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逃离对你的痴迷,不再给你以任何搭理。” 贺拉斯这幽怨的诗行,是献给书的。就一个典型男书痴言,对书的亲爱,等同甚至超越女人。又要书,又要女人,怎能不三心二意?唯一办法是,让他亲爱的女人也爱书,成为一个女书痴。美国诗人藏书家尤金·菲尔德断定,让一个女人爱书,几乎不可能。除非——除非在她心智尚不成熟时,就遇见了她的书痴男人,他一手打磨、塑造一个像爱她男人身上的零部件一样狂热爱书的女人。未来岁月,当她抚摸那些布绒面纸面图书时,眼睛会闪动绿光如同盯着钻石,她会绕着打折书架转悠如同狂热选购换季衣裳,她会不由自主与二手书贩认真攀谈…… 尤金·菲尔德的话不无道理。我怀疑自己对书的热爱,全因年纪轻轻就遇见我后来的先生。想想看,一个笨拙的小城镇女孩,突然遇到一个文雅男子,他口中的柏拉图、埃斯库罗斯、希罗多德、贺拉斯、但丁、歌德、卢梭等名字,在宽大幽暗校园、潮湿阴翳的梧桐树下,这些名字带来的书籍气味是多么让人沉醉;那些32开16开发黄斑点的书,被他的手握着,就那么迷人地印在了心上。于是我迅速加入了他的淘书行列。他买书,我就捧着;他捧书,我就掏钱。当然,他非常乐于送书给我作礼物(其实有时候我还是喜欢衣服、首饰、鲜花和毛绒熊的)。1990年新年,他送我一本小32开软精装《红楼梦》(尽管我早有了各种复杂的版本)说是便于携带,让我随时随地从任何一页读起;2000年新年,他送我一本安娜·帕福德的《植物的故事》,以酬劳我像爱植物一样爱生长在书柜里的书;2010年到来,他送我一整套旧版茨维塔耶娃,只不过我在烧菜时谈起她的爱情及那些在锅台灶边写下的高贵诗行。一个书痴的典型病症是,巴不得将他所认为的好书,每人一本分送给他所有的朋友。一个小小的理由,足以让他兴致勃勃将书捧到你面前;什么理由也不用,他已经走在去书店的路上了。 至于我自己,为配合一个书痴的全部生活,硕士毕业后,就顺利成长为一个做书人。每天往返于出版社与家之间,触手所及,都是书。碰见的也都是写书的、买书的、做书的、读书的,以及藏书的——有个家伙,十年前买的书,往房间一搁,再没打开过包装;还有个学者,仅仅在书目上打个勾,就认定这些书已被他占有了。我工作的第一个月,是在出版社图书馆学习书目检索,那里收藏上世纪30年代中华书局遗留下的图书期刊,昏暗过道,深色木书架,须爬上梯子才够得着最上一排,嗡嗡响摇脑袋的电扇,高而暗的房间散发着防蛀防霉丸及陈旧图书蒙尘的混合闷热气味。15年过去了。不知不觉间,我自己变成一本书:当我二十多岁穿碎花白连衣裙时,我是本窄边小32开的五角丛书;如今我是小16开宝蓝麻衣封面内页纯质纸的文学书;当我成为小核桃脸婆婆时,我会是本深棕色布绒面32开烫金字的版本学专著?这样被书籍浸染,我对他说的话,就是这样的了:“你再读完一个印张就开饭了”;“这大提琴声有哑铜版的质地”;“那些丝绸比进口纯质纸还滑啊”;“天哪,这人呆板得像本辞典”;“你不要将衣服折成八开大,要折成十六开才好”…… 有关读书年代的淘书经历,在我初涉写作时,便以煽情的笔调写了篇《男人与书》。我当时得意洋洋,因为贴出来,后面跟了一堆男书痴,叹息道:怎能遇见这么个善解人意、对买书全然不怨恨的女人呢?他读了却皱皱他那严谨学者的眉说:你总是将现实与想象混为一谈。其实到如今我还是半梦半醒,所说的有一半读者都请不要相信。不过,我发誓,我当真问过他:书,音乐,我,书是排第一位吧?他回答说:当然你是第一位啦。于是我就宽容了书的霸道,一任他将买衣服的钱用去买书了。还有一些细节当然也是真的:比如我们买的那套人民文学1978年版《莎士比亚全集》,的确是在折成豆腐块的宿舍被子上读的,当然也在寝室过道昏暗灯光、课堂上(前面放专业书遮挡)读,那时,我俩的对话就是“在你没有要求以前,我已经把我的爱给了你了;可是我倒愿意重新给你”这样的。再比如,大学四年级,图书馆发疯,将一些上好版本的图书以最低折扣大甩卖,他和G、Z三人去书架混抢,派我蹲守角落看管书,七十多元买了百来本,多是商务版的汉译名著;至于中华书局那套影印本《钦定词谱》,我伸手的时候,同学G也要,被我横眉冷对吓回去了。他至今还在耿耿于怀我的小心眼兼小气吧。这套书早已绝版,如今也是绝不能让给他的。读研究生时,吃罢晚饭,溜达到国年路那,总有个面容瘦削、头发略秃的老头,拎只麻袋蹲在路边,摊了几本书出来,一面招呼顾客,一面神色鬼祟慌张留心着城管,他的书总是新的,混熟了,也总要讨价还价磨半天,我就去旁边小摊点看看草莓小罐子啊,头饰啊(我当然没被完全驯化),回来时他脚边已经堆着一摞书了。 回忆这些零零碎碎,其实是叹息,那样的淘书时光多么美好啊。钱少,书品种少,必须淘,斟酌比较,淘得价廉版本好内容上品的书,这种乐趣,岂是那些闭眼大把花钱买书的能体会到?据说四次出任英国首相的威廉·E·格莱斯特,每次走进书店,就气派地一挥手,往四面角落画了几个圈,说:“就送那些。”他买走目光所及的一切,定购的书不是以册数,而是以车数,很快的,家里就书满为患。他就将他认为无用的书扫地出门;隔些时候,这些被抛弃的书,被二手书贩以高价重新卖给格莱斯特先生。如今我家里,也很快书满为患了。他当然不及格莱斯特气派,也能做到想要的书都买了回来。当我们的房子还不足40平方米时,书不满三千册,他经常坐在凉席上,将书摊放出来,有时按国别排,有时按作者生卒年排,有时又按出版年份排,这样的辰光,他安静得很,连音乐也不要听。搬去新房时,从整理书入箱,再打包,再排到书橱内,忙了一个多月,一次性搞怕了,很长时间他就没鼓捣那些书。再后来书超过万册了,他再也没能力全部摊出,只在有限的区域内挪挪位置。但他还是记得住每本书的大约位置。据说拿破仑对其藏书了如指掌,每本书都在专门柜子有其独特位置,一伸手就能拿到想要的书。这点他还做不到,有时会买重复的书。但是假如我想要一本写落雁糕做法的书,他会迅速抽出《中华名物考》给我;若要寻一本谈书的,他就抽出《书于竹帛》《聚书的乐趣》这样的给我;假如他出差在外,我要找本朱熹生平,他就在电话里说,在E架M行内排靠左,不出二三本,我就能找到我想要的。 某个明朗的下午,光线因为竹帘细密的过滤而让房间显得阴翳,在这寂静中会听见书们均匀呼吸。他拉开书橱的一扇门,随便翻弄一本什么书,或者无所事事地来回逡巡,喃喃自语:“他们都是我的孩子,整整齐齐乖乖地站在那里”,或者陷落在沙发里,长久沉默地盯着他的书。这时候,我这本宝蓝麻衣16开小书,矮矮地在房间移动,这个光景,是很好的。博尔赫斯说:“让别人去夸耀写出的书好了,我则要为我读过的书而自诩。”甚至都不用读书,只为坐拥书城自诩。只要与这些书一起呼吸,只要坐在他们之中,被他们包裹,就心安理得。尤金·菲尔德为自己做的藏书章是:“我书我心,不离不弃。”他说他不能想象某天早上起来,他的这些伙计们全然不见了。而我们的藏书章是:“人书俱老。” 赵荔红 文汇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