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 (581—618)建立,结束了数百年分裂割据历史,重开国家统一局 面。国家的统一,民族的融合,均田制等一系列有利于生产发展制度的推行,使社会经济出现了一时的繁荣景象。在军事上,继续推 行西魏、北周以来的府兵制,建立以府兵为主体的统一军队及其相应的军事制度,适应了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的需要。应的军事制度,适应了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的需要。 隋朝军权高度集中于皇帝。军队的建置、调用,将帅的任免、迁 升,皆由皇帝亲决。隋文帝开皇初年改革官制,始设兵部为掌管全国军事行政的最高机关。兵部隶于尚书省,置兵部尚书一人为长, 下设兵部、职方、驾部、库部四司,各置侍郎二人,分理本司军务。又创设十二卫府,即左右卫、左右武卫、左右武侯府、左右领左右府、 左右监门府、左右领军府,为统领全国军队的最高机构,内掌宫禁宿卫,外统全国府兵,基本职责是“禁卫九重”。每卫府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为正副长官,下辖若干膘骑府和车骑府。另设太子东宫十率、即左右卫率、左右宗卫率、左右虞侯率、左右内率、左右监门率,专掌东宫宿卫,并分统部分府兵。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十 二卫府为十六卫府,重定卫府称号为:左右羽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屯卫、左右御卫、左右侯卫、左右备身府、左右监门府,其设官与职责大体如前。凡仑战事,“兵出于府,将命于朝”,即由皇帝任命行军元帅为最高指挥官,督率一方者称大总管,统率从各地军府 中调集的部队出战,事毕视罢。地方军队机构,初沿北周之制,边境和内地要州设总管府,掌 一州或数州军事,权力甚重。场帝改行郡县两级制.取缔总管府,设郡都尉、副都尉,统领一郡兵马。边关冲要,设镇、戍、关,分置镇将、 戊主、令远,拿屯防戍守。 府兵是隋中央军的主体,府兵制几经改革,更为完备。文帝杨 坚建隋前,即以北周都督中外诸军事名义,下令废止官兵鲜卑赐姓 制度,“以前赐姓,皆复其旧”(《北史·隋本纪》),首先革除了府兵鲜卑部落制遗风。建隋后,进一步改革:1.整顿全国军队。将各地 乡兵统帅任命为府兵将校,把乡兵纳入府兵系统,增置军府.扩大府兵范围和实力。2.改革过去军民分籍制度。开皇十年(590)记令: “凡是军人,可悉属州县,垦田籍帐,—同编户,军府统领,宜依旧式。”(《北史·隋本纪》)将军人编入民籍,由州县管理,依均田令受囚,免除校庸调‘无事后家务农,有事奉命出征,轮流番上宿卫,武器农粮自备;无论居家或在军,凡军役之事,仍由军府管理。3.建立健全府兵组织系统。中央设十二卫府(后改为十六卫府)分统全国 骤骑府、车骑府,置骠骑将军、车骑将军为军府长官。下置大都督、帅都督、都督等领兵官。炀帝统改骠骑府、车骑府为鹰扬府,长官改 称鹰扬郎将、副即将,下属分别为校尉、旅帅、队正,取消将军、都督称号。至此,府兵自上而下,形成了完备的组织体系。4.士兵总称 卫士,使具禁卫军性质,并有内军、外军之分。左右卫辖厂的亲卫、勋卫、羽卫所统骡骑府、车骑府府兵,属于内军;其余各卫府所统 骠、车府兵,都是外军。内军和外军皆有宿卫京师和奉调出战的双重任务。 除府兵以外,中央军队还有禁兵、骁果等。禁兵是专事宿卫的 亲兵.分为内卫和外卫。左右卫、左右领左右府辖下的多数卫士和左右武侯府所统约启从卫士,属于内卫;其余禁兵则为外卫。内外卫禁兵和番上宿卫的内外军府兵、相互制约,共同保卫皇宫与京师安全。骁果是炀帝时招募民丁组成的军队,上隶于不统府兵的左右 备身府,同府兵一样,番上宿卫,大部成为皇帝亲近的内军。 地方军包括州兵和边防军。数量不小,由总管府、郡都尉及其 镇、戊、关统领,主要担负边境和内地诣州冲要的电守任务,战时也 奉调出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