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汉学协会(DVCS)拟于2010 年11月召开第21届年会,征集会议报告,题目是“传统?变体?剽窃?——中国古代思想中的基本动机及其现实性接受”,其预设是:在整个中国文化史上,中国人碰到现实问题的时候,习惯于从古代思想、古代智慧中,或者具体而言,从古籍中找寻答案,求得指向。 德国人的这种理解本没有错。体现在日常生活层面,对于每一个具体的生活场境,中国人都有某条成语、谚语、俗语、名人名言——诸如此类作为指导。比如觉得活得太累,找不到意义,看不到价值,没有方向,想死的心都有了的时候,普通人会说“好死不如赖活着”,知识分子会想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进一步会想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或者以“立德立功立言”的三不朽标准励志;碰到纠纷,普通人会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忍字心上一把刀”,知识分子则以“小不忍则乱大谋”或是“仁者爱人”为训;还有如“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三十而立”、“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等等生活小智慧乃至人生大规划,不一而足。体现在大的民族文化走向上,则是每每在文化危机、社会冲突浮现之时,儒家抑或儒教学说会被重新捡起,用作社会顽症的急救良方。康有为变法的时候尚且要从古典中去寻“祖宗之法可变”的依据,以“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来说服国人。当下最显明的例证是大到倡导构建“和谐社会”,中到鸿篇巨制拍摄电影《孔子》,小到学者名人开讲《论语》。 回到德国人的问题。中国人这样做,究竟算什么?是传统吗?是变体吗?是剽窃吗?都是,都不是。因为这些预设根本就是多此一举,或者叫做隔靴搔痒、言不及义。 首先,当然是传统。孔夫子自己说他“述而不作”,流传两千多年,延续到今天,不是传统是什么?同时也是变体。任何一个表述如果脱离了当时当地,都只能是变体,正如希腊先哲赫拉克利特说过的,“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作为希腊哲学源流直接传人的西方哲学之一大砥柱,德国哲学自然更清楚这一点。说是剽窃也不错。“萧规曹随”,在当时虽绝对是正统兼美谈,可是从今天的角度来看,则大大侵犯了专利权抑或版权。 所有这些都不是问题。问题在哪里?在于德国人为什么会这样发问,而且大张旗鼓、郑重其事地开一个学术会议来讨论;在于对德国人来说,中国问题仍然只是“异国情趣”,用他们的话来说,是“(珍稀的)兰花(Orchidee)”;在于德国人认为,这个问题或现象是中国独有,别无二家。这就从根本上错了。在整个人类历史中,没有哪种文明、哪个民族、哪类文化在面临现实问题时不从先祖古代思想智慧中去寻找指向或是寻求解答。大到“一部西方哲学史不过是对柏拉图的注脚”,这是怀特海(A.N.Whitehead)的话,汉学家余英时在《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一书(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33页)中作了精辟阐发,意思是说,西方后世哲学家所讨论的问题都离不开柏拉图所提出的基本范畴,即便是批判和立异,也是“注脚”的一种方式;小到德国人讲素食的意义时,自嘲地引尼采的话说“理性自厨房始”(Die Vernunft beginnt bereits in der Kueche)。由此推论,对于传统,中西方做得并无二致。要说区别,当然可以大而化之笼统地说西方是批判地用,中国人是较少批判囫囵地用,但这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笔者以为,德国汉学研究对中国话题往往有自以为是、断章取义之嫌,这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不必为此大动肝火。而且,从正面的角度来看,还可以开阔我们的思维,扩大我们的视野,丰富我们对自己的认知。有机会、有能力的学者大可以在这样的年会上去表述自己的观点及理解,大可以跟德国汉学界“和而不同”。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在传承,或是变体或是“剽窃”文化或思想传统的时候,应先反省一下当前的文化或思想土壤。一个社会如果对庸俗社会达尔文主义不加批判全盘接受,如果狼图腾或是丛林法则被奉为圭臬,所谓成功者的成功被宣称可以复制,你就是拍一百部《孔子》,讲一万遍《论语》,宣扬安身立命以及道德伦理,说到底也是枉然。 顺便说一句,谈到将个人的成功、发展、进步与以儒家文化为基准的社会道德的养护结合起来,令其并行不悖,从技术角度而言,新加坡与我国香港地区戮力创建的公民社会有可资借鉴的良好样本。当然,这并不是说,新加坡和香港就是天堂。前不久还有人夸香港人有着 “下午茶式的教养”,写的人本意是赞美,我则习惯于反着读——以为是殖民社会的历史遗留。 这样看来,我的这一表述到底是变体还是剽窃?都是,同时还是传统,因为引用是人类的一大传统。 原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10-11-24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