palmerston)提出,应与中国官方建立定期的合作机制,中英合作对抗海盗问题,可以有助于推动两国的政治关系,并提高英国的尊严。 中国海盗问题,终于和马来群岛海盗问题一起,被纳入了皇家海军的任务之中。英国海军部提醒舰队司令,一定要与中国当局协同行动,并给予中国方面必要的协助,保障中国沿海贸易的正常。巴麦尊竭力主张在中国沿海保留一支小型舰队,由中国方面支付开支,专门协助中国对付海盗。海军部同意在中国驻守军舰,但坚决反对为此向中国要求补偿,因为那只会给中国官员增加一个腐败的机会,他们建议英国财政部要为此做好充分准备,“自费剿匪”。 英国海军一出击便捷报频传,其“侦察”号(Scout)军舰战功卓著:第一仗抓获了82名海盗,其中包括海盗头子林堪(音译, Lin kan);第二仗抓获了6艘沙船和85名海盗;第三仗则抓获了2只海盗船和36名海盗,当时这群海盗正要伏击厦门的运糖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