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北京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中国世界文化遗产监测中心共同举办的媒体沙龙“遗产之桥”上,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副研究员燕海鸣表示:“应该允许社会资金在投入保护文物的同时,享有一定期限的使用权和经营权,进行‘适应性再利用’,即在不破坏文物建筑的原则上,允许改变原有用途,选择合理方案,为其再度找到吸引人的功能。” “用起来才是对文物最好的保护”,这一观点越发成为共识。作为历史遗产和文化记忆的一环,任何形式的文物都应在现代社会重新找到其功能定位。唯有如此,文物的价值才算真正实现。将“文物保护”简单理解为隔离封锁、束之高阁,既扼杀了文物的现实生命力,也是对珍贵资源的巨大浪费。 2016年4月,在全国文物工作会议召开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理想状态下,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充分发挥文物的作用,对于丰富民众文化生活、增强民众文化自信大有裨益。须知,每一件文物都对应着一段独一无二的历史。我们要做的,就是创造条件,让人们接触历史、了解历史,而不是将历史与现实隔绝。 倡导对文物的合理利用,一方面能鼓励更多社会资本投身其中,最终形成市场化的价值投资路径,从而减少文物保护对公共财政的过度依赖。另一方面,将更多文物呈现在世人面前,融入真实的社会生活,意味着将文物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对于文物保护也是一件好事。 需要指出的是,文物保护和利用需要公共部门尽责,也需要现代商业社会供养。当保护得当的文物能给各方创造实实在在的价值时,势必会有更多人有兴趣投身其中,这是一个正向的循环。在这方面,国外很多案例堪称经典。比如荷兰的马斯特里赫特-天堂书店,其前身为始建于1294年的多米尼加教堂,在一番精巧打造之后,现在变为Selexyz的一家连锁书店,盛名在外的它已成为全球最具魅力的书店之一。而始建于1824年的波尔多当代视觉艺术中心,最初是法国殖民地农产品仓库,1984年被重新打造,成为波尔多当代视觉艺术中心,自此成为当地著名景点。 对于各种不可移动文物,既要用起来,更要用得好。这就要求相关公共职能部门,以更精细的分类管理、更科学的评估体系、更高效的风险控制机制,针对不同文物展开差异化的开发利用。“对原有功能已经完全丧失的,以原貌展示为主;对原有功能依然存在的,在保护的同时延续其原有功能;对保存状态较为脆弱的文物,研究核定游客承载量;对文物保存状况较好且有条件的,进一步丰富其利用内容和形式。”只有合理适度、有条件地利用文物,才能实现文物保护的美好初衷。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