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樾(1821-1906)字荫甫,自号曲园居士,浙江德清人。清道光三十年(1850年)进士,曾任翰林院编修。后得咸丰皇帝赏识,放河南学政。因“试题割裂经义”,被御史曹登庸参劾,罢官后遂居苏州,潜心学术达40余载。曾先后主讲苏州紫阳书院、杭州诂经精舍、德清清溪书院、菱湖龙湖书院、上海求志书院等。治学以经学为主,旁及诸子、史学、训诂,乃至中医、戏曲、诗词、小说、书法等。海内及日本、朝鲜等国向他求学者甚众,尊之为朴学大师。俞樾平生勤奋治学,著作极丰,所著凡五百余卷,统曰《春在堂全书》。分有《群经平议》五十卷、《诸子平议》五十卷、《茶香室丛钞》、《茶香室续钞》、《茶香室三钞》十六卷、《古书疑义举例》七卷,《第一楼丛书》三十卷、《曲园俞楼杂纂》一百卷。 《群经平议·周易》二卷,卷一平议《易经》卦爻辞;卷二平议《易传》个别文句。 俞樾评论《易经》,先举《周易注疏》王弼注及孔颖正义、陆德明释文等说,然后加“樾谨按”进行平议,多数为辩正意见。 《群经平议·周易》卷一统计简表:
俞樾对《易经》有关卦爻辞的平议,采用了训诂与象数并重的方法。其训诂水平尤为超众,涉及十三经、史书等典籍,并广引汉人之注,多方比较,辩证通假,以正“望文生训”之弊端。如,正比卦辞“原筮”时引《说文》证“原”有本始之义,又引《汉书·元帝纪》注“原,本也”,并曰“原筮之原当从此训”。其象数多用汉儒的旁通、互体、正应等说。如,解大过九二“老夫得其女妻”句,连及九五“老妇得其士夫”曰:“此两爻之义,当以旁通及二五升降之例求之。大过与颐旁通,大过互体乾是为老夫,以大过二之颐五,则上体成巽,是为‘老夫得其女妻’。颐互体坤是为老妇,以颐二之大过五,则上体成震,是为‘老妇得其士夫’。大过二之颐五,得正者也,故‘无不利’;颐二之大过五,则失正矣,故传曰‘亦可丑也’。” 俞樾平议《易经》的特点,是个人有非凡的主张: 其一曰“读以本字,乃解经之恒例。后人用注说改经文,又以既改之经文改注……经典中如此者甚多”; 其二曰“望文生训”为“疏矣”,“诂经当先明字义”; 其三曰“说误于前,文变于后,而古字古义皆不可见矣”; 其四曰“转展迁就以成其说,遂使字无定诂,经无定义,殊非注经之体矣”; 其五曰“拘文牵义,未足以说《易》也……善学者从声音训诂以求《易》,则思过半矣”;其六曰“增字释经,非经旨也”。 余见:非朴学大师,不能发为此言也。 俞樾《群经平议·周易》卷二平议《易传》个别文句。俞樾评论《易传》,亦先举《周易注疏》王弼、韩康伯注及孔颖正义、陆德明释文等说,然后加“樾谨按”进行平议,多数为辩正意见。 《群经平议·周易》卷二统计简表:
俞樾《群经平议·周易》卷二之《易传》个别文句,其特点亦是有个人的主张: 其一曰“六十四卦,皆观象系辞”; 其二曰“诂经者当随文以求其义,未可徒泥本训矣”; 其三曰“圣人设卦,观象而命以(卦)名”; 其四曰“孔氏措辞之密,学者可藉以考正经文矣”; 其五曰“画卦之法必自下而上,亦犹作字之法,必自左而右也”。 俞樾晚年著《茶香室经说》,卷一“周易”中有二十二条,今录标题及主要论说如下。 1.乾坤六爻当十二月:孔氏从干宝不从何妥,爻之取象不必与月相准。 2.否臧凶:否为不,不如律则凶也。 3.素履:素读为傃,素位而行也。 4.归妹以祉:与归妹以娣、归妹以须一律。归妹以礼也。 5.八月有凶:周易用周正,八月为天山遁,与临旁通,二阳生变为二阴生,故凶也。 6.贲亨下:既济“亨下”绝句,明见《释文》,贲亦然矣。泰上之乾二,小亦以二言,柔得中故亨小。 7.七日来复:《易》言“七日”,实即“先甲”、“后甲”、“先庚”、“后庚”之义。先甲三日辛也,后甲三日丁也。自辛至丁凡七日。先更三日丁也,后庚三日癸也,自丁至癸凡七日。甲木克于辛金,辛金历七日为丁火所克,则甲木来复矣。庚金克于丁火,丁火历七日为癸水所克,则庚金来复矣。 8.君子用罔:犹说君子不用壮也。罔即否也。 9.旧井无禽:久井不见渫治,禽所不嚮,王说是也。 10.来兑:古本作“来兑”,疑王氏所据本正作“求兑”。 11.匪夷所思:王注以“涣有丘匪夷所思”七字为句,当从虞注以“匪夷所思”四字为句。四谓初为“夷”,初六、六四,二阴体敌,故谓之“夷”,初六居坎水之下,六四则居互体艮中,艮为山,则有“丘”矣,故“匪夷所思”也。 12.顺以听命也:需象传“顺以听也”,王、孔所据传文,“听”下有“命‘字。 13.以配祖考:上帝是一事,祖考又是一事。配字应训对,以对祖考也。 14.居德则忌:郑注曰“则当为明”,《集解》引虞注曰“乾为德,艮为居,故居德则忌”,是古本固作“则”耳。 15.慎之至也:非谨慎之谓,慎,诚也。 16.蓍龟:易之理固通乎龟,卜人亦谓之“易”也:易抱龟南面。 17.君子见幾而作:疑汉时相传之本作“微子见幾而作”。 18.履和而至:至当读“摯”,《释文》曰“摯本亦作鷙,音至”。 19.至静而德方:方当读为旁,方与旁古字通。旁,薄也。至静而其德则至薄也。 20.駮马:或传写之误,駮当作□(左马右父),牡马也。 21.为弓轮:弓谓车上之盖,弓轮同类。 22.大壮则止:壮子有“止”义,四阳盛长,名之曰大壮,去整齐之义,齐有止义也。 诚然,俞樾平议《易经》所采用的训诂与象数并重的方法,很值得后人学习。如,对大壮六五“丧羊于易”和旅上九“丧牛于易”之“易”字的解说,既有训诂方面的根据,又有象数方面的分析。曰:“埸、易,古通用。易既埸也。既曰‘丧羊于易’,则自从‘易’字取义。传曰‘位不当也’,窃谓此爻与旅上九‘丧牛于易’,其义正同。羊者,兑象也;牛者,离象也……大壮自三至五互兑,故有羊象,六五不当位,易而为九五,斯当位矣,然而丧羊矣,是谓‘丧羊于易’。旅上体为离,故有牛象,上九不当位,易而为上六,斯当位矣,然而丧牛矣,是谓‘丧牛于易’。盖疆易也、变易也,古本无二字,于文则为疆易之易,于义则为变易之易。凡易之辞,皆当以是求之。”此乃千古以来之真见卓识,发前人之未发!余解大壮六五“丧羊于易”,本《小象》“位不当也”之提示,如果六五变九五,是“位当”而成夬卦,其上卦兑,是为羊象,今上卦为震,是变夬九五为六五而成大壮,是丧兑之羊象而成震之龙象。“于易”之“易”通“昜”(古阳字),“丧羊于昜”之所以不取“疆易”之义,顾虑五之位非“边疆”。余解旅上九“丧牛于易”,则以易通埸,取“疆易”之义,是因为上九为“边疆”。今比之俞樾之解,心悦诚服矣! 当然,后之学者也不能盲目高估俞樾平议《易经》的诸多结论。俞樾晚年著《茶香室经说》,也曾经对《群经平议》有所修正。就平议《易经》来说,针对贲卦辞“亨小利有攸往”曰:“此当以‘亨小’绝句……言亨小者亦二卦,贲也,既济也。既济‘亨小’绝句,明见《释文》。”而原在《平议》中则曰:“虞氏以‘亨小’绝句,甚为不辞。”又针对井卦初六“旧井无禽”曰:“愚著《群经平议》,谓井水至深,禽无从取饮,故不从王说而从干宝水禽之义。今审思之,则王说是也。古之圣人皆生于北方,故观象系辞皆是北方之事。南方水乡,随处有水,禽鸟随处可饮,自无取乎井。若北方,则往往平原千里无一勺之水,非饮于井,则禽鸟皆渴死矣。井水至深,禽得饮之者,北方有井之处,必刳木为槽,以桔槔取水,灌注其中,以饮牛马,而禽亦集饮焉。余驱车燕赵之郊,每于饮马之处,见无数非鸟翔集其间,御者举鞭一挥,乃始散去。”而原在《平议》中则曰:“禽之名并通水族,学者但知二足而羽谓之禽,则此爻之义不可通矣。” 俞樾大师对《周易》文辞的“平议”,虽属一家之言,然其中肯处颇多。见仁见智,对于后学理解《周易》经传多有裨益。 今年七月初于韩国会议其间,余与清华大学廖名春君同居一时,曾就易学问题彻夜畅谈。谈话中,廖君提及俞樾的《群经平议》,认为解经者当熟读是书。前此余读是书亦草草,今重读之并拙创札记二篇,以示同道求正。是为后记。 记于2007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admin) |